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98版)
上述补助的取得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情况产生一定积极影响,对公司利润总额影响金额为人民币47,681,940.77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的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利用。因上述部分政府补助资金不具有持续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0-021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包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26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85,371,06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45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65,272,315.1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165,221.9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7,107,093.23元。上述募集资金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19年1月22日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095号《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向情况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主要投资于下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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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合计数可能不相等系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形成。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25,275,388.58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4,486,043.28元,包括以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形式存放的金额为人民币6,000,000.00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计划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
上述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范围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计划投资的产品包括投资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投资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2019年度及本年度截止公告日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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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几笔现金理财属于一次买入分期赎回型产品,其投资收益将在最后一笔赎回时统一到账。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人民币2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人民币32,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600万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零;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人民币25,1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批准额度。
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包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董事会认为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流动性好,且公司将采取健全的风险控制制度,可保障现金理财安全性和保本需求。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所提交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同意该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包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新乳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4月28日
(上接699版)
4、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依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总结及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和2020年度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关于交易对手方对上海兴亚报关有限公司2019年7-12月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0-016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116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5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94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截至2017年7月2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46,818,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1,051,685.6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05,766,514.40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7]4811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4,454.2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6,253.0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6,122.4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130.59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9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043.82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7,498.03万元。
综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7,498.03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250.22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在工商银行深圳深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4000021029200498670、608566622、337010100101034872、5840000010120100378242、8110301013800234534)。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7月19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及“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项目”实施的主体由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2018年11月14日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也相应地变更,同时终止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8月1日,本公司对原募投项目“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变更为“兴亚股权投资项目”和“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涉及的募投项目及实施主体也相应变更。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原开立的账号为8110301013000363927的募集资金专户截止至2019年10月31日的余额,全部转至本公司新开设的账号为8110301012200479423的募集资金专户中。本公司已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三方监管协议同时解除。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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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存款余额包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71.59万元(其中2019年度利息收入41.01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原计划以募集资金投入12,731.04万元,拟在上海、重庆、成都、广州、深圳、北京、西安、沈阳、武汉、郑州、杭州、南京、兰州、合肥、福州、厦门、南昌、长沙、济南、青岛、太原、无锡、苏州、石家庄、哈尔滨、长春、乌鲁木齐、呼和浩特、南宁、昆明、贵阳等全国31个核心物流网络节点城市设立精品物流服务网点。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完善公司在全国的物流服务布局,形成覆盖全国的供应链及物流服务网络,保障公司业务快速稳定增长和发展目标的实现。由于当前本公司国内市场业务发展态势已经与规划之初有了较大差异,原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投入金额等都已经不再符合目前国内业务发展的现状和实际需求,截至目前,该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387.27万元。本公司拟对该项目实施计划进行变更,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12,343.7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及其利息(利息金额以银行结算为准)将全部转为投入兴亚股权投资项目及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
