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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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19年12月15日届满,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发出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五名,独立董事三名。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席刚先生、Liu Chang女士、李建雄先生、朱川先生、曹丽琴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沈亦文先生、黄永庆先生、杨志达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杨志达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表决程序及候选人资质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换届选举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公司将遵守相关规定,即新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为保证公司正常运作,第一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将在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继续担任董事职务,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过对候选人履历及任职资格的严格认证,认为该等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3、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席刚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新加坡国立大学亚太EMBA硕士毕业、上海高金-亚利桑那全球金融工商管理博士DBA(在读)。2004年加入公司。席刚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草根知本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总裁、公司下属多家公司董事、中国奶业协会副会长等职务。席刚先生于2018年获得中国奶业协会“2018年优秀奶业工作者(功勋人物)”荣誉称号。
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以上候选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Liu Chang(刘畅)女士:1980年出生,新加坡国籍,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曾任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新希望乳业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以上候选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李建雄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EMBA,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现任公司董事、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四川省创新型企业家、成都市“蓉漂计划”高层次创新人才,被授予成都市“诸葛精英”荣誉称号,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副会长、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平谷区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专家、清华大学PPP基金研究中心专家、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理事,人大商学院管理实践教授、北京大学、人民大学和中国社科院MBA特聘企业导师。
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以上候选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朱川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重庆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毕业,上海高金一亚利桑那全球金融工商管理博士GES(在读)。曾任成都光明乳业有限公司销售总监、新希望乳业控股有限公司销售总监、昆明雪兰牛奶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四川新希望乳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裁、公司下属多家公司董事、重庆市天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副理事长。
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以上候选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曹丽琴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四川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长江商学院CFO班学员,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高级税务策划师、高级财务管理师、会计师。2008年加入公司。曾任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高级经理、新希望乳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长、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西昌新希望三牧乳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公司多家下属控股子公司董事、重庆市天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以上候选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沈亦文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地区长期居留权,新加坡国立大学EMBA,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新加坡国立大学商学院客座副教授、香港中文大学管理学院客座副教授、浙江大学商学院客座副教授。沈亦文先生曾于埃克森美孚中国、花旗银行、荷兰银行、渣打银行、澳新银行任职。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以上候选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黄永庆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美国Southern Methodist University法学硕士,中国律师资格。黄永庆先生曾任职于美国谢尔曼思特灵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以上候选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杨志达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香港居民,香港大学工商管理学士、香港理工大学专业会计硕士,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国际财务管理协会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曾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其后曾任多间香港上市公司的副总裁或财务长、公司秘书及合资格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香港独立非执行董事协会常务副会长、王朝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主席顾问、杨志达执业会计师审计师、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博耳电力控股有限公司、时代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和伯明翰体育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以上候选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0-025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19年12月15日届满,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发出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监事。会议选举李兴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个人简历附后),将与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 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经核实,上述职工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兴华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科技大学工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会计师。曾任优能数码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深圳市乾德电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工代表监事。
该职工代表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该职工代表监事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0-026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19年12月15日届满,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发出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第二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两名。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杨芳女士、李红梅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以上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选举产生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后,与另外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以上监事候选人近两年内均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二、备查文件
1、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1、杨芳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财务会计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资格和澳洲会计师公会会员,中国民主建国会成员。曾担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指导及教育培训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前程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清华大学首席财务官会计硕士行业导师,中国金融三十人论坛成员。
该监事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以上候选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李红梅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毕业,注册税务师、会计师。2014年加入公司。曾任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监事、财务部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河北新希望天香商业连锁有限公司监事等职。
该监事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以上候选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0-013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2020年4月24日在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席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全体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出席会议人员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无异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十九个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3.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报告》。
4.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出具了认可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6.审议通过《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出具了认可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5)。
7.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席刚先生、Liu Chang女士、李建雄先生、曹丽琴女士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出具了认可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2020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30亿元,有效期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在上述融资担保额度内确定担保方式及担保额度的具体调整事项,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担保业务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无需再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2020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理、押汇、出口代付等),有效期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确定授信金融机构及授信额度的具体调整事项,代表公司办理授信、借款、抵押、质押等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无需再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以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总股本853,710,6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分配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关于董事、监事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内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包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12个月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在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行使单笔现金管理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认可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11),其摘要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2)。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0-027),其正文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28)。
17.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提名席刚先生、Liu Chang女士、李建雄先生、朱川先生、曹丽琴女士五人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18.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提名沈亦文先生、黄永庆先生、杨志达先生三人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1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时间由董事会确定并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0-014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4月24日在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十个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4、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本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11),其摘要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2)。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本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0-027),其正文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28)。
10、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三、备查文件
1、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0-016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基本情况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二)本次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收入准则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自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的衔接规定,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其他
因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会计准则变更所致,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不需要单独发表独立意见。
五、备查文件
