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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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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57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完成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充分结合了财务情况,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应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内部控制体系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能够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合理控制经营风险。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①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丰东热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东热技术”)拟在2020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方东方工程株式会社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热处理设备零配件采购交易和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业务;以及接受东方工程株式会社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的劳务服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② 同意丰东热技术拟在2020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方盐城高周波热炼有限公司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业务;同意盐城丰东特种炉业有限公司向盐城高周波热炼有限公司租入房产,支付租赁费用不超过人民币4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③ 同意丰东热技术拟在2020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方广州丰东热炼有限公司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④ 同意丰东热技术拟在2020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方江苏石川岛丰东真空技术有限公司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采购交易和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的热处理设备零配件销售业务;同意公司向江苏石川岛丰东真空技术有限公司租出房产,收取租赁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⑤ 同意公司上海分公司、丰东热技术以及方欣科技拟在2020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方上海君德实业有限公司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310万元的房屋租赁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协议价格和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符合定价公允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与关联企业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全资孙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系各方资源及优势互补,有利于促进区块链发票、区块链智能化应用与发展。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确定,符合定价公允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有关审计与沟通工作。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0-027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的相关经营现状,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一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2019年度对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商誉等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概况

(一)整体情况

2019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89,007.18万元,其中计提坏账准备3,964.13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43.05万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84,500.00万元。

(二)各项资产项目计提具体情况

1、本次计提坏账准备情况说明

本次计提坏账准备3,964.13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281.23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606.36万元,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76.54万元。列表说明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公司应收账款期末应计提坏账准备7,776.44万元,抵减年初坏账准备余额 4,548.76万元,加上本期核销坏账准备53.55万元,应补提坏账准备3,281.23万元。

(2)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应计提坏账准备1,206.42万元,抵减期初计提坏账准备600.06万元,应补提坏账准备金额 600.36万元。

(3)公司对长期应收款期末应计提坏账准备127.36万元,抵减期初计提坏账准备50.82万元,应补提坏账准备金额76.54万元。

2、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说明

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43.05万元,列表说明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根据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单个存货项目对同类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本期减值测试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1,650.68万元,抵减存货跌价准备的年初余额1,236.75万元,本期处置转销129.12万元,本期应补提存货跌价准备543.05万元。

3、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84,500.00万元。

(1)商誉的形成

根据公司2016年7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徐正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34号)文核准, 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方欣科技100%股权事项,并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形成商誉1,518,423,769.33元。

2018年6月,公司子公司方欣科技出资57,300,000.00元收购青岛高新金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以下简称“青岛金财”)的股权。按持股比例享有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1,028,102.88元,由此形成溢价差额46,271,897.12元。由于青岛金财已将主要局端业务转移至方欣科技,本公司将青岛金财的商誉分摊至方欣科技,减少青岛金财商誉原值46,271,897.12元。

2017年12月,公司子公司方欣科技出资91,000,000.00元收购北京方欣恒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欣恒利”)70%的股权。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方欣科技有限公司拟购买股权涉及的北京中联恒利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估值报告》(中企华估字(2017)第4556号),截止2017年8月31日,方欣恒利股东全部价值为13,097.43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收购完成日按持股比例享有的方欣恒利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569,510.69元,由此形成溢价差额86,430,489.31元。由于方欣恒利已将主要局端业务转移至方欣科技,本公司将方欣恒利的商誉分摊至方欣科技,减少方欣恒利商誉原值86,430,489.31元。

经分摊后,方欣资产组商誉原值为1,651,126,155.76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方欣资产组已计提商誉减值准备8,000,000.00元,方欣资产组的商誉净值为1,643,126,155.76元。

(2)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

2019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坚决查处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的通知》(税总发[2019]44号),受该文影响,原有财税管家产品暂缓收费、公司加大新产品投入,造成业绩未达预期。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会字(2020)第4132号),方欣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12.52万元,剔除子公司广东龙达财税服务有限公司资产组,浙江金财立信财务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组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038.68万元,方欣资产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573.84万元,较2018年有较大下降,存在减值迹象。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现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上述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

根据公司与评估机构和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按照谨慎性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公司确定了方欣科技的资产组组合(包含商誉),包含归属于资产组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长期待摊费用等,采用现金流折现法估算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具体方法及过程如下:

