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58版)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减本次非公开发行直接相关的财务顾问费、律师费、会计师费及其他发行费用33,672,397.97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66,327,563.63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11月3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6131号《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资确认。扣除发行费增值税2,020,343.88元,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为1,164,307,219.75元。
二、募投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公司非公司发行募集配套资金的实际情况,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投向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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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完成后募集资金的节余及存储情况
上述募投项目中,“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税费”已经在2016年11月份募集资金到账后直接扣除支付给相关中介机构。截止目前,上述项目已经完成支付,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430.72万元,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为3209820521010000040819的账户中。
四、本次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时仅与中介机构达成了中介机构相关费用的计费原则与框架,未有具体的金额,因此当时确定的“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税费”也只是估算的大致金额。实际在支付中介机构相关费用过程中,各相关方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结合市场行情,最终确定支付财务顾问费、律师费、会计师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3,367.24万元,缴纳发行费增值税202.04万元。以上费用从“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税费”项目中列支3,569.28万元,与重组报告书预算的5,000.00万元相比,形成了1,430.72万元的资金节余。
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运营的需要,公司拟将募投项目 “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税费”完成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430.72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部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中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生的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仍留存于原募集资金专户中,用于其它募投项目的补充。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运营的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募投项目“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税费”完成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430.72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完成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完成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充分结合了财务情况,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3、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金财互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宜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0-034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除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外,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关联销售、采购
1.1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丰东热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东热技术”)拟与关联方东方工程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东方”)签订热处理设备零配件采购、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协议,2020年度预计合同总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
1.2 丰东热技术拟与关联方盐城高周波热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高周波”)签订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协议,2020年度预计合同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1.3 丰东热技术拟与关联方广州丰东热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丰东”)签订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协议,2020年度预计合同总金额不超过800万元。
1.4 丰东热技术拟与关联方江苏石川岛丰东真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VIF”)签订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采购、热处理设备零配件销售协议,2020年度预计合同总金额不超过7,200万元。
2、关联租赁
2.1 丰东热技术为关联方VIF提供房屋租赁服务,2020年度预计合同金额不超过25万元。
2.2 关联方上海君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君德”)为公司上海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丰东热技术及方欣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房屋租赁服务,2020年度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310万元。
2.3 关联方盐城高周波为丰东热技术控股子公司盐城丰东特种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丰特”)提供房屋租赁服务,2020年度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45万元。
3、关联劳务服务费
关联方日本东方拟向丰东热技术提供劳务服务,2020年度预计发生总金额不超过80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对2020年度市场情况的判断,公司2020年度拟继续与关联方发生总金额不超过11,460万元的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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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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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东方工程株式会社
1、基本情况:日本东方成立于1952年8月12日,代表取缔役为河田一喜,注册资本8,000万日元,注册地为日本国东京都荒川区西日暮里二丁目25番1-902号,日本东方主营业务为:专业从事金属热处理设备的制造和销售、金属机械器具及消耗品的制造与销售、金属热处理加工等。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8月31日,总资产10,094,771,904日元,净资产7,330,162,631日元,主营业务收入6,498,772,165日元,净利润358,583,231日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日本东方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持有本公司9.60%的股份,系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和10.1.5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我公司与日本东方为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日本东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丰东热技术热处理设备零配件的供应商和设备及零配件的经销商,日本东方经营状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二)盐城高周波热炼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盐城高周波成立于2005年8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朱文明,注册资本为1,266.315万美元,注册地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张謇路158号。盐城高周波经营范围为高频电源装置、感应加热设备(高频感应加热淬火装置、回火装置、加热线圈)以及各种附属设备制造;各类新型的感应加热设备(不包含外方独自的最新技术)研发;对销售后的产品提供维修服务;金属零部件的感应加热热处理加工;对外方在中国国内产品的安装调试及维修服务;工程机械零部件、汽车零部件的设计与制造加工。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46,837,672.06元,净资产122,072,173.85元,主营业务收入64,487,680.66元,净利润2,782,817.16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盐城高周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丰东热技术合营公司,丰东热技术持有其50%的股权,本公司董事长朱文明先生兼任盐城高周波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和10.1.5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我公司与盐城高周波为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公司全资子公司丰东热技术为盐城高周波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的供应商;盐城高周波拥有租赁资产的合法产权,其经营状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广州丰东热炼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广州丰东成立于2006年7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村田哲之,注册资本为2,5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两龙。