本公司于2019年8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上述部分募投项目变更。2019年8月20日,本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上述募集资金变更事项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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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0-010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1,011,951.55元,其中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6,603,488.72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97,472,047.29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483,698,751.43元。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共拟分配现金红利30,244,212.95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8,101,429股,以此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9元(含税)。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9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0.03%。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融资环境等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19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0-011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经营持续扩张对资金的需求,为保证公司现金流量充足,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同意在2020年度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2亿元(含132亿)的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方式为质押、信用或全资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在授信期内,该等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及分配。具体授信行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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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授信额度项下的贷款主要用于提供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合规金融机构借款相关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等以实际审批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合作银行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有效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合理使用融资,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0-012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实现稳健经营,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并获取无风险收益、提高股东回报,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外币融资风险敞口业务、海外外币净资产风险敞口业务等)。在全球经济急剧变化的环境中,公司及子公司必须进行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才能确保实际业务的稳健发展。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金融衍生品工具对上述业务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合约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有价证券等;既可采取到期交割,也可采取差额结算。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人民币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三、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
经公司及子公司预测,2020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20亿美元,有效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操作金融衍生品以公司进出口贸易业务为基础,达到降低财务结算成本及获取无风险收益的目的。
2、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开展套期保值等业务。
3、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
4、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积极应对。
5、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外币融资风险敞口业务、海外外币净资产风险敞口业务等)。在全球经济急剧变化的环境中,公司及子公司必须进行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才能确保实际业务的稳健发展。且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2020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20亿美元。
八、监事会审议关于2020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外币融资风险敞口业务、海外外币净资产风险敞口业务等)。在全球经济急剧变化的环境中,公司及子公司必须进行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才能确保实际业务的稳健发展。且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2020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20亿美元。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相关进程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丰电子”)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宁波共创联盈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创联盈”)持有的标的公司Silverac Stella(Cayman)Limited(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Silverac Stella”)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2019年8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详见公司发布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93)、《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公告。
2020年1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详见公司发布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等公告。
2020年1月17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0]第5号)。
2020年1月23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2020年2月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并根据问询函回复内容对重组草案进行了修订,详见公司发布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公告。
2020年2月19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详见公司发布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等公告。
2020年2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项下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关于修订〈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详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等公告。
2020年3月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2020年3月2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2020年4月7日、4月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更正公告》(2020-031)。
2020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中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议案》、《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书(二)〉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取消本次重组方案中向共创联盈购买资产发行对价股份的“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内容,即取消发行价格调整机制,并相应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书(二)》,详见公司发布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34)等公告。
