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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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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7,36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20,800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定位于中高端皮鞋的品牌运营、产品设计、生产和销售。通过建立自有的全渠道营销网络,以自有品牌为核心,以代理品牌为补充,满足社会各阶层消费者的鞋类需求。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舒适、时尚的产品和服务,并关注客户需求不断优化提升客户体验。

(二)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终端市场分为内销与外销。公司内销以直营为主,经销加盟为辅,内销主要通过在百货商场设立专柜、在大型购物中心设立专卖店体验店,并利用各知名网络销售平台、各类新兴线上销售工具进行线上销售活动。外销主要指公司为国际品牌运营企业提供OEM/ODM服务。

2、品牌运营模式

为满足不同目标消费者的需求,公司坚持实施以自有品牌为核心,同时兼顾代理品牌的多品牌运营模式。公司通过长期持续实施多品牌战略,提升品牌形象的差异化,推动销售网络的建立,满足不同目标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目前公司拥有哈森(HARSON)、 卡迪娜 (KADINA)、卡文(COVER)、爱旅儿(ALLER-A)、哈森男鞋(HARSON BUSSINESS)及诺贝达(ROBERTA)(成人女鞋)等自有品牌,并代理AS、PIKOLINOS等境外知名品牌的产品。

3、生产模式

公司的产品订单主要根据消费者实际购买的数据分析和市场消费流行趋势提前预测相结合进行下单,产品生产包括自主和外协。自主生产指公司自有品牌哈森、ROBERTA等内销品牌的生产以及为国外知名品牌提供OEM/ODM加工。外协生产指公司遴选外协厂家为公司哈森、ROBERTA等内销品牌提供OEM/ODM加工。无论自主和外协,公司都致力于打通供应链的瓶颈,坚持生产计划少量多次,产中严控质量确保品质,力求打造优质产品。

(三)行业情况说明

1、行业整体运行状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1,649亿元,比上年增长8.0%,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85,239亿元,比上年增长19.5%,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0.7%,比上年提高2.3%。2019年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中,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比上年增长2.9%,低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

2、行业竞争格局

国内皮鞋行业是高度市场化的自由竞争行业,主要参与者是拥有自主品牌和研发制造水平较高的鞋类企业,商品时尚性与舒适性是品牌核心竞争要素,消费者对品牌形象、款式用料和品质服务的关注度较高。在这一市场中,各大知名品牌鞋企依靠多品牌战略开展竞争,同时在渠道建设等方面获取竞争优势。在整个鞋类市场上,随着运动休闲生活方式的兴起,休闲运动鞋消费在一定程度上对传统皮鞋需求产生影响。

3、行业发展趋势

近年来随着新一代消费群体的崛起和零售技术的不断发展,线上渠道市场份额逐渐增加,行业内企业通过调整传统线下渠道、布局线上渠道业务,实施全渠道营销带动企业的发展。同时,随着智能手机等移动互联网设备的全面普及,移动营销成为一种趋势,除传统电商移动平台外,小程序、社交媒体营销等不断扩充线上渠道。未来随着新零售技术的进一步发展,零售业态将更加丰富,线上业务、线下业务、新零售等业态将在经济中扮演不同角色,线上线下协同发展、融合,以满足消费者需求多样化、市场进一步细分的需要。

从经营上看,消费者习惯的改变要求行业必须调整对时尚和流行的定义,不断求新求变,以个性化多样化为原则,进行设计革新和生产革新;同时,必须加快信息化和数据化的建设进程,提升数据收集和分析能力,以便更加贴近消费者需求,实现一切围绕消费者的生产营销导向。从国际上看,全球制鞋中心从欧洲到美国,到日本,到中国台湾,到中国沿海地区,再到中国内陆地区以及向东南亚等地不断转移。受人工成本等制造成本上涨的影响,国际鞋业品牌客户将国内鞋企的OEM/ODM业务订单逐渐转移到东南亚、中美洲等低成本地区。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3,569万元,同比减少8.31%,营业利润1,135.1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946.19万元。其中,内销报告期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66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10%,外销报告期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8亿元、同比增加40.58%。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2)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将理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从而将20,100,000.00元的理财产品由2018年12月31日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调整为2019年1月1日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本公司对于划分为客户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前瞻性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从而调整影响应收账款期初数729,387.25元。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11户,具体包括:

本公司2019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1户,本公司本期合并范围比上期增加1户,减少1户。本公司于2019年8月出资设立子公司东台珍展鞋业有限公司,2019年8月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本公司控制子公司上海萱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开始清算,2019年12月2日完成工商注销登记,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5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14日以专人送出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4月24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董事长陈玉珍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61,917.28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10,173,114.18元。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截至2019年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7,36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20,800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公告》

公司根据2019年末应收账款的情况,对部分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应收账款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本次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175,457.98元扣除对应的应收账款2019年期初已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后,增加2019年度信用减值损失1,560,840.34元,减少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1,560,840.34元。公司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陈玉珍、陈芳德、陈志贤、陈昭文、陈昭仁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7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自2020年1月1日执行上述准则并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5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要求分别自2019年6月10日、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修订后的准则,公司根据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法定时间内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具体日期后发出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6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20年4月24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玲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9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公告》;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相关准则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7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10,173,114.18元, 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3,360,183.9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19年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7,36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20,8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68.9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制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 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8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哈森股份”)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17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5436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9.15元。截至2016年6月23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97,394,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8,178,330.14元,募集资金净额449,215,669.86元。

截止2016年6月23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第00063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本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2年3月21日第一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2年4月12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14年3月2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年4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其进行修改。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花桥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花桥支行、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务城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6年6月27日分别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花桥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花桥支行、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务城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上述四家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各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1、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2、使用募集资金购买7天通知存款余额374万元,明细如下:

3、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5,000万元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除此变更外,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不变。

除上述变更外,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本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哈森股份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9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2020年4月24日,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楼15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2019年度完成35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

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江苏分所承办,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江苏分所相关信息如下: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江苏分所(以下简称“江苏分所”)前身为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03年12月。2009年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原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整体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所;2013年随着事务所合伙制转制,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所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江苏分所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山西路6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003025692941。

2019年度江苏分所承办了9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

2.人员信息及项目成员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现有从业人员2,086人。首席合伙人李尊农,现有合伙人131人,注册会计师817人,一年内增加注册会计师15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337人。

3.业务规模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09,163万元,净资产30,637万元,完成上市公司年报审计35家,收费总额3,461万元,涉及的行业包括化工行业、机械行业、汽车行业、医药制造、家电行业、电子信息、通讯行业、软件服务、输配电气、房地产、农牧饲渔、国际贸易、旅游酒店、有色金属、塑胶制品、纺织服装、电信运营、文化传媒等。审计的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均值744,387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33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2 号)的规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得低于8,000万元,上述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的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如下:

因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2013年财务报表审计,于2017年8月16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中国证监会没收业务收入150万元,并处以450万元罚款。

因新三板挂牌公司山东二十度智慧供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报审计,2018年2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文号“证监会[2018]34号”监管措施文件,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采取监管谈话。

因新三板挂牌公司山东东方誉源农资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报审计,2018年9月14 日收到山东证监局文号“山东证监局[2018]68号”监管措施文件,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

因发行债券公司余姚市四明山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13年和2014年报表审计,2018年12月5日收到宁波证监局文号“宁波监管局[2018]20号”监管措施文件,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采取出具警示函。

因新三板挂牌公司陕西伟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报表审计,2020年1月14日收到陕西证监局文号“陕证监措施字(2020)5号”监管措施文件,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

2019年7月15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19)17号自律处分决定书,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给予警告处分,暂停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6个月。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胡海萌

2、项目合伙人:汪军

3、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卓丹

4、质量控制复核人:郭香

项目合伙人胡海萌、汪军、签字注册会计师卓丹、质量控制复核人郭香均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业务多年,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3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1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审计费用系按照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13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1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审计费用相同。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做到了勤勉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提供审计服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意见,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顺利完成年度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3958 公司简称:哈森股份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玉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晓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楠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项目大幅度变化的情况及原因(单位:人民币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下转592版)

公司代码:603958 公司简称:哈森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