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05版)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2,673.00万元。2019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1,729.68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综合考虑行业、市场形势及公司战略、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为更科学、合理、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拟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生产设备更新提升项目、企业智能化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人民币 26,848.00万元资金用途进行变更,用于购买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中策橡胶”)的10.1647%股权。
本公司于2019年6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对上述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并于2019年10月23日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变更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10月25日,中策橡胶完成了标的资产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2019年10月30日,本公司发布《彤程新材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毕。
(二)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彤程新材《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1200492_B01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彤程新材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彤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彤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彤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8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详情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项目建设、股权收购并购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公司及集团内部公司拟向银行(含新增)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股权收购并购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外债、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以上综合授信形式包括纯信用授信、集团总部担保授信以及集团内部子公司间互保授信,在特定项目上除了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互保外,还可以用项目资产作为抵押,如10万吨/年可生物降解材料项目、60000t/a橡胶助剂扩建项目等,最终形式以银行审批为准。
申请授信和办理相关业务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特定项目的需要,如10万吨/年可生物降解材料项目、60000t/a橡胶助剂扩建项目等,同意其用资产作为抵押进行融资。
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必要性
上述综合授信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和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促进公司发展,因此上述综合授信是合理和必要的。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是为了促进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稳定发展,提升经营业绩,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存在不利影响。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0-005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2018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收购增资协议的议案》,公司拟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的方式取得响水县佳宝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宝化工”)90%股权。
2018年10月18日,公司完成对佳宝化工的更名及股东变更,佳宝化工更名为:彤程精细化工(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精化”)将其财务数据并入公司报表中。收购后,根据化工园区的要求以及结合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发展目标,一直在进行工程建设,未实际生产。
2019年3月21日下午,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内某公司发生重大事故。公司控股子公司彤程精化位于该化工园区,且本身正处于项目建设期,未实际开工,受爆炸冲击波的影响,彤程精化无人员伤亡,建筑物轻微受损。
受该爆炸事件影响,位于该化工园区的彤程精细2019年全年处于停产状态,目前尚未收到相关政府部门关于后续工作的正式文件,暂无明确的复产时间。在此情况下,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为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经与评估机构协商,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的方式,测算彤程精化资产的可回收价值。
根据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出具的沪申威评报〔2020〕第1314号《拟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彤程精细化工(江苏)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可回收价值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如下:
单元:元
■
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
三、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符合谨慎性原则,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0-004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以书面的形式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志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真实反映了2019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0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9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 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本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2019年末公司股本总数585,987,500股,以此计算预计共分配股利193,375,875.00元,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58.49%。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时也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本公司的可持续、稳定发展。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当前公司财务状况,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2019年度薪酬确认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0年薪酬方案是根据三位监事公司担任的职务,结合公司2020年工作任务安排,并视行业状况和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0-003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在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6日通过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听取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0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本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2019年末公司股本总数585,987,500股,以此计算预计共分配股利193,375,875.00元,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58.49%。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确认和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固定资产资本开支计划的议案》
公司基于对未来经济形势的研判,稳步推进经营战略,制定了2020年度固定资产资本开支计划,预计2020年度固定资产资本开支弹性预算为4~5亿元,用于RAC6万吨项目、RAC钼酸项目、PBAT项目、RAC烯烃扩能改造项目、SLC存储技改项目、SLC设备提升项目等项目。董事会同意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项目情况变化调整相关资本开支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在证券市场进行证券投资并具体实施,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批准日起一年,授权期内用于新证券投资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不含目前已持有的证券投资类项目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10万吨/年可生物降解材料项目(一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10万吨/年可生物降解材料项目(一期)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2020年度审计费提请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近期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徐重璞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并离职。经甄选,拟聘任周琦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周琦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周琦先生简历
周琦先生,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2011年7月获得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经理,兴达国际欧洲区销售总监。现任公司投资部总监。2019年11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0-007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利润: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审字第61200492_B01号审计报告,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0,599,788.75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2,661,345.34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2,266,134.53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的未分配利润204,522,404.84元,及2019年度已分配利润199,235,750.00元,2019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05,681,865.65元。
结合公司目前股本状况和资金情况,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2019年末公司股本总数585,987,500股,以此计算预计共分配股利193,375,875.00元,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58.49%。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