广州丰东经营范围为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78,686,512.32元,净资产66,789,311.80元,主营业务收入76,480,560.73元,净利润19,779,881.66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丰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丰东热技术合营公司,丰东热技术持有其50%的股权,本公司董事长朱文明先生兼任广州丰东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和10.1.5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我公司与广州丰东为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公司全资子公司丰东热技术为广州丰东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的供应商,广州丰东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四)江苏石川岛丰东真空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VIF成立于2014年9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朱文明,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南翔西路333号。VIF的经营范围为真空热处理炉的营销策划、设计、制造、销售和售后服务;真空热处理炉及其零部件的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和批发;热处理加工服务和热处理技术咨询服务。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70,019,679.74元,净资产46,886,010.37元,主营业务收入62,182,080.82元,净利润8,125,482.29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VIF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丰东热技术合营公司,丰东热技术持有其50%的股权,本公司董事长朱文明先生兼任VIF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和10.1.5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我公司与VIF为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VIF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丰东热技术的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的供应商,丰东热技术为VIF热处理设备零配件的供应商,VIF目前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履约障碍。
(五)上海君德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上海君德成立于2018年10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朱文明,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2528号B幢1667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上海君德的经营范围为从事(计算机、新能源、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财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市场营销策划,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开发经营,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货物运输代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口业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环保设备、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家用电器、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通信设备、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煤炭、汽车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总资产111,108,896.55元,净资产39,542,338.96元,主营业务收入3,451,970.63元,净利润-5,397,747.63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长朱文明先生为上海君德的大股东和执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和10.1.5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我公司与上海君德为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上海君德拥有租赁资产的合法产权,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交易的定价原则: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根据资源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
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协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2019年5月13日,丰东热技术与盐城高周波签署销售合同书,盐城高周波向丰东热技术采购UNIC TM-8036网带回火炉生产线。
(2)2019年7月11日、2020年2月27日,丰东热技术与VIF签订采购合同,丰东热技术分别向VIF采购VCQ-B606090真空高压气体淬火钎焊炉、NVPT-606090A真空回火炉。2020年4月23日,丰东热技术与VIF签署《研发中心五楼及附属设施租赁合同》,丰东热技术将研发中心五楼及附属设施租赁给VIF使用,租期3年,即2020年5月1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止。
(3)2020年04月25日,盐城高周波与盐城丰特签署《厂房出租合同》,盐城高周波将昌平路厂区租赁给盐城丰特使用,租赁时间为2020年5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签署书面协议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采购、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房屋租赁、劳务服务等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同时,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与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相比金额较小,公司的业务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系,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租入资产交易,有利于稳定公司经营场所,树立品牌形象,满足员工上下班交通便利的需求,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降低员工流失风险,提高人才吸引力,对保障与加大公司核心竞争力有促进作用;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有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前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对公司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核查及事前认可,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现就公司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2、经审核,2020年公司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要的,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协议价格和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体现了公平、公允和合理的原则;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协议价格和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符合定价公允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0-035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与关联企业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财互联”或“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与关联企业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金财互联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财数据”)与链甄数字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链甄科技”)共同出资3,000万元成立金财互联智链研究院(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财研究院”),其中金财数据拟出资2,100万元,出资比例70%;链甄科技拟出资900万元,出资比例30%。
2、因公司副总经理刘德磊先生(2020年1月23日聘任)兼任链甄科技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和第10.1.5条规定,链甄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全资孙公司金财数据与链甄科技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链甄数字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LW0D8J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55号微软科通大厦22G
法定代表人:徐修琪
实际控制人:徐季秋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05月15日
营业期限:2019年05月15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从事数字技术、通信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市场营销策划。
历史财务数据:链甄科技2019年度营业收入99,262.14元,净利润-1,902,705.24元;2019年末总资产3,467,859.39元,净资产3,097,294.76元。
关联关系情况:金财数据持有链甄科技10%股权,为加强对链甄科技的管理,公司委派副总经理刘德磊先生担任链甄科技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和第10.1.5条规定,链甄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全资孙公司金财数据与链甄科技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金财数据与链甄科技共同投资成立金财研究院,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财互联智链研究院(青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REKWT9E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太白山路172号中德生态园双创中心3162室
法定代表人:陈为
成立日期:2020年01月21日
营业期限:2020年01月21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件开发;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2、股权结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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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的目的
