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22版)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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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金融 公告编号:2020-020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一代现金循环设备与核心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及智能支撑平台建设项目”、“恒银金融研究院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0年12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63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25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136.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113.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7-78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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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8,744.09万元(含利息收入及尚未收回的理财余额)。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利益和需求,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新一代现金循环设备与核心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及智能支撑平台建设项目”、“恒银金融研究院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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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1、新一代现金循环设备与核心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截至2019年12月末,项目主体大楼基建主体工程已完成,已完成砖墙砌筑、钢结构吊装、屋面彩板铺设、主体验收、消防/空调主要管道铺设等工作,尚未交付和验收。同时,项目大楼新一代现金循环设备的联调测试工作与预期存在差距,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利益和需求,保证现金循环设备质量,降低项目风险,需要2个月左右的时间进行评估、优化,致使模具开发供应商筛选、小批量试产工作延后。
2、营销与服务网络及智能支撑平台建设项目
截至2019年12月末,该项目已上线运行的智能服务支撑平台--产品生命周期一期、CRM一期,运行效果与预期存在差距,需要专业咨询机构调研并提供解决方案。同时,项目涉及区域服务网点建设、设备投入等问题,为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效率,降低募集资金投入风险,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公司根据市场发展趋势和业务需要,结合市场环境及客户开发情况调整了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升级建设的投入进度。
3、恒银金融研究院建设项目
截至2019年12月末,项目成立了上海、成都、广东、北京研究分院,进行办公场所整修和软件应用开发投入。研究院整合了公司在研的创新产品,目前着重人工智能产品的研发、实施,基于市场形势和业务发展,公司加大人工智能产品的研发、新产品创新以及应用技术开发等工作,因人才引进工作与预期有差距,致使项目延期。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和实际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三、募投项目延期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明确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将“新一代现金循环设备与核心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及智能支撑平台建设项目”、“恒银金融研究院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0年12月。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有关制度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情况作出的决定,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及建设规模。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金融 公告编号:2020-021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变更日期:2020年1月1日
为更加合理准确的反映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变更公司关于销售现金类存取款设备保修期内维保费用计提标准的会计估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公司关于销售设备保修期内维保费用计提标准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依据销售订单或合同的规定,公司将产品销售给客户后一般需提供3-5年的售后服务,质保期内公司对客户承担免费调试及故障处理等服务,提供免费维保期的时间根据不同产品、不同客户而有所区别。因公司销售设备维保服务效率的提升,设备维保实际发生的台年费用逐年下降,2017-2019年的设备维保实际发生的台年费用比公司目前执行的计提标准大约下降13%。因此,公司拟于2020年1月1日起将销售现金类存取款设备保修期内维保费用计提标准由4,000元/台/年调整为3,500元/台/年。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起始日期为2020年1月1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2020年第一季度将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净利润约360.22万元,由于市场变化较快,对于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无法准确测算,最终影响金额以2020年经审计后的金额为准。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本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情况的反映更为准确和清晰,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出具了专项说明:我们对恒银金融出具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说明进行了复核,未发现情况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
四、 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金融 公告编号:2020-022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 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 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18日
至2020年6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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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独立董事《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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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需凭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凭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凭股东的证券账户卡、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二)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登记地点为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五楼会议室。
2、传真、信函及电子邮件登记: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的扫描件,并请注明联系电话。采用传真、信函及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0年6月16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022-24828888、022-24828086
传真:022-24828899
电子邮箱:cashway@cashwaytech.com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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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