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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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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ST双环 公告编号:2020-017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

(1)化工业务:公司本部运用联碱法生产纯碱和氯化铵等化工产品。联碱法是将氨碱法和合成氨法两种工艺联合起来,同时生产纯碱和氯化铵两种产品的方法,主要原料是煤和盐。公司现有纯碱产能110万吨/年,氯化铵是联碱法制造纯碱时的副产品,每生产1吨纯碱同时产生1吨氯化铵,公司氯化铵产能与纯碱产能基本同步。公司自备真空制盐装置,产能120万吨/年。纯碱在国民经济中具有广泛的应用,下游重要用户有玻璃制造、洗涤剂合成、冶金、造纸、食品制造等行业;氯化铵是氮肥的一种,在工业领域也可用于电池、电镀等领域。

(2)房地产业务:公司房地产板块涉及商品房开发业务,下属子公司湖北宜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宜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北宜化猇亭置业有限公司分别开发“宜化山语城项目”、“宜化新天地项目”、“猇亭绿洲新城项目”等项目。报告期内,为增强公司资金实力、聚焦做强化工主业,公司将间接持有的新疆佳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全部对外转让。

(3)贸易业务:子公司武汉宜富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公司主要从事贸易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05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8.8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11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91.7%;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总资产36.36亿元,较期初减少16.02%;合并资产负债率94.9%,较期初下降1.0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1.9亿元,较期初上升2.15%。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盈利,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亏损。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比2018年度明显下降,主要是因为对外转让了重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导致2019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减少所致;公司净利润下降,主要是2019年度获得非经常性损益比2018年度大幅下降10.65亿元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化工板块营业收入21.36亿元;房地产板块营业收入1.69亿元。

在化工板块方面,通过加强管理力量、技术攻关,公司2019年度化工生产稳定性、主要产品产量比2018年度显著提高,产能利用率达到90%左右,但由于化工生产的核心装置壳牌炉没有备用设备、一旦其运行周期波动依然可能影响化工生产稳定性。当前公司还存在部分能耗较高的生产装置影响了化工产品生产成本,公司化工产品价格比2018年度下降,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前述原因导致公司化工业务2019年度依然亏损。

在贸易板块,2019年度贸易板块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公司继续执行“剥离辅业聚焦主业”的战略,在报告期内转让了从事贸易业务的参股公司北京宜化贸易有限公司,一方面回笼了资金一方面避免该公司后期可能带来的亏损,还注销了从事辅业的北京红双环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公司从事贸易业务的只有子公司武汉宜富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其外部业务基本停顿。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板块实现盈利。报告期内公司处置了新疆佳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回笼了资金、获得一定投资收益。2019年12月10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加大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加强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大力发展租赁住房。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因城施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预示着2020年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调控目标。双环科技房地产板块所在楼盘都在湖北宜昌市,我公司各楼盘目前均已进入清盘阶段,住宅基本售罄,只剩少量商铺和部分车位待售,楼市变化对我公司影响不大。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比2018年度明显下降,主要是因为对外转让了重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导致2019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减少所致;公司净利润下降,主要是2019年度获得非经常性损益比2018年度大幅下降10.65亿元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1)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类别:(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类别。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具体会计政策见附注三、(九)(十)。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务报表格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于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对于2019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要求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4)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于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对于2019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要求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修订后的准则和财务报表格式,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本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

(2)执行修订后财务报表格式的影响

根据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除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产生的列报变化以外,本公司将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列示为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拆分列示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本公司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期间报表,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本期出售子公司股权情况

1.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单位:万元)

二、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其他原因

2019年12月,公司子公司北京红双环科技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毕税务工商注销手续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ST双环 公告编号:2020-008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与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环集团”)及其子公司,以及双环集团的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控股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及宜化集团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化工原材料、机器设备及半水煤气;向关联方提供水、电、气,销售纯碱、氯化铵、合成氨等化工产品;向关联方支付运输费用、盐矿租赁费、土地租赁费等。2019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13940.11万元,预计2020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11750万元。

2020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汪万新、张行锋、刘宏光在对此议案进行表决时回避,未参与表决。

该项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能生效。按照相关规定,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此议案中涉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还需获得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1、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卞平官

与本公司的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深交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为000422,该公司的相关情况见该公司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2、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万新

注册资本:45,400万元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销售化工产品(需持证经营的除外);承担与盐碱化工相关的科研、设计、新产品开发及设备制造、维修、安装(需持证经营的除外);批零兼营化工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电器、金属及非金属材料;承办中外合资、合作生产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房屋租赁;销售化肥;贸易咨询服务;生产销售卤水、盐及盐制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住所: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办事处团结大道26号

