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海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小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小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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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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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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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摘牌受让方式参与竞拍收购常熟华润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常州华润化工仓储有限公司56.91%股权,并已确认为受让方。截至目前,公司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已回复《关于对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尚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
2、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摘牌受让方式参与竞拍收购江苏长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30.40%股权。截至目前,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已成功竞拍成为前述股权受让方并已支付股权收购价款,尚待办理股权过户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3、报告期内,公司同意《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期权23.40万份以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截至目前,注销期权23.40万份已全部注销完成,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87名激励对象授予1,000.0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0年3月23日;截至目前,尚待办理授予登记。
4、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审核通过并提交了中止审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尚待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材料的审核。截至目前,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尚未实施完毕。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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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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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海川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0-065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2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其中:董事黄韵涛、巢志雄、肖治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海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0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67)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0-066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2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0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67)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0-067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0-043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61,453,754.1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6,148,992.9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按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8,614,899.2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23,086,714.26元,母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01,411,231.44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和对投资者回报的情况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三、履行程序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等因素,该预案是合理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0-044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份制改造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专实业”)的通知,为进一步完善上专实业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和综合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上专实业已完成股份制改造工作,整体变更为“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份制改造以上专实业的全体股东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以净资产折股的方式将上专实业变更为股份公司,股份公司的全部股份由上专实业的股东按照原出资比例持有。上专实业的全部权利义务均由整体变更后设立的股份公司承继。上专实业股份制改造完成后,公司持有上专实业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仍为60.20%。上述事项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2020年4月27日,上专实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上专实业名称变更为“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760155734K
注册资本:10920.5452万元人民币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李德义
成立日期:2004年4月2日
营业期限:2004年4月2日至长期
住 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人民西路1818号
经营范围:风机、风阀、消声器、风管、送风口、灯塔设备、冷却塔配件、船用风机、船用液压舵机、船用电动/液压锚机与绞车(立式或卧式)、船用起重机、救生艇绞车/艇架、救生艇降放装置、仓口盖启闭系统、液压成套设备、空调设备、环保设备、电机、金属及塑钢复合管材、型材、机电自控成套装置、电气设备相关元器件、仪器、仪表的制造、销售和研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设计、施工;进出口业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设备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专实业股份制改造前后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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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营业执照、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公告编号:2020-030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4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166号中庚环球创意中心1号楼30 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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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梁衍锋先生委托董事石春兰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梁衍锋、邢宝华、周敏、倪建达、杜继国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夏建丰出席会议;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石春兰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何珠兴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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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林聪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1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何珠兴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宋杰、杜慧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编号: 2020-031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俞辉先生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俞辉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俞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俞辉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新任独立董事履职前,俞辉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俞辉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俞辉先生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同意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供应商等)申请授信或其他履约义务,并同意就上述授信和其他事项授权董事长和相关业务负责人决定,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等额500亿人民币,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有关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关于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现就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近期就联想凌拓科技有限公司与子公司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的贸易事项签署了《第三方公司保证书》,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0年4月3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九街9号3层304号
法定代表人:郭为
注册资本:104272.225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研究、开发计算机硬件及配套零件;网络产品、多媒体产品、电子信息产品及通讯产品、办公自动化设备、仪器仪表、电器及印刷照排设备、计算机应用系统的安装和维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经营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销售计算机硬件、软件及外围设施;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电子产品;销售医疗器械Ⅲ类(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为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1月01日);销售医疗器械II类(以《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核定的范围为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21.43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93.69亿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为人民币0万元;资产负债率77.1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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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495.77亿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金额393.03亿元,控股子公司互相担保金额79.47亿元,股东大会单独审议担保金额23.26亿元,担保实际占用额为196.9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0.46%;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被担保总金额为97.45亿元,担保实际占用额为39.82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东关于再增持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长航凤凰 公告编号:2020-036
股东关于再增持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的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0-042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股东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山西黄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南华资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票增持1%,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后仍将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不排除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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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黄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山南华资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