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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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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27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报告》。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草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41,895,198.69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70,965,879.67元。

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91,927,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7,578,220.00元(含税)。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67.43%,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的13.46%。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合法合规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及时、公平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财会[2019]16号文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监事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检查监督。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各项法律法规及上交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019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本次年报编制和审计的过程中,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则》和《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履行了其职责;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的规定,对本次年报、《审计报告》及其他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年报编制、审计过程中,公司有关人员及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参与审计人员均能遵守公司信息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在年报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未出现泄露相关信息的现象。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的年审注册审计机构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9年度报告的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人民币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人民币40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申请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有关银行协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该额度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融资等流动性贷款业务。

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能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捐赠事项的议案》;

为了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回馈社会,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2020年公司拟通过相关部门或慈善机构向社会各界进行款物捐赠用于社会慈善事业,捐赠总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含本数)。在具体实施捐赠事项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捐赠单笔金额在100万(含本数)以下的由公司管理层决策、总经理审批;捐赠单笔金额100万以上的由公司管理层决策、报董事长签批。

公司对外捐赠项目的金额计入公司利润报表营业外支出科目,对公司净利润产生相应影响。公司参与各项公益活动,在促进社会和谐的同时,能够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有效提高公司的社会知名度及美誉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新《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新《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拟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0年4月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特此公告。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 4 月 28日

证券代码:600594 证券简称:益佰制药 公告编号:2020-014

债券代码:143338 债券简称:17益佰01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41,895,198.69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70,965,879.67元。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91,927,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7,578,220.00元(含税)。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67.43%,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的13.46%。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行业环境、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所作出的,留存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合法合规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及时、公平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94 证券简称:益佰制药 公告编号:2020-015

债券代码:143338 债券简称:17益佰01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列示的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文”),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文的要求,对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财会[2019]16号文的要求编制2019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会[2019]16号文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按财会[2019]16号文的要求,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使用权资产”、“专项储备”等行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调整。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效益”行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在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了“专项储备”列项目。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外,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仍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财会[2019]16号文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财会[2019]16号文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七、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专项说明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一致。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八、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94 证券简称:益佰制药 公告编号:2020-016

债券代码:143338 债券简称:17益佰01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涉及对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至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对公司2014年度至2018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1、2014年度:增加负债总额17,274,219.94元,减少了归属于公司所有者权益17,274,219.94元,减少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274,219.94元;

2、2015年度:增加负债总额35,512,959.24元,减少了归属于公司所有者权益35,512,959.24元,减少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238,739.30元;

3、2016年度:增加负债总额47,341,717.82元,减少了归属于公司所有者权益47,341,717.82元,减少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828,758.58元;

4、2017年度:增加负债总额47,341,717.82元,减少了归属于公司所有者权益47,341,717.82元;

5、2018年度:增加负债总额47,341,717.82元,减少了归属于公司所有者权益47,341,717.82元。

一、概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稽查局2019年12月27日印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黔税稽通[2019]43号),公司需要补缴2014年度至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合计人民币34,339,893.68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稽查局2020年1月2日印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黔税稽通[2020]1号),公司需要补缴2014年度至2016年度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及个人所得税合计人民币13,001,824.14元。公司及时补缴了上述税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相关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及公司报表相关的数据进行追溯调整。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二、具体情况、对公司的影响及追溯调整情况

(一)追溯调增2014年度应交税费17,274,219.94元,同时调减2014年度盈余公积1,727,421.99元、调减2014年度未分配利润15,546,797.95元;调增2014年度税金及附加28,659.27元、调增2014年度管理费用3,546,832.09元、调增2014年度所得税费用13,698,728.58元,同时调减2014年度净利润17,274,219.94元。

对2014年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更正:

(二)追溯调增2015年度应交税费35,512,959.24元,同时调减2015年度盈余公积3,551,295.92元、调减2015年度未分配利润31,961,663.32元;调增2015年度管理费用6,277,345.38元、调增2015年度所得税费用11,961,393.92元,同时调减2015年度净利润18,238,739.30元。

对2015年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更正:

(三)追溯调增2016年度应交税费47,341,717.82元,同时调减2016年度盈余公积4,734,171.78元、调减2016年度未分配利润42,607,546.04元;调增2016年度税金及附加320,385.62元、调增2016年度管理费用2,828,601.78元、调增2016年度所得税费用8,679,771.18元,同时调减2016年度净利润11,828,758.58元。

对2016年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更正:

(四)追溯调增2017年度应交税费47,341,717.82元,同时调减2017年度盈余公积4,734,171.78元、调减2017年度未分配利润42,607,546.04元。