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截止2019年12月31日止,双环集团合并的资产总额为404,203.29万元,负债372,484.43 万元,所有者权益31,718.86 万元;2019年1-12月份双环集团合并实现营业收入 230,593.86 万元,净利润4,920.87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3、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大真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矿产品(不含限制、禁止经营的项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爆炸化学品及国家限制经营的品种)销售;化工产品制造(不含危险爆炸化学品及国家限制经营的品种);化工技术咨询;化肥制造及销售;化工设备制造及安装(不含特种设备);火力发电;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及代理(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再生资源回收(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截止2019年9月30 日,宜化集团合并的资产总额为3,166,342.53万元,负债3,037,418.98万元,所有者权益128,923.56万元;2019年1-9月份宜化集团合并实现营业收入 1,254,039.13万元,净利润42,884.36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分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构成了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关联关系,与他们之间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上述进行交易的关联方均为宜化集团的子公司,各公司财务状况尚可,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市场定价以及成本加成定价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及公允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时,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执行成本加成定价的,根据成本情况定价。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使用的盐矿为租赁控股股东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盐矿,该盐矿产能与公司需求基本匹配,双方签订有盐矿租赁合同,租赁盐矿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因双方原来签订的盐矿租赁合同到期,经我公司与双环集团协商,双方已经重新签订了盐矿租赁合同,主要条款如下:盐矿的租赁租金为5元/吨盐,按实际盐产量计量、分季度结算支付;矿产资源税由我公司依法缴纳;租赁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6日(盐矿采矿权证有效期满日),若盐矿采矿权证到期时已成功续期且合同双方均不提出异议合同到期后可自动续期;本合同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后生效。

2、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日常交易决议,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分析

1、关联交易对方为同一母公司控制下的公司,本公司对其生产经营情况了解,履行合同有保证,可以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各种需求,同时将交易风险降到最小。

2、本公司和交易对方日常关联交易的标的,主要为双方生产的化工产品。产品具有质量好,价格低,运输距离近,供货及时的优势。进行此类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采购到高质量的原材料,同时减少库存,降低成本,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有序进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本公司通过关联方采购材料设备、甲醇、半水煤气等化工产品,有利于发挥关联方的生产及渠道优势,降低采购成本。

3、公司实施的合成氨产业升级改造项目,将会对现有的合成氨装置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大幅降低生产成本,改善公司效益。实施该项目需要大量采购工程施工原材料等,而公司关联方可以提供质优价廉的原材料。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分析

1、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及生产成本为基础,交易价格是公允的,有利于公司及关联方的共同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2、公司在任何第三方的同类交易价格优于上述关联方时,有权与第三方进行交易,以确保关联方与公司以正常的条件和公允的价格相互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确保交易行为在公平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有利于本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3、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时,和其他客户一视同仁,同样要参加招标竞争,以确保关联方与公司以正常的条件和公允的价格相互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同时公司采取各种措施,扩大供销渠道。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情见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同日公告。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ST双环 公告编号:2020-009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类别:(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类别。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务报表格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于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对于2019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要求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4、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于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对于2019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要求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二)变更的日期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修订后的准则和财务报表格式,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以及财政部于2014年6月2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20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本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

2、执行修订后财务报表格式的影响

根据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除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产生的列报变化以外,本公司将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列示为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拆分列示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本公司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期间报表,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显著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修改涉及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ST双环 公告编号:2020-010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深交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一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规定,为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披露如下:

一、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公司对2019年度末应收款项、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和分析。

2、计提和转回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单位:元

注: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9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相关内容。

二、本次计提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4,414,161.83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1)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可以不用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债务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其他客户的款项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款项

应收票据组合: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3)其他金融资产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除租赁应收款以外的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计量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时,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考虑了以下因素:

本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交存于政府部门的保证金(停止计提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组合2:股权转让款(不计提账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的其他款项

(4)根据以上计提方法,公司2019年度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具体为:

单位:元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1)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①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②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当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③持有待售的材料等,可变现净值为市场售价。

(3)根据以上计提方法,公司2019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体为:

单位: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公允的反应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能保证公司规范运作,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ST双环 公告编号:2020-011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关联财务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和2020年度与其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之前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在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或者“关联财务公司”)进行存贷款业务,存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存款利率计息计算。从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获得的资金借款,贷款利息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的利率水平和收费标准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一节 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情况

根据深交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一交易和关联交易》的要求,公司通过查验是否具有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并审阅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2019年定期财务报告,评估本公司之关联方一一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与财务风险,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00433406),在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582496287T),由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80%)、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贵州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10%)于2011年共同出资设立的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现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财务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财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会,下设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对董事会负责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根据业务发展以及监督牵制的要求设有结算业务部、信贷管理部、风险管理部、稽核审计部、计划财务部、综合管理部六个部门。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公司经营下列本外币业务:(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6)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从事同业拆借、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下设董事会、监事会。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下设结算业务部、信贷管理部、风险管理部、稽核审计部、计划财务部、综合管理部六个部门。

