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966 公司简称:博汇纸业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2,702,868.02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36,844,28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726,352.90元(含税)。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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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胶印纸、书写纸、包装纸、纸板、造纸木浆的生产、销售;批准范围的自营进出口业务及“三来一补”业务。
经营模式:公司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经营模式,根据客户的需求和订单安排生产,可以有效提高存货周转率,降低公司成本。公司分别在山东淄博和江苏盐城建设了2了个生产基地,产品销售覆盖全国大部分地区。
行业情况说明:
造纸行业属于国民经济的基础原材料行业,具有技术及资本密集、资源消耗量大等特点。由于对纸品的实际需求广泛分布于终端的制造业和消费等领域,造纸行业出现明显的周期性特征,行业景气度与宏观经济波动较为一致。
近年来,造纸行业受益于国家环保整治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因素的影响,加速了行业内的落后产能淘汰和资源整合,产业集中度不断提升,为具有环保优势、规模优势的大型造纸企业进一步调结构、转方式,实现新旧动能转换提供了市场机遇和政策支持。
报告期前期,造纸行业依然延续了2018年的态势,受中美贸易战影响,产品需求未见好转,整体行业景气度不高,行业整体未有明显好转。报告期后期,中美贸易关系出现缓和,国内经济形势趋于稳定,同时以木浆为主的原材料价格较报告期前期有所下降,行业状况出现好转。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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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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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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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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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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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公司共生产机制纸229.42万吨,销售机制纸224.83万吨,实现营业收入973,979.88万元,同比增加16.79%,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3,377.25万元,同比减少47.73%,基本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原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考虑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和自身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对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等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原准则下的“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
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财务报表格式要求变化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2019年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2019年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列报,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列报;增加对仅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报表项目的调整要求;补充“研发费用”核算范围,明确“研发费用”项目还包括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中删除债务重组利得和损失。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2019年新修订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年新修订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除上述“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的拆分外,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等行项目。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对于上述报表格式变更中简单合并与拆分的财务报表项目,本公司已在财务报表中直接进行了调整,不再专门列示重分类调整情况,执行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2018年度利润表无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9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6家,详见本章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与上年度相比,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增加1家,详见本章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0-024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以书面、传真、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李刚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2,702,868.0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36,844,28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726,352.90元(含税)。
如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四、《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0-025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以书面、传真相结合的形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召集人郑召江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明确了分红标准和比例,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同时建立了利润分配机制的监督约束和调整机制,可以满足中小股东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要求。本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并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请其担任公司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0-026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 。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引入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模型。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关事项,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放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0-027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占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6.99%,低于30%,主要原因:公司考虑了目前所处行业特点和经营模式,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量较大等因素,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以解决公司资金需求,以便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2,702,868.0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36,844,28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726,352.9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6.9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盈利133,772,535.6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2,702,868.02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2,726,352.9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年)》的相关规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对公司拟分配的现金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的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要产品为包装用纸,与国民消费情况相关性较强,受到新冠疫情冲击,全球经济活动呈现萎缩态势,中国境内虽疫情情况控制较好,但国民消费尚未全面恢复,同时境外情况依然不容乐观,对公司造成影响一定影响。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2019年三条生产线投产,同时投资建设年产45万吨高档信息用纸项目,正处于调整优化产品结构的关键时期,对公司的资金情况有较大的要求。同时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所导致的国内外宏观经济和行业形势影响,公司需要留存足额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转型发展及偿债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确保公司平稳运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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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处于项目建设期,为合理运用资金,保障项目的顺利建设,公司除了运用银行、融资租赁等融资手段外,还需要投入一定的自有资金,以兼顾经营和发展的合理需求。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2020年公司将继续新建项目的资金投入,因此公司将有较大的资金支出需求,留存收益既可以提供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又可以保障公司未来的分红能力,在股东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之间做好平衡,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和未来发展规划。因此,公司2019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现状及未来规划,结合公司盈利状况、债务情况和现金流水平及对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计划等因素作出的合理安排。未来几年,公司资金的主要用途:公司2019年投资建设45万吨高档信息用纸项目,项目总投资17.19亿元,截止2019年年末,已投入7.05亿元,未来公司将继续投入资金保障项目建设完成,项目投产后可实现年产45万吨静电复印纸。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状况,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求,同意将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项目建设和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为实现股东长远利益奠定基础,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制订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予以认可。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明确了分红标准和比例,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同时建立了利润分配机制的监督约束和调整机制,可以满足中小股东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要求。本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并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公告编号:2020-028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8日 2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8日
至2020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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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0-024号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单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除了持有上述证件外,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
3、登记地点: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工业路北首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电话:0533一8539966 传真:0533一8537777
邮编: 256405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0-029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暨现金
分红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8日上午9:30-10:30
●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4月27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关于推进上市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通过网络方式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现金分红等具体情况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解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2020年5月8日(星期五)上午9:30-10:30;
2、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公司欢迎投资者在2020年5月7日下午16:00前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统一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20年5月8日9:30-10:30通过上证e互动网站(http://sns.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刘鹏、王健阳
电话:0533-8539966
电子邮箱:zqb@bohui.com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0-030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网络:是,克瑞斯顿国际(Kreston International)
历史沿革: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经过近30年的发展,先后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苏州、无锡、宁波、济南、广州、长春等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同时也在中国香港与美国洛杉矶设立国际服务网络,中汇对各分支机构在人力资源管理、合伙人考核晋升及分配机制、业务项目管理、执业技术标准和质量控制、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信息化管理与作业系统等各方面实行高度一体化管理模式。中汇拥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央企年报审计业务,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司法鉴定业务等多种重要的执业资格与服务能力,能为国内外各行业客户提供财务审计及咨询、内控审计及咨询、IT审计及咨询、国际业务等全方面的专业服务,尤其在IPO及上市公司审计、国有大型企业年报审计、金融机构年报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等专业服务领域具有较强的实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及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中汇在2003年加入全球排名前十三的国际会计网络,在全球拥有125个国家网络服务资源,能够更好服务中国企业走向国际。
承办分支机构信息
分支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济南分所
成立日期:2016年9月30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3777号中润世纪广场18栋3层东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中汇首席合伙人余强,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从业人员1,389人,合伙人数量6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77人,近一年增加了64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注册会计师人数403人。
3.业务规模
中汇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60,5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1,92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8,431万元,净资产金额8,746万元。2018年共承办62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主要行业涵盖金融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资产均值约53.41亿元,年报收费总额共计6,816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汇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2017-2019年)中汇累计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无刑事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刘元锁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自1999年2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21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负责过的主要项目包括:东阿阿胶、浪潮信息、中润资源、博汇纸业、云投生态、鲁泰纺织、山东海化、东方电子等
兼职情况: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核委员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1年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2、质量控制复核人:朱广明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自2000年1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曾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
兼职情况:无
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晓冬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自2013年1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7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负责过的主要项目包括:博汇纸业[600966]、西水股份[600291]。
兼职情况:无
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7年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项目合伙人刘元锁、拟签字会计师罗晓冬及质量控制复核人朱广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19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120万元(含税),内部审计费用4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60万元(含税),系按照中汇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 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汇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后认为:中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及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承担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具备相关的专业资质与专业胜任能力,同时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中汇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中汇所了解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 保持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交流、沟通。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 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 2020 年度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监事会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请其担任公司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