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4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0-080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4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B座2232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田绪文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由于疫情防控原因,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由于疫情防控原因,部分监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方圆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及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邱锫、荣雪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0-081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立案调查情况

2017年12月6日,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黑调查字[2017]26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2018年1月9日、2月10日、3月8日、4月17日、5月19日、8月22日、9月22日、10月23日、11月30日、2019年1月22日、2月28日、3月23日、4月19日、5月28日、6月29日、8月2日、8月29日、9月25日、10月29日、11月26日、12月27日、2020年1月18日、2月19日和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正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

二、风险提示

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将面临重大违法退市风险。

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0-082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的重整资金尚未到账,亿阳集团重整计划执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中的非经常性损益事项与亿阳集团重整计划执行进展及结果息息相关,具有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股票从2018年4月26日开始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2018年年报披露以后,鉴于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以及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根据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披露的《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公司将于会计师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后5个交易日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最迟不晚于2020年6月23日。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如果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或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风险,仔细阅读公司公告,理性投资。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鉴于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以及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如果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或期末净资产仍然为负值,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及暂停上市决定

根据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披露的《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公司将于会计师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后5个交易日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最迟不晚于2020年6月23日。如果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或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其他风险提示及说明

1、亿阳集团重整计划执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有破产清算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的重整资金7亿元未能按照重整计划草案要求于2020年3月28日前到账。重整计划规定的重整资金未能如期支付,相关债权的清偿(包括现金清偿、转股)支付能否完成均存在不确定性,亿阳集团现在仍存在重整计划不能执行,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

2、公司净资产可能继续为负的风险

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如果出现在公司2019年年报披露前亿阳集团重整计划不能执行完毕或亿阳集团破产清算的情形,公司20.32亿元预计负债将不能全部转回。在此情况下,公司存在2019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的风险。

3、公司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中的非经常性损益事项与亿阳集团重整计划执行进展及结果息息相关,具有重大不确定性。鉴于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以及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如果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或期末净资产仍然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在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暂停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2019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预计负债的转回取决于亿阳集团重整计划执行情况,须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存在不确定性。

5、公司20.32亿预计负债的转回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在2020年3月3日业绩更正公告中对预计负债20.32亿元转回,判断的依据是亿阳集团重整方案最终能够执行完毕,主要包括方案中的重整投资资金到位以及方案中具体的:(1)以现金方式向债权人分配的偿债资金已分配至债权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或已提存至受管理人监督的公司银行账户;(2)按照重整计划规定对留债清偿债权已经作出明确清偿安排(拟处置财产对应的有财产担保债权除外);(3)转股债权人已经将转股债权直接通过第三方持股转为亿阳集团股份(拟处置财产对应的有财产担保债权除外);(4)根据重整计划规定需要预留的偿债资金已划入指定银行账户,需要预留股份划转至管理人指定第三方名下)。并最终取得法院的重整执行完毕的裁定,免除公司的担保责任。而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如在2019年年报披露前公司判断亿阳集团不能将重整方案最终执行完毕并取得法院裁定,公司将不能全部转回20.32亿元预计负债。

6、公司主营业务风险

经自查,截至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所处的市场环境及行业政策也未发生重大调整。2019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受亿阳集团债务诉讼的影响,包括基本户在内的多个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部分业务的投标受到很大影响,新签约合同额下降。由于业务发展受到影响,员工积极性受挫,人员有一定流失,项目交付受到一定影响,新业务拓展处于缓慢停滞状态,主营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下滑,营业利润出现较大亏损。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现金流极度紧张,控股股东重整投资人重整资金未如期到账,公司现金流紧张状况无法缓解,已影响公司全员工资发放。

7、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可能存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2017年12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黑调查字[2017]26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正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

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将面临重大违法退市风险。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168,865.8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04,060,278.75元,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3,942,064.11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2019年分配普通股现金股利0元、2019年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0元后,本公司2019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80,949,348.84元。

鉴于公司2019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如下:本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2019年4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属“建筑业(E)-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幕墙工程、门窗工程、室内装修、基建工程、建筑施工可视化设计服务以及项目配套的商品销售等。

2、经营模式

一般通过招投标模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主动承揽模式两种方式来承接门窗、幕墙的设计、施工及其他在公司资质范围内项目。

项目合同签订后,工程管理中心根据项目性质、项目经理过往施工经验等方面因素,选拔合适的项目经理并组建项目团队。具体施工过程中,公司也与具有资质的劳务分包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协议》,劳务施工人员在项目团队主要人员的组织管理下进行施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施工过程中,项目所需的材料通过:①集中采购模式:采购部门按照项目材料使用计划,从公司合格供应商资源库的供应商中选择优质供应商,通过招标或议价模式,选择符合项目实际要求的供应商,并与供应商签订材料采购合同,由其供应材料。②甲方指定品牌采购模式:项目材料为甲方(业主)指定品牌、供应商的,由采购部门与指定品牌供应商通过议价谈判后,并与供应商签订材料采购合同,由其供应材料。③甲方提供材料模式:材料由甲方(业主)自行采购,材料采购合同由甲方与供应商签订,公司只负责施工。施工所需的辅材辅料/物料、零星材料由于采购灵活度高、金额小,一般由项目部材料员在项目当地采购。

对于已按照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的工程项目,公司将依据施工图、设计变更单、工程联系单等资料组织竣工验收。工程款结算根据完工进度和合同约定而定,具体分为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竣工决算款及质量保证金等阶段。