财务公司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稽核、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有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体系,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由公司经营层组织,各业务部门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稽核部门对内控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重要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业务控制情况

财务公司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资金管理、结算管理等各项业务管理办法和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银监会颁布的规范权限内严格操作,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主要依靠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系统控制。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财务公司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提交指令及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财务公司设立严格、完善的对账系统,具备网上对账功能;印章、印鉴及其他重要空白凭证设置不同岗位人员保管,且禁止带出单位使用。

(3)在资金审批联签方面,财务公司制定了《资金支付联签审批制度》,明确规定财务公司对内对外的资金的审批管理,形成一套严格和标准统一的制度,有效防范资金支付风险。

2、信贷业务控制

(1)内控制度建设执行评价

财务公司根据《贷款通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包括作为纲领性文件的《信贷管理办法》及12余项据此制定的具体操作规程,构成一个全面、操作性强的业务制度体系,全面涵盖了财务公司开展的信贷业务。同时,财务公司根据近年监管机构出台的政策规范文件要求,对有关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使业务更规范化。

(2)贷后检查情况

财务公司制定了《贷后检查操作规程》、《信贷资产质量监控管理办法》,由信贷部按季度对有存量贷款的单位进行了贷后检查。同时由风险管理人员对信贷资产质量及贷后检查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3、资金业务控制情况

财务公司制定了包括《信贷资产转让管理办法》、《票据转贴现管理办法》在内的多项内控制度,目前已开展的信贷资产转让、票据转贴现和同业拆借业务严格按照内部管理制度与操作流程,交易对手基础资料完备、转让协议经合规审核程序、资金划拨和账务处理均准确无误。

4、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经营层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一一稽核审计部,建立了包括《稽核审计工作管理办法》、《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等较为完整的内部稽核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各项经营和管理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

稽核审计部负责内部稽核业务。针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安全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并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现行信息系统身份认证采用了用户口令加USBkey数字证书两种形式进行分级管理,控制合理、安全。系统业务功能模块包括用户及业务管理、客户管理、账户管理、资金计划、结算管理、银企直连、信贷管理、特殊业务处理、报表管理、日终业务处理、风险监控预警等11个模块,实现了结算管理、信贷管理、资金计划、报表管理、用户管理及权限分配、审批流程管理等相关的业务处理功能,系统支持资金的归集和下拨、网上支付和实时对账,实现了银企互联、内外部账户、资金计划、信贷合同等相关业务数据之间的联动,实现了跨模块之间的业务流程控制等功能。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9年12月末,财务公司的总资产为2,239,640,015.05元,负债为1,607,229,148.46元,净资产632,410,866.59元,营业收入为38,337,182.41元,净利润为14,636,387.89元。

(二)管理情况

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三)监管指标

(四)股东存贷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相关指标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四、结论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本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公司严格按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审查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第二节2020年度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2020 年度金融业务额度预计情况、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结合公司实际资金情况,公司预计 2020 年度与财务公司发生金融业务,情况如下:

1、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为2亿元,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利率;

2、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从财务公司获得贷款额度为0亿元,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3、预计 2020 年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为0亿元(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融资租赁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为公司健康发展提供可靠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

①公司与财务公司2020年金融业务预计金额是结合公司实际资金情况做出的,预计范围合理,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运作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②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①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内容开展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财务公司2020年金融业务预计金额是结合公司实际资金情况做出的,预计范围合理,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运作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③《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 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ST双环 公告编号:2020-012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6日,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1、同意聘任黄万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2、同意聘任张其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情见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 4 月 28 日

附件:

1、黄万铭先生简历

黄万铭,男,1978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调度、生产副部长、总经理助理,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贵州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8月一2019年底,先后任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第三阶段整改副指挥长。

黄万铭先生目前与本公司、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张其军先生简历

张其军,男,1976年9月出生,1997年9月至2001年7月在武汉科技学院学习;2001年8月在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参加工作;2002年9月至2009年8月在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设备管理工作;2009年9月至2015年9月在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从事设备管理工作,2015年10月一2020年2月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设备部经理。

张其军先生目前与本公司、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ST双环 公告编号:2020-013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执业,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内部控制以及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 2019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相关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29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134人,其中合伙人112人,注册会计师1178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7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70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

2018年度业务收入13.01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1.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42亿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48家(含H股),收费总额1.76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99.44亿元。大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6-2019年度,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 项目组人员

签字项目合伙人:王知先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鼎龙化学、华灿光电等上市公司,以及千里马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晨刚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双环科技、湖北宜化等上市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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