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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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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三)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其中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50万元;如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审计费用。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3、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说明文件。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20-017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及被担保对象:公司及下属各级子公司

预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累计数量:无

2020年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7,500万元。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外担保额度概述

根据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能源”或“公司”)实际业务发展融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天然气”)和控股子公司山西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煤层气”)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各级子公司提供预计不超过237,500万元的担保额度。

(二)担保期限及相关授权

本次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止。

在前述担保额度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允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而决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三)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提供担保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山西天然气

公司名称: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与泽

成立时间:2003年4月10日

住所:太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街6号

经营范围:天然气开发利用;天然气输气管网建设、经营管理及对外专营;管道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的储运、配送与销售;天然气工程施工、工程设计与工程咨询;非城镇天然气加气站建设与经营;天然气汽车的改装;天然气灶具、仪器仪表设备的生产、销售;润滑油的经销、储运;天然气管道封堵、保驾、抢修的管理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设备);蔬菜种植;畜牧业养殖;农产品销售;仪表检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山西煤层气

公司名称:山西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4,75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与泽

成立时间:2006年6月22日

住所:山西示范区长治路345号

经营范围:煤层气(天然气)输气管网规划、设计、建设的组织经营管理;煤层气(天然气)对外专营的管理实施;煤层气(天然气)输送、配送、储运的经营与管理;煤层气(天然气)开发利用与咨询服务;煤层气(天然气)加气站建设的组织管理;煤层气(天然气)汽车改装的管理服务;压缩煤层气(天然气)、液化煤层气(天然气)运营的管理;煤层气(天然气)仪器仪表设备的生产、加工、销售;燃气计量器具的检测与维修;汽车销售(除小轿车);燃气具、燃气材料、设备和配件的销售与维护;煤层气(天然气)设施设备的抢修抢险、改造、维修保养;厨房设备、净水设备、锅炉、热水炉、及其配套设备的销售与安装;保险代理;场地租赁、房屋租赁;汽车维修、清洗车辆、汽车装饰服务、汽车租赁。食品经营、日用百货的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分布式能源、冷热电三联供等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热水、电能、冷冻水、蒸汽等附加产品的销售;集中供热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供热系统技术咨询及维修;供热设备、建筑材料、供热器材的生产、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售电业务;广告制作、发布、代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其他印刷品的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国新能源2020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一)山西国新城市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伟

成立时间:2016年9月2日

住所: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

经营范围:燃气经营;天然气、煤层气开发利用;特种设备:天然气管道及相关设备的维护、抢修;天然气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技术研究、技术咨询;燃气灶具、天然气灶具、锅炉及相关仪器、仪表设备、管材管件的销售;汽车租赁;计量设备(压力表、温度变送器、压力变送器、流量计)检验检测;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含长输管道)无损检测;安全阀维修与检测;建设工程、建设施工:市政公用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天然气工程;压力管道的安装、改造、维修;常压罐体检测及技术服务;热力的生产供应、热力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咨询及相关设施的销售、维护、抢修、安装;综合能源的开发利用及煤改电、煤改气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咨询及相关设施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1,268.95万元;净资产:12,903.46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11,310.92万元;净利润:-2,148.89万元。

(二)山西国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海冰

成立时间:2013年11月7日

住所:太原市钢园路73号太原不锈钢产业园区A区孵化器C座二层207室

经营范围:天然气开发利用;天然气加气站、加油站、油气合建站、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与经营;管道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的储运、配送与销售;天然气加气站工程的咨询;润滑油的经销、储运;天然气汽车、电动汽车的改装与销售;天然气加气站、加油站、油气合建站、充电站的维护和抢修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41,235.22万元;净资产:51,232.16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19,271.12万元;净利润:-6,448.75万元。

(三)山西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4,75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与泽

成立时间:2006年6月22日

住所:山西示范区长治路345号

经营范围:煤层气(天然气)输气管网规划、设计、建设的组织经营管理;煤层气(天然气)对外专营的管理实施;煤层气(天然气)输送、配送、储运的经营与管理;煤层气(天然气)开发利用与咨询服务;煤层气(天然气)加气站建设的组织管理;煤层气(天然气)汽车改装的管理服务;压缩煤层气(天然气)、液化煤层气(天然气)运营的管理;煤层气(天然气)仪器仪表设备的生产、加工、销售;燃气计量器具的检测与维修;汽车销售(除小轿车);燃气具、燃气材料、设备和配件的销售与维护;煤层气(天然气)设施设备的抢修抢险、改造、维修保养;厨房设备、净水设备、锅炉、热水炉、及其配套设备的销售与安装;保险代理;场地租赁、房屋租赁;汽车维修、清洗车辆、汽车装饰服务、汽车租赁。食品经营、日用百货的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分布式能源、冷热电三联供等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热水、电能、冷冻水、蒸汽等附加产品的销售;集中供热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供热系统技术咨询及维修;供热设备、建筑材料、供热器材的生产、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售电业务;广告制作、发布、代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其他印刷品的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34,730.06万元;净资产:35,845.87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238,014.58万元;净利润:3,402.20万元。

