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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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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94版)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上海顺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顺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11月

3、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祁连山南路2891弄105号4028室

4、法定代表人:倪立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包装材料、纸制品、文具用品、家具、机械设备、体育用品、工艺品(除专项)、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电子产品、通信设备(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日用品、家用电器、建筑材料、玩具、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的批发。

7、股权关系:顺灏国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在本次担保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7,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75%。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17,000万元,实际担保额17,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上述担保金额实施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5,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7.98%,另外有6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将于本次担保实施后结束。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对绿新新材料和顺灏国际的综合评估后认为,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信用状况良好,没有发生过逾期担保事项,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担保主要用于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开展经营活动,提升运营及盈利能力。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全资子公司绿新新材料和顺灏国际的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其决策、管理和财务收支等人员均由公司委派,风险可控,故同意公司为绿新新材料和顺灏国际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议案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3、《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4、《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5、《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6、《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7、《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8、《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分红回报规划》

(1)独立董事将在大会上作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上述议案已经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其中议案5、7、8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9:00-17:00

(三)登记办法: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帐户卡;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帐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传真或信函方式以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信函请寄: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0331(信封请注明“顺灏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路晶晶、朱智

电话:021-66278702

传真:021-66278702

邮箱:lujingjing@shunhaostock.com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

(二)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式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565”,投票简称为“顺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股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投票指示如下:

注:

1、请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

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 __;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2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兼总裁郭翥先生、独立董事谢红兵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沈斌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路晶晶女士、保荐代表人王志超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3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合作概述

2019年3月25日,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仙谷”) 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一家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定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800万元,占合资公司40%的股权;寿仙谷出资1,200万元,占合资公司60%的股权。合资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开展工业大麻种植及下游产品的研发及市场销售业务。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与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经公司与寿仙谷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投资合作,并于2020年4月27日签订了《终止投资合作协议》。

二、终止投资合作的原因

《投资合作协议》签订后,合资公司云南寿仙谷汉麻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完成工商登记。由于云南省对工业大麻种植进行管控,工业大麻种植许可审批趋严,合资公司未取得工业大麻种植许可,项目暂无实质性进展,合资公司尚未开展任何经营业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于2019年3月25日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注销已经设立的云南寿仙谷汉麻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三、终止投资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双方于2020年4月27日签署《终止投资合作协议》。根据《终止投资合作协议》,双方尚未对合资公司出资,寿仙谷将全权委托公司办理合资公司的注销事宜,注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按照原协议约定的股权比例承担。本次投资合作协议的终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终止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