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上接72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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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9年2月1日进入转股期,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已于2019年11月20日进入行权期,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回购注销47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64.6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涉及激励对象35人,回购价格为2019年回购价格6.96元/股,回购股数为50.08万股;预留授予部分涉及激励对象12人,回购价格为2019年回购价格8.25元/股,回购股数为14.58万股。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高能环境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且在回购限制性股票完成之前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则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此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由6.96元/股调整为6.89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由8.25元/股调整为8.18元/股。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0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4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年度考核不达标原因已不符合解锁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考核不合格、触犯法律、违反执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程序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回购注销47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64.6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涉及激励对象35人,回购价格为2019年回购价格6.96元/股,回购股数为50.08万股;预留授予部分涉及激励对象12人,回购价格为2019年回购价格8.25元/股,回购股数为14.58万股。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高能环境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且在回购限制性股票完成之前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则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此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由6.96元/股调整为6.89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由8.25元/股调整为8.18元/股。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已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本次回购及价格调整事宜的相关法律程序,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0-054
转债代码:113515 转债简称:高能转债
转股代码:191515 转股简称:高能转股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能环境”)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64.66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涉及激励对象35人,回购价格为2019年回购价格6.96元/股,回购股数为50.08万股;预留授予部分涉及激励对象12人,回购价格为2018年回购价格8.25元/股,回购股数为14.58万股。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高能环境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0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且在回购限制性股票完成之前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则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将对此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由6.96元/股调整为6.89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由8.25元/股调整为8.18元/股。
根据公司于2016年3月31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决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合法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上述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等各项必需事宜。
有关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事宜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2020年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20年4月28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秋枫路36号院1号楼高能环境大厦
2、申报时间:2020年4月28日至2020年6月11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安先生
4、联系电话:010-85782168
5、传真号码:010-88233169
6、邮政编号:100095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月 27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0-055
转债代码:113515 转债简称:高能转债
转股代码:191515 转股简称:高能转股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0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秋枫路36号院1号楼高能环境大厦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0日
至2020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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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 1-10项议案经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以通讯+现场方式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或同日以通讯+现场方式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公司于2020年4月7日以通讯+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9名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第11项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内容可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8日、2020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6、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卫国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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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秋枫路36号院1号楼高能环境大厦)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安先生、黄女士
电话:010-85782168
传真:010-88233169
邮箱:stocks@bgechina.cn
3、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秋枫路36号院1号楼高能环境大厦证券部
邮编:100095
公司建议投资者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参加现场会议的投资者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进入会场,重点地区相关来京人员符合两周隔离要求后进行参会或通过网络方式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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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0-056
转债代码:113515 转债简称:高能转债
转股代码:191515 转股简称:高能转股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
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投保概述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
5、保险期限:12个月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降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 责可能引致的风险以及引发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为其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 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发展。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 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全 体监事一致同意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根据《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 的审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4月2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0,402,922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5月8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60号),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友食品”、“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7,950万股,并于2019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22,504.5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30,454.50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306名股东持有的 10,147,922 股和公司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持有的 255,000 股,共计10,402,922股。,上述股东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10,402,9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159%,本次限售股将于2020年5月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30,454.5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95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2,504.50万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限售股及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公司股东鹿有忠、赵英、鹿新、鹿有明、鹿有贵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票。
2、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开发行前公司全体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自于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员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六个月期满后的每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离职前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0%。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有友食品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有友食品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0,402,922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4159%。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5月8日;
3、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申请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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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持有股份为255,000股,共涉及47位股东,分别为:廖惠中、喻云霞、刘义耕、余光利、朱利、王有明、韦文彦、于万洲、陈涛、上海川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点点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范满、吴丽萍、李海东、汤云菲、黄婉丽、陈清松、赵尚敏、罗苏蓉、王江、杨家荣、北京御食新语食品有限公司、章沛霆、向荣、洪斌、刘冬梅、王海增、张玉梅、曾雪辉、欧阳艳红、欧阳春炜、诸葛芬、曹巍、邓晓梅、陆永芳、姚勇、邵国亮、杨大成、曾宝开、陈灵红、林瑞玲、李启明、林彩云、刘益婉、陈曦、上海知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孙素君。请上述股东尽快与公司取得联系,公司在核实股东身份后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起补登记申请,将公司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中的股份登记到相应股东证券账户名下。
【注2】: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仍需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的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
【注3】:以上股份合计数占总股本比例与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系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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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网公告附件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0-007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