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33版)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32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转股代码:190058 转股简称:永鼎转股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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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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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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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资者保护能力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3.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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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计收费
2019年年报审计收费12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的同比无变化。本期审计费用预计为12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含税),与去年费用相同。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并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并对2019 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及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33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转股代码:190058 转股简称:永鼎转股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12号)核准,公司于 2019年4月1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8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676.19万元(含税金额1,776.1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6,323.81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22日出具了天健验〔2019〕6-17号《验证报告》审验。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9,562.30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89.8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9,562.3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89.82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7,351.3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61.03万元,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23,000.00万元,已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3,990.3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并修订了《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分别与江苏吴江芦墟中国银行、工行吴江汾湖支行、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芦墟支行、农业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汾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19年12月31日,上述协议各方均严格按照协议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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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00吨光纤预制棒项目)的自筹资金26,444.67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6-169号),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已于2019年4月30日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5,000万元(含4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监管要求。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总额度不超过7亿元(含本数)购买最长不超过1年(含1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019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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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23,000.00万元。2019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为459.57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形。
(八)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
2019年8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基于年产600吨光纤预制棒项目(以下简称光棒项目),由于前期办理土地权证及相关施工手续慢于预计进度,另外已完成的土建及机电安装项目实际进度落后于工程计划进度等情况,公司综合判断后将其工期延长至2020年第三季度。基于年产1000万芯公里光纤项目(以下简称光纤项目),由于光纤项目的扩产产能是与光棒项目的项目产能有所匹配,光棒项目的推迟导致光纤项目扩产有所延后;其次,2019年以来光纤光缆需求放缓,加上国内光纤厂商产能扩充释放,公司综合判断后将其工期延长至2021年第四季度。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永鼎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永鼎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永鼎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此处投入含设备采购增值税6,446.92万元。
说明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2:“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3: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98,000万元(含9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上述投资项目。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4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转股代码:190058 转股简称:永鼎转股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8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318 国道74K 处芦墟段北侧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7日
至2020年5月28日
投票时间为:自2020年5月27日15时00分至2020年5月28日15时00分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另外,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19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 年 4 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4、9、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9、10、11、12、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永鼎集团有限公司、莫林弟、朱其珍、严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0年5月27日15:00至2020年5月28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 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异地股东可采取电子邮件、邮递函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26日,上午 8:00-11:00 ,下午 13:00-16: 30。
3、登记地点: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318国道74K处芦墟段北侧
邮政编码:215211
3、联系电话:0512-63271201 0512一63272489
传 真:0512一63271866
邮 箱:zqb@yongding.com.cn
4、联 系 人:张国栋 陈海娟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35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转股代码:190058 转股简称:永鼎转股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14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在公司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 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建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20-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2020-024)。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20-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互为提供担保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互为提供担保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0-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20-02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0-030)。
(十)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0-031)。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0-033)。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30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转股代码:190058 转股简称:永鼎转股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等产生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于2020年1月1日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侧。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及其他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公司将按规定进行列报和披露,资产负债表增加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项目。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25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转股代码:190058 转股简称:永鼎转股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关联董事莫林弟先生、莫思铭先生、朱其珍女士已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议后,发表独立意见: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在日常销售、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等活动中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公司为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的情形,也不存在相互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及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各自业务发展的需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已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莫林弟、朱其珍、严炜需回避表决。
(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其他包括EPC项下的施工安装等服务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的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其他”包括EPC项下的施工安装等服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永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集团”)
住所:吴江区黎里镇芦墟汽车站东
