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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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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医疗业务:

公司作为专业的眼科连锁医疗企业,主要从事眼科医院的投资、管理业务。目前已经在上海、呼和浩特、南昌、郑州、青岛、成都、重庆、无锡等9个中心城市开设12家专业眼科医院,向全国各地的广大患者提供眼科相关的覆盖全病种的专业性诊疗服务,技术水平及业务规模均处于民营眼科行业中领先地位。

公司眼科业务专注于大、中型城市眼科医疗服务细分市场,精耕细作,不断提高诊疗服务品质,通过优化运营体系、创新渠道建设,壮大人才队伍,持续增强集团的整体竞争实力,为进一步发展开拓奠定坚实基础。

医疗业务经营模式:

(1)全国连锁模式,内生外延并驱

公司立足大、中型城市,着力打造高端眼科诊疗服务,在现有12家中心城市眼科医疗专业机构的平台上,结构化布点辐射周边地区,巩固区位龙头优势。同时,通过多种合作方式,借助专业投资机构力量,寻找优质合作伙伴,加快拓展步伐,形成内生外延合力,强化连锁网络效益。满足患者全病种诊疗服务需求,且全部医院均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2)统一运营管理,个性服务策略

公司实行总部统一品牌管理制度,坚持“惟精惟一,播撒光明”的发展理念,各地医疗机构统一运营标准,坚定不移的做好做扎实诊疗服务。同时,根据各区域不同的政策指导,市场需求,做细做透市场分析,结合医院发展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当地需求趋势的个性服务业务。

(3)着力学科建设,深化院校合作

公司始终将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为医院未来发展的重要支撑点,持续推进专家治院方针,执行院科两级管理模式,加强了亚专科建设,提升机构飞秒白内障、高度近视专科、飞蚊症、糖网病等建设,不断追求医疗技术精益求精,有力提升了机构整体水平,促使机构医疗质量、学术水平与运营效益齐头并进。搭建内、外部学术交流平台,通过强化院校属地联合,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共享,进一步助力公司为属地居民提供更为优质、便利、高效、安全的眼健康医疗卫生服务,持续增强公司品牌厚度,着力打造精品眼科医疗,筑巢引凤,不断引进国内知名专家,同时稳步推进和优化“视界之星”培训项目,坚持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的人才储备机制。

(4)完善诊疗体系,优化诊疗服务

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公司眼科医疗服务建立了诊治、护理、客服严密配合、相互支持的完善的诊疗服务体系。旗下各家医院的科室设置几乎涵盖了眼科全科诊疗项目,集结了大批知名专家医生为患者提供眼科全病种诊疗服务,并且要求护理工作与诊疗工作严密配合,为诊疗效果最优化提供有力的护理支持,在不断提升护理服务质量的同时,还为患者配备了专职客服人员,顾客从就医到离院到回访再到复查,就诊及康复的各个环节都会有专职客服人员提供指引、协助和追踪服务,有效加强了与患者的沟通,为诊疗工作顺利地开展提供了全程支持。始终着力提升就诊环境的舒适度,并全力为诊疗服务配备最先进的医疗设备。为满足更多病患在就诊过程中个性化、高端化的体验诉求,公司眼科业务提供更多元化的眼科手术方案选择、配镜原材选择等,提供更为私密的就医诊疗服务。

行业发展阶段及行业地位:

眼健康是国民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十三五”全国眼健康规划(2016-2020年)》,将人人享有基本眼科医疗服务、逐步消除可避免致盲和视觉损伤、提高人民群众眼健康水平作为开展眼病防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眼病防治工作纳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统筹规划,采取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作用更直接的政策举措,提高眼科医疗服务的覆盖面、可及性、公平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 CSR(每年百万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率),到2020年底全国 CSR 达到2,000以上;进一步加强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眼病的早期诊断与治疗;重点在儿童青少年中开展屈光不正的筛查与科学矫正,减少因未矫正屈光不正导致的视觉损伤等九大目标。国家关于卫生事业和国民眼健康的重大规划为眼科医疗行业加快发展提供了明确的目标导向和有力的政策保障。

