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42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2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2,484.97万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62,981.97万股。
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的规模、发展阶段、经营能力相符合,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投资形象,保持及培育公司股价。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投资形象,保持及培育公司股价,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公司2019年度净资产收益率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由于公司总股本增加,预计公司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二)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号码:600448 股票简称:华纺股份 编号:2020-017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及预计
与公司股东滨印集团及其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无较大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时关联董事陈宝军回避表决,经其他八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在事前对该交易予以了审核认可,并在董事会上所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与公司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为方便公司生产、补充公司因扩能对货单的需求、公司生产用镍网清洗及货运代理之需要,交易标的均以市场同期同类产品价格为基础确定,以货币方式结算,价格公允,且交易金额所占公司同类业务的比重不大,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有损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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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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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滨州市渤海三路509号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商志新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纺织、印染、服装、装饰品加工销售、进出口贸易、科技开发、商贸(不含食品、药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不含监控化学危险品、不含易制毒化学危险品)、染料、涂料、建筑材料、服装业、办公耗材、包装材料(纸箱包装、塑料包装、木材包装)、纺织机械销售;房地产开发。
实际控制人:山东省滨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该关联人现持有本公司4.38%的股份,公司董事陈宝军为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该关联人财务状况良好,其生产能力充足,与其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其采购生产用辅助材料,不存在该关联人向公司支付款项问题,履约能力良好。
2、公司名称:山东滨州印染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滨州市滨城区渤海三路509号
法定代表人:商志新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进出口预包装食品,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关联人系公司股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该关联人财务状况良好,与其关联交易主要为进料作价加工的复出口业务,以前年度交易中都能够及时支付货款,未出现拖欠情形;我们相信本年度业务中,该公司亦能够按合约结算,其履约能力良好。
3、公司名称:滨州飞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滨州高新区新五路555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商志新
注册资本:300万元
经营范围:印花镍网循环利用技术的开发和利用;包装制品、包装装潢印刷品、印染助剂、印染纺织辅料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不含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品、不含监控化学危险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关联人系公司股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兴业投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该关联人财务状况良好,其生产能力充足,与其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其采购生产用辅助材料及相关劳务,不存在该关联人向公司支付款项问题,履约能力良好。
4、公司名称:山东滨印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三路以北、渤海一路以西
法定代表人:商志新
注册资本:26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及网络技术研发、技术咨询;物联网技术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国际货运代理;代理报关、报检业务;配送业务(不含快递);劳务分包;地理信息系统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服务;房屋租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纺织品和化妆品包装、整理、销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用品、汽车、汽车零配件的销售;汽车租赁;汽车维修;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关联人系公司股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该关联人财务状况良好,与其关联交易主要为进出口货物清关、陆运、国际货运业务(海运、空运)操作,以前年度交易中都能够及时完成相关业务,未出现违约情形;我们相信本年度业务中,该公司亦能够按合约提供服务,其履约能力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主要为向滨印集团采购生产用辅料、向滨印进出口采购坯布以及向滨印进出口销售成品、飞龙科技提供镍网清洗及滨印物联提供货代服务,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同期同类产品价格为基础确定,以货币方式结算。公司与关联方于2020年实施上述交易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双方结合具体业务情况签订有关协议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与公司股东滨印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为方便公司运营的需求,交易标的均以市场同期同类产品价格为基础确定,以货币方式结算,价格公允,且交易金额所占公司同类业务的比重不大,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该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在关联董事陈宝军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八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该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前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本次提交会议审议的与公司股东滨印集团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为方便补充公司因扩能对货单的需求、公司生产用镍网清洗及货代之需要,会前已提交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核,交易标的均以市场同期同类产品价格为基础确定,以货币方式结算,价格公允,且交易金额所占公司同类业务的比重不大,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未发现有损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之情形。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48 证券简称:华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及预计在关联银行存贷款
