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接58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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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净利润指标是以剔除本次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和非经常性损益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综上所述,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行权安排
1、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的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2、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及其行权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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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所列的本期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2)本表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9.91元。
4、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完成日起至2021年3月26日止。
5、可行权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四、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六、不符合条件的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必须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本次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一期行权,由公司注销。
七、本次行权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0.20万份。如果全部行权,预计公司净资产将因此增加3,983,820元,其中:总股本增加40.2万股,资本公积增加3,581,820元,从而影响公司2019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将下降0.0009元,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的影响非常小。具体影响数据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中无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九、激励对象的所需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且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正常行权。
十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未发生《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公司对本次行权期的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条件、行权价格、行权期限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承诺不向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次行权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内的行权安排。
十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行权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公司本次调整与行权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第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行权的条件已满足, 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及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第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十三、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行权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经核查,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姚记科技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行权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十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以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05 证券简称:姚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6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经与会职工代表充分讨论投票后形成如下决议:
同意选举王琴芳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7日
附件:简历
王琴芳:女,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安徽省肥东县糖酒公司财务、安徽省肥东县水泥厂财务,现任公司财务人员、监事。
王琴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以上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605 证券简称:姚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1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现场送达和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独立董事殷建军先生因在疫情防控隔离期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潘斌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姚朔斌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99,885,0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59,954,014.4元。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表示认可。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和独立意见表示认可。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表示认可。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表示认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表示认可。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需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姚朔斌先生、姚硕榆先生、唐霞芝女士、卞大云先生、李世刚先生、唐松莲女士和陈琳先生7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李世刚先生、唐松莲女士和陈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表示认可。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关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换届选举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计提 2019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有关法规进行的,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表示认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下午两点在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4218号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启东姚记扑克实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继续租赁部分厂房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本议案属关联交易,2名关联方董事姚朔斌、姚硕榆对本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和独立意见表示认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启东姚记扑克实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继续租赁部分厂房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资子公司启东姚记扑克实业有限公司为满足其运营发展周转所需流动资金,拟向相关银行申请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拟为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的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表示认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7月10日,公司实施了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18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股10.01元调整为每股9.91元、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每股5.01元调整为每股4.91元。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表示认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办理符合行权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行权134.00万份股票期权。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表示认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报告全文》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十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05 证券简称:姚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4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8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采取上述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11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曹安路421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7.《关于2020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8.《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9.《关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1:选举姚朔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2:选举姚硕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3:选举唐霞芝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4:选举卞大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关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李世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唐松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陈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关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1.1:选举卞国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1.2:选举蒋钰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所做《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 度述职报告》。上述议案中涉及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 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9、10、11议案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对候选人进行表决。议案9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四名,议案10选举独立董事三名,议案11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两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以上提案10为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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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0年5年12日9:00-12:00 13:00-17: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曹安路4218号公司董秘办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4、会议联系方式
(1)姓名:卞大云、檀毅飞、田蔚
(2)联系电话:021-69595008
(3)传 真:021-69595008
(4)电子邮箱:secretarybd@yaojipoker.com
5、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等全部费用自理。
6、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格式自制均有效。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05
2.投票简称:姚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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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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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605 证券简称:姚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4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现场送达和传真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目前监事会共有3名监事,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永清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要求。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根据公司《章程》及《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依据公司董事会所确定的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制定的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公告》。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将于2020年5月23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2名,任期三年,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监事会同意提名卞国华先生、蒋钰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关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换届选举的公告》。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19 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启东姚记扑克实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继续租赁部分厂房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次续租主要是为继续满足启东募投项目正常生产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启东姚记扑克实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继续租赁部分厂房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持续发展,解决其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且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正常行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上海姚记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报告全文》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特此公告!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7日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
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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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0-010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
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因为生产经营的需要,2020年4月2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结以及对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
