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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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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令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永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静求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138,989.53元,增长68.29%,主要系报告期支付亳州市众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材料款95万元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1,999,775.27元,增长714.27%,主要系母公司支付长沙三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支款10,238,400.00元所致。

3.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5,549,790.70元,增长48.55%,主要系母公司老厂化验室及车间改造工程持续投入所致。

4.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1,210,698.99元,下降33.44%,主要系客户预收货款已经发货确认收入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26,071,108.08元,下降52.94%,主要系上年度年终奖金在本期发放所致。

6.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4,328,124.21元,下降42.60%,主要系年初余额中应交的税费在报告期缴纳所致。

7.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2,742,418.34元,增长255.49%,主要系本期按权益法核算的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增加所致。

8.本期研发费用较上期减少3,722,197.56元,下降41.79%,主要系本期研发投入减少所致。

9.本期财务费用较上期减少1,264,832.34元,下降43.23%,主要系本期银行贷款较上年同期减少,其对应的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10.本期其他收益较上期减少674,247.04元,下降51.45%,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贴减少所致。

11.本期营业外收入较上期减少497,716.74元,下降89.45%,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2.本期营业外支出较上期增加478,486.63元,增长830.89%,主要系子公司云南永孜堂制药有限公司本期支付补税滞纳金所致。

13.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18,214,041.07元,下降146.51%,主要系销售收入下降,客户回款减少所致。

14.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2,458,269.35元,增长30.88%,主要系本期投资减少所致。

15.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31,440,537.80元,增长1067.69%,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6.本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期增加15,684,766.08元,增长1026.91%,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18,214,041.07元,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2,458,269.35元,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31,440,537.80元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令安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