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551 公司简称:奥普家居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权益派发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132,003,300元(含税),占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49.32%;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浴霸、集成吊顶等家居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的提供,致力于为每一位消费者创造健康、纯净的家居环境。
公司持续践行“全区域、全渠道、多品类”的经营战略,产品涵盖了浴霸、集成吊顶、集成墙面、晾衣机、照明、集成灶、新风系统等多种品类,打造了线上与线下的经销商渠道、直营渠道,大宗客户渠道、外销渠道、KA渠道及其他渠道的多元营销体系,满足了消费者家居中卫生间、厨房、客厅、阳台等空间的家装需求,从而为客户提供符合时代潮流、设计新颖的空间系统解决方案,给家创造温暖、健康与美。
公司主要产品系列如下:
■
■
(2)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秉持“为爱设计”的企业使命,紧密围绕消费者需求,通过不断加强供应链整合、生产流程的优化、渠道的精耕细作等举措实现产业链的高效协同、经营效率的提高,从而为消费者提供更好产品及服务。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采购、生产、销售等运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①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购电器类配件(电机、箱体等)、塑料类配件、铝材、钣金件、五金件等各类原材料。公司供应链中心下设计划中心、采购中心、供应链管理、物流等部门,会同财务中心及品质管理中心对供应商进行筛选、考核,对采购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每月中旬,计划中心根据次月的销售需求编制次月《月度生产计划》,并结合最近一次的月末材料仓库的库存情况编制《物料需求表》;采购中心按《物料需求表》两日内向供应商下发《采购订单》;品质管理中心对采购产品进行检验,合格产品予以入库;财务中心核定采购价格及最终付款。公司供应链中心、品质管理中心、财务中心等各部门高效协作,确保了采购效益最大化。
②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自主生产和外协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中高端系列浴霸、集成吊顶等采取自主生产模式;部分中低端产品采取外协生产模式。
自主生产模式
公司自主生产模式下,制造中心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向各车间下发《生产指令单》,领料员根据《生产指令单》前往原材料仓库领料,然后交由各生产车间开始生产,产品完工后交由品质管理中心检验,检验合格生成《产成品入库单》,入成品仓库。
外协生产模式
公司外协生产主要包括OEM和委托加工两种模式。公司采用OEM模式生产部分中低端型号的浴霸、集成吊顶主机、集成灶、晾衣机、照明等产品,公司与外协厂商签订产成品采购合同,外协厂商根据公司的设计及技术要求,自行采购原材料、生产并提供产成品;采用委托加工模式主要是对部分原材料如铝卷、铝锭等进行初加工,受托加工方按照公司要求加工相应物料,公司向其支付加工费。
③销售模式
公司拥有覆盖广泛的多层级、多渠道的营销网络,并通过品牌宣传、明星活动、口碑传播、O2O、直播等多种方式引流,形成了线上与线下的经销商渠道、直营渠道,大宗客户渠道、外销渠道、KA渠道及其他渠道等多元营销体系。
经销商渠道
经销商渠道是公司主要的销售渠道,分为线上经销商渠道和线下经销商渠道。公司选择优质的线上经销商对指定产品进行网络销售;公司选择品牌意识、市场开拓能力、销售能力较强、资金实力雄厚且信誉良好的线下经销商,与之签订经销商授权合同,授权其在一定区域内销售公司产品。
直营渠道
公司直营渠道包括线上直营和线下直营。线上直营是指公司通过天猫等电商平台向终端消费者直接销售公司产品。线下直营是指公司通过红星美凯龙等专业卖场的自营店铺向终端消费者直接销售公司产品。
大宗客户渠道
公司大宗客户渠道主要是房地产开发商、家装公司等渠道。报告期内,公司已与恒大、万科等知名房地产商,以及生活家、爱空间等家装公司开展了业务合作。
外销渠道
公司外销主要分为两种业务模式:一种是以ODM模式与海外知名品牌进行合作;另一种则是海外经销模式。公司产品主要销往澳大利亚、美国、马来西亚、韩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
KA渠道
KA渠道是指国美、苏宁等卖场渠道,KA卖场根据公司的指导价代销产品。
其他渠道
其他渠道主要是指通过直播、小程序、短视频等方式开展数字化营销或引流。
(3)行业情况说明
①公司所处行业
公司主营产品包括浴霸、集成吊顶等。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属于“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下的“C385”家用电力器具制造业。公司浴霸、晾衣机、照明、集成灶、新风系统等产品可以细分为家居行业中家用电器子行业,集成吊顶、集成墙面等产品可以细分为家居行业中的住宅装饰装修子行业。
②行业发展状况
公司所处行业主要受宏观经济环境、房地产市场繁荣程度、居民可支配收入等因素影响:
受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随着“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等政策持续发力,我国商品房销售面积近年来呈现放缓趋势。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9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71,558万平方米,同比下滑0.1%。为进一步抢占房地产精装修市场份额,家居企业将通过产品创新、降本提效等举措,提升产品附加值,从而满足房地产企业的多元化需求。
■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受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影响
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逐年增加,人民对生活品质的追求也日益提高。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9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33元,同比增长8.9%。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升、对生活品质的重视,推动了家居行业企业在智能、健康、安全、科技等方面升级产品品质,优化产品体验,带动了家居行业企业的产品革新。随着三四线城市及经济发达的县域乡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家居行业企业营销网络将进一步下沉。
■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国内家用电器市场的发展状况
根据全国家用电器工业信息中心数据显示,2019年国内家电市场零售规模8,032亿元,同比下滑2.2%,尤其是市场份额占比较大的线下市场零售规模4,924亿元,同比下滑了5.8%。国内家用电器市场的现状推动了家居行业企业的产品创新、品类扩充,并逐步向智能化、集成化、健康化转型升级。
■
数据来源:全国家用电器工业信息中心
国内装饰装修市场的发展状况
2019年受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力成本提升、房地产市场景气度下行等内外部因素影响,我国装饰装修行业产值略有下滑。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9年装饰装修产值12,357.35亿元,同比下滑4.58%。装饰装修行业发展现状将促使拥有较强资金实力,广泛营销渠道,较好产业链协同能力等优势的中、大型家居行业企业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抢占市场份额,推动行业整合。
■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③ 行业的趋势
伴随科学技术的进步、居民对生活品质追求的提升、85后90后成为家居建材行业的主流消费群体、产业链的衍生与拓展,行业“智能家居”、“个性化定制、“新零售”、“数字化营销”、“跨界融合”等趋势进一步凸显。
智能家居趋势
伴随物联网、互联网、通信等行业软、硬件技术的发展,消费者对生活舒适性、安全性、便捷性等要求的提高,家居行业提供多品类产品组合、多应用场景一体化解决方案的企业日益增多,智能化趋势也日益明显。
个性化定制趋势
随着85后90后成为家居行业的主流消费群体,他们对居住环境和品质的重视,对产品个性、健康、时尚等独特体验的追求,推动了定制家居需求的稳步增长。家居企业通过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实现产品革新和业务拓展,从而赢得年轻消费群体的认可。
新零售趋势
为了增强消费者的价值认同和社交体验,吸引更多客流量并提升客户黏性,实现产品销售,家居行业企业通过对企业人、物、场等要素的重构,实现了供应链、生产流程、线上与线下渠道等各个环节的高效协同,促使行业新零售趋势日益凸显。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7-2022年中国零售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预测,未来几年新零售交易规模年复合增长率将达15.27%,到2022年,市场规模将突破1.8万亿元。
数字化营销趋势
在信息化时代,消费者线上接受产品信息的渠道日渐广泛,家居行业企业数字化营销的方式也日益丰富。企业通过直播、小程序、短视频等数字化平台或营销渠道,充分利用消费者碎片化的时间,形成良好的互动,有助于充分调动消费者的购物热情,扩大销售。
跨界融合趋势
近年来,互联网、家电等行业的大型企业不断丰富产品线,纷纷向家居行业进行产品延伸和跨界融合,大型企业对家居行业的相继布局,加剧了行业的整合和市场竞争。
(4)行业周期性、季节性和区域性特点
① 行业周期性特点
公司所属行业与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及房地产市场繁荣程度有一定的相关性。目前我国正处于消费升级阶段,家用电器及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的整体市场容量仍然较大,市场需求相对稳定,故现阶段仍处于稳步发展期,周期性不明显。
② 行业季节性特点
家居产品的销售量与家庭装修意愿相关度较高,受到我国传统消费习惯和节假日效应的影响,每年国庆节至春节前是国内家装的高峰时段,因此每年的三、四季度销售量相对更高,行业呈现出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③行业区域性特点