由于人们生活、工作及学习等方式变化,用眼强度显著增高,近年来各种眼病的患病率呈现较为明显的上升趋势。一方面,随着社会老龄化趋势,老年人群众常见的眼科疾病发病率增长显著;另一方面,我国学生群体的近视发病率居于世界首位,达到70%。鉴于此,国家一方面广泛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一方面通过教育部下达近视防控率要求,致力于提高全民眼健康。随着我国居民眼健康知识的逐步普及,人们的眼保健观念将不断增强,对眼科医疗服务的需求持续增加。与此同时,随着人们收入水平日益提高,我国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眼科医疗潜在需求将不断转化为现实的有效需求,大量基本需求将逐步升级为中高端需求。

从我国民营眼科服务市场规模来看,2016年到2018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21.7%。依据国家卫生健康统计,2018全年各级眼科医院总诊疗达11747.48万人次,其中眼专科医院门诊服务达2932.44万人次,占总诊疗比重约为25%;2018全年眼科出院589.82万人,其中眼专科医院入院209.4万人,占比约为35.5%;眼专科医疗机构收入总额为265.03亿元。而多层次、精细化是未来医疗发展的大趋势,眼科也不例外。随着患者可支配收入及保健预防治疗需求的增加,对于高端服务的需求将日益增加。高端服务包括术前咨询、由经验丰富或海外眼科医生实施手术、使用高端医疗耗材及术后追踪体系,这一趋势给了私营眼科服务提供机构更灵活的市场空间。

经过多年的深耕与发展,公司已在全国多地设立了业务范围辐射当地及周边区域的区域性眼科医院,并以优质的服务水平在广大患者心目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在部分地区形成龙头优势,是全国民营眼科医院中处于领先地位的全国性眼科连锁机构。

二、能源与钢结构业务:

能源业务以民用气为基础,商用气为中心,车用气业务与城市管道燃气业务并举。在做好传统燃气业务的同时,积极开展非气业务营销,在成熟加气站点扩建加油业务,设置便利店,同时通过与燃气相关配套生产商的积极合作,探索新的盈利增长点。

钢结构业务致力于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钢结构建筑事业,专业从事轻钢结构、重钢结构、多高层钢结构、空间大跨度钢结构等建筑体系及桥梁钢结构的建造。钢结构行业普遍采用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根据订单设计和生产各类钢结构,大部分的钢结构工程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获取。

行业发展阶段及行业地位:

天然气行业作为重要的基础能源产业,与国民经济趋势息息相关,并呈现出与经济发展正相关的周期性特点。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得到更深入的推广,行业整体发展势头稳定。

传统钢结构业务受宏观经营周期性变化影响较大,近年,钢结构成为配式建筑是主流应用形式之一。公司拥有专业的钢结构设计院、先进的钢结构生产线和钢结构生产加工基地,公司钢结构业务积极推进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技术研发,充分参与区域装配式建筑规范的制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坚定推进大健康战略

2019年,是公司战略转型巩固提升的一年,在“聚焦眼科医疗业务,加快辅助产业整合”战略思想的指导下,集团2019上半年完成了能源主要业务的整合,下半年推动新视界眼科49%股份收购,实现了集团资源配置的优化,有效提高了资产整体质量,顺利从能源行业向医疗服务行业转型。

(二)2019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一年来,公司顺利完成2019年营业收入指标,实现经营收入12.85亿元,较2018年增长9.32%。医疗板块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38亿元;能源板块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7亿元;钢结构板块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0亿元。

(三)精耕细作,夯实内生增长

2019年,公司医疗业务在现有市场布局基础上,进一步巩固经营成果,对标优秀企业,并结合自身特点,进一步优化运营体系、创新渠道建设,创新性开展电商及新媒体品牌营销,将营销入口转为口碑出口,实时接受用户反馈,进行CRM管理,以医疗品质拓客,以新渠道降低运营成本。与此同时,在保持白内障专科、屈光专科优势业务的基础上,重点投入大视光业务发展,提高大视光业务营收占比,初步完成业务结构调整,实现学科均衡发展。公司以科学的管理提升业绩利润,以鲜明的特色稳固行业地位,稳步提高内生经营效益。

