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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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71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20-038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按照财会[2017]22号文规定,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公司仍在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20-039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12月15日《关于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5号)的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月2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41.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37,8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64,498,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73,302,0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月31日全部到位,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0040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股东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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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275.46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1836号)。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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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变更了1项目,涉及金额为人民币28,356.53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6.67%。具体变更项目情况如下:
1、 巴彦淖尔保税物流中心(B型)
(1)公司于2019年3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巴彦淖尔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简称“本项目”)总投资额,由38,664.68万元调整至10,000.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及建设用地支出约5,000.00万元,项目运营资金约5,000.00万元。根据公司持有巴彦淖尔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实施主体巴彦淖尔市临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津物流”)的51%股权比例计算,公司预计利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30,931.74万元缩减至5,100.00万元。
公司变更巴彦淖尔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募集资金6,000.00万元,用于同可克达拉市恒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新疆嘉友恒信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2019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结项的议案》,2020年1月7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巴彦淖尔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利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5,100.00万元缩减至2,575.21万元。
巴彦淖尔市保税物流中心(B 型)项目已完成全部工程建设施工,并经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四部委联合验收通过,取得《保税物流中心(B 型)注册登记证书》。鉴于本项目已完成封关运营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具备正式运营的条件,2019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已对本项目进行结项。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项目利用募集资金应投入金额2,575.21万元,利用募集资金已投入金额2,379.25万元,尚未支付工程建设供应商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共计195.96万元。
(3)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12日、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收购内蒙古铎奕达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巴彦淖尔保税物流中心(B 型)"中剩余的募集资金23,960.36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为准)和自有资金4,039.64万元(具体金额以 28000 万元扣除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后的差额为准),合计28,000万元用于收购内蒙古铎奕达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铎奕达”)100%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铎奕达100% 的股权,铎奕达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已将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五)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补充物流及供应链贸易营运资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补充物流及供应链贸易营运资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20 年 3 月 5 日,公司用于补充物流及供应链贸易营运资金项目的本金已使用,节余利息收入金额为 293.93 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利息收入293.93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8,700 万元。
(七)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尚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90,912,828.93元(包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87,000,000.00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1.13%,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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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
1、截至2020年3月31日,巴彦淖尔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利用募集资金应投入金额2,575.21万元,利用募集资金已投入金额2,379.25万元,尚未支付工程建设供应商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共计195.96万元。
2、2020年3月12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巴彦淖尔保税物流中心(B 型)"中剩余的募集资金23,960.36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为准)和自有资金4,039.64万元(具体金额以 28,000 万元扣除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后的差额为准),合计28,000万元用于收购内蒙古铎奕达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铎奕达”)100%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铎奕达100% 的股权,铎奕达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止2020年3月31日,按照《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天亿(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内蒙古铎奕达矿业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第一期股权收购款23,800万元已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尚有第二期股权收购款4200万元未支付(包括募集资金160.36万元以及自有资金4,039.64万元)。
3、甘其毛都嘉友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升级改造项目、智能物流综合系统等项目尚未建设完毕。公司将积极推动募投项目的持续建设,严格按照募投项目的建设规划和实施进度有序使用募集资金,确保所有募投项目按照预定计划顺利实施完毕。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募投项目巴彦淖尔市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于2019年12月完成全部工程建设施工,并经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四部委联合验收通过,截至2020年3月31日项目尚未产生效益。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补充物流及供应链贸易营运资金项目属于营运资金补充,不直接生产产品,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项目的效益主要系通过提高营运资金,促进公司物流与供应链贸易业务快速发展,增加公司业务板块的协同效益,从而间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甘其毛都嘉友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升级改造项目、智能物流综合系统等项目的实施本身并不产生效益,目前尚处于建设过程中。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累计收益20%(含20%)以上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六、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7日批准报出。
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0年3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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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0年3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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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20-040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8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恒华国际商务中心8层806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8日
至2020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公司公开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现场登记时间和地点:2020年5月18日(上午9点00分至12点00分;下午13点00分至17点00分)到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办理登记。
(四)如以传真或邮寄方式登记,请于2020年5月18日17:00前或该日前送达。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010-88998888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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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7,627.13万元,比上年下降3.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897.78万元,比上年下降34.19%。
三、会议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四、会议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五、会议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897.78万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72,770.89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结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年)》,为了积极回报股东,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未来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股权激励回购注销股份(尚未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0,788,750.40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送红股0股(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会议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会议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等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0-37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定于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15~2020年5月19日15:00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本次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4日
7、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年度采购担保额度的议案》;
9、《关于增加2020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所做的《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2020年4月28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登记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的需经公司确认后有效。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一楼证券部接待台
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361008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巧巧、郑家双
电话:0592-3795714 传真:0592-3795724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
2、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和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14”;投票简称为“奥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0年5月19日下午14:30召开的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
委托人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名称(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0-39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9年度
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0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公司2019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巧巧女士,财务总监苏卫标先生,独立董事薛祖云先生、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郑家双先生等。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7日
(上接594版)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88 证券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2020-010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占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0.51%。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投资类型:结构性存款,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一年以内)的理财产品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概述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降低资金闲置成本,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或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一年以内)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公司与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基本情况
1、投资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2、投资目的:在不影响日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降低资金闲置成本。
3、投资类型:结构性存款,或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一年以内)的理财产品。
4、投资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占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0.51%。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实施方式: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审批决策程序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根据自有资金使用需求的变化、便于日常临时性存入与支取的考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一年以内)的理财产品,投资的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2、选择不同的金融机构,分散投资风险。
3、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由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人员及时分析和跟踪,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且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在一定额度内,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或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一年以内)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闲置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一年以内)的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88 证券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2020-011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成立于1992年,于2013年11月22日经京财会许可【2013】0060号文件批复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的相关工作。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室。
经财政部门批准,相继在贵州、湖北、西安、广东、深圳、黑龙江、四川、湖南、山东、上海、福建、安徽、渤海、河北、山西、云南、辽宁、天津、杭州、河南、江西、苏州、宁夏、大连、吉林、重庆、内蒙、青岛、青海、江苏、雄安、海南等重要城市设立了30家分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北京兴华于1995年取得中国证监会、财政部颁发的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证券期货审计资质、金融业务审计资质、军工涉密业务咨询等各类资质。
2、人员信息
北京兴华首席合伙人为张恩军,现拥有员工1,900余名,其中:合伙人110名、注册会计师近700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50人。2019年,合伙人人数净减少1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减少45人。
3、业务规模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7.04亿元,2018年净资产金额为8,796.94 万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34家,收费总额3,113万元。上市公司资产均值74.19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能运输、仓储和房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传播与文化产业等。北京兴华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的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兴华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2亿元,年累计赔偿限额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北京兴华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北京兴华未受(收)到刑事处罚,但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1个、行政监管措施13个,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燕飞,注册会计师, 200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不存在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旭鹏,注册会计师, 2015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不存在兼职情况。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质量控制流程,合伙人陈荭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荭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不存在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就北京兴华拟受聘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燕飞、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旭鹏及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荭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亦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同上一期审计费用保持一致,即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含税),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兴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相关审计意见独立、客观、公正。综上所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兴华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续聘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北京兴华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次续聘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圆满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审计任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北京兴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6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0万元(含税)。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88 证券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2020-012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7)。
因报告编制人员工作疏忽,该公告“重要内容提示”的部分内容列示有误,现对每股分配比例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8万元(含税)”
更正后: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8元(含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上接59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