1、评估模型

本次对资产组选用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基本公式为:

2、主要评估参数的选取

(1)未来预测、收益期限的确定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建立在预算或者预测基础上的预计现金流量最多涵盖5 年,企业管理层如能证明更长的期间是合理的,可以涵盖更长的期间。

本次评估,企业管理层对资产组未来5年各年的现金流量进行了预测,并认为现有的管理模式、行业经验、销售渠道、产品更新能力等与商誉相关的其他可辨认资产可以持续发挥作用,其他资产可以通过简单更新或追加的方式延长使用寿命,包含商誉的资产组预计5年后达到稳定并保持,实现永续经营。该财务预算得到了企业管理层批准。

(2)折现率的确定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在资产减值测试中估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所使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如果用于估计折现率的基础是税后的,应当将其调整为税前的折现率。

本次评估具体计算税前折现率时,我们先根据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得出税后口径的折现率,然后将其调整为税前的折现率,以便于与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基础相一致。

△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即期望的股权回报率和经所得税调整后的债权回报率的加权平均值,基本公式为:

WACC=(Re×We)+[Rd×(1-T)×Wd]

其中:Re:为公司权益资本成本;

Rd:为公司债务资本成本;

We:为权益资本在资本结构中的百分比;

Wd:为债务资本在资本结构中的百分比;

T:为公司有效的所得税税率。

依据国际会计准则IAS36 BCZ85列示,“理论上,只要税前折现率是以税后折现率为基础加以调整得出的,以反映未来纳税现金流量的时间和特定金额,采用税后折现率折现税后现金流量的结果与采用税前折现率折现税前现金流量的结果应当是相同的。”基于上述国际会计准则原则,本次通过对税后折现率(WACC)采用单变量求解的方法计算出税前折现率:

3、商誉减值测试结论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出具的《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方欣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方欣科技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0〕第0565号)公司合并方欣科技资产组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组合(包含商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130,100.00万元,存在商誉减值。

4、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上述减值测试结论,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方欣科技资产组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人民币85,300.00万元,扣除以前年度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800.00万元,本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84,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2019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将减少2019年利润总额 89,007.18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反映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计算方法、过程和履行的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利于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使会计信息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0-028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7 月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 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自2020 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 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0-030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9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9,068,948.10元,母公司净利润为-595,117,590.3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公司2019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为38,459,731.31元,母公司2019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为-422,528,763.77元。

鉴于2019年度亏损,董事会提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19年末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1、2019年度亏损,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2、从内、外部宏观经济环境看,以及考虑新冠病毒疫情影响,2020年公司经营面临的压力继续增大。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时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提议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19年末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3、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应对新冠病毒疫情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互联网财税和热处理两大业务板块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4、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投资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提议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当前外部经济形势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保障投资者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制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保障投资者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0-031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7年5月26日“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徐正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34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4,349,44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分别由朱文明、束昱辉、民生方欣1号计划、 谢兵及徐锦宏以现金按16.14元/股认购,募集资金总额为1,199,999,961.60元,扣除公司依据财务顾问协议应支付给浙商证券的财务顾问费用(含税)21,2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178,799,961.60元,于2016年11月2日全部存入本公司在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验资专户3209820521010000040819账户中。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减本次非公开发行直接相关的财务顾问费、律师费、会计师费及其他发行费用33,672,397.97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66,327,563.63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11月3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6131号《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资确认。扣除发行费增值税2,020,343.88元,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为1,164,307,219.7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分别在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6年11月22日,公司与方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欣科技”)作为共同甲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共同丙方,分别与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的资金用于智慧财税服务互联平台及企业大数据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补充方欣科技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向方欣科技增资600,000,000.00元用于募投项目实施。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汇出资金500,000,000.00元至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专户3209820521010000103859中,汇出资金100,000,000.00元至中国民生银行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募集资金项目专户698965622中;2017年1月22日,公司与方欣科技作为共同甲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共同丙方,分别与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就此二账户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方欣科技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00.00元投资其子公司金财互联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方欣科技于2017年5月10日至5月17日期间合计汇出资金100,000,000.00元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湖支行募集资金专户82110154800001748中。2017年5月26日,公司与方欣科技、金财数据作为共同甲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共同丙方,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湖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0,000,000.00元增资方欣科技,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至11月3日共汇出200,000,000.00元至方欣科技中国民生银行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募集资金项目专户698965622中。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0,000,000.00元增资方欣科技,公司于2017年12月21日汇出160,000,000.00元至方欣科技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专户3209820521010000103859中。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方欣科技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20904657210910。方欣科技于2018年7月5日至7月12日期间合计汇出110,000,000.00元至上述专户中,公司于2018年8月3日与方欣科技作为共同甲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共同丙方,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全部协议得到有效履行,专户银行定期向保荐机构寄送对账单,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户资料,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019年度扣除银行手续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4,300,803.82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持有至到期赎回收益(扣除理财收益缴纳的税费)6,328,216.29元;支出金额173,419,249.31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16,236,797.26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持有至到期赎回收益(扣除理财收益缴纳的税费)累计28,277,594.90元;累计支出金额770,398,487.74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38,423,124.17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73,419,249.31元,主要用于线下网点建设费用、运营推广费用、人力成本费用、平台建设软硬件设备采购费用、办公设备购置、软件投资、项目实施费、云租用、自建数据中心费用等。