(四)完善学科建设,深化院校合作

2019年,公司持续推进专家治院方针,执行院科两级管理模式,加强了亚专科建设,提升机构飞秒白内障、高度近视专科、飞蚊症、糖网病等建设,有力提升了机构整体水平,促使机构医疗质量、学术水平与运营效益齐头并进。同时,公司在1月完成“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上海新视界眼科中心”的挂牌成立,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共享,进一步助力公司为属地居民提供更为优质、便利、高效、安全的眼健康医疗卫生服务,亦有力增强了公司品牌厚度,向打造精品眼科医疗机构迈进。

(五)深入推广四大管理机制为基础的管理体系

一年来,以目标+预算的资源配置机制,会议+计划的管控机制,数据+报表的分析机制,标准+流程的运营机制为核心的管理体系得到深入推广。集团公司积极融合手机移动端APP管理,将制度和业务流程融入管理系统,实现高效快速的信息传递、审批决策。集团与各业务单元的空间和地域间隔得到有效解决,高效、快速的管理模式已经逐步建立,集团标准化运营水平大幅提升。

(六)优化激励机制,强化团队建设

2019年,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实施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年7月,公司首次授予154名激励对象合计12,396,791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稳定人才队伍、提高创业积极性和主动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七)高频活动奏响学术强音

一年来,公司认真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深怀感恩,回报社会。5月,第三届全国眼科浦江论坛暨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同济眼底病论坛胜利召开。6月,与美国达视光学设备公司联手打造的中国首家“国际EVO-ICL品质体验中心”挂牌成立。7月,第八期“视界之星全国眼科医师人才培育计划”培训班学员顺利结业。9月,中华医学会第二十四次全国眼科大会在苏州胜利闭幕,集团眼科专家团队共做7场课题分享,75篇学术论文被录用,电子壁报论文交流28篇、列题4篇,书面学术交流38篇。12月,第十期“视界之星全国眼科医师人才培育计划”超乳实训班顺利结业。

(八)社会责任树立新典范

一年来,公司认真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深怀感恩,回报社会。公司在全国各地提供就业岗位两千余个。2019年6月,“集善扶贫健康行”凉山州项目启动,公司集中全国专家优势资源,对疑难病例进行会诊和手术,共完成9个县共计180多所幼儿园、中、小学少年儿童眼病的筛查工作,有效救助了1586人。2019年7月,受青岛市扶贫办、青岛市李沧区统战部、青岛市李沧区卫健局委托,青岛新视界眼科医院联合发起“2019西藏日喀则集善扶贫健康行暨青岛对口援助日喀则桑珠孜区白内障患者大型公益活动”,该活动历时20多天,为日喀则市白内障患者开展手术治疗,共计筛查1000余名患者,实施121例白内障手术,圆满完成援藏任务。

(九)党建文化展现新高度

一年来,公司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公司党建文化工作成效显著,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全体员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实际行动践行“团结、拼搏、严谨、创新、忠诚、敬业、乐观、奉献”的企业文化精神,全力完成各项既定目标任务。坚决服从新疆工作总目标,筑牢企业稳定发展的根基。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党支部获评2018-2019年度“两新”组织五星级党组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合并

母公司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9年6月26日公司在乌鲁木齐市与新疆火炬签订《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正燃气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19]第020078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光正燃气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在光正燃气分配2018年度利润后,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确定为27,270.00万元。

2019年9月3日该股权转让已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2019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光正集团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光正能源,吸收合并后,光正能源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等由母公司光正集团承继; 2019年7月22日光正能源取得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新登记内销字 [2019]第005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准予光正能源因吸收合并予以注销。

3.子公司成都光正能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注销:2019年7月9日,经成都光正能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注销成都光正能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2019年8月13日,已办妥工商注销登记。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周永麟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5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6日(星期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会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永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单喆慜女士、杨之曙先生、马新智先生、徐国彤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二、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486.71万元,净利润15,711.12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266.54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1490号)。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2020年计划实现营业收入94,522.69万元,计划实现净利润2,845.39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866.97万元;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为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指标,不代表公司2020年度的盈利预测,预算目标能否实现要取决于经济环境和市场状况的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因素,预算的结果可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为157,111,239.71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2,665,393.43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结转后本年度未分配利润数为-55,198,376.82元。

