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4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99版)

住所:东莞市麻涌镇新沙港

法定代表人:王朝晖

注册资本:3,485.00万美元

主营业务:食用油加工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77,871.98万元、净资产32,668.5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36,487.29万元、净利润-5,230.56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新沙粮油工业(东莞)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新沙粮油工业(东莞)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该公司与我公司长期合作,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95.中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4层401内422

法定代表人:马王军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9,983.37万元、净资产8,595.4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897.73万元、净利润78.83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该公司与我公司长期合作,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96.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南区四路(未来科技城)

法定代表人:郝小明

注册资本:25,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食品、生物化工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食品加工技术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98,291.53万元、净资产81,693.6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7,812.52万元、净利润602.46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该公司与我公司长期合作,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97.中粮油脂(钦州)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港路39号

法定代表人:徐光洪

注册资本:94,803.62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食用油加工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240,430.29万元、净资产126,653.2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05,733.81万元、净利润-4,910.15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油脂(钦州)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油脂(钦州)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该公司与我公司长期合作,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98.中粮油脂(重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重庆市涪陵区龙桥镇

法定代表人:赵华

注册资本:1,200.00万美元

主营业务:食用油加工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18,668.83万元、净资产42,949.9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4,677.27万元、净利润6,855.42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油脂(重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油脂(重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该公司与我公司长期合作,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99.中耀房地产开发(沈阳)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56-34号

法定代表人:聂庆庆

注册资本:46,877.42万美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物业管理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466,479.76万元、净资产311,495.6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1,958.36万元、净利润13,155.08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耀房地产开发(沈阳)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耀房地产开发(沈阳)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该公司与我公司长期合作,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100.重庆华悦锦合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园大道26号

法定代表人:田佳琳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在许可证核定范围及有效期内经营);物业管理(以上均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房屋租赁(不含住宿)、销售;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以上二项不含化危品);企业咨询管理。【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69,097.21万元、净资产25,603.3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1,625.32万元、净利润13,492.48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重庆华悦锦合实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重庆华悦锦合实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该公司与我公司长期合作,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101.COFCO RESOURCESS.A.

(1)基本情况

住所:routede Malagnou101,1,224Chene-Bougeries,Geneva,Switzerland

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注册资本:390万瑞士法郎

主营业务:粮食收购;进出口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742,432.66万美元、净资产12,238.18万美元、主营业务收入1,778,417.7万美元、净利润1,651.38万美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COFCO RESOURCESS.A.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履约能力分析

COFCO RESOURCESS.A.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102.COFCO Americas Resources Corp.

(1)基本情况

住所:康涅狄格州斯坦福德榆树街107号(107ElmStreet,Stamford,CT06,902)

法定代表人:C-Corp

主营业务:农业大宗商品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5.44亿美元、净资产3,000万美元、主营业务收入27.52亿美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COFCO Americas Resources Corp.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COFCO Americas Resources Corp.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该公司与我公司长期合作,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103.中粮期货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5层、3层310-313室

法定代表人:王庆

注册资本:84,6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1,101,965.39万元、净资产299,997.9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8,785.72万元、净利润12,810.66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期货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期货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该公司与我公司长期合作,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104.中粮粮油工业(九江)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沿江路95号

法定代表人:徐光洪

注册资本:5,380.00万美元

主营业务:食用油加工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118,226.83万元、净资产37,128.3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35,457.34万元、净利润1,050.29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粮油工业(九江)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粮油工业(九江)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该公司与我公司长期合作,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105.榆树五棵树华粮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吉林省榆树市五棵树镇五棵树大街

法定代表人:夏鹏飞

注册资本:2,325.18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粮食收购、储存、中转、销售;物流组织;人员培训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分装农作物种子、农药(危险化学品除外)、农用机械、农膜、化肥批发零售、农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62,007.65万元、净资产2,922.7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2,578.83万元、净利润597.56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榆树五棵树华粮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榆树五棵树华粮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该公司与我公司长期合作,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106.湖北友芝友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55号海口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李向起

