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62版)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化解进出口业务和外币借款面临的汇率或利率风险,结合目前外汇市场的变动趋势,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间、业务规模及相关授权
根据公司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何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2,000万美元(含2,000万美元),有效期为一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本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及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业务手续。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风险控制、内部报告等进行了规定。
2、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3、审计部每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控制套期保值资金规模,并根据制度规定进行额度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同时,公司将根据风险控制报告及处理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0-042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电解液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电解液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电解液项目,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28,945.3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15,580.4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3,364.88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实施主体
公司名称:福鼎市凯欣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鼎市龙安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马美朋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未定
经营范围:研发、加工、销售: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材料(不含民用爆炸物品)
股权比例:公司子公司宁德市凯欣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持股100%
公司正在办理福鼎市凯欣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的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具体信息以最终备案及核准登记为准。
二、本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10万锂电池电解液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福鼎市龙安工业园
3、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8,945.3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15,580.4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3,364.88万元。
4、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
5、产品规模:
■
6、项目建设内容:
■
7、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8、项目财务效益预测:预计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141,569.84 万元,年均净利润7,709.19万元。
三、本项目的风险评价
本项目产品主要为电解液,本项目存在以下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
公司的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的下游行业主要是电池生产商,虽新能源汽车是未来的发展趋势被长期看好,但全球及中国宏观经济的波动导致游新能源汽车、储能等行业发展不及预期,将影响到公司下游行业的需求,进而影响到本项目产品需求量,对项目的效益造成影响。
2、项目审批未达预期导致项目建设期延长的风险
化工项目报批报建(立项、环评、安评、消防、验收等)、试生产申请、竣工验收等环节涉及的部门和审批程序较多,该项目存在因项目审批未达预期导致项目建设期延长的风险。
3、运营风险
本项目的投资建设,一方面存在项目逾期完工或试投产不顺利的风险,另一方面存在投资或营运成本费用的增加等,使项目经济效益达不到预期目标的风险。
4、环保及安全生产风险
随着国家环保治理的不断深入,社会的环保意识逐步增强,如果未来政府对精细化工企业实行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公司对环保治理成本将不断增加,从而导致生产经营成本提高,未来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项目的收益水平。
针对上述项目风险,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四、本次项目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实现客户的精准配套,公司于2014年成立了宁德市凯欣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凯欣”),凭借运输成本、供货周期、质量保障和客户服务等优势,赢得了客户长期信赖。随着新能源行业的扩张,公司重点客户不断发展壮大,其锂离子电池产能也逐渐提升,未来对电解液的需求量将进一步释放,宁德凯欣原有的配套产能已渐显不足。为实现对重点客户“就近供应”的目的,实现贴近终端市场,降低运输成本,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需求,公司拟于福鼎市龙安工业园设立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
本项目的实施,是公司根据客户未来对电解液的需求进行的产能储备,项目建设完成后,将能有效解决公司未来在配套服务福建宁德市场上产能不足的问题,满足福建宁德市场未来对动力电池电解液市场的产能需求,同时有利于持续加强公司在运输成本、供货周期、质量保障和客户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对公司保持在国内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的领先地位具有积极意义,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0-031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4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 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137.80万元(含税),与2019年度相同。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全权办理与致同所的业务处理和合同订立事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致同所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为徐华,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19877),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致同所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2.人员信息
致同所目前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196名;截至2019年末有1179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均山,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9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东晓,注册会计师, 2014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4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业务信息
致同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18.3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28亿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85家,收费总额2.57亿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和房地产业,致同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致同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刘均山(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近20年,杨东晓(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致同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吴松林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松林,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挂牌审计、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吴松林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5.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所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七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三份,其中行政处罚系山西证监局作出,因太化股份2014年年报未完整披露贸易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致同所对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均山、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东晓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经审查评估,并结合近几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情况,认为该所完全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 2019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全面、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基于上述,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可以继续承担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同意将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2019年度,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能够认真负责,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客观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全面、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具备足够的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该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续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0-041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下午在公司办公大楼五楼大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
经与会职工代表选举,同意郭守彬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郭守彬先生将与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职工代表监事选举事宜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郭守彬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
郭守彬先生,1963年生,本科学历。1986年8月任职于化工部星火化工厂,历任副科长、科长、副处长等职务,1990年获得生态工程师资质;2003年10月至今,历任本公司工程师、主任、部长、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兼总经理助理职务,现任公司总经办主任、工会主席。
截至2020年3月31日,郭守彬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0-037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19年1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9年1月23日至2019年2月2日,公司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上述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监事会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2019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19年2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修订发表了意见。
(四)2019年3月15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19年3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79.6万份调整为374.30万份,授予人数由361人调整为357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25.5万股调整为323.30万股,授予人数由94人调整为93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六)2019年3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的323.30万股限制性股票及374.30万份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完成,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年3月22日。
(七)2019年12月30日,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八)2020年3月2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的19.30万股限制性股票及86.15万份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完成,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3月3日。
(九)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离职或2019年公司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中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导致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或部分不能行权,由公司注销。详细情况如下:
1、因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已获授但尚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注销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自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行权的股票不做处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鉴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5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当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096,000份将由公司注销。
2、因2019年公司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而导致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不能行权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为“2019年净利润不低于2.5亿元”,以上净利润指标以不做激励成本的净利润的减项计算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公司2019年以不做激励成本的净利润的减项计算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0.24亿元,未达到上述考核目标。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当年计划行权的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剔除前款1所述因离职由公司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外,上述因公司业绩未达标需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957,120份。
综上,本次合计需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053,120份。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本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本次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不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意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天赐材料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