1、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0-017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0年度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本数);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申请2020年度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的担保。前述总额度有效期均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基本情况
(一)2020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根据公司2020年经营计划,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本数),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授信总额度内,公司、子公司可以视盈利和偿债能力情况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申请,且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申办票据贴现、保理、押汇、出口代付及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授信有效期内,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使用。
公司、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应在各自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为子公司2020年度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情况
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2020年度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250,000万元,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按照子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合同约定为准,担保可分多次申请。
二、业务授权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授信及对应担保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相关事宜,办理上述授信项下的具体业务及担保手续,包括且不限于签署相关业务的具体合同、协议等相关事项,无需再经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批准。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将在被担保方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融资时签署。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子公司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各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该融资担保额度计划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总体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同意该2020年度融资担保额度事项。
独立董事对《关于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该授信额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计划,总体融资信用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同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
六、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公司2019年度对子公司实际担保额为人民币8.6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09%;公司本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人民币30亿元(包含公司对子公司尚未到期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2.37%。
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备查文件
1、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0-018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交易程序和披露的相关规定,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本议案关联董事席刚先生、Liu Chang女士、李建雄先生、曹丽琴女士回避表决,有表决权的四名董事全票通过本议案。会议对2019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并对2020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
2019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额为人民币63,871.37万元,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84,030万元,交易关联人为四川新希望贸易有限公司、鲜生活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等,均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关联人。
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也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因预计2020年度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议案内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在股东大会上关联股东Universal Dairy Limited、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藏新之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该比例为占其他业务收入中的其他收入的百分比。
二、关联人关系介绍
(一)四川新希望贸易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郭兴
2、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成都市新津县工业园区希望路西路22号
4、主营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批发、零售。
5、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四川新希望贸易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7,660.85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80,303.18万元,净利润-1,299.55万元。
6、关联方关系:与本公司具有相同的实际控制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关联人。
7、履约能力分析:四川新希望贸易有限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经营状态良好、财务较为稳健、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二)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刘畅
2、注册资本:421,601.5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主营业务: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的生产、加工;牲畜的饲养;猪的饲养;家禽的饲养。
5、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421,766.69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8,205,053.95万元,净利润618,055.62万元。
6、关联方关系:与本公司具有相同的实际控制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关联人。
7、履约能力分析: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经营状态良好、财务较为稳健、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鲜生活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孙晓宇
2、注册资本:6,5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支路新希望集团大厦211室
4、主营业务: 货物运输,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
5、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58,488.14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1,115.48万元,净利润596.62万元。
6、关联方关系:与本公司具有相同的实际控制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关联人。
7、履约能力分析:鲜生活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经营状态良好、财务较为稳健、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四)昆明新希望动物营养食品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刘明辉
2、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北古城镇工业园饲料产业基地
4、主营业务:畜、禽、水产、反刍动物及其他类饲料生产销售;饲料原料、添加剂销售;农副产品购销;生猪销售、农牧科技技术咨询服务。
5、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1,847.63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8,607.28万元,净利润160.83万元。
6、关联方关系:与本公司具有相同的实际控制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关联人。
7、履约能力分析:昆明新希望动物营养食品有限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经营状态良好、财务较为稳健、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五)昆明新希望鲜生活商贸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李严
2、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经开区经开路3号时代创富C座602号
4、主营业务: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农副产品、乳制品的销售及代销。
5、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07.30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403.80万元,净利润-271.38万元。
6、关联方关系:与本公司具有相同的实际控制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关联人。
7、履约能力分析:昆明新希望鲜生活商贸有限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经营状态良好、财务较为稳健、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六)北京未来星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赵万儒
2、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 北京市平谷区东高村镇兴路68号302
4、主营业务: 销售食品、销售日用品。
5、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745.01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5,567.93万元,净利润-1,046.55万元。
6、关联方关系:与本公司具有相同的实际控制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关联人。
7、履约能力分析:北京未来星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经营状态良好、财务较为稳健、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七)四川新希望鲜生活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席刚
2、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三色路199号五冶大厦1栋1单元8楼4号
4、主营业务: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
5、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724.34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5,155.53万元,净利润-1,388.29万元。
6、关联方关系:与本公司具有相同的实际控制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关联人。
7、履约能力分析:四川新希望鲜生活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经营状态良好、财务较为稳健、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以上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的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协议;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关联方签署协议或者按订单的形式履行交易。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具备可持续性特征,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为公司正常的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优势资源,提升企业经营效率、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在乳制品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发出《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公司本次提交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会议材料完整、充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
独立意见:公司2019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审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19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63,871.37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11.25%,低于股东大会批准金额。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84,030万元,较2019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增长31.56%,系基于业务发展计划并预留了适当增长空间的合理预计。上述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必要的交易行为,是公司以往正常业务的延续;交易价格符合定价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独立意见:公司2019年度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低于年初预计21.11%,公司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与预计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属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对上述交易的内容、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履行的程序等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后续将安排股东大会就该事项进行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2、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关联方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定价的原则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因此,保荐机构对新乳业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公司关于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0-019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12月31日合并未分配利润为628,088,993.62元,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53,618,153.35元;按照孰低原则,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未分配利润为253,618,153.35元。
根据2017年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前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为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建议以本董事会召开之日总股本853,710,6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1,222,639.9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该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0-020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9年度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附属子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62,799,392.63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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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收到的上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收到的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其他收益并计入当期损益。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当期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下转70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