之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为在滨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农商银行”)存贷款情况2020年全年预计,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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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在农商银行存贷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贷行为,利率按商业原则,参照农商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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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9年交易情况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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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农商银行存贷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贷行为,利率按商业原则,参照农商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
公司持有农商银行7%的股份,且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刘水超先生兼任农商银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法人的认定,农商银行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滨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赵德九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北镇办事处黄河三路649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农商银行的主要财务数据: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73.02亿元,所有者权益19.70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43亿元,利润总额294.52万元,净利润192.42万元(未经审计)。
公司持有农商银行7%的股份,且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刘水超先生兼任农商银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三)”对关联法人的认定,农商银行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公司为在农商银行存贷款全年预计,利率按商业原则,参照农商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农商银行存贷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贷行为,利率按商业原则,参照农商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该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在关联董事刘水超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八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该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前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
公司在农商银行存贷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贷行为,虽系关联交易,但利率按商业原则,参照农商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上网公告附件
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48 证券简称:华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越南年产5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染整)项目。
● 新项目名称:华纺股份有限公司智能绿色工厂建设项目,投资总金额87,210万元,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46,257.17万元。
● 项目建设期:2020-2023年。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84号)核准,华纺股份于2017年11月向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02,485,617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人民币5.9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605,689,996.4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4,352,739.32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1月2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第95020005号)验证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使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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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调整后的投资总额为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做出的相应调整。
结合公司实际,考虑公司行业、市场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越南年产5,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染整)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6,257.17万元(及其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变更用于“华纺股份有限公司智能绿色工厂建设项目”,本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77.83%。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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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调整后投资总额为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作出的相应调整。
2018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纺织产业链智能化研发中心项目的自筹资金1,401.50万元。
2019年3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9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终止纺织产业链智能化研发中心项目,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11,776.6万元及其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2、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为越南年产5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整染)项目。本项目原拟在越南永隆省和富工业园区建设,项目拟投资建设染整生产线2条,年产量5000万米,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46,257.17万元。
3、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截止目前,该项目尚未投入资金。
4、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及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469,835.42万元(含存款利息收入),其中公司2019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4,000万元,剩余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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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公司于2018年4月收到了越南永隆省工业区管委会下发的《停止和富工业区(第二阶段)服装面料(染整)项目》的意见,根据该文件,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的“越南年产5,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染整)项目”需停止在越南永隆省和富工业区的投资建设,该项目投建地点需作出相应调整,公司停止了该项目相关工作。公司于2018年4月14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司于2020年4月1日收到了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规划搬迁的通知》,根据该通知,公司位于滨州市黄河二路819号用地已不符合规划确定的“产业布局、功能分区”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决定将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名下黄河二路819号地块列入滨州市规划搬迁、土地收储范围,公司可采取边建设、边生产模式,待新厂区建设完成达到生产条件后再搬出现厂区。上述地块生产经营场所搬迁至东海一路以东、南外环以北、黄河三路以南工业园区,公司可采取边建设、边生产模式,待新厂区建设完成达到生产条件后再搬出现厂区。根据该规划搬迁通知及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工业园区内建设“华纺股份有限公司智能绿色工厂建设项目”。