由于经济环境及疫情影响,从公司2019年的经营状况及保证公司的持续发展来看,公司拟定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管理需要,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综合考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从业资质、业务能力及执业操守素质情况,认为其能够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建议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由其负责本公司财务审计等相关工作,聘期一年,预计审计费用180万元,最终产生的实际费用依据实际业务的开展情况经友好协商而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并在以上额度内滚动循环使用。本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额度及有效期内决定具体投资方案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贷款、第三方担保贷款、资产抵押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保理、贸易融资、并购贷款、医保贷款等业务)。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相关融资法律文件。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控股子公司”),根据2020年整体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融资情况,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的担保额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信用担保及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员为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19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公司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且经审计机构审计。调整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调整2019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认为本次调整2019年度减值准备遵循合理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签署收购新视界眼科51%股权〈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在业绩承诺中的豁免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交易对方将根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金额履行业绩承诺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副董事长林春光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1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发起设立公益基金会的议案》

本次设立公益慈善基金会,能够加强公司公益事业的规划和管理,充分调动公司内外部资源,使公益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从而更好实现慈善公益工作目标,通过向贫困地区提供医疗救助为全社会和谐尽一份力,同时也帮助公司更加切实的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和影响力,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发起设立公益慈善基金会。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成立光正眼科研究院的议案》

公司此次成立眼科研究院,有助于促进公司医疗科研能力的提升,为公司打造“医疗、科研、学术”三位一体的坚实平台提供有力支持,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有助于加速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成立光正眼科研究院。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5月20日在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北路266号)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说明。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6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6日(星期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红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19年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的反应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现有内控制度及流程规范进行了梳理汇编,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强化了内控作用,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应了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监事会将监督公司现金管理实施并不定期开展检查。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取得相关金融机构一定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2020 年度公司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的综合授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2020年度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主要是为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证,有助于帮助其减少融资成本和费用,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及子公司,资信良好,偿债能力较强,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2020年度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的担保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同意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19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调整2019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并通过《关于签署收购新视界眼科51%股权〈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2019年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系公司为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人才基础而实施。同意将新视界眼科因受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对业绩产生的影响从业绩承诺方的业绩承诺中予以豁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9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文件对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要求,现经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任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本公司2020年度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由其负责本公司年度财务审计等相关工作,聘期一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 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7.06亿元。2018年度立信为近1万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18年底,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朱瑛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 徐珍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杨景欣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徐珍为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超过5个会计年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其采取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1次。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0年度最终产生的实际审计费用将依据实际业务的开展情况经友好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完成2019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并对其相关资料进行了充分审查,认为其具备担任审计机构的任职条件,具有相应的审计资质、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具备证券从业相关资质及丰富的工作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本次拟继续聘任立信作为公司2020年度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该事项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立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3.监事会意见

立信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说明;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0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效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现金管理应满足的条件

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且不 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

3、投资额度

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以上额度内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4、投资期限

自该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额度及有效期内决定具体投资方案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现金管理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每笔理财事项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其资金支付手续需严格履行相应的公司审批流程。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流动资金需求的情况时,将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不定期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查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4、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和检查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

5、公司监事会将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能够控制投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对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单位: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如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能够控制风险,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我们亦将对公司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六、其他

上述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1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

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发展规划,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将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贷款、第三方担保贷款、资产抵押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保理、贸易融资、并购贷款、医保贷款等业务),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在金融机构的授信情况,综合考虑各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信贷规模,融资期限和融资成本等条件,进行比选择优。

在办理上述融资业务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相关融资法律文件。

该事项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须提交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取得相关金融机构一定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2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2020年整体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融资情况,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相互间拟为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12个月内有效。

二、担保的基本情况

(一)担保方及被担保方:

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为:贰亿元整

公司名称: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北路266号

法定代表人:周永麟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1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731832724W

注册资本:51572.9591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51572.9591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经营范围:各类眼科疾病诊疗,医学验光配镜,眼科医院的投资,眼科医院经营管理服务,眼科医疗技术的研究;天然气的销售、运输;建筑钢结构;对外投资;房屋租赁;物业服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2.光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为:伍仟万元整

公司名称:光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北路266号

法定代表人:周永麟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MA775BB627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钢结构设计、制作、安装;钢结构工程加固维修;桥梁工程;防腐工程;彩板制作安装 ;工程管理服务;装配式建筑管理;道路运输;金属材料、活动板房和建筑材料的生产和销售;租赁、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股权关系:本公司持股光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3.光正钢机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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