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子公司瑆瑗物流全部
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股票简称:上海凤凰 凤凰B股 编号:临2020-029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子公司瑆瑗物流全部
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20年3月4日,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瑆瑗物流全部股权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自行车)通过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瑆瑗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瑆瑗物流)100%股权。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0年3月24日,凤凰自行车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11,514.87万元的价格挂牌出让瑆瑗物流100%股权(产权交易标的)。
2020年3 月25日至2020年4 月22日,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挂牌,挂牌期间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
2020年4 月27日凤凰自行车与意向受让方上海同仓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仓实业)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以11,514.87万元的价格将瑆瑗物流100%股权转让给同仓实业。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同仓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工业园区中涛路918号5幢2层205室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彭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MA1JCYXA6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制品批发;机械设备批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价款:
交易价款为人民币(小写)11514.871733万元(即人民币(大写)壹亿壹仟伍佰壹拾肆万捌仟柒佰壹拾柒元叁角叁分)
2、支付方式
同仓实业应在本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并经凤凰自行车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凤凰自行车指定账户。
3、产权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
同仓实业受让产权交易标的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4、产权交接事项
凤凰自行车在收到全额转让价款后的 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并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5、产权交易的税赋和费用
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产权交易标的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证券简称:上海凤凰 凤凰B股 公告编号:2020-030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4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6座415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周卫中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董事王国宝先生和独立董事张文清先生、吴文芳女士因公务无法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刘峰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管李卫忠先生、姚春燕女士、曹伟春先生、樊高鸿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补周永超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 晶、李 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