基于上述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行业、市场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越南年产5,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染整)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6,257.17万元(及其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变更用于“华纺股份有限公司智能绿色工厂建设项目”。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1、项目名称:华纺股份有限公司智能绿色工厂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山东省滨州市城东高科技化工项目集中区
4、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5、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购置具有国内先进智能化水平的烧毛机、退煮漂联合机、丝光机、染色机、磨毛机等工艺主机设备114台套,基于5G、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的在线生产网络监控系统一套,以开发生产原创设计品牌、引领市场的服装面料、家纺面料、印花面料为重点,生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高档印染面料。项目投产后,预计年产高档印染面料1.44亿米。
6、项目投资额:本项目总投资额87,21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81,23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980万元。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企业自筹解决。
7、项目建设期:2020-2023年
8、本项目已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立项文件,完成立项备案手续,并已完成环评备案手续。
9、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实现正常年营业收入259,200万元(含税),年均利润总额15,921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13.23%,高于行业基准收益率(12%)。投资回收期(税后,含建设期)9.22年,盈亏平衡点为52.46%,项目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10、项目可行性分析
该项目采用公司原创的生物酶和低温漂白前处理、高效短流程前处理、节水型工艺技术装备,进行产业升级,生产原创设计品牌、引领市场的民族与传统风格、复合功能性服装面料和家纺面料,通过创新应用国内先进的自动化装备、生产全流程的智能化在线管理控制,实现高速高效生产;利用公司自主研发的节能减排、绿色生态印染新技术,资源循环利用及中水回用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成为行业转型的示范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该项目的建设可以使公司管理优势、人才优势、装备优势、技术优势、知识产权转化生产力的优势得到最大化的发挥和利用,有利于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协调发展,是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需要。
该项目选用的主要设备在自动化控制上采用PLC控制、触摸屏操控,以保证生产的均衡性、稳定性,在工艺上能确保工艺上车,减少人为因素所造成的损失,使生产效率和产品实物水平得以充分保障。主机设备技术先进、性能优良、制造精度高、自动化程度高,可适应多种产品的生产,满足环保、节能的要求。
该项目结合目前智能制造及绿色工厂的要求,通过生产工艺设备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更新,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实现精准制造和运行管理,实现公司自主研发的新型产品产业化,实现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智能绿色工厂,生产高档特种功能性面料,产品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广阔。项目原料供应有保障,工艺路线和技术装备先进,公用工程配套齐全。投产后废水、废气,噪声源能够得到有效控制,达到国家标准要求。项目投资经济合理,投资回收期较短,经济效益显著,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综合分析,本项目可行。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1、市场前景
该项目建设创意设计中心并申请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设计创意产品,优化产品结构,增加市场核心竞争力。
发挥技术优势、设备优势、人才优势,赋予纺织品独特外观、复合功能性,创造差别化产品、减少同质化,市场前景广阔。
生产系统在全数字化的条件下,形成在线生产参数管控、智能化学品配送、自动排程,降低成本、减少用工、提升产品质量。
2、新项目的风险分析
(1)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投资成本将受到原材料、劳动力成本等要素价格波动、施工进度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从而影响项目的收益率。对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强化项目进程中的成本、质量、进度控制,注重对可能发生的不利条件及变化因素的预测与防范对策,以保证项目按计划完成。
(2)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政府审批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给项目的建设带来不确定性风险。对此,公司将按照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业务规则,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搬迁事宜作出的优化调整,旨在促进公司升级换代,从环境、城区规划、企业发展几个维度都具有重大意义,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搬迁事宜作出的优化调整,旨在促进公司升级换代,从环境、城区规划、企业发展几个维度都具有重大意义,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48 证券简称:华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0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规划搬迁、
土地收储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0年4月1日收到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规划搬迁的通知》,拟对座落于滨州黄河二路819号共计127,481.00平方米的土地进行规划搬迁、实施土地收储。
上述搬迁地块系公司注册地及生产经营所在地,有关规划搬迁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到实施规划搬迁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规划搬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全权办理与本次土地收储搬迁事项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本次本次搬迁的具体方案;
(2)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签署、修改、补充、执行与本次规划搬迁、土地收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规划搬迁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3)根据本次规划搬迁情况,修订公司注册地址、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48 证券简称:华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8日14点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二路819号公司本部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8日
至2020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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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0年4月28日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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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5月15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00。
(二)登记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二路819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三)登记方式:法人股东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二路819号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 编:256617
(三)联 系 人:丁泽涛
(四)联系电话:0543-3288398
联系传真:0543-3288555
电子邮箱:hfzqb@hfyr.cn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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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