注册资本:8,7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为集团关联企业提供原材料、包装物的购销服务;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备件的批发兼零售,蔬菜瓜果种植;厂房租赁;乳制品、饮料的生产、加工及批发兼零售;仓储、乳制品的原辅料检验;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清洁服务;塑料制品、纸制品(食品包装)的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59,070.11万元、净资产21,263.7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4,917.62万元、净利润4,276.05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湖北友芝友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湖北友芝友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该公司与我公司长期合作,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107.蒙牛乳制品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张柏路203号(10)

法定代表人:康海龙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为集团关联企业提供原材料、包装材料的购销服务;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备件的销售,蔬菜瓜果种植,厂房租赁,乳制品、饮料的生产、加工及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塑料制品的生产、加工。(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36,955.66万元、净资产12,281.8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5,016.99万元、净利润4,214.95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蒙牛乳制品武汉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蒙牛乳制品武汉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该公司与我公司长期合作,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108.中粮名庄荟国际酒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铭海中心2号楼-5、6-401

法定代表人:李士祎

注册资本:9,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葡萄酒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68,500.00万元、净资产10,800.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5,000.00万元、净利润1,800.0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名庄荟国际酒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名庄荟国际酒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该公司与我公司长期合作,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109.中粮贸易安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美菱大道394号万通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承保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粮食收购,粮油批发、零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39,538.25万元、净资产6,208.8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4,521.70万元、净利润630.34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贸易安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贸易安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该公司与我公司长期合作,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110.中粮(江阴)粮油仓储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江阴市萧山路5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青

注册资本:1,500.00万美元

主营业务:粮食仓储和中转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32,332.45万元、净资产14,335.9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082.74万元、净利润414.41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江阴)粮油仓储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江阴)粮油仓储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该公司与我公司长期合作,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111.中粮饲料(茂名)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武汉市蔡甸区沌口小区特1号

负责人:张黎明

主营业务:销售和加工饲料、饲料原料及饲料添加剂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3,163.00万元、净资产38.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4,691.00万元、净利润56.0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饲料(茂名)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饲料(茂名)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该公司与我公司长期合作,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112.中粮贸易黑龙江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36号14层

法定代表人:李颖岩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粮食收购,储存,中转,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108,220.00万元、净资产116.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45,065.00万元、净利润958.0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贸易黑龙江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贸易黑龙江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该公司与我公司长期合作,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113.中粮福临门食品营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铭海中心1号楼-2、7-506

法定代表人:董巍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食品销售;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201,453.59万元、净资产8,368.8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06,680.00万元、净利润8,368.84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福临门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福临门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该公司与我公司长期合作,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114.中粮四海丰(张家港)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江苏扬子江化学工业园中粮东海粮油办公楼四楼403室

法定代表人:赵长江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粮食及其他农产品的仓储,农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1,188,380.12万元、净资产-84,996.8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140,135.57万元、净利润-105,125.01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四海丰(张家港)贸易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四海丰(张家港)贸易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该公司与我公司长期合作,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115.中粮米业(盐城)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杨红

注册资本:18,16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粮食收购、仓储、烘干及包装服务;谷物种植(不含我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不含农作物转基因品种、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51,776.65万元、净资产21,797.0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2,008.42万元、净利润6,941.07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米业(盐城)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米业(盐城)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该公司与我公司长期合作,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116.中粮面业(秦皇岛)鹏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鹏泰路3号

法定代表人:杨红

注册资本:1,734.00万美元

主营业务:生产和销售各种等级专用面粉、麸皮及挂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50,846.00万元、净资产31,115.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33,095.00万元、净利润1,080.0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面业(秦皇岛)鹏泰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面业(秦皇岛)鹏泰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该公司与我公司长期合作,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117.中粮可口可乐饮料(内蒙古)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盛乐四路东侧