3、行业发展情况

建筑装饰业是集产品、技术、艺术、劳务工程于一体,比传统的建筑业更注重艺术效果和环境效果,具有舒适性、艺术性、实用性、多样性、可变性和重复更新性等特点。与土木建筑业、设备安装业一次性完成工程业务不同,建筑物在其使用寿命周期内,需要进行多次装修,建筑装饰行业具有需求可持续性特点,行业整体发展前景良好。随着政府投资力度的加大和广大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装饰行业整体依然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根据《中国建筑装饰蓝皮书》显示,建筑装饰产值与全国GDP比重基本在5%上下浮动。国内建筑装饰行业企业数量众多,行业集中程度较低,市场总量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发展趋向于品牌化、规范化、规模化和智能化。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634.68万元,同比增长150.89%,主要系公司于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上海东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60%股权,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实现营业利润3,620.91万元,同比增长45.09%,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所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16.89万元,同比下降33.19%,虽然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较多,但非关联交易利润占比大幅提高,公司独立性显著增强。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2019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以下简称“债务重组准则”),2019年本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事项,修订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及债务重组准则对本公司无显著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的累计影响数如下:

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调整对本公司 2019 年 1 月 1 日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3,942,064.11元,其他综合收益金额-3,942,064.11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 2019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股东权益无影响。

详细请见本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如下:

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参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本公司在上述子公司的权益情况详见本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0193 证券简称:ST创兴 编号:临2020-006号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以书面及电话通知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6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路1388号2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4名,独立董事廖建宁委托独立董事叶峰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翟金水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公司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168,865.8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04,060,278.75元,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3,942,064.11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2019年分配普通股现金股利0元、2019年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0元后,本公司2019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0,949,348.84元。

鉴于公司2019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如下:本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二、三、四、五、九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发布。

特此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93 证券简称:ST创兴 编号:临2020-007号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于2020年4月26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路1388号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小红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证券法》第68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对《2018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19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19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三、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证券法》第68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作为公司监事,我们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我们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93 证券简称:ST创兴 编号:临2020-008号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准则要求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本公司拟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相应调整。

(2)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本公司拟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前述准则,并根据前述准则关于衔接的规定,于2019年1月1日对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3)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4)财政部于2019年先后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和《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通知规定对于2019年1月1日起至相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交易,应根据相关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交易,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对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变更后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的列报。

2、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前述准则,并根据前述准则关于衔接的规定,对2019年1月1日对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3、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4、财政部于2019年先后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和《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本公司未发生相关业务,对报告期内资产负债表项目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4月 26 日

证券代码:600193 证券简称:ST创兴 编号:临2020-009号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完成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上海东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江装饰”)6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现就标的资产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2019年7月,根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上海上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源建筑”)持有的东江装饰60%的股权,交易价格为6,600.00万元。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7月15日出具的《变更(备案)通知书》(21902604837)及其于同日核发的《营业执照》,东江装饰60%的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公司现持有东江装饰60%的股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已支付第一、二期股权转让款共计3,600.00万元。

本次交易相关具体内容及相关进展情况详细见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发布的《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号),2019年3月20日发布的《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暨股权收购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9号),2019年5月11日和2019年6月1日发布的《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9号、临2019-019号),于2019年6月12日、2019年7月3日、2019年7月13日发布的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修订版)、《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2号)、《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1号),于2019年7月19日发布的《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2号)和《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上源建筑(即“东江装饰原股东”或“业绩补偿义务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业绩承诺如下:

1、2019年度净利润承诺数,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

2、2019年度和2020年度合计净利润承诺数,不低于人民币5,200万元;

3、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合计净利润承诺数,不低于人民币8,050万元。

东江装饰在利润承诺期间每年净利润实现数中应剔除的来自关联方交易业务收入产生的净利润,计算公式为:

该年度关联交易业务产生的收入×(该年度属于非关联方项目的平均净利润率-3%)。

若该年度属于非关联方项目的平均净利润率≤3%,则不予剔除。

关联方交易是指甲方及其关联方(定义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6 号一一关联方披露》)与“东江装饰”之间发生的交易事项。

如东江装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的净利润合计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合计,则由上源建筑向公司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具体补偿的计算公式为:当期应补偿金额=(东江装饰截至当年期末累积净利润承诺数-东江装饰截至当年期末累积净利润实现数)÷利润承诺期间净利润承诺数总额(即8,0万元)×本次交易价格(即6,600万元)-累积已补偿金额。

上源建筑同意优先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权转让价款进行补偿,如果出现当期应补偿金额,则公司有权在该年度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向上源建筑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中直接抵扣,如不足抵扣,则公司无需向上源建筑支付本期股权转让价款。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东江装饰出具《减值测试审核报告》。若存在减值的,上源建筑应向公司进行减值补偿。若减值补偿金额小于上源建筑向公司累积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的,则上源建筑无须另行支付减值补偿;如果减值补偿金额大于上源建筑向公司累积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则上源建筑向公司支付减值补偿金额与累积业绩补偿金额的差额。

杨志平和李金辉同意对上源建筑履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项下的补偿义务和违约赔偿义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参照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东江装饰2019年度财务报表,在剔除了来自关联方交易业务收入产生的净利润的影响后,东江装饰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综上,2019年度,东江装饰业绩承诺已经实现,不须启动履行相关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93 公司简称:ST创兴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翟金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再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再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1.2损益表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1.3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于2020年1月在全国爆发以来,对新冠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正在全国范围内持续进行。本公司将切实贯彻落实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强化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公司预计本次新冠病毒疫情对公司整体经济运行造成一定的暂时性影响。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新冠病毒疫情发展情况,积极应对其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方面的影响。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翟金水

日期 2020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0193 公司简称:ST创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