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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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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25版)

胡黎强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日,胡黎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56.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9%;通过上海晶哲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沪蓉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苏州奥银湖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18.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胡黎强先生与公司董事刘洁茜女士系夫妻关系,此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黎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刘洁茜:女,197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大连华南系统有限公司销售助理、上海东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行政专员、通用电气(中国)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实验室工程师、科孚德机电(上海)有限公司采购专员;2009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刘洁茜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日,刘洁茜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上海晶哲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36.4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3%。刘洁茜女士与公司董事长胡黎强先生系夫妻关系,此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洁茜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夏风:男,196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中国香港非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株洲市中南无线电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株洲市氧化锌避雷器厂副厂长,深圳市族兴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长沙族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技术总监。2008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夏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11.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54%;通过苏州奥银湖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夏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苏仁宏:男,197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程师。历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WCDMA系统部项目经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WCDMA基站研发部专家组长、Semtech International AG市场部经理、苏州元禾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华登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华登国际)合伙人。现任上海湖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奥银湖杉(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苏仁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0.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苏仁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洪志良:男,194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历任沈阳工业大学讲师、复旦大学博士后、汉诺威大学访问教授等职位,现就职于复旦大学集成电路设计实验室,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兼任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洪志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冯震远,男,196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一级律师。曾任桐乡市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副主任,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党委委员;现任浙江百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浙江省律师协会顾问,嘉兴市律师协会会长、党委副书记,嘉兴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冯震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赵歆晟:男,197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加拿大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曾任安达信(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深审计师、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思倍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赵歆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0-021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二届监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李宁先生、周占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第二届监事会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向第一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宁:男,198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德州仪器半导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销售总监。2017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日,李宁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上海晶哲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5.3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宁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周占荣:男,197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历任三星电机有限公司销售工程师、恩智浦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资深销售经理。2015年1月至今,任公司运营总监。2017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日,周占荣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上海晶哲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2.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占荣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0-022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5月22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666弄B座5层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2日

至2020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3-8、10-16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4-7、9、17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15、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5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666弄B座5层,公司证券管理部。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出席会议时需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四)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666弄B座5层公司证券管理部

邮编:201203

电话:021-51870166

传真:021-50275095

电子邮箱:bpsemi@bpsemi.com

联系人:汪星辰、张漪萌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请出席现场会议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