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项目完成计划进度情况及预计收益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方欣科技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计划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进展为:

1、“智慧财税服务互联平台”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额55,000.00万元,报告期内投入金额为11,886.91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为37,140.39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投资进度为67.53%。

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报告期内实现收益5,838.51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收益13,378.95万元。

2、“企业大数据创新服务平台”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额30,000.00万元,报告期内投入金额为5,455.01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为9,899.45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投资进度为33.00%。

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报告期内实现收益1,042.38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收益1,476.10万元。

(三)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调整。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方欣科技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要,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6年12月31日,方欣科技预先以自有资金投入金额2,481.42万元,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众会字(2017)第3306号)审验确认。2017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481.42万元。2017年4月27日至4月28日,方欣科技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置换转出前期以自有资金投入的2,481.42万元,前期置换转出没有发生违规操作。

(九)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性,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2018年1月11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累计循环使用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银行定期存款等。

2019年2月1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累计循环使用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银行定期存款等。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循环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十)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余额及原因

本次交易的相关税费原预算5,000.00万元,实际在支付中介机构相关费用过程中,各相关方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结合市场行情,最终确定支付财务顾问费、律师费、会计师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3,367.24万元,缴纳发行费增值税202.04万元。以上费用从“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税费”项目中列支3,569.28万元,与原预算的5,000.00万元相比,形成了1,430.72万元的资金节余。

(十一)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专户中。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经审核,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0-032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货币基金、国债、国债逆回购等中低风险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或子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或子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徐正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34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4,349,44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分别由朱文明、束昱辉、民生方欣1号计划、谢兵及徐锦宏以现金按16.14元/股认购,募集资金总额为1,199,999,961.60 元,扣除公司依据财务顾问协议应支付给浙商证券的财务顾问费用(含税)21,2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178,799,961.60元,于2016年11月2日全部存入本公司在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验资专户3209820521010000040819账户中。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减本次非公开发行直接相关的财务顾问费、律师费、会计师费及其他发行费用33,672,397.97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66,327,563.63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11月3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6131号《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资确认。扣除发行费增值税2,020,343.88元,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为1,164,307,219.75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独立财务顾问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投向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29,272,945.06元。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性,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募集资金:为控制风险,购买投资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同时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需求,公司错期、分次进行投资。

自有资金:为控制风险,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货币基金、国债、国债逆回购等中低风险产品。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募集资金: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自有资金:长期。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或子公司总经理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不得用于质押,对募集资金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六)信息披露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情况将在公司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资,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审批机制。

2、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科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此外,通过中低风险理财,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进度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滚动循环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以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滚动循环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货币基金、国债、国债逆回购等中低风险产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该事项。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本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3、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金财互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0-033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税费”已支付完毕,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430.72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的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徐正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34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4,349,44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分别由朱文明、束昱辉、民生方欣1号计划、谢兵及徐锦宏以现金按16.14元/股认购,募集资金总额为1,199,999,961.60 元,扣除公司依据财务顾问协议应支付给浙商证券的财务顾问费用(含税)21,2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178,799,961.60元,于2016年11月2日全部存入本公司在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验资专户3209820521010000040819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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