公司因为生产经营的需要,2019年度与各关联方发生了关联交易,具体关联交易的种类和明细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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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上述与深圳市德赛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72,000.00元,与惠州市德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交易582,524.27元,与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交易245,960.96元,与惠州德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交易141,120.02元,与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交易2,225.60元,与惠州市德赛进出口有限公司实际交易金额超出预计部分5,187,513.14元,以及与惠州市德赛精密部件有限公司实际交易金额超出预计部分6,488,895.63元均不需要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公司2019年度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真实、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方2019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特别是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已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二、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
(一)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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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惠州市德赛精密部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惠州市德赛精密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7月21日,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各类注塑产品、五金产品等”。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李兵兵、夏志武及监事罗仕宏分别担任惠州市德赛精密部件有限公司的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无法向公司提供合格产品的可能性,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2.惠州市德赛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惠州市德赛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23日,主营业务为“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工业及家用自动化设备等”。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惠州市德赛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白小平担任惠州市德赛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的监事,公司监事罗仕宏担任惠州市德赛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的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无法向公司提供合格产品的可能性,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3.惠州德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惠州德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07月24日,主营业务为“线路板及上述相关配件及原材料的设计、生产、销售和提供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等”。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李兵兵、夏志武担任惠州德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无法向公司提供合格产品的可能性,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惠州市德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惠州市德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08月23日,主营业务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机电安装、航天航空、通信、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设计咨询;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夏志武担任惠州市德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无法向公司提供合格产品的可能性,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方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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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惠州市德赛精密部件有限公司为公司的供应商,主要向公司销售塑胶产品,销售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惠州市德赛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供应商,主要向公司销售自动化设备,销售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惠州德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惠为公司的供应商,主要向公司提供PCB板外发加工,销售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惠州市德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的供应商,主要向公司提供惠南工厂建设(即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集成产业化建设项目和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管理咨询,销售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提前将《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给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作出有关关联交易决议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关联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提供的2019年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审查后认为,公司较好地执行并完善了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2019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实际经营所需,不存在由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关系而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预计的2020年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认可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总结情况,并同意公司2020年的预计关联交易。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0-012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 (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司应于2020年一季度报告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告的披露。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及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于2020年1月1日起实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和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0-013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9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于2020年4月28日披露,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14:00-16:00在全景网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2019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TAN CHOON LIM先生,独立董事李春歌女士,财务总监谭伟恒先生,董事会秘书章俊先生,保荐代表人付爱春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T华塑 公告编号:2020-029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7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7日交易日9:30~11:30以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7日9:15至2020年4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5号麦田中心15楼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雪峰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共计15人,代表股份200,146,7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24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99,205,9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13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940,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4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李雪峰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李雪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2020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6日),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00,6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73%;反对84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659%;反对84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93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选举吴奕中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吴奕中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2020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6日),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05,8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99%;反对84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186%;反对84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8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选举黄颖灵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黄颖灵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2020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6日),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05,8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99%;反对84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186%;反对84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8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选举张波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张波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2020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6日),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05,8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99%;反对84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186%;反对84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8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选举文红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文红星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本次股东大会选举文红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2020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6日),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05,8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99%;反对84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186%;反对84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8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选举李备战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李备战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本次股东大会选举李备战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2020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6日),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00,6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73%;反对84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659%;反对84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93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选举李笛鸣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李笛鸣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本次股东大会选举李笛鸣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2020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6日),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05,8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99%;反对84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186%;反对84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8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选举王宇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王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2020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6日),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00,6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73%;反对84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659%;反对84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93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选举隋红刚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隋红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2020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6日),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00,6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73%;反对84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659%;反对84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93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百瑞(成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达、游淞
3、结论性意见:经审核验证,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T华塑 公告编号:2020-030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袁新瑞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袁新瑞女士与公司于同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袁新瑞女士简历
袁新瑞,女,1980年出生,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专科学历。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任上海上泽电源电器有限公司关务副主管;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任湖南天丰信供应链有限公司关务主管;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樱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袁新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其任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袁新瑞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