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47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2020年的审计费用为80 万元人民币(含税)。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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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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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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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资者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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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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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所受到的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具体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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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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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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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审计收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依据其各级别工作人员在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2020年度其为公司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为80万元,含2020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公司各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我们在事前认可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制订的2019年度年报审计策略及具体审计计划符合审计规程,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规程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3、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 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 方式。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宁波圣龙智能汽车系统有限公司
2、SLWAutomotive Inc.
3、宁波圣龙智造凸轮轴有限公司
4、湖州圣龙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5、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020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
2020年度控股子公司宁波圣龙智能汽车系统有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4,650.99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适应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精神,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就2020年度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作如下计划安排:
2020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
2020年度控股子公司宁波圣龙智能汽车系统有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2、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核定的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3、本次担保事项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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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母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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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担保的公司财务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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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系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满足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被担保企业信用情况良好,经营较为稳健,具有较强的债务偿还能力,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为保障上述授信的实施,且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4,650.99万元,占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23.59%,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19年度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分公司(以下简称“圣龙股份”或“公司”)与控股股东宁波圣龙(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圣龙股份及其子分公司,以下简称“圣龙集团及其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及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1)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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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元)
1) 公司出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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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承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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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与圣龙集团及其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2020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预计如下:
1、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
2. 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元)
1) 公司出租情况
■
2) 公司承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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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方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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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定价原则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是:相关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执行;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市场价格执行;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双方协商的价格执行。
五、 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组成部分,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关联交易价格也遵循了公允性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19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与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组成部分,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定价公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审议程序
该日常性关联交易经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罗玉龙、陈雅卿、罗力成、黄红亮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本公司 2019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9号)核准,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53元,共计募集资金37,6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103.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17〕7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455.15万元,2019年度理财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47.11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6,295.48万元,累计理财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02.04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9,009.8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1,509.79万元,银行短期理财产品7,500.00万元,兴业银行灵桥支行理财账户余额4.58元,交通银行宁波邱隘支行理财账户余额500.0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公司于2017年03月13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支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应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2募集资金理财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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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实现的效益体现为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了财务费用,提高了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3191 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9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 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关于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八、公告附件
(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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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年产 120 万套节能汽车发动机机油泵项目尚未完全竣工,本年部分项目已投产产生效益。
[注2]:补充流动资金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了财务费用,提高了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年产120万套节能汽车发动机机油泵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 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公司拟将“年产120万套节能汽车发动机机油泵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6,317.93万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圣龙股份”)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20万套节能汽车发动机机油泵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6,317.93万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9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53元,共计募集资金37,65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183.7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5,466.3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于2017年03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63.0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4,103.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73号)。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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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申报发行费用总额为3,523.70万元,实际发生发行费用总额为3,546.71万元(含税),故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为34,103.29万元。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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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20万套节能汽车发动机机油泵项目”尚有已购置尚需使用募集资金付款金额1,150.96万元;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成前,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款项将继续用募集资金专户的余款支付;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成后,募投项目仍未支付的款项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节余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存放此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节余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支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应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开设了四个专项存储账户。公司于2017年3月13日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3月,为方便募集资金账户管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注销手续。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理财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余额8,695.28万元,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注:交通银行宁波邱隘支行、兴业银行灵桥支行为募集资金理财专用结算账户。
三、募投项目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项目质量及顺利建设的前提下,积极进行各供应商的比价、充分利用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严控各项支出等方式,合理降低了项目的建设成本,目前该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项目结项。
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在存放过程中除产生的利息收入外,公司通过合理规划资金,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取得理财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了更好的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合计6,317.93万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待转入公司基本户或者一般账户后,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是着眼于公司整体发展布局而作出的谨慎决定,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年产120万套节能汽车发动机机油泵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年产120万套节能汽车发动机机油泵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实施完成,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圣龙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圣龙股份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圣龙股份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圣龙股份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圣龙股份”)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进一步核实资产,更加准确、真实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宁波圣龙浦洛西凸轮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龙浦洛西”)、全资子公司湖州圣龙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圣龙”)、全资子公司美国SLW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LW公司”)、控股子公司浦洛西圣龙(湖州)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浦洛西”)对 2019 年末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存货等相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减值迹象,并对上述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11,279.53 万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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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1、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价值,按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圣龙股份、圣龙浦洛西、湖州圣龙、SLW公司、湖州浦洛西由于客户需求下降,部分产线闲置、利用率不足,预计未来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金额,本次计提减值准备7,859.92万元。
2、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价值,按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圣龙股份、圣龙浦洛西、湖州圣龙、湖州浦洛西由于客户需求下降,利润率不及预期,预计未来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金额,本次计提减值准备859.07万元。
3、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价值,按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圣龙股份、湖州浦洛西由于主要客户需求下降,项目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预计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本次计提减值准备872.25万元。
4、存货计提减值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圣龙股份、圣龙浦洛西、湖州圣龙、SLW公司、湖州浦洛西受主要客户销量下滑影响,产线产能利用不足,部分物料呆滞,预计未来无使用价值;部分产品的单位固定成本较高,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账面成本,对该部分存货提取减值准备1,688.29万元。
三、本次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资产减值计提将进一步夯实公司资产质量,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本次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1,279.53万元,对公司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为-10,954.08万元,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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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各项意见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资产减值计提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的要求,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事实清楚、依据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决策程序符合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的事实清楚、依据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资产减值计提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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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戴鼎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戴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戴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戴鼎先生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顺利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证券事务代表。在此期间,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事务代表相关工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戴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戴鼎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IPO 项目、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戴鼎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杰出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证券事务顺利开展,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王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聘期相同。
附:王萍女士简历
王萍,女,1973 年1 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经济师,中共党员。1992年6月-2020年3月在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历任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法务部副部长; 2005 年6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2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金达路788号公司技术中心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2日
至2020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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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4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20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2、特别决议议案:8、9、13、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9、10、11、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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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5月19日-5月21日(9:00-17: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金达路788号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须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3:0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勇、王萍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金达路788号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315104
电话号码:0574-88167898 传真号码:0574-88167123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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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