为加快推动区块链发票、区块链智能化应用,推进“金财云商”等公司战略业务在青岛、山东以及整个渤海湾经济圈落地,进一步打造区块链创新产业生态平台,同时利用链甄科技具备的较强的区块链技术能力、人才优势和诸多已落地应用的经验优势,公司与链甄科技共同投资设立“金财研究院”。
2、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金财研究院在经营的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政策、管理规范等方面的风险,本次投资存在不达预期的可能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与行业发展动态,积极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
3、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公司互联网财税战略的重要支撑和抓手,金财研究院的落地与发展,将加快公司区块链发票业务在全国的布局,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区块链发票业务以及区块链技术应用方面的领先优势。同时,基于区块链技术和区块链发票的应用,公司也将实现“金财云商”解决方案在青岛的落地,提升“金财云商”业务落地服务能力。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财数据及链甄科技尚未实缴出资,公司与关联法人链甄科技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六、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与关联企业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此次与关联方链甄数字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金财互联智链研究院(青岛)有限公司,将加快公司区块链发票业务在全国的布局,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区块链发票业务以及区块链技术应用方面的领先优势,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全资孙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金财互联智链研究院(青岛)有限公司,有利于各方资源优势互补,进一步促进区块链发票业务的发展。关联交易定价按照金财互联智链研究院(青岛)有限公司实际运营所需的资金需求公平、合理确定,体现了公平、公允和合理的原则;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全资孙公司与关联企业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孙公司与关联企业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公司全资孙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系为加快推动区块链发票、区块链智能化应用,推进“金财云商”等公司战略的实施;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平、公允和合理的原则;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作为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全资孙公司与关联企业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与关联企业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此次全资孙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系各方资源及优势互补,有利于促进区块链发票、区块链智能化应用与发展。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确定,符合定价公允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0-036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请的 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顺利完成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事项。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审计工作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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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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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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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金额:22,170,779.21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年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
(1)刑事处罚:无
(2)行政处罚:2 次
(3)行政监管措施:6 次
(4)自律监管措施:无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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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拟签字会计师卞文漪、赵海蓉,质量控制复核人陆士敏符合独立性要求,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14万元(不含税),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40万元(不含税)。经协商,2020年度审计费用不高于人民币 200万元(不含税)。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近年来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根据其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建议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支付其相应的报酬,聘期一年。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得并审阅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和立场,我们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综合考虑了会计师事务所的综合实力、规模、服务收费等因素后,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保证了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对于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无异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审计服务费合计不高于200万元(不含税)。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0-038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根据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提议,公司拟定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2020年5月19日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020年5月19日9:15~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0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南翔西路333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2)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审议《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8、审议《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0、审议《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11、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审议《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刊载于2020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注:上述议案3、6、8、9、10、11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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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15日(9:00~11:00,14:00~17: 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信函邮寄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南翔西路333号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224100
传真:0515-83282843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股东可凭以上有效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5月15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要求的证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南翔西路333号
(2)邮政编码:224100
(3)联系电话:0515-83282838
(4)传 真:0515-83282843
(5)电子邮箱:JCHL@jc-interconnect.com
(6)联 系 人:房莉莉
6、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关于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30”,投票简称为“金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受托人按本公司(本人)的意见进行投票,本公司(本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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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委托应加盖单位印章。
2、股东应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投票意见指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名称(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0-039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已于2020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为方便广大股东和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经营管理情况,公司将于2020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9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朱文明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徐正军先生、独立董事陈丽花女士、副总经理杨墨先生、财务总监褚文兰女士、董事会秘书房莉莉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