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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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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55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出席(凭身份证明、有效资格证明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出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除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效证件于2020年5月19日下午5:00之前到本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湖北省黄石市团城山开发区美尔雅工业园

联系单位: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万峰

邮政编码:435003 电话:0714一6360283 传真:0714一6360298

邮箱:meierya00@mailyard.cn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股票简称:美尔雅 股票代码:600107 公告编号:2020013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二号-服装》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0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门店变动情况

注:加盟联营店包括商场专柜、店中店、独立店铺等形式。

二、报告期主营业务情况

(一)报告期内各品牌的盈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上表数据为公司服装行业品牌经营情况。

(二)报告期内直营店和加盟店的盈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加盟店数据为本公司加盟店和联营店数据合计。(不含境外出口数据)

(三)报告期内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的盈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07 证券简称:美尔雅 公告编号:2020014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1、基本信息

(1)成立日期: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2)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中审众环秉承“寰宇智慧,诚信知行”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中审众环建立有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为合伙人大会,决策机构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并设有多个专业委员会,包括:战略发展及业务规划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考核委员会、财务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国际事务协调委员会、专业技术及信息化委员会等。在北京设立了管理总部,在全国设立多个区域运营中心,建立起覆盖全国绝大部分地域的服务网络,在国内主要省份及大中型城市包括:武汉、北京、云南、湖南、广州、上海、天津、重庆、广西、四川、山西、江西、河北、河南、深圳、珠海、东莞、佛山、海南、福建、厦门、浙江、江苏、山东、潍坊、安徽、黑龙江、辽宁、吉林、大连、陕西、西安、贵州、新疆、内蒙古和香港等地设有36个分支机构,并在质量控制、人事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各方面实行总所的全方位统一管理。事务所总部设有多个特殊及专项业务部门和技术支持部门,包括管理咨询业务部、IT信息审计部、金融业务部、国际业务部和质量控制部、专业标准培训部、市场及项目管理部、信息部、人力资源部、职业道德监察部等部门。

(3)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4)执业资质: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5)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审众环自1993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6)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审众环武汉总所具体承办。武汉总所成立于1987年,首席合伙人石文先。武汉总所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注册地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目前拥有从业人员610人,其中注册会计师228人。武汉总所自1993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2019年末合伙人数量:130人。

(3)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及近一年的变动情况:1,350人,2019年较2018年新增365人,减少188人。

(4)是否有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及其2019年末人数:是,2019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900余人。

(5)2019年末从业人员总数:3,695人。

3、业务规模

(1)2018年度业务收入::116,260.01 万元。

(2)2018年净资产金额:7,070.81万元。

(3)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

2018年上市公司家数125家;截止2020年3月1日,上市公司家数159家。

2018年上市公司收费总额:17,157.48万元。

2018年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018年上市公司资产均值:1,252,961.59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4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中审众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中审众环最近3年累计收(受)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为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出具的15封警示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刘定超,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 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事证券工作20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公司兼职。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为谢峰,中国注册会计师,中注协资深会员,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事证券工作 27 年,曾任证监会第十二届发审委员,现为武汉质控中心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兼任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珈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拟签字会计师:姚平,中国注册会计师,为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服务,从事证券工作13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公司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董事会拟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审计报酬为人民币7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报酬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25万元。本期审计报酬按照被审单位规模和参与项目各级别人员工时费用定价,与2019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和较强的专业能力,在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建议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中审众环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次续聘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中审众环在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且对本公司业务情况较为熟悉,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计机构,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资产验证及其它相关业务,审计服务费与内控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内控审计实际开展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