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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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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魏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文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在建工程较上年年末减少30.78%,主要系本期在建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2.预收帐款较上年年末减少98.65%,主要系本期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上年年末减少39.06%,主要系本期支付职工年终奖所致。

4.应交税费较上年年末增长52.23%,主要系母公司本期期末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5.长期借款较上年年末减少49.43%,主要系本期归还长期借款所致

6.营业收入本期较上期降低31.74%,主要系本期受疫情影响,售价和销售量同时降低所致。

7.营业成本本期较上期降低34.94%,主要系本期冲回存货跌价所致。

8.其他收益本期较上期增长119.31%,主要系本期收到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返还所致。

9.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期增长1755.95%,主要系上期子公司取得高新技术资格调整所得税所致。

10.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4.54%,主要系本期销售减少及收回货款减少所致。

1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01.39%,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2.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减少82.26%,主要系本期受疫情影响缴纳增值税等减少所致。

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94.11%,主要系本期受疫情影响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所致。

1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57.34%,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入减少所致。

15.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443.89%,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承兑保证金增加所致。

16.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73.75%,主要系本期应付票据到期增加所致。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90.96%,主要系本期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18.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增加99.27%,主要系欧元汇率变化所致。

1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99.76%,主要系本期受疫情影响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股东王敏先生计划减持期间届满,该股东在3个月的减持期限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了13,440,000股本公司股份,该股东减持后持股19,192,5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98%。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龙星辅业”分别收到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已分别向《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定的银行帐号足额缴纳罚金。针对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发现的问题,公司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整改措施,使问题及时得到纠正。本次处罚事项,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亮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0-016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