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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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2020-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15 证券简称:交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7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交建股份”)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6,728,925.47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470,064.59元,余下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96,258,860.88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26,111,095.2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2,369,956.08元。经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度实施利润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结合公司发展与未来资金需求,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现有总股本49,9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4,99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6.75%。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15 证券简称:交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8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平合理,交易价格为市场公允价格。上述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真审阅了《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并就相关事宜和关注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认为议案所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发生,并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系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所需,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6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俞红华、何林海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周春阳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方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2019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租赁房产、关联采购等,关联交易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较低。

具体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租赁房产

2015年7月,公司与合肥汇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肥汇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位于祥源广场A座19-20层办公楼租赁给公司,租赁期自2015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年租金1,815,600.00元(含税);该合同到期后续签至2020年6月30日,年租金1,997,160.00元(含税)。公司2019年度确认租赁费为1,809,628.57元。双方租赁价格系根据市场价格确定,租赁价格公允。

2014年10月,公司子公司安徽省路通公路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通检测”)与安徽天路公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路公路”)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天路公路将其位于合肥市庐阳区界首路12号办公楼租赁给路通检测,租赁期自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2019年度确认租赁费228,571.42元。双方租赁价格系根据市场价格确定,租赁价格公允。

2019年9月,公司子公司安徽交建兴源路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源路面”)与安徽欧力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力电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欧力电器将其位于合肥新站工业园欧力产业园办公楼租赁给兴源路面,租赁期自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2019年度确认租赁费116,640.00元。双方租赁价格系根据市场价格确定,租赁价格公允。

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2019年度,公司向关联方祥源茶叶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茶叶,向关联方合肥祥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向安徽汇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餐费,与黄山市祥源齐云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祥晟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发生其他零星采购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2020年经营计划,拟提请董事会审批累计发生额不超过491.25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合肥汇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肥汇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交建股份控股股东间接控制100%的关联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2、安徽天路公路服务有限公司

安徽天路公路服务有限公司系交建股份控股股东间接控制100%的关联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3、祥源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祥源茶业股份有限公司系交建股份控股股东直接持股90.70%的关联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4、祥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祥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系交建股份控股股东间接控制100.00%的关联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5、安徽欧力电器有限公司

安徽欧力电器有限公司系交建股份控股股东直接持股100.00%的关联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路通检测将继续租赁合肥汇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安徽天路公路服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房产,公司子公司兴源路面向安徽欧力电器有限公司租赁房屋的租赁期到期后将不再续租,2020年双方租赁价格系根据市场价格确定,租赁价格公允。

2020年度,公司因日常经营活动需要,预计向关联方祥源茶业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祥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肥汇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徽欧力电器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及服务,各方交易将根据市场价格进行合理、公允定价。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平合理,交易价格为市场公允价格。上述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报备文件

(一)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五)国元证券关于交建股份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3815 证券简称:交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9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审议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交建股份”)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公司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考虑到不断变化的金融市场环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后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报经批准的上述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金融机构之间的授信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并签署相关融资法律文件。该额度有效期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额度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公司银行借款额度制定,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上接7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