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接650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各项内部控制,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李绍光、陈剑峰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情形。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监事李绍光之弟李绍明为本次激励对象,在本议案表决时监事李绍光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因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未达标以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的原因所涉及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划转机器人减速器业务相关的资产和负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0-031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82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4.00元,共计募集资金12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8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8,2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3.6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7,936.3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537号)。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02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公开发行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700万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98,300万元,已由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另再扣除债券发行登记费、律师费等相关发行费用合计376.6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7,923.3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7〕579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97,882.01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084.14万元;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2,253.80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91.95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20,135.8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276.09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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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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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3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玉环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23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连同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双环齿轮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26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玉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连同公司全资子公司双环传动(嘉兴)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26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注销了所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与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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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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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接651版)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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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出席还应持有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其登记时间以信函或传真抵达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20日上午9:00-下午5: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陶朱南路12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卢伯军、何滔
联系电话:0575-87015763、87780636
传 真:0575-87026018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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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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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证券代码:600070 公告编号:临2020-018号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度业绩及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8日(周五)下午 15:0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形式
● 投资者可在2020年4月28日15:00前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0575-87015763)、传真(0575-87026018)或者电子邮件(frdjtx@163.com)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也可在公司“互动平台”上先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关于推进上市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20年5月8日(周五)下午 15:00-16:30 在全景网举行2019年度业绩及分红说明会,就公司的经营业绩、发展战略、利润分配预案等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二、说明会召开时间、地点及方式
1、会议时间:2020年5月8日(周五)下午 15:00-16:30
2、召开地点: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
3、召开方式:网络形式
三、公司参会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赵林中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王坚先生、常务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卢伯军先生等(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本次业绩及分红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于2020年5月8日(周五)下午 15:00-16:30,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在线参与,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投资者可在2020年4月28日15:00前通过公司电话(0575-87015763)、传真(0575-87026018)或者电子邮件(frdjtx@163.com)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也可在公司“互动平台”上先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证券代码:600070 公告编号:临2020-019号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民主选举,选举产生赏冠军先生、蔡荥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与将与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3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赏冠军,男,1971年11月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工会主席、监事。
蔡 荥,女, 1971年1月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会计师。现任公司统计科科长、副总审计师。
上述监事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况。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2019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一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一)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十二)3所述,浙江富润公司子公司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一指尚)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低于承诺的2019年度净利润。截至浙江富润公司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浙江富润公司尚未就上述净利润完成情况引致的业绩补偿等事宜,与江有归、付海鹏等达成一致意见,浙江富润公司尚未启动对江有归、付海鹏的追偿,未来是否进行追偿、实际追偿金额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十三)所述,浙江富润公司将持有的对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4,700万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项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85,963.00万元,2019年度,该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46,295.00万元。该项金融资产股价涨跌可能对浙江富润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所涉及的事项的专项说明及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
公司董事会拟采取如下措施:
(一)2018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股东江有归、付海鹏提供的《关于自愿追加业绩承诺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1、追加泰一指尚2019年、2020年两年业绩承诺,其中2019年净利润不低于1.59亿元,2020年净利润不低于2.07亿元。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如泰一指尚2019年和/或2020年实现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将以现金或股票等方式补足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
经审计,泰一指尚2019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538.36万元,未能完成其自愿追加的2019年度业绩承诺。
鉴于上述承诺属于自愿追加,考虑各种客观原因,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精神,公司将与江有归、付海鹏友好协商处理办法,包括但不限于补偿、变更承诺、豁免履行承诺。
(二)公司目前持有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峰水泥”,股票代码:000672)股票4,700万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部分股票尚处于自愿锁定期(起止日期为2019年9月20日至2020年9月20日),待锁定期满,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以降低交易性金融资产比重,减少因上峰水泥股价波动对净利润产生的影响。
上述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能否实施或按预期实施,将受市场及宏观环境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19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一一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我们尊重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结论,并对天健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无异议。
(二)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我们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以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 、 、
程惠芳 吴奇石 葛劲夫
2020年4月26日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一一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了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作出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9年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表示同意。
(二)监事会将持续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履行应对措施的实施情况,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99 股票简称:科达洁能 公告编号:2020-032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洁能”、“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边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授权代表0人。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于2019年12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审核通过,并于2020年2月2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5号)。为推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实施,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限售期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情况如下所示:
1、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则对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发行底价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公司将相应调整定价基准日、发行底价,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限售期
所有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同步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2月25日,公司与认购对象梁桐灿、佛山市新明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谢悦增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该协议约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限售期。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公司将与上述认购对象签署《关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终止协议》。该协议生效后,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二)》将不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无需履行《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暨第二次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边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03%)提交的《关于向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提请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并提交临时提案的函》,考虑到股东大会会议工作安排等原因,为提高决策效率,尽快推动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的顺利实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原定于2020年5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0年5月8日,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在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中增加《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终止协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提案内容符合《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为推进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的实施,同意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0年5月8日召开,并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终止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于2020年4月24日公告增加了一次临时提案,本次为第二次增加临时提案,除了上述延期召开会议及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洁能 公告编号:2020-033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焦生洪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授权代表0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推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实施,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限售期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情况如下所示:
1、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则对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发行底价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公司将相应调整定价基准日、发行底价,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限售期
所有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同步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2月25日,公司与认购对象梁桐灿、佛山市新明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谢悦增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该协议约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限售期。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公司将与上述认购对象签署《关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终止协议》。该协议生效后,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二)》将不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无需履行《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99 股票简称:科达洁能 公告编号:2020-034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2019年5月6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相关议案;于2019年7月15日、2019年10月10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认购对象等事项进行调整;于2020年2月25日、2020年3月12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限售期事项进行调整;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等相关议案,将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延长为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该事项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19年12月27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0年2月2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5号)。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情况
为推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实施,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限售期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
三、本次方案修改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及限售期进行了调整,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独立董事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洁能 公告编号:2020-035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2019年5月6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相关议案;于2019年7月15日、2019年10月10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认购对象等事项进行调整;于2020年2月25日、2020年3月12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限售期事项进行调整;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等相关议案,将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延长为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该事项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19年12月27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0年2月2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5号)。
为推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实施,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限售期进行调整,并同步修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与上述条款相关之表述。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公司就本次修订及更新涉及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
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洁能 公告编号:2020-036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
暨第二次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7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二、延期并增加临时提案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1.提案人:边程
2.提案程序说明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4月22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持有公司11.03%股份的股东边程,在2020年4月2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延期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2020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第一大股东边程提交的《关于向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提请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并提交临时提案的函》,考虑到股东大会会议工作安排等原因,为提高决策效率,尽快推动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的顺利实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原定于2020年5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0年5月8日,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在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中增加《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终止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0年5月8日,并将上述议案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n.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不需要累计投票。
三、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公告增加了一次临时提案,本次为第二次增加临时提案,除了上述延期召开会议及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于 2020年4月2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延期并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5月8日 14点4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兴隆十路12号公司国际大楼305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8日
至2020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材料将于会议召开前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议案4-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议案5-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梁桐灿、佛山市新明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