法定代表人:展在中

注册资本:4,8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配制、生产、包装和销售各种饮料产品、现调糖浆;从事饮料与食品(葡萄酒、巧克力、食用油等饮料与食品)的批发、零售(店铺销售除外);生产、销售带有公司自有品牌或经授权使用之品牌标志的礼品及宣传纪念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等制品的生产及销售;瓶(桶)装饮用水的生产及销售;进出口贸易;提供与生产、销售上述产品相关的配套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28,047.00万元、净资产8,229.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1,860.00万元、净利润259.0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可口可乐饮料(内蒙古)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可口可乐饮料(内蒙古)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该公司与我公司长期合作,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118.蒙牛乳业(太原)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唐槐南路正阳街口(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马文秀

注册资本:11,667.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乳制品、饮料的生产加工与销售;乳制品、饮料的原辅料、包装物、机械设备、仪表仪器及配件的销售及加工;低值易耗品及资产租赁;畜牧饲养;蔬菜瓜果种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27,068.00万元、净资产14,149.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1,523.00万元、净利润2,266.0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蒙牛乳业(太原)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蒙牛乳业(太原)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该公司与我公司长期合作,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119.中粮可口可乐华北饮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环保产业园区起步区景观大道北侧B-03号

法定代表人:王赫

注册资本:7,8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配制、生产、包装和销售各种饮料产品、现调糖浆;从事饮料与食品(葡萄酒、巧克力、食用油等饮料与食品)的批发、零售(店铺销售除外);生产、销售带有公司自有品牌或经授权使用之品牌标志的礼品及宣传纪念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等制品的生产及销售;瓶(桶)装饮用水的生产及销售;进出口贸易;提供与生产、销售上述产品相关的配套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18,050.00万元、净资产16,650.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579.00万元、净利润586.0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可口可乐华北饮料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可口可乐华北饮料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该公司与我公司长期合作,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的价格为依据。交货、付款均按相关合同条款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以前已签订协议或合同的,延续双方以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未签订协议或合同的,根据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待发生交易时再由双方根据市场化的原则,详细约定交易价格、交易内容等事项,协商签订协议或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开、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必要性分析如下:

(一)玉米

玉米采购关联交易,主要是通过中粮集团在粮源、物流等方面的优势地位,积极开展国内外玉米贸易协同,特别是进口玉米带来的价格差异,有利于降低产品成本。

(二)燃料乙醇

燃料乙醇的采购与销售关联交易,主要是在互利互惠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中粮集团内部协同,弥补我公司产销缺口,保证燃料乙醇销售区域的市场供应,同时扩大公司销量,实现进口乙醇的分销创利。

(三)食用油

食用油的采购与销售关联交易,主要是在互利互惠的情况下,加强中粮集团内部协同合作,提高安徽中粮油脂有限公司设备利用率,增加销售收入,提高油脂公司盈利能力。

(四)饲料原料及食品和食品配料及其他采购及销售

公司与中粮集团旗下公司合作开展饲料原料及食品和食品配料的采购及销售业务,主要是为了利用中粮集团海内外资源优势,降低采购成本、拓展销售业务,增加公司利润。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事前认审阅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事项,符合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的价格为依据。交货、付款均按相关合同条款执行。

上述交易内容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交易价格公允、公开、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要求,作为中粮生化独立董事,事前对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认真审阅,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就有关事项发布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保障原料供应、扩大销售渠道和业务范围的需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会议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确认函。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8

关于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

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2019年3月18日,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董事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粮财务公司)签署《财务服务协议》,利用“中粮财务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系统”作为实施平台,办理存贷款、委托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中粮财务公司作为委托贷款的代理方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以及其他金融服务。

2019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中粮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月末存款最高余额为130,056万元,月末平均余额为72,355万元,2019年12月末存款余额为44,996万元。2019年贷款累计发生额贷入为107,500万元(不含委托贷款,下同),归还为182,500万元,月末平均余额为66,958万元,2019年12月末贷款余额为32,500万元。

公司与中粮财务公司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主要体现在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这些涉及中粮财务公司自主经营中的业务和财务风险。根据中粮财务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财务报表,并经本公司调查、核实,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中,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12月底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一、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中粮财务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2001〕206号文件批准,于2002年9月24日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110000710930245D)。2009年6月24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换发新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23H211000001);2017年10月26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年检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2012年9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银监复〔2012〕537号)将中粮期货有限公司持有的3,256.40万元股权(出资比例3.26%)转让给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如下:

