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821 公司简称:津劝业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实现净利润-2.28亿元,截止2019年末未分配利润为-6.80亿元,结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净利润应首先用于弥补上年度亏损,公司拟于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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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商业、各类物资的批发与零售,属于大型综合性百货商场。公司营业收入中,主营业务为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为物业租赁收入。
2019年,我国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稳中有变、变中有忧,存在困难、问题,同时也危中有机,仍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近年来,百货零售市场经历了跌宕起伏的变化,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应用更加普遍,居民消费需求深刻变化,催生零售行业新供给新模式。随着消费多样性日趋增大,单一性的市场增长势头日渐趋弱。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口碑、人气等核心因素, 优化经营管理,推动公司载体化经营转型和运营一体化管理,不断尝试经营理念创新,以传承劝业文化促进销售业绩增长,以强强跨界合作助推业态调整,发挥老字号品牌和上市公司平台等优势,提升百货主业关注度。
在主营业务方面,公司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抓住金街步行街提升改造的契机,公司将重点放在业态品质提升、人文特色发掘、商街联动加强、硬件设施改造完善等几方面,着重提升整体形象和经营品质。
一是推进经营结构调摆,让劝业场 “靓起来”。公司分阶段对经营卖场进行结构性调摆,对部分品牌进行升级调整,并打造出可带动客流的儿童互动游艺区,采用合作方式全面提升、改造天华景戏院和天露茶社。
二是成功营造节日氛围,让顾客 “走进来”。集合百年老字号品牌如狗不理、同仁堂、泥人张、海鸥表、杨柳青年画社等,打造体验售卖区、“赶大集”年货市场、怀旧物件展、大龙邮局、网红食品等展卖活动和网红打卡地的场景布置;对橱窗、卖场穿插节日元素,将售卖融入活动场景;利用劝业场公众号、抖音、室外大屏幕广告等形式发布相关活动信息,为公司大力拉升人气。
2019年对于零售业而言,这并非只是一个新起点,也不是仅仅区分为线上线下的整合,而是糅合优势的互补作用,是一场全新的商业业态革命。一方面,新零售推动了消费增长、带动了消费升级;另一方面,新零售能够在消费领域异军突起,也正是基于我国消费稳步增长加快升级的背景。新消费升级、大数据赋能、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以及场景革命,这些都将使新零售最终指向一个目的: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提升体验。95后消费群体的崛起、三四线城市消费潜力的发掘等,在不断迭代的商业基础设施和互联网等继续迅猛发展的助推下,都将释放新的消费红利。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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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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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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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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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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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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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债券“16津劝业”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计息期限内每年的5月20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计息日。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16津劝业”于2019年5月20日兑付本息并摘牌。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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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975.89万元。
报告期内,针对经营现状,公司结合自身特点,努力提质增效,抓住金街步行街提升改造的契机,将重点放在业态品质提升、人文特色发掘、商街联动加强、硬件设施改造完善等几方面,着重提升整体形象和经营品质。(详见第四节 一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部分)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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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1、财政部于2019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除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产生的列报变化以外,本公司将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列示为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拆分列示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本公司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期间报表,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2、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在本准则施行日,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本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本准则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的准则,不予以追溯调整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实行新准则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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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杨川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津劝业 编号:2020-033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4月28日停牌一天
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0年4月29日
实施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ST劝业
实施风险警示后的股票代码仍为:600821
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与简称
A股股票简称由“津劝业”变更为“*ST劝业”;
2、股票代码仍为“600821”;
3、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0年4月29日。
二、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因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第(一)项的规定:“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被追溯重述后连续为负值”,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4 条等相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4月28日停牌一天,2020年4月29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本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由于最近两年连续出现亏损,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董事会将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力争尽快消除退市风险,主要措施如下:
本公司按照天津市国资委深化国企改革的精神和控股股东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诚资本”)的工作要求,于2019年8月19日启动重大资产重组程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已于2020年4月3日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0542)。
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上市公司将原有百货业务资产置出,同时置入行业前景良好、竞争优势突出、盈利能力较强的新能源电力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国开新能源100%股权。上市公司的主要业务将变更为新能源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向成为一家主要立足于光伏、风电领域的综合清洁能源服务商转型。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实现业务转型,能够有效拓宽盈利来源,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抗风险能力以及后续发展潜力,为整体经营业绩提升提供保证。
除了以上公司方面的积极努力外,控股股东给予公司大力的资金及融资支持,启动资产重组,有效实现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财务费用。
公司股东及本公司管理层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力争使公司2020年扭亏为盈,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上述应对计划能否实施或按预期实施,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1.1 条第(一)项等相关规定,如果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数,本公司股票将可能被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人:刘蕊
2、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和平路290号
3、咨询电话:022-27304989
4、传真:022-27304989