(四)清徐县凯通天然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瑞峰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23日

住所:清徐县徐沟镇金川路锦绣苑小区8-005号

经营范围:天然气及煤层气开发、利用;天然气、加气站及管网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天然气灶具、锅炉及相关仪器、仪表设备的批发零售业务;压缩天然气车辆油气转换装置的安装、调试;压缩天然气技术开发及相关设备的销售;天然气输配供应、管道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5,129.88万元;净资产:7,633.90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46,361.21万元;净利润:1,109万元。

(五)忻州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国新能源天然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晋粤

成立时间:2012年05月15日

住所: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区金岗库移民商住小区126号

经营范围:天燃气输气管网的管理;销售:燃气表、灶、配件;天燃气供应(管道燃气G)(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505.35万元;净资产:-1,884.87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3,078.26万元;净利润:-1,350.34万元。

(六)山西国新下孔天然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300万

法定代表人:王爱华

成立时间:2013年01月28日

住所: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凤城镇下孔村

经营范围:燃气汽车加气(煤层气);天然气技术研究及咨询服务;燃气经营;批发零售天然气灶具及相关仪器、仪表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剧毒品)、电线电缆、五金交电、钢材、建材(不含油漆)、日用百货、汽车(不含小轿车)、汽车配件;普通机械设备、矿山机械设备的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555.94万元;净资产:2,189.87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1,983.37万元;净利润:1.78万元。

(七)襄垣县国新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柴飞

成立时间:2016年11月11日

住所: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长安大道3157号

经营范围:煤层气(天然气)输气管网规划、设计、建设的组织经营管理;煤层气(天然气)对外专营的管理实施;煤层气(天然气)输送、配送、储运的管理;煤层气(天然气)开发利用与咨询服务;煤层气(天然气)加气站建设的组织管理;煤层气(天然气)汽车改装的管理服务;压缩煤层气(天然气)、液化煤层气(天然气)运营的管理;燃气经营:特种设备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道路货物运输:压缩煤层气(天然气)、液化煤层气(天然气)的生产、储存、运输与销售;收费燃气供应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煤层气(天然气)管材、管件、仪器、仪表设备的销售;汽车销售(除小轿车);润滑油销售;食品经营:预包装食品零售,日用百货、燃气器具的批发与零售,燃气材料、设备和配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7,688.73万元;净资产:14,748.89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161.69万元;净利润:-79.35万元。

(八)山西国新中昊盛天然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商白洋

成立时间:2013年01月30日

住所: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凤城镇下李丘村银通大厦九楼

经营范围:燃气经营;建设工程;煤层气(天然气)汽车销售及维修服务;煤层气(天然气)灶具、仪器、仪表设备的生产、加工、销售;特种设备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5,280.32万元;净资产:13,199.91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51,814.78万元;净利润:4,736.42万元。

(九)山西沁水国新煤层气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路广乐

成立时间:2012年12月21日

住所: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新建西街1579号

经营范围:煤层气生产设施、配套的储运设备及输气管道的投资及辅设;LNG、CNG加气站项目建设及相关服务;煤层气的综合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5,704.14万元;净资产:9,354.20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27,400.01万元;净利润:41.61万元。

(十)沁源县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许俊乐

成立时间:2013年04月02日

住所:沁源县沁河镇胜利路南端

经营范围:煤层气(天然气)输气管网规划、设计、建设的组织经营管理;煤层气(天然气)对外专营的管理实施;煤层气(天然气)输送、配送、储运的管理;煤层气(天然气)开发利用与咨询服务;煤层气(天然气)加气站建设的组织管理;煤层气(天然气)汽车改装的管理服务;压缩煤层气(天然气)、液化煤层气(天然气)运营的管理;煤层气(天然气)仪器、仪表、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123.88万元;净资产:3,074.49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2,394.65万元;净利润:206.64万元。

(十一)长子县森众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建梁

成立时间:2009年05月22日

住所:长子县丹朱东街395号龙城花园大门西第四号商铺

经营范围: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五金、水暖管件、建材零售;燃气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033.14万元;净资产:1,898.59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7,246.90万元;净利润:606.59万元。

(十二)长治市国新远东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成智勇

成立时间:2013年06月28日

住所:山西省长治市城北西街191号(德式工业园山西安通防爆电机修造有限公司三楼)

经营范围:燃气销售;天然气及压缩和液化天然气加气站及管网的投资建设及管理;天然气及压缩和液化天然气相关设备的销售和租赁;天然气灶具及相关仪器、仪表设备的销售;天然气专业维修、压缩天然气车辆油气转换装置的安装、调试;天然气及压缩和液化天然气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405.43万元;净资产:2,689.16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1,686.83万元;净利润:89.51万元。

