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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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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79版)

为了落实本公司战略发展需要,集中资源做好公司主业,同时避免同业竞 争,扩大商业不动产管理规模,本公司以公司旗下的深圳市同心投资基金股份公司22.34%股份与公司关联方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集团”)旗下的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皇庭”)100%股权进行资产置换(以下简称“本次资产置换”), 重庆皇庭主要资产为自持运营重庆皇庭广场。同时交易各方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书》,由皇庭集团及重庆皇庭原股东重庆皇庭九龙珠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九龙珠宝”)对重庆皇庭广场进行业绩承诺。

2018年12月29日,置入资产重庆皇庭已完成股权过户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二)业绩承诺内容

1、重庆九龙珠宝承诺自2019年度起8年内,重庆皇庭广场每年度全部营业收入(含租金、管理费、水电费、停车费等商场所有收入)应达到以下金额:2019 年度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2020年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2021年起每年不低于人民币6,400万元。如未能达到承诺金额的差额部分,由皇庭集团及重庆九龙珠宝承诺以现金支付方式补足;

2、交易各方同意补偿金额按照如下原则确定:若经重庆皇庭年报会计师审核的重庆皇庭广场年度营业收入少于相应年度营业收入承诺数额,皇庭国际或其子公司应在业绩考核期内,每个补偿年度的重庆皇庭的年度报告披露后的10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皇庭集团或其子公司,皇庭集团或其子公司应在接到通知后的三个月内以现金方式向皇庭国际或其子公司进行补偿。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19年3月20日,本公司新设全资公司重庆市君庭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君庭物业”)专门负责重庆皇庭广场的物业管理。自2019年6月起,重庆皇庭广场的物业服务由重庆君庭物业提供,其物业费收入(管理费、水电费、停车费等)由重庆君庭物业收取。重庆皇庭广场的招商、日常运营仍由重庆皇庭负责,租赁收入由重庆皇庭广场收取。因此协议承诺业绩系由上述两家公司的收入合计计算得出,重庆皇庭和重庆君庭物业2019年度关于重庆皇庭广场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重庆皇庭收入不含存量房地产销售等非商场运营管理收入。

三、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原因

完成股权过户后,公司对重庆皇庭广场重新调整招商定位,由以珠宝婚庆为主题的专业商场转型升级为综合性购物中心,整个年度内将不符合定位的原珠宝、婚庆业态商家清退,商场按商业规划重新改造。公司为提升购物中心品牌形象和客流,引入了盒马鲜生等主力店品牌,导致设计改造招商时间比原计划大幅增加。同时,重庆皇庭广场重新引进品牌落位,于2019年11月15日开业后,新引入的品牌等大部分尚在培育期,故本期营业收入不符预期。

四、业绩补偿安排

重庆皇庭广场2019年度实际实现承诺收入8,269,570.79元,未达到业绩承诺要求。根据《资产置换协议书》,皇庭集团或其子公司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的三个月内以现金方式补偿本公司31,730,429.21元。

五、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持续关注重庆皇庭广场的业绩情况,加强对重庆皇庭广场的运营管理工作,通过扩大招商、精准营销、增加多经收入等提升整体租金水平。同时督促皇庭集团及重庆九龙珠宝在触发业绩补偿情形时及时履行业绩补偿,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关于重庆皇庭广场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248号),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皇庭国际编制的《关于重庆皇庭广场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已经按照相关承诺及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重庆皇庭广场2019年度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七、监事会意见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重庆皇庭广场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重庆皇庭广场未能完成 2019年业绩承诺。根据业绩承诺方的承诺内容及补偿方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业绩补偿的方案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和法规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重庆皇庭广场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20-19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根据规定,公司应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自发布日起开始执行。

2、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财务报表格式的调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不属于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行为,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20-20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9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81,739,331.94元,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7,211,347.05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损失的原因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后,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内截至 2019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款项、贷款、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商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公司2019年度计提的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款项、贷款、商誉和在建工程,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1,739,331.94元,资产减值准备17,211,347.05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三、计提减值损失的情况具体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主要包括应收款项、贷款、存货、商誉和在建工程。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测算表明了其发生了减值的,公司按规定计提减值损失。

(一)2019年度应收款项计提减值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除应收账款以外的其他应收款项(包括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等)的减值损失计量,比照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处理。

根据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的计提方法,公司在2019年底对各应收款项计提了18,059,331.94 元的坏账损失。

(二)2019年度计提贷款减值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贷款采用个别方式评估和组合方式评估两种方法评估贷款减值损失。比照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处理, 2019年度公司计提贷款减值损失63,680,000.00元,处置子公司转出贷款减值损失139,602,526.00元。

(三)2019年度计提存商誉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将计算的商誉可收回金额小于账面可辨认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与商誉之和的差额3,768,935.05元计提了商誉减值损失。

(四)2019年度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基于上述计提标准,2019年度公司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3,442,412.00 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81,739,331.94元,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7,211,347.05元,将影响公司本期利润总额98,950,678.99 元。

五、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 2019年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