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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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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85版)

a、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b、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C、首次执行日,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调节表

a、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b、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处置子公司

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续)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本公司子公司以岭健康城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9日出资设立故城以岭康养酒店有限公司,对其持股比例100%,能够对其实施控制,本年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本公司子公司以岭万洲国际制药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出资设立以岭(香港)有限公司,对其持股比例100%,能够对其实施控制,本年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本公司子公司以岭万洲国际制药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出资设立以岭万洋河北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对其持股比例100%,能够对其实施控制,本年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本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出资设立衡水以岭药业有限公司,对其持股比例100%,能够对其实施控制,本年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相君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0-048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以岭主持,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度在任的独立董事王雪华、季绍良、王震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46)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四、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19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勤信审字【2020】第105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825,294,498.8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6,501,070.03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提议2019年度实施如下利润分配预案:

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203,717,463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10,356,480股,即1,193,360,9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政策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支付该所年度审计费用为18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0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在3,378万元以内。

此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以岭、吴相君、吴瑞、李晨光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告编号:2020-047)。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部分修改,并就《公司章程》变更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相关的工商登记手续及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注:《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购买短期理财产品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但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董事会授权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具体操作。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0年5月20日(周三)下午14:30时在石家庄市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以岭健康城会议室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52)。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0-049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学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监事会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购买短期理财产品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0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2019年度交易的实际情况并合理预计,预计2020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二、关联方介绍与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以岭医药科技

住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世邦欧郡8栋1单元1404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秀卿

注册资本:6,263.40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2月4日

经营范围:中医药临床科研、技术咨询;实业项目的投资、管理和经营(需专项审批的未经批准不得经营);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河北以岭医院

河北以岭医院系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医院医疗服务,开办资金4,857万元,法人代表为吴以岭,住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85号。

3、河北以岭国医堂健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集团办公楼3楼南区

法定代表人:刘增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4月5日

经营范围:医疗企业管理及咨询;企业管理;健康管理咨询;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开发、销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多媒体设计服务;医疗服务(仅限分公司经营);中药、西药、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零售(仅限分公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以岭络病健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集团办公楼3楼

法定代表人:贾振华

注册资本:1亿元

成立日期:2016年8月4日

经营范围:医疗企业管理及咨询;企业管理;健康管理咨询;医疗器械的零售;预包装食品、特殊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它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的零售,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说明

1、以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医药科技”)持有公司股份31.26%,为公司控股股东;

2、河北以岭医院为以岭医药科技所属民办非营利组织;

3、以岭络病健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络病”)为以岭医药科技全资子公司,河北以岭国医堂健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国医堂”)为以岭络病全资子公司。

上述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情形,故公司与以岭医药科技、河北以岭医院、以岭络病、河北国医堂均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岭医药科技、河北以岭医院、河北国医堂、以岭络病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以往年度亦未发生过不履约行为,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不存在坏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与依据: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费用支付时间及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于2007年3月1日与河北以岭医院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河北以岭医院租赁公司位于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的制剂车间,建筑面积575平米,用于生产制剂,年租金480,000元,租赁期限自2007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2)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和以岭医药科技、河北以岭医院、河北国医堂、以岭络病分别就上述交易事项签订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含子公司)向河北以岭医院销售的药品主要系连花清瘟胶囊、参松养心胶囊、通心络胶囊、消渴灵片等。河北以岭医院作为一所综合性医院,患者群体较稳定,医院按患者历史就诊情况确定药品库存。公司与河北以岭医院协商,利用该医院络病理论宣传平台及吴以岭董事长任其法人代表的有利条件,增加对公司产品推广力度,双方看好公司产品在其销售增长潜力。同时,河北以岭医院为三级甲等医院,具有较好的开展药品临床试验条件,可为公司提供产品临床试验所需的相关服务。因此,公司决定2020年度向河北以岭医院销售本公司(含子公司)产品的交易金额为1,000万元以内,并与河北以岭医院开展员工体检合作,交易金额在80万元以内,同时开展与河北以岭医院的科研合作,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以前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向河北以岭医院其销售药品和提供劳务及进行科研合作占同类交易比例一直维持较低水平,二者之间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2)河北国医堂的分公司(中医诊所)是以络病理论为指导,秉承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 “中医络病治疗方法”,整合荟萃专家资源、配置现代诊疗设备,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机构。公司(含子公司)向河北国医堂的分公司(中医诊所)销售的药品主要为普药及饮片等。因此,公司决定2020年度向河北国医堂的分公司(中医诊所)销售产品的交易金额为50万元以内。

上述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比例较低,二者之间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3)公司(含子公司)向以岭络病销售的商品主要为饮料、保健品及食品等,向其提供的服务内容主要是餐饮、会务服务等。上述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比例较低,二者之间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因此,公司决定2020年度向以岭络病销售商品的交易金额为50万元以内,向其提供服务的交易金额为50万元以内。

上述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比例较低,二者之间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4)以岭医药科技办公楼与公司共用水、电、气线路,以岭医药科技水、电、气费用由公司代收并及时结算。

综上所述,由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金额较低,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其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吴以岭、吴相君、吴瑞、李晨光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的批准权限在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先审核了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一致同意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均是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关联交易事项对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内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对《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1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180万元。

中勤万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2003年至2019年,中勤万信已连续17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在财务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并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历史沿革: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2013年12月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由原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而成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3年12月11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同意(京财会许可[2013]0083号),2013年12月13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0号11层。

中勤万信具有证监会和财政部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为DFK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2018年12月31日)3,9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使用:0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

职业保险能否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中勤万信为DFK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

2、人员信息

中勤万信首席合伙人为胡柏和先生,未发生过变动。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019年12月31日):69人

注册会计师数量:481人

从业人员数量(2019年12月31日):1294

是否有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数量:132人

3、业务信息

最近一年总收入(2018年):36,084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2018年):31,773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2018年):6,020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公司家数(2018年):3,200家

最近一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018年):38家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执业信息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国华,注册会计师,1995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红玉,注册会计师, 2005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为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风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华冠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内控审计、IPO申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龙哲

龙哲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8年,负责审计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5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国华、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红玉、质量控制复核人龙哲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5、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中勤万信累计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三份。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勤万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中勤万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2003年至2019年,中勤万信已连续17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在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并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公司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会议的表决和决议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董事会审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180万元。

本次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勤万信营业执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2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14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珠江大道和珠峰大街交口东南角)以岭健康城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第1、3-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其中议案7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复印件公司留存);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在2020年5月19日下午17:00时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050035),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上午10:00-11:00

现场登记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珠江大道和珠峰大街交口东南角)以岭健康城一楼大厅。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华、任晓静、肖旭

电话:0311-85901311 传真:0311-85901311

2、会期费用: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03”,投票简称为“以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7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 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

授权委托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说明:请在 “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3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0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 rs.p5w.net)参与网上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总经理吴相君先生、财务负责人李晨光先生、董事会秘书吴瑞女士、独立董事王震先生和保荐代表人贾义真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4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短期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拟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购买短期理财产品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公司拟将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即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但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3、投资品种范围:

(1)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风险控制措施严谨、风险度低的保本型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专户理财产品及货币基金产品;

4、投资期限: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仍面临宏观经济风险等风险因素,公司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变化进行调整,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的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投资。

(2)董事会授权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具体操作。公司财务中心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投向为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与此同时,公司对理财使用的自有资金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

四、相关审批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购买短期理财产品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购买短期理财产品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运作的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规范自有资金使用,保障资金安全。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但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同意董事会授权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具体操作。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