法定代表人:莫林弟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2月28日
经营范围:通信器材的生产销售;制造加工铜丝、铜制材冶炼;机电产品的销售;对实业投资;实物租赁;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通信工程安装;(以上涉及资质凭证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持股比例:莫林弟持股89.725%,莫思铭持股10.275%。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永鼎集团资产总额为606,217.54万元,负债总额为 402,046.33万元,资产净额为204,171.21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374,487.33万元,净利润为15,451.35万元(经审计)。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永鼎集团资产总额为695,849.77万元,负债总额为495,182.18万元,资产净额为200,667.60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399,781.31万元,净利润为-3,878.01万元(未经审计)。
2、公司名称:江苏永鼎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通信”)
住所:吴江区黎里镇越秀路88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余
注册资本:人民币20,1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3月17日
经营范围:移动通信设备、仪器仪表、网络检测设备生产、销售;移动通信直放站、移动通信基站、无线接入设备、室内分布设备设计、生产和技术服务;通信应用软件开发;移动通信领域的技术研究、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电子元器件、机械设备、电工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计算机系统及网络优化技术服务;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通信管线工程建设;实业投资及管理;物联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物联网系统软件开发、销售;物联网系统设备销售、维护;物联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智能门锁、智能安防设备、车联网车载设备、通讯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承装、承修、承试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的租赁、生产、批发和零售;汽车零配件的批发、零售;家用电器、电机及其零部件、高低压电气产品、电力设备、环保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会务服务;公关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持股比例:永鼎集团持有93%股权,吕进持有7%股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永鼎通信资产总额为8,086.92万元,负债总额为12,110.88 万元,资产净额为-4,023.96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3,023.79万元,净利润为 -1,615.56 万元。(经审计)
3、公司名称:聚鼎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鼎科技”)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88号丰隆城市生活广场3幢2723室
法定代表人:吴智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7年08月04日
经营范围:大数据和云计算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工业机器人及操作系统、智能机器人及操作系统、工业自动化软件、检测管理软件、计算机网络系统、企业管理软件的研发、销售、并提供上门安装及维护服务;研发、设计、销售自动化生产线、自动化仓储及物流设备、工控设备、机械电子设备、检验检测及实验室设备、电气配件、工装夹具、工业机器人及零部件,并提供技术改造、维修服务、售后服务;机电产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机械配件、工业计算机、数码办公系统、产品及耗材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持股比例:苏州大恒数据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永鼎集团持有其95%,吴智刚持有其5%)。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聚鼎科技资产总额为393.81万元,负债总额为183.48万元,资产净额为210.33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800.07万元,净利润为10.33万元(未经审计)。
4、公司名称:北京中缆通达电气成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缆通达”)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工业开发区3区16号
法定代表人:严炜
注册资本:人民币10,200万元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3月17日
经营范围: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销售、调试电力成套设备、输变电成套设备、电子自动化、通讯成套设备(不含无线电、卫星发射接收设备);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电线电缆、金属材料、仪器仪表、磨料磨具、机床设备;网络工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持股比例:江苏永鼎泰富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泰富”)持有25%股权,严炜持有26%股权,穆茂武持有9%股权,曹一欢持有7.5%股权,徐功胜持有7%股权,许峥持有7%股权,宋德明持有7%股权等。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中缆通达资产总额为49,510.08万元,负债总额为 33,197.61万元,资产净额为16,312.47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7,017.91万元,净利润为3,477.93万元(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注: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支付等履约能力正常,未发生违约情形。
三、交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一)公司与关联方永鼎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永鼎集团、永鼎通信、聚鼎科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根据交易内容,公司将与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协议,详细约定交易价格、交易内容等事项。
(二)公司与关联方中缆通达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子公司永鼎泰富及其全资子公司环球电力在与中缆通达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均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根据交易内容,公司将与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协议,详细约定交易价格、交易内容等事项。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
1、由于公司开展业务需要,公司向控股股东永鼎集团租赁部分楼层作为办公大楼,租金标准按市场价格结算。公司与关联方的房屋租赁系正常的经营业务。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关联方采购、销售商品,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运行,实现各方的资源共享及优势互补。
3、公司控股子公司永鼎泰富向关联方中缆通达支付服务费,主要是中缆通达具备提供业务支持的丰富经验和能力,为了各自业务发展的需要,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商业合作,有利于双方各自的利益。
4、公司控股孙公司环球电力向关联方中缆通达销售商品,主要是国外的电力设备供应商在提货前,一般要求客户预付足够比例的货款,或提供银行开具的国际信用证。环球电力拥有开具国际信用证的银行授信,可以在海外采购电力相关设备。中缆通达为了采购设备的需要,先向环球电力提出采购需求,环球电力采购后再销售给中缆通达,环球电力收取约2%的价差。通过类似交易,环球电力可以获取稳定的收益,且不存在交易风险,中缆通达亦可取得项目执行所需的设备。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商业合作,有利于双方各自的利益。
(二)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已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五、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26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转股代码:190058 转股简称:永鼎转股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0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经营效率,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61,16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抵(质)押贷款等各种贷款业务、银行承兑汇票、远期结售汇、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外汇及商品等衍生交易、履约担保、银行资产池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意见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单笔融资授信另行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27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转股代码:190058 转股简称:永鼎转股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互为提供担保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永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集团”)
● 本次担保预计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永鼎集团提供担保额度105,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2,470万元;永鼎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39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9年12月31日,永鼎集团已实际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102,485.8126万元。
● 本次公司为永鼎集团提供担保预计额度105,000万元, 苏州鼎欣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鼎欣房产”)和作为实际控制人的莫林弟提供了保证反担保;永鼎集团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未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
● 本公司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互为提供担保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永鼎集团(含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110,000万元人民币,由第三方提供反担保;永鼎集团(含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500,000万元人民币,无需第三方提供反担保。互保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鉴于目前担保期限即将期满,本着互保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在2020年度继续互为提供担保: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为永鼎集团提供担保预计额度105,000万元人民币,由第三方提供反担保;永鼎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390,000万元人民币,无需第三方提供反担保。互保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永鼎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36.68%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互保构成关联交易。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互为提供担保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莫林弟先生、莫思铭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互保尚须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届时将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永鼎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吴江区黎里镇芦墟汽车站东
法定代表人:莫林弟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经营范围:通信器材的生产销售;制造加工铜丝、铜制材冶炼;机电产品的销售;对实业投资;实物租赁;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通信工程安装;(以上涉及资质凭证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下转73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