二、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性延期的原因
江丰电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申请文件中,标的公司Silverac Stella的审计报告基准日为2019年8月31日。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六十三条规定:“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可申请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至多不超过一个月。”本次重组标的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有效期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
本次重组标的公司下属生产经营实体分别位于比利时代因泽、美国缅因州、中国江阴市。受全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按照国家部署,尽量减少人员聚集,虽然远程核查和办公未因此中断,审计机构已完成大部分加审工作,但部分现场核查工作仍受到了相应的影响。
公司经与承担本次重组审计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受疫情影响,外部核查程序受较大影响,多国采取临时出入境管制措施,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部分现场核查程序无法按原计划执行,预计出具标的公司审计报告时间将推迟。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相关规定:“(二十一)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3次……”。为更好地推进财务数据的更新工作,公司特申请在前次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到期(即2020年4月30日)后,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财务数据的有效期延长1个月,即有效期截止日延期至2020年5月31日。
三、本次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影响
(一)在疫情防控期间,多国采取临时出入境管制措施,标的公司员工及中介机构人员通过远程办公形式推进财务数据更新工作,审计机构已完成大部分加审工作,但部分现场核查工作仍受到了相应的影响,预计疫情会延迟标的公司审计报告的更新。
(二)本次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后,江丰电子将组织各方人员落实相关工作,依规尽快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反馈意见回复,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相关工作。
(三)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及核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0-056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投资项目概述
为积极响应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号召,以实际行动支持新型冠状病毒的防疫工作,践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资源,完善口罩等防护产品上下游产业链,实现产品质量自主可控,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华仁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仁医疗”)拟在目前的净化厂房中改建3条熔喷无纺布生产线项目,总投资额不超过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主体
1、名称:青岛华仁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7号
3、注册资本:6,000 万元
4、法定代表人:杨效东
5、经营范围: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药用丁基胶塞、铝塑盖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异型塑胶制品的生产、销售,机械加工,模具加工,一类、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三类医疗器械销售(依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医疗器械生产(依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生产和销售:卫生用品(不含药品、医疗器械)、纺织品、普通劳保用品。
(二)拟投资项目情况
1、项目总投资:总投资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设计产能:项目设计产能为1000吨/年,达产后实际产量根据设备运行及市场情况而定;
3、项目建设周期:1个月;
4、产品用途:项目生产的熔喷无纺布主要用途为中效及亚高效过滤,主要应用于医疗卫生和空气净化领域,是生产医用口罩、民用口罩的主要材料。
三、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
1、积极应对疫情防控,满足市场需求
熔喷无纺布被称作口罩的“心脏”,是生产医用和民用防护口罩的关键性材料。一般医用性口罩主要由三层构成(SMS),内外两层均为纺粘层无纺布(S),中间的过滤层为熔喷无纺布(M),利用超细纤维的网状结构和静电吸附病毒粉尘、飞沫,起到阻隔和防护作用。根据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统计,2020年4月份,国内熔喷无纺布日产能在200 吨左右(1吨熔喷无纺布可以生产100万只口罩或30万只N95口罩)。据报道,目前国内市场每天口罩需求量3亿只左右,再考虑其他应用领域对熔喷无纺布的需求,目前的熔喷无纺布的产量存在较大的市场缺口。熔喷无纺布的上游原材料供给充足,导致目前市场短缺的核心原因在于熔喷无纺布自身体量过小,疫情发生前的行业不完全竞争,疫情爆发后,短期内资金和设备壁垒阻碍了新的进入者的步伐。随着国内全面复工复产复学,以及全球疫情的持续,口罩需求将进一步增加,可以预见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熔喷无纺布市场需求依然较大。
2、完善上下游产业链,满足口罩生产自用
2020年2月,为积极响应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号召,以实际行动支持新型冠状病毒的防疫工作,践行国有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子公司华仁医疗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现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洁净厂房内,将部分车间紧急转产,新建口罩生产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2月11日发布的《关于子公司拟投资建设医用口罩生产线的公告》,目前,该项目实现规模化生产和销售。但是,作为口罩生产的主要材料,目前市场上熔喷无纺布供应严重不足,价格暴涨,且质量参差不齐。子公司华仁医疗以自有资金建设熔喷无纺布生产线,可以更好地满足公司口罩生产自用需求,降低原料成本,从源头上确保产品质量自主可控。
四、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
1、市场前景分析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无纺布生产国,但是熔喷无纺布产量较小。2019年我国熔喷无纺布的产能在8-10万吨,产量仅为5.5万吨,在整个无纺布中的占比只有0.9%。近年来随着熔喷无纺布的应用领域不断拓宽,市场需求大幅提升,尤其是随着全球疫情的蔓延,熔喷无纺布生产线的新增产能并不能跟上口罩生产线建设的“脚步”。国家鼓励相关企业加快生产线建设,尽快投产达产,扩大熔喷无纺布市场供给,为疫情防控提供保障。
熔喷无纺布的应用领域除了口罩,亦可应用于医疗卫生和空气净化领域,随着市场对熔喷无纺布应用场景的进一步挖掘,也将为产业创造出新的业务发展机会。因此,未来疫情结束后,熔喷无纺布依然有较大的市场空间。
2、与公司现有业务的相关性
2020年初,华仁医疗投资口罩生产线,目前已经实现规模化生产和销售,但是目前熔喷无纺布原料供应依然紧张。新上项目投产后,不仅可以有效地缓解公司目前口罩原料紧缺的情况,降低产品的综合成本,更利于把控口罩产品质量,完善防护用品的产业链布局,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公司自身优势
熔喷无纺布生产对厂房洁净度要求较高,目前公司拥有足够使用面积的洁净车间,可以满足熔喷无纺布生产需求;
公司目前拥有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完整的检测设备,拥有充足的生产和管理人员,可保证产品质量达到相关标准。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可充分发挥公司自身优势,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现有洁净车间内进行熔喷无纺布生产线改建,项目投资小、建设周期短,短期内即可实现规模化生产,项目达产后,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从源头上实现产品质量自主可控,有利于疫情防控物资的补给及满足市场对于熔喷无纺布的需求,具有很强的战略布局和现实的社会意义。
本项目预计对公司短期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六、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
1、无法按预计时间投产的风险
项目投产时间受到原材料供应、熔喷无纺布设备购置、设备安装调试、生产车间改造等因素影响,项目建设周期和达产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出现无法按预计时间投产的风险。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项目的主要原材料为聚丙烯,聚丙烯是石油的衍生品之一,其价格水平受到该行业供需情况、全球石油价格走势及宏观形势等因素影响,因此原材料价格存在波动的风险。
3、产品销售不及预期的风险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口罩及熔喷无纺布需求较为强劲,市场供应出现缺口,熔喷无纺布产能迅速增加。由于熔喷无纺布生产及销售过程中受到上下游供需变化因素影响较大,因此未来市场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一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结束,可能面临熔喷无纺布市场需求减小、市场价格回落及熔喷无纺布市场产能过剩的风险。但随着人民防护意识的大大增强、国家政策的推广和引导、基层卫生水平的提高等因素,口罩的需求将有机会得以持续,且熔喷无纺布的应用领域不只有口罩,随着市场对熔喷无纺布应用场景的不断挖掘,疫情结束后,熔喷无纺布依然有较大的市场空间,因此风险基本是可控的。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投资建设熔喷无纺布生产线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3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投资建设熔喷无纺布生产线项目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