1.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66,223.60万元,美元2,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2.74%;

2.中粮贸易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3,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3%;

3.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256.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26%;

4.中粮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出资1,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

中粮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现任法人代表:骆家駹。

二、控制环境

中粮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该公司已按照《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中粮财务公司组织架构设置情况如下:

中粮财务公司把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稽核、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三、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中粮财务公司编制完成了《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该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各部门、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四、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中粮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存款管理制度》、《同业拆借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该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投资决策与风险控制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该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在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该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互联网传输路径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其内部网络如下:

每日营业终了,资金部调节账务平衡后向会计核算部交账。会计核算部及时记账,换人复核,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将资金核算纳入到公司整体财务核算当中。

为降低风险,该公司将支票、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并禁止将财务章带出单位使用。

(4)在外汇存款管理方面,由外汇业务部进行专业管理,通过制定系列的规章制度,保证外汇业务符合国家外汇管理有关制度,有效规避外汇资金方面的汇率风险和支付风险。

(5)在对外融资方面,该公司“同业拆借”业务仅限于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拆入资金,没有拆出资金,该项业务不存在资金安全性风险,实际操作中程序执行较好。

2.信贷业务

(1)为规范授信业务,完善授信工作机制,规范授信管理,该公司制定了《授信业务管理办法》,对授信的种类、期限、条件和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主要流程包括申请人申请授信;信贷员授信调查、材料初审;信贷部提出授信建议;审贷会出具书面授信审批决议,对审批通过的授信明确相关授信内容,上报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和董事长(执行董事)审批;授信申请经审批后,将结果通知信贷部,由信贷部负责办理授信手续;授信发放后,对借款人运营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并形成书面贷后检查记录或报告,据此进行贷款五级分类和客户信用评级调整,上报有关部门审核。

(2)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该公司分别制定了《自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授信(贷款)业务担保管理办法》,规范相关信贷业务的操作程序,保障信贷资产的安全。

(3)对贴现业务,该公司制定了《商业汇票贴现管理办法》和详细的业务操作规程,为业务执行提供了可依据的规范,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执行,显著降低了贴现业务风险。

3.投资业务控制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该公司对持有的超出合理规模的资金进行对外投资。为确保规范实施有价证券投资业务,该公司制定了《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与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等,为保证证券投资科学、高效、有序和安全的进行,防范证券投资风险提供了制度的保证。

(1)证券投资实行分级管理、明确授权、规范操作、严格监管的原则。

(2)该公司设置二级投资审批权,对外投资人民币500万元以下由公司总经理审批;超过人民币500万元须报请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3)投资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投资研究会议,由部门经理主持,部内全体人员参加,研究、交流投资信息,探讨、解决投资业务的有关问题,为公司投资决策的制定提供支持。

(4)目前该公司投资项目的选择仅限于企业债券、可转债、基金、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增发等收益较好而风险相对较低的投资项目,投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5)为防止有价证券投资业务中可能存在的道德风险、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规定了一系列的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

4.内部稽核控制

该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一一稽核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

稽核部设立专职经理一名,负责该公司内部稽核业务。稽核部针对该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信息系统控制

该公司核心结算系统搭建于2002年9月,主要为网上资金结算业务系统。

该公司使用的应用软件是由北京九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制开发的资金结算管理系统,并由其提供后续服务支持。具体业务由操作人员按公司内所设业务部门划分,各司其职。

信息系统按业务模块分装在各业务部门,由公司总经理授予操作人员在所管辖的业务范围内的操作权限。系统用户使用国家保密局认证的硬件KEY进行登录系统操作业务,确保数据完整性、唯一性、保密性。

五、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中粮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在资金管理方面,该公司制定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制度和流程,较好地控制了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该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在投资方面,该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较好地控制投资风险,实际执行情况有效。

1.经营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粮财务公司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93,893.01万元,存放同业款项460,617.90万元;2019年1-12月份,实现利息收入66,439.87万元,实现营业利润37,900.10万元,实现税后净利润29,060.99万元,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发展稳健。

