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83版)
2.人员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为220人,从业人员总数为9,804人。
普华永道中天2018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147人,2019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为1,261人,比上年增加114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
3.业务规模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1.72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10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18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7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人民币5.73亿元,资产均值为人民币11,453.28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 ,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住宿和餐饮业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能依法承担因执业过失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亦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钱进,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2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如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IPO申报审计,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具有逾28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
质量复核合伙人:李松波,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会员,1990-1992、1993至今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如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天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宏华集团有限公司,具有27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
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廷,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4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10多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的2020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钱进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李松波先生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廷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亦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费用为212万元(含税)。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经理层根据2020年本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普华永道中天协商确定2020年度的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第一次定期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普华永道中天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能力,已顺利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展现了该机构独立、客观、严谨的职业素质和扎实、深厚的专业水平,能够胜任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已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事前认可:普华永道中天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普华永道中天出具的《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0)第10106号]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其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1638号]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普华永道中天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对于普华永道中天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费用,将根据公司业务规模、财务审计服务及内控审计服务投入人员及工作量等,结合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同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该议案,在该议案获得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根据2020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普华永道中天协商确定2020年度的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独立意见:经核查,普华永道中天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能力,已经为公司完成了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普华永道中天能够胜任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对于普华永道中天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费用,将根据公司业务规模、财务审计服务及内控审计服务投入人员及工作量等,结合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并将续聘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根据2020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普华永道中天协商确定2020年度的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根据2020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普华永道中天协商确定2020年度的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19 证券简称:良品铺子 公告编号:2020-012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在合并报表下,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0,354,071.37元。公司决定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5元(含税),预计共分配利润102,255,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0,354,071.37元的30.04%,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2019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分红政策和分红条件,满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关于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30%的鼓励性要求等相关规定,与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相适应,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有利于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关于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30%的鼓励性要求等相关规定,与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相适应,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19 证券简称:良品铺子 公告编号:2020-013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转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的议案》。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于2020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结果以及《证券法》修订后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已于2020年2月21日公告)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如下: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转授权人士办理本次修订章程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19 证券简称:良品铺子 公告编号:2020-014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年4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使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000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90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487,9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0,873,181.81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公司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两家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了公司截止2020年2月18日止因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而新增的注册资本和股本情况,于2020年2月19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10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尚未投入募投项目,收到的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18,180.9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20,991,362.71元。
(三)委托理财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五)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使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七)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四)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 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包括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现金管理资 金投向及对应的风险控制分析等。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以上数据如有差异,是四舍五入导致。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投资进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856,412,089.38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72,124,931.51亿元,无其他流动资产中包含的理财产品。公司本次申请委托理财额度为2.5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中包含的理财产品金额三项合计的12.96%,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自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理财产品中保本浮动收益、非保本浮动收益的产品由报表列报的项目“其他流动资产”分类调整至报表列报的项目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产品中保本保收益产品依旧在“其他流动资产”列报。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董事会授权购买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使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建设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也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三)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建设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也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及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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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19 证券简称:良品铺子 公告编号:2020-015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0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5楼会议室(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航天路1号良品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0日
至2020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作《2019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相关内容已于2020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①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②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③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0年5月19日下午16:0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①、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④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本公司股东可于2020年5月19日前9:00-16:00内办理,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航天路1号良品大厦5楼,邮编:430000,联系电话:027-85793003,传真:027-85793003。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5、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罗女士,电话:027-85793003,邮箱:dongban@lppz.com
特此公告。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19 证券简称:良品铺子 公告编号:2020-010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5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现场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腾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2:《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议案3:《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议案4:《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5:《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6:《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7:《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5元(含税),预计共分配利润102,255,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0,354,071.37元的30.04%,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2019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关于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30%的鼓励性要求等相关规定,与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相适应,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议案9:《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首次制定后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保持一致,公司拟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详情请阅2020年4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建设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也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近日,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黑龙江牡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牡发贸易”或“乙方”)签订了《供应链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2、本协议的签署对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3、本次签订合作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合作对方介绍
1、名称:黑龙江牡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住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太平路308号C座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黄涛
5、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1000MA1BYTPK6C
7、经营范围: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及设备、农产品、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儿配方乳粉)、建材、木材及木材制品、煤炭、化肥、铁矿石、铁矿粉、铁矿砂批发及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沥青销售;电子商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供应链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牡发贸易为牡丹江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控制的国有独资企业,系牡丹江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牡发贸易主要从事大宗贸易(包含钢铁、铁矿石、木材、煤炭等)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具有稳定的上下游客户,合作企业多为央企、国企等大型上市公司。在资源获取、渠道拓展、价格管理、金融服务、风险管控、品牌维护、产业投入等方面,可为产业客户提供包括采购、销售、物流、金融、定价、风险管理等综合性服务,形成了可有效复制扩张、整合大宗商品产业链上下游资源的运作模式,具备综合成本优势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作方式:甲方委托乙方采购指定货物,再由乙方将采购的货物销售与甲方。
合作额度:合作总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在本合作协议的有效期内该额度滚动循环计算。
合作期限:本合作协议执行有效期为一年。
三、合作的目的
通过双方合作,做到优势互补,运用牡发贸易在黑龙江省东南部区位优势、地缘优势,围绕绥芬河口岸开展木材、煤炭产业及牡丹江石油装备制造产业开展业务合作。同时共享公司在全国的供应链产业布局,通过公司的销售网络,供应链系统管理,提升产业规模,建立完善的销售网络,为产业内企业提供一体化综合产业平台。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签署合作协议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双方整合和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在供应链综合服务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暂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从长期来看,该合作协议的签署会给公司带来积极影响,是公司“组织变更、模式创新”的坚定执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明确反映协议双方的合作意向、合作方向及原则,具体项目的实施仍需另行签署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受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影响,可能产生协议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的风险。
2、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涉及的合作内容,虽然双方在渠道、产业资源等方面能满足履约需要,但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合作预期目标具有不确定性。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黑龙江牡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署的《供应链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黑龙江牡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签订供应链服务协议的公告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0-09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黑龙江牡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签订供应链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03,975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5月6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03号)核准,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银行”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6,088,889股,并于2019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3,660,888,889股,其中限售股3,294,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总计103,975股,锁定期为自股份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之日起3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0年5月6日锁定期届满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等事项,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如下:
自所持股份登记在发行人股东名册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紫金银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紫金银行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中信建投证券对紫金银行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03,975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5月6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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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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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7日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60 证券简称:紫金银行 公告编号:2020-019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