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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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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信永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0年度第一次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2020-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4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安信永盛定开债券的本次开放期为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12日,即以上时间段期间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本基金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时除外。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业务的申请。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安信永盛定开债券的本次开放期为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12日,即以上时间段期间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或转换业务。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进行申购,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0,000元(含申购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网上直销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基金份额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最高申购费率不超过0.60%。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结构表

注: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登记和销售。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报刊及指定网站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份基金份额。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等)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全部一同赎回。

4.2 赎回费率

基金的赎回费率表

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100%归入基金资产;对持续持有期超过7天(含7天)但少于30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报刊及指定网站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依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的标准收取,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不同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

5.1.1 赎回费用

在进行基金转换时,转出基金视同赎回申请,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率,则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

同一笔转换业务中包含不同持有时间的基金份额,分别按照持有时间收取相应的赎回费用。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的原赎回费率详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5.1.2 申购补差费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率的差额(即申购补差费率)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 = max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0],即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如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不高于(含等于或小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零。

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的原申购费率详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由红利再投资产生的基金份额在转出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5.1.3 具体计算公式

赎回费用=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申购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为负数则取0)

申购补差费用=转出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赎回费用+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转出基金赎回业务收取赎回费的,基金转出时,归入基金资产部分按赎回费的处理方法计算。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等)或在特定时间段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转换费率。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 基金转换的时间

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有交易的当日,方可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5.2.2 基金转换的原则

1、采用份额转换原则,即基金转换以份额申请;

2、当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3、基金转换价格以申请转换当日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4、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5、转出基金份额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先认(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6、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更改上述原则,但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5.2.3 基金转换的程序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转换的申请;

投资者提交基金转换申请时,账户中必须有足够可用的转出基金份额余额;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的基金转换业务办理时间段内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的申请日(T日),并在T+1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日及之后查询成交情况。

5.2.4 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1、直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基金转换申请单笔的最低限额为5份。如转出基金份额低于5份或减去申请份额后转出基金剩余份额低于5份,需将全部份额进行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或调整上述基金转换的有关限制并及时公告。

2、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基金转换单笔的最低限额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5.2.5 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于开始实施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5.2.6 暂停基金转换业务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暂停基金转换。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通此项业务。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25层

电话:0755-82509820

传真:0755-82509920

联系人:江程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基金管理人将适时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并及时在公司官方网站公示。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本公司网址(www.essencefund.com)。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并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公告仅对安信永盛定开债券本次开放期即2020年5月6日一2020年5月12日办理其申购、赎回和转换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8年11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的《安信永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安信永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安信永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8-088-088,公司网址:www.essencefund.com。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4月28日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全部基金年度报告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

安信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安信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动态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合作创新主题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

安信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稳健增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安信消费医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新常态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量化精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鑫安得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鑫发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永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永利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永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优势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尊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中国制造2025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工业4.0主题沪港深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永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稳健阿尔法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永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尊享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比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永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恒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优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中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年度报告全文于2020年04月28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s://www.essence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088-08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04月28日

安信尊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年第一次分红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4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2020年4月29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0年4月30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2020年5月6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本次分红情况。

(4)投资者如需设置或修改本次分红方式,请务必于权益登记日之前(即2020年4月29日之前,不含2020年4月29日),在本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更改分红方式。投资者若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现金红利方式。

(5)按照相关业务规则,红利再投资部分的份额持有期将自2020年4月30日开始重新计算。

(6)由于向直销客户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账手续费,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直销客户的现金分红款小于2元时,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该客户的现金分红款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

(7)投资者可在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查询本次分红情况,也可向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咨询(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电话:4008-088-088)。

(8)投资者还可以到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津市凤凰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中大期货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本基金的代销机构查询本基金本次分红的有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4月28日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0-045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股东林奋生持有上市公司108,914,3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189%,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108,91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99.996%。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林奋生通知,获悉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经与林奋生确认,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0-046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

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盛屯集团”)持有上市公司528,552,7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90%,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369,551,649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69.9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姚雄杰先生持有上市公司60,780,3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3%,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60,395,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99.37%。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和实际控制人姚雄杰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质押股份办理了延期购回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延期购回涉及的股份前期质押情况

(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系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因经营发展需要对前期质押股份进行延期购回,不涉及新增质押融资。本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延期购回的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深圳盛屯集团股份质押相关情况

(一)本次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之后,深圳盛屯集团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02,57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9.41%,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4.44%;一年内(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87,87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35.54%,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8.14%。深圳盛屯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将通过自有资金按规定归还上述款项。

(二)深圳盛屯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深圳盛屯集团股票质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深圳盛屯集团股票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股东向上市公司委派董事席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深圳盛屯集团在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四环锌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四川四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时进行了业绩承诺补偿约定,如若触及业绩承诺补偿条款,深圳盛屯集团将以该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对公司进行补偿,若股份数量不足以补偿的,以现金进行补偿。本次延期购回的质押股份不涉及深圳盛屯集团在该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此不会对其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暂停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出业务照常办理。自2020年05月06日起,本基金将恢复适用暂停申购、转换转入起始日之前公告的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规则,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0号)第十五条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应当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但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货币市场基金品种除外。”

(3)敬请投资者做好相关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假期带来不便。

(4)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021-51690111,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揭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

永赢货币市场基金2020年“五一”假期前暂停申购、转换转入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04月28日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20-20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0年4月23日,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18,126,3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人民币(含税),派发现金股利57,450,110.48元(含税),不送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2019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方案是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确定分配比例和相应的分配总额,若公司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2、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司尔转债、债券代码:128064)在转股期内,公司总股本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了变化,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为718,131,322股,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0年4月27日起暂停转股。根据分配总额不变的情况,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出每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57,450,110.48元/718,131,322股 =0.079999元/股。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2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18,131,3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9999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1999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9999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9999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5月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5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5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4月27日至登记日:2020年5月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司尔转债、债券代码:128064)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司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6.15元/股调整为6.0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5月8日生效。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业部;

咨询地址: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汪溪园区;

咨询联系人:方君、张苏敏;

咨询电话:0563-4181590;

传真电话:0563-4181525。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20-21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司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 6.15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 6.07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0年5月8日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年4月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司尔转债、债券代码:12806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公司将于2020年5月8日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股权登记日当日(即2020年5月7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99994元(含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司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6.15元/股调整为6.0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5月8日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根据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华南”)签署的代理销售服务协议,自2020年05月06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中信华南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账户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一、适用基金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vstonefund.com

客服电话:021-60431122

2.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客服电话:95396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28日

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