2.管理状况

中粮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加强内部管理。

中粮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也从未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也从未受到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从未带来过任何安全隐患。

3.公司存贷款情况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中粮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未超过中粮财务公司吸收存款的30%。本公司2019年12月末在中粮财务公司存款44,996万元(含委托贷款专用账户存款),贷款32,500万元。公司在中粮财务公司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从未发生因中粮财务公司头寸不足延迟付款等情况。公司制订了《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以保证在中粮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

综上,2019年度,中粮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根据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中粮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中粮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9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确定聘请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的服务届满。公司2019年度支付天职国际审计费用共226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6万元。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提议,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作为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0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服务,同时为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情况发表审计意见,聘期一年。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业务及其他业务服务时,有权在行业费用标准内决定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同时天职国际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责任赔偿限额6亿元。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及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天职国际及下属分所为一体化经营,一并加入全球排名前十的国际会计网络Baker Tilly International,作为其在中国地区的唯一成员所 。

2.人员信息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从业人员超过5,000人,其中合伙人55人、注册会计师1,208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700 人。

3.业务信息

天职国际2018年度业务收入16.6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3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76亿元。2018年承接审计公司家数超过7,200家,其中承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39家。天职国际具有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天职国际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居忠,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佳,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5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白浩杰,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天职国际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齐春艳及其团队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春艳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1)天职国际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2)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张居忠、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春艳、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佳、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白浩杰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天职国际最近三年累计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三份,天职国际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证券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独立性、执业资质、质量、诚信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天职国际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审计,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通过了解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认为天职国际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审计,续聘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组织召开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确认函及独立意见。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2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2021年度向中粮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申请35亿元综合

授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需求,降低融资成本,保障资金安全,2019年4月28日,经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粮财务公司)申请35亿元综合授信,信用方式,期限1年。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2019-2020年度公司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35亿元授信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业务需要,公司拟向中粮财务公司继续申请2020-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35亿元,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具体用信安排以公司实际需求为准,择机择优办理,具体金额、期限和利率等条款以中粮科技与中粮财务公司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中粮科技与中粮财务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集团)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0年4月24日,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表决通过了《关于2020-2021年度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35亿元综合授信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COFCO Bio-chemical Investment Co., Ltd.(生化投资)、大耀香港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骆家駹

2.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3.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中粮福临门大厦19层

4.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5.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粮财务公司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93,893.01万元,存放同业款项460,617.90万元;2019年1-12月份,实现利息收入66,439.87万元,实现营业利润37,900.10万元,实现税后净利润29,060.99万元,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发展稳健。

(二)关联关系:中粮科技与中粮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向中粮财务公司申请人民币35亿元授信,信用方式,期限1年。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在授信额度内向中粮财务公司申请借款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中粮财务公司申请人民币35亿元授信,信用方式,具体用信安排以公司实际需求为准,择机择优办理,具体金额、期限和利率等条款以与中粮财务公司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交易具体内容由公司与中粮财务公司共同协商确定。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交易目的和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扩宽公司融资渠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委托贷款总金额

截至2019年底,公司在中粮财务公司存量融资为32,500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向中粮财务公司申请35亿元授信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利益和各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可以确保公司资金周转的需要。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确认函。

3.公司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3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

2020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意义

为充分发挥期货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原料、产品、原油等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公司计划开展相关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提升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抵御风险能力。

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公司套期保值期货品种为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原料、产品、原油等期货品种,主要包括:玉米、淀粉、白糖、豆油、豆粕和布伦特原油等品种。

公司委托中粮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期货)、国投安信期货有限公司、深圳中粮商贸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粮商贸)为代理方开展期货交易。

双方签订《期货套保服务协议》。依据服务协议条款规定代理方将收取相应的服务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和中粮期货、深圳中粮商贸同为中粮集团间接控股公司,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0年,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预计资金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即任一时点不超过5,000万元)。如拟投入资金有必要最高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将按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额度追加审批并予以公告。