(十三)襄垣县漳江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博

成立时间:2014年01月15日

住所:长治市襄垣县府前南路291号

经营范围:襄垣县县域范围内煤层气(天然气)输气管网规划、设计、建设的组织经营管理;煤层气(天然气)对外专营的管理实施;煤层气(天然气)输送、配送、储运的管理;煤层气(天然气)开发利用与咨询服务;煤层气(天然气)加气站建设的组织管理;城镇燃气经营;煤层气(天然气)汽车改装的管理服务;压缩煤层气(天然气)、液化煤层气(天然气)运营管理;燃气灶具、材料、设备和配件的销售;食品经营:预包装食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6,771.28万元;净资产:3,156.75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9,683.72万元;净利润:343.13万元。

四、担保的目的和风险评估

公司及下属公司山西天然气、山西煤层气对下属各级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有利于下属各级子公司筹措资金,满足生产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所提供的担保行为均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及下属各级子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融资需要发生的正常担保行为,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下属各级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有利于促进其业务顺利发展。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下属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842,868,500.00元,公司(含下属公司)对各级子公司担保总额为3,842,868,500.00元,分别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1.48%和101.4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20-018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

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事宜概述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向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5,000万元全额担保的议案;

1、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汾城燃”)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临汾城燃将向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5,000万元的融资租赁贷款,具体期限、金额、利率以同租赁公司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但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该笔贷款由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天然气”)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临汾城燃以其相应金额拥有所有权的资产向山西天然气提供抵押担保,临汾市蓝源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及临汾市擎之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按所持临汾城燃股比向山西天然气提供反担保。

2、关联关系介绍

临汾城燃成立于2009年8月13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其中:山西天然气出资2,800万元,占比35.00%;临汾市蓝源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640万元,占比33.00%;临汾市擎之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560万元,占比32.00%。

3、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明辉

成立时间: 2009年8月13日

住所:山西省临汾市唐尧大酒店4号别墅

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投资: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加气站与管网的建设;天然气技术开发、技术研究及咨询管理服务;燃气经营:天燃气;经销:天然气灶具、锅炉及相关仪器、仪表设备、管材管件;天然气工程施工、工程设计与工程咨询;对外天然气管道及相关设备的维护、抢修业务的服务管理;重型半挂牵引车辆租赁。(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4,925.86万元;净资产:11,728.18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26,110.85万元;净利润:-544.77万元。

4、董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向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5,000万元全额担保的议案》。本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向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提供4,000万元全额担保的议案。

1、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华燃气”)的经营需要,普华燃气将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金额为4000万元的贷款,具体贷款金额、期限、利率以同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但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该笔贷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普华燃气以其相应金额拥有所有权的资产向山西天然气提供抵押担保,普华燃气另一股东方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山西天然气提供反担保。

2、关联关系介绍

普华燃气成立于2009年12月17日,注册资本11,000万元。其中:山西天然气出资5,500万元,占比50%;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5,500万元,占比50%。

3、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斌

成立时间: 2009年12月17日

住所:大同市开发区云州街1169号

经营范围: 天然气开发利用项目投资;城镇天然气经营;销售天然气灶具、茶炉、锅炉、天然气利用技术研发、工程设计与咨询服务(不含中介);管道燃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的储运、配送与销售(热源使用)(以上国家禁止经营专项审批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5,332.03万元;净资产:9,971.02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20,909.40万元;净利润:60.33万元。

4、董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向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提供4,000万元全额担保的议案》。本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担保主要是为了确保公司参股子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各担保对象的资产质量较好,反担保具有保障,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下属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842,868,500.00元,公司(含下属公司)对各级子公司担保总额为3,842,868,500.00元,分别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1.48%和101.4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3、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4、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书面审核意见。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20-019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确认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审批程序

2020年4月27日,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具体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一);

单位:万元

上述议案关联董事刘军先生、凌人枫先生、陈勇明先生已回避表决。

(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二);

单位:万元

上述议案关联董事杜寅午先生已回避表决。

(三)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三);

单位:万元

上述议案关联董事兰旭先生已回避表决。

(四)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四)。

单位:万元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正常业务往来,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规范关联交易的规章制度,并遵照市场化的原则,确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中主要有二类:一是为公司供应商品及提供劳务,此类交易主要是依据政府指导价进行合理定价;二是出售商品及接受劳务,依据政府指导价合理定价;上述交易均建立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交易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对关联方无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就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作出有关关联交易决议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关联董事刘军先生、凌人枫先生、陈勇明先生、兰旭先生、杜寅午先生均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过程中,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

3、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独立意见;

4、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20-020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确认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对2020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该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一);

单位:万元

上述议案关联董事刘军先生、凌人枫先生、陈勇明先生已回避表决。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二);

单位:万元

上述议案关联董事杜寅午先生已回避表决。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三);

单位:万元

上述议案关联董事兰旭先生已回避表决。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四)。

单位: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正常业务往来,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规范关联交易的规章制度,并遵照市场化的原则,确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中主要有二类:一是为公司供应商品及提供劳务,此类交易主要是依据政府指导价进行合理定价;二是出售商品及接受劳务,依据政府指导价合理定价。上述交易均建立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交易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对关联方无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下转435版)

(上接43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