对2017年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更正:

(五)追溯调增2018年度应交税费47,341,717.82元,同时调减2018年度盈余公积4,734,171.78元、调减2018年度未分配利润42,607,546.04元。

对2018年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更正: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会计差错更正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董事会将督促公司财务部门继续规范财务核算,切实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监事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检查监督。

六、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如实反映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七、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94 证券简称:益佰制药 公告编号:2020-017

债券代码:143338 债券简称:17益佰01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证天通,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是全国首批获得从事证券期货业审计许可的专业机构之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3层1316-1326,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中证天通执业机构布局合理,根据本身业务需要及规模情况,除位于华北地区的北京本部外,分别在华东地区的上海、合肥、济南、南昌、无锡,华中地区的郑州、武汉、长沙,华南地区的广州、深圳,西南地区的成都、昆明,东北地区的沈阳,西北地区的乌鲁木齐设立了分所。总部在执业质量和技术标准、项目承接与执行、信息系统、人力资源政策、财务管理等方面对各执业机构统一管理。

本公司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中证天通湖北分所(以下简称“湖北分所”)具体承办。湖北分所成立于2004年9月,负责人李朝辉,2014年2月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湖北分所注册地址为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22号(老148号)东沙大厦A栋12楼,已取得湖北省财政厅颁布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002674201),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张先云先生,出生于1964年10月,安徽庐江人,江西财经大学会计专业本科毕业,浙江大学投资专业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中证天通首席合伙人、执行合伙人,党组织负责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委员会委员、资深会员,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北京市国资委聘任的市属国企外部董事,中国成本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审计学会理事。曾在财政部会计司工作近10年,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岗位先后担任过领导职务,政策水平高,理论造诣深,专业经验丰富,先后主编《财务管理》、《企业会计实务》、《企业会计制度详解及实用指南》、《基本建设单位财务与会计》、《新编事业单位财务与会计》等200余万字专业著作。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中证天通共有合伙人4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328人,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增加50人,减少40人。从业人员共725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158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人员516人。

3、业务规模

中证天通2018年末净资产为1,587.86万元,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24,248.99万元。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1家,证券业务收入为2,636.02万元,上市公司资产均值87.03亿元,业务主要涉及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证天通实施一体化管理,总分所一起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自2014年以来,每年购买了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保额均满足监管机构要求。2019年未新增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使用为0,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共计8,203.41万元,。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证天通不存在严重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中证天通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共收到中国证监会系统行政监管措施3份,均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了整改报告。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签字注册会计师

戴亮,项目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年7月至2000年7月,在湖北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从2000年8月至今在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目前无兼职情况。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为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电信公司等多家大型企业集团以及吉林延边公路、江钻股份、盛屯矿业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涂建芳,项目现场负责经理,中国注册会计师,1985年7月至1995年6月,在武汉市印染厂担任技术员和会计;1995年7月至2000年2月,在中国故事杂志社从事财务工作;2000年2月至2006年9月,在北京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事审计工作;2006年9月至2012年12月,在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12年5月至2014年12月,在湖北联泰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担任合伙人;2015年1月至今,在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目前无兼职情况。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为洪城股份、三环股份、凯乐科技、豫光金铅、兴发集团、京山轻机、新华光等上市公司提供IP0上市审计和年报审计;为中船重工等央企,三环集团、双环集团、能源集团、美尔雅集团等大型地方企业提供年报审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债转股审计或清产核资审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2)、质量控制复核人:

陈翔,风险与技术部专职质控经理,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4年入职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目前无兼职情况 。2016年1月至今,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对盛屯矿业、众信旅游、国兴光电、佛山照明灯等上市公司以及多家新三板和发债公司年报审计业务进行复核,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戴亮、涂建芳和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翔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丰富的从业经验。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130万元,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业务规模、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业务人员的经验和级别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证天通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在公司2019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中证天通在公司2019年审计工作中,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体现出良好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时,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因此,该所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中证天通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前认可声明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中证天通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2019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中证天通及相关审计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同意继续聘任中证天通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中证天通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双方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为保持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证天通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94 证券简称:益佰制药 公告编号:2020-018

债券代码:143338 债券简称:17益佰01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0年3月1日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除修订上述条款和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94 证券简称:益佰制药 公告编号:2020-018

债券代码:143338 债券简称:17益佰01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8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8日

至2020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传真在2019年5月17日17:00之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但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50008(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地点: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50008。

3、登记时间: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15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一12:00,下午14:00一17:00。

六、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⑴联系人:许淼、周光欣

⑵联系部门: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⑶联系电话:0851一84705177

⑷传真:0851一84719910

特此公告。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