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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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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93版)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严禁进行二级市场股票投资,不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的投资范围。投资品种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投资期限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六)决策及实施方式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针对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风险投资规定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不定期对投资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

2.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及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能提高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到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表示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0-018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和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中审众环秉承“寰宇智慧,诚信知行”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中审众环建立有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为合伙人大会,决策机构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并设有多个专业委员会,包括:战略发展及业务规划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考核委员会、财务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国际事务协调委员会、专业技术及信息化委员会等。在北京设立了管理总部,在全国设立多个区域运营中心,建立起覆盖全国绝大部分地域的服务网络,在国内主要省份及大中型城市设有36个分支机构,并在质量控制、人事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各方面实行总所的全方位统一管理。事务所总部设有多个特殊及专项业务部门和技术支持部门,包括管理咨询业务部、IT信息审计部、金融业务部、国际业务部和质量控制部、专业标准培训部、市场及项目管理部、信息部、人力资源部、职业道德监察部等部门。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业务资质: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6)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4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7)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审众环自1993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8)加入的国际会计网络:2017年11月,中审众环加入国际会计审计专业服务机构玛泽国际(Mazars)。

(9)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审众环湖南分所具体承办。湖南分所成立于2012年,分所负责人李新首。湖南分所已取得由湖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4301),注册地为湖南省长沙市远大一路280号湘域东方家园B座13层,目前拥有从业人员205人,其中注册会计师62人。湖南分所自2012年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二)人员信息

(三)业务信息

(四)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中审众环最近3年累计收(受)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为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出具的15封警示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中审众环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蔡永光、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乐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五)执业信息

中审众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蔡永光,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业经历19年,其中证券从业工作经历13年。现为中审众环合伙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胡兵,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业经历21年,其中证券从业工作经历13年。现为中审众环合伙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乐,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业经历12年,其中证券从业工作经历10年。现为中审众环湖南分所高级项目经理,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众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中审众环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中审众环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在以前年度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中审众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0-019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作出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本次《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0-020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相关制度中的相关条款作出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修订情况

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里的条款和序号根据本修订案依次做出相应的变更。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修订情况

注:《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里的条款和序号根据本修订案依次做出相应的变更。

三、《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修订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0-021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4 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于2020年01月01日起执行该新收入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要求施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收入准则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0-024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审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了公司内审负责人杨哲怡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杨哲怡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内审负责人,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上述职务后,杨哲怡先生被补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名杨哲怡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杨哲怡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聘请新的内审负责人。公司对杨哲怡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0-012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令安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4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6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曾建国先生、王红霞女士、李永萍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详见2020年4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4)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0]110043)确认,公司2019年度实现利润总额 188,784,963.71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62,377,707.2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96,946,268.93 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分配:

(1)按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694,626.89 元;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177,251,642.0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538,345,033.88 元,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15,596,675.92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3)根据公司 2019 年实际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前景,为了让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拟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3,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7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合计37,740,000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677,856,675.92元转入下一年度;

4.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详见2020年4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经营业务活动发展需要,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向关联公司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预计2020年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万元;

根据日常设备维护需要预算安排,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需向关联公司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所需的部分设备及公司现有设备维修的零配件,预计2020年与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详见2020年4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刘令安先生、王红霞女士回避此项议案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理班子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为有效地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合理地使用各种资源,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同意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在2020年度根据需要可以分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经营业务的资金周转等,以提高公司的盈利规模。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银行授信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融资法律文件。2020年度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新增贷款总额控制在人民币5亿元以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0-017)详见2020年4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董事会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0-018)详见2020年4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作出修订。

《公司章程》(2020年4月)详见2020年4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19)详见2020年4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19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中的相关条款作出修订。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0年4月)等制度详见2020年4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20)详见2020年4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详见2020年4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推选,同意提名刘令安先生、刘正清先生、何三星先生、胡高云先生、夏劲松先生、詹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候选人,其中胡高云先生、夏劲松先生、詹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见附件)。拟换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其中3名独立董事侯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备案审核,审核无异议后,将与其他3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该议案进行表决,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为确保公司的正常决策与运作,在新一任董事被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前,现任董事应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并授权公司证券投资部全权办理股东大会准备事宜。

《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2)详见2020年4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4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23)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令安先生:196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主管药师。曾担任湖南省医药(集团)开发总公司部门经理、海南公司经理,海南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省第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现任新疆汉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002412)董事长,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358)董事,湖南北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拓浦精工智能制造(邵阳)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南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湖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湖南省医药行业协会会长,湖南省工商联副主席。

截至披露日,刘令安先生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汉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68%的股权,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其本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令安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正清先生: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曾任益阳制药厂车间主任、副厂长,湖南益阳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湖南汉森制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截至披露日,刘正清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42%的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正清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何三星先生:196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就职于岳阳县卫生局,湖南省卫生厅卫生政策杂志社,湖南省医药(集团)开发总公司。曾任湖南汉森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汉森健康产业(湖南)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披露日,何三星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11%的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何三星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詹萍女士,196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曾任湖南求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第六届湖南省律协女律师专门委员会副主任,益阳市第三届、四届、五届人大代表、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益阳市第四届、五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益阳市律师协会第二届、三届副会长,第四届益阳市律师协会会长,第七届湖南省律协法律顾问委员会副主任,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湖南义剑律师事务所监事会主任,第五届益阳市律师协会监事长,益阳市第六届人大代表、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第九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披露日,詹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胡高云先生: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湖南省卫生学校、湖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教师,湖南医学专科学校教研室室主任,湖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药学教研室室主任,兼任湖南汉森医药研究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南大学湘雅药学院药学化学教师、湖南省药学会药物化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湖南省高校“创新药物研究与开发”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主任。

截止披露日,胡高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胡高云先生未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将在本次提名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夏劲松先生:197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律师。曾任湖南金健米业股份公司后勤经理,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长沙楚天会计事务所评估部主任,湖南证监局稽查处副处长,湖南省沅江市副市长,湖南证监局公司处副处长。现任昌都市凯文华诚投资管理公司投资总监。

截止披露日,夏劲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0-022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15至2020年5月19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人员:

(1)截止2020年5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益阳市银城南路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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