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料、产品、原油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原料、产品、原油价格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套期保值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在套期保值周期内,可能会由于原料、产品、原油价格周期波动,场外交易对手出现违约而带来损失;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6.政策风险:如果衍生品市场以及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主体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7.汇率风险:目前原油衍生品市场仍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套期保值业务的损益影响公司以人民币计价的会计收入,但由于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为了对冲公司以美元计价的原油销售价格波动风险,所以整体上没有新增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

四、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套期保值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通过如下途径进行风险控制: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确保公司的利益。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管理制度》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指导具体业务操作,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期货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衍生品交易所选择的交易所和交易品种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流动性较强,成交价格和结算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

七、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通过加强内部控制,成立套保工作决策和管理机构,制定风险控制制度,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的套期保值计划和外汇风险敞口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组织机构健全、完善,业务流程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情况。

以上衍生品的业务有利于发挥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开展衍生品业务方案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的。

所采取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4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0年度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深圳中粮商贸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粮商贸)、中粮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期货)为代理方开展部分品种的期货交易。双方签订《期货套保服务协议》,依据服务协议条款规定深圳中粮商贸、中粮期货将收取相应的服务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粮集团为公司和深圳中粮商贸、中粮期货实际控制人,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2020年4月24日组织召开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拟委托深圳中粮商贸、中粮期货为代理方开展部分品种期货交易,依据服务协议条款规定深圳中粮商贸、中粮期货将收取相应的服务费,预计全年产生关联服务费用不超过6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深圳中粮商贸服务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6年11月25日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陈轼彬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7.经营范围:投资咨询、物流信息咨询、风险管理咨询、粮油贸易及其他特批经营业务

8.营业执照注册号:91440300MA5DPNB152

9.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82,995.69万元,净资产为8,517万元;2019年1-12月累计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36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105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中粮期货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1996年03月01日

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王庆

5.注册资本:84,620万

6.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5层、3层310-313室

7.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营业执照注册号:9111000010002304XW

9.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949,080.98万元,净资产为312,194.07万元;2018年1-12月累计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9,761.3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2,216.37万元。

(三)关联关系

截止公告日,中粮集团同为中粮科技和深圳中粮商贸、中粮期货的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价格为依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内容

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深圳中粮商贸、中粮期货承诺,其期货交易属于管理现货风险的套期保值范畴。

2.深圳中粮商贸、中粮期货为公司提供期货服务平台,包括交易、结算、交割、信息、咨询、外汇结算等。

3.公司同意并接受深圳中粮商贸、中粮期货的服务属于有偿性质。

4.期货交易指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以书面授权的若干名交易指令下达人下达。

5.双方共同承诺,切实履行协议中约定的各自的责权利。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意义

为充分发挥期货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原料、产品、原油等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公司计划开展相关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提升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抵御风险能力。

2.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涉及关联交易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开、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有利于公司提高应对市场价格波动的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五、2020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方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2020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与深圳中粮商贸、中粮期货累计已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71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交易事项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双方发生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且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会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程序,关联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的通知》、深交所有关衍生品投资信息披露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切实可行,有利于公司提高经营质量、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意见

1.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开展2020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先提交我们审阅。经认真审议,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3.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企业规避风险,减少大宗商品价格及汇率大幅波动对效益的冲击。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双方发生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合理,且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程序,关联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及整体安排。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2020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确认函。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公司与深圳中粮商贸签订的《期货套保服务协议》。

5.公司与中粮期货签订的《期货套保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5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11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蚌埠市 中粮科技综合楼5号会议室。

9.公司将于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

(4)《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7)《关于公司2020-2021年度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35亿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8)《关于聘请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由公司第七届十二次董事会提交。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公司独立董事将就2019年度工作情况在此次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2日9:0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蚌埠市中粮大道1号中粮科技 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

(1) 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2) 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 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 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参加现场会议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中粮大道1号

联系人:孙淑媛

联系电话:0552-4926909

传真号码:0552-4926758

电子信箱:zlshahstock@163.com

2.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0;

2.投票简称为:中粮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