2020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当前公司财务状况,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上接606版)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合伙人数量:131人
(3)截至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817人,较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15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37人
(4)截至2019年末从业人员总数:2086人
3.业务规模
(1)2018年度业务收入:109,16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3,87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8,765万元
(2)2018年末净资产金额:30,637万元
(3)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35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3,461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化工行业、机械行业、汽车行业、医药制造、家电行业、电子信息、通讯行业、软件服务、输配电气、房地产、农牧饲渔、国际贸易、旅游酒店、有色金属、塑胶制品、纺织服装、电信运营、文化传媒等;资产均值:744,387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1)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11,335万元
(2)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
(3)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兴华近3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4次,受到行业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范起超,注册会计师,合伙人,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多年,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新三板挂牌公司以及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芳,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业务多年,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复核工作,专职负责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闫宏江,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多年,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新三板挂牌公司以及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18年度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8万元,合计人民币98万元;公司2019年度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合计人民币120万元。上述收费是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中兴华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认真审核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并通过直接接触以及调查和评估认为,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人员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能够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办事,具备审计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相关资料进行审阅,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其在2019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9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至2019年新修订的相关规定并相应变更会计政策,不涉及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
●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自2019年6月10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要求自2019年6月17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新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或已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但未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文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财会〔2019〕16号文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同时废止。
根据上述通知的要求,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均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其中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变更的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1、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变更的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对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三)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变更的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债务重组涉及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在附注的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四)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 〔2019〕16号)变更的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1、合并利润表
(1)“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改为“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改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2、母公司利润表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改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3、合并现金流量表
(1)在“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项目中,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行项目。
(2)在“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项目中,删除“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行项目。
4、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在“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项目中,删除“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行项目。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1、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溯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收入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公司不重溯2019年末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2、根据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3、根据新债务重组准则要求,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4、根据新合并财务报表格式通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作出的合并、分拆、增补调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显示的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上网公告附件
1、博信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博信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博信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7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博信股份”)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19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依据测试结果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2019年度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520.41万元,其中:对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智通”)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385.54万元;对博信智通、博信智联(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智联”)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1,134.87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吉盛源、天顺久恒应收账款,航思科技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5月21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对天津市吉盛源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盛源”)、天津市天顺久恒通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顺久恒”)应收账款及天津航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思科技”)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共计7,636.7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博信股份关于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2019-031)。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博信智通对吉盛源应收款项11,891.68万元尚未收回;博信智通对天顺久恒应收款项775.74万元尚未收回;博信智通对航思科技其他应收款2,020.00万元尚未收回。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博信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2019-040、2019-048、2019-052),《博信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19-083,2020-002、2020-019)。
根据公司诉讼代理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预计博信智通对吉盛源、天顺久恒以及航思科技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存在无法按期全额收回的风险。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要求计提相应坏账准备,具体如下:
(1)博信智通对吉盛源的应收账款余额为人民币11,891.68万元,吉盛源对此已做了相应房产、土地抵押,根据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抵押物的评估结果,截至2019年12月31日,抵押物评估值总计为12,370.11万元,抵押物预计可收回5,795.47万元,根据差额部分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6,096.21万元。公司原对吉盛源已计提坏账准备6,238.87万元,本次冲回坏账准备142.66万元;
(2)博信智通对天顺久恒的应收账款余额为775.74万元,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100%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775.74万元,公司原对天顺久恒已计提坏账准备387.87万元,本次补计提坏账准备387.87万元;
(3)博信智通对航思科技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2,020.00万元,按照其他应收款余额的100%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2,020.00万元,公司原对航思科技已计提坏账准备1,010.00万元,本次补计提坏账准备1,010.00万元。
(二)其他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根据资产减值测试结果,预计公司对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存在无法按期全额收回的风险。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要求计提相应坏账准备,具体如下:
■
(三)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合计1,476.26万元,其中:博信智通库存商品账面余额1,184.99万元,发出商品账面余额180.60万元,存货账面余额合计1,365.59万元;博信智联库存商品账面余额106.22万元,发出商品账面余额4.45万元,存货账面余额合计110.67万元。
根据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存货的评估结果及公司测算,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计1,134.87万元,其中:博信智通需对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988.56万元,发出商品计提跌价准备117.30万元,合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05.86万元;博信智联需对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29.01万元,发出商品暂未发生减值不计提跌价准备。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9年度需要计提坏账准备1,385.54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34.87万元,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520.41万元。因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890.31万元,减少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890.31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本次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520.41万元,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真实、合理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2019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我们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博信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博信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博信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博信股份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6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博信股份”、“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6日上午在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3栋16层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0-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购销业务会计处理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5月21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对2018年第三季度销售事项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销售调整事项使公司2018年财务报表增加预收款项32,000.68万,增加预付款项31,185.38万元,调减营业收入27,586.79万元,调减营业成本26,883.95万元,调减净利润642.9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公司2018年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2019-029)。
公司现管理层努力联系该项业务的上下游供应商、客户,力求了解详细信息,以做出恰当处理,但由于上下游供应商、客户财务账套已被查封,对该事项的具体细节核实工作无法配合。
公司2019年末调整前资产总额为4.32亿元,其中上述业务分别导致增加资产3.12亿元、负债3.2亿元,根据目前情况,该项资产、负债对应的经济利益无法流入或流出企业,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资产与负债的确认条件,且金额巨大,导致2019年度调整前资产负债表与公司实际财务状况严重不符。监事会同意将上述预收账款与预付账款对冲,差额计入其他应付款,以求更客观地反映公司2019年末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2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5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博信股份”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6日上午在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3栋16层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刘微芳、黄日雄、陈海锋向董事会提交了《博信股份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董事会同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0-027)。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购销业务会计处理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5月21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对2018年第三季度销售事项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销售调整事项使公司2018年财务报表增加预收款项32,000.68万元,增加预付款项31,185.38万元,调减营业收入27,586.79万元,调减营业成本26,883.95万元,调减净利润642.9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公司2018年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2019-029)。
公司现管理层努力联系该项业务的上下游供应商、客户,力求了解详细信息,以做出恰当处理,但由于上下游供应商、客户财务账套已被查封,对该事项的具体细节核实工作无法配合。
公司2019年末调整前资产总额为4.32亿元,其中上述业务分别导致增加资产3.12亿元、负债3.2亿元,根据目前情况,该项资产、负债对应的经济利益无法流入或流出企业,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资产与负债的确认条件,且金额巨大,导致2019年度调整前资产负债表与公司实际财务状况严重不符。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预收账款与预付账款对冲,差额计入其他应付款,以求更客观地反映公司2019年末财务状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度营业总收入为17,089.88万元,比2018年度156,615.24万元减少139,525.36万元,降幅为89.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2.73万元,比2018年度的-5,244.70万元增加4,571.97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2.73万元,截至2019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32,647.18万元。2019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27.21万元,截至2019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8,029.91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博信智联(苏州)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博铭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项目贷款等银行信贷业务。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根据与各银行的协商情况,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的情况下适时调整在各银行的实际融资额度,并签署相关具体业务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资产抵押、贸易融资等)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上述额度内的银行授信事项无需再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出具决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
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障2020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博信智联(苏州)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博铭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事项顺利实施,同意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上述各项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合同及其他与担保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件等。上述额度内的对外担保事项无需再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出具决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
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2020-028)。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针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的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一、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和监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任职务核定,不另外发放津贴;在其他单位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和监事不在公司另外领取薪酬或津贴;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每位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标准为10万元。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津贴标准为人民币78万/年(含税)。
三、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基本月薪加月度绩效奖金制。基本月薪标准为2.5万元至12.5万元,月度绩效奖金根据公司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实际领取的总薪酬根据考核结果浮动。
四、上述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2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03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31)。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