公司所属行业从消费端来看没有明显的区域性特点,但由于东部沿海等经济相对发达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相对较高,因此消费量也相对较大;从制造端来看有一定的区域性特点,长江三角洲与珠江三角洲地区,供应商资源丰富,物流体系发达,家居制造业产业集群效应较为明显,行业企业也多集中在这些地区。
(5)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作为业内较早从事浴霸及集成吊顶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始终注重产品功能研发、设计和安全性等方面的投入,引领行业内产品质量标准,并多年在行业内保持领先地位。公司是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智能家居专委会副会长单位,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天花吊顶材料分会常务副会长,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住宅部品产业分会副会长以及中国家用电器协会会员。公司获得的主要荣誉有:中装协天花吊顶协会颁发的“集成吊顶行业十大品牌”,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颁发的“好产品”奖等。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及房地产市场景气度影响,公司面临严峻的市场竞争形势。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4,982.0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05%;实现利润总额31,069.5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6,763.1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41%。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85,494.34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3.34%;负债总额62,369.7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3.62%,较上年末降低3.55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总额118,825.99万元,较上年末增长20.17%。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
(2)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
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
(3)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嘉兴奥普劲达厨卫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奥普博朗尼厨卫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奥普斯卫厨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劲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劲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劲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奥普家居有限公司和嘉兴奥普集成墙面有限公司等8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0-020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67,631,447.96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17,996,413.9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含税),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2,003,3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49.32%。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当前资金需求情况,符合公司资金需求及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一致同意本次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0-021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 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规模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并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
天健为公司提供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为130万元人民币。公司综合考虑以往年度审计费用、会计师事务所实际投入人力及同业间的费用水平决定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审计费用,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在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天健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提供专业的服务。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天健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且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的服务能力,在以往的执业过程中作风严谨、公正执业且勤勉高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聘请天健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天健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顺利完成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的行为。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3551 股票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 2020-022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 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修订《公司章程》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法人治理水平,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规划、规范运作的要求,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公司章程》修改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0年5月修订)。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0-023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从3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80,000万元人民币(含),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本事项还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的余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
二、 此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的资金额度和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从3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80,000万元人民币(含),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未占用募集资金及日常经营周转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
(四)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决策程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本着审慎投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产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坚持以稳健投资为主,在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产品。但因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购买适配的投资产品。
(二)风险控制
公司财务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审慎评估,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的产品,并进行台账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购买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上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至80,000万元人民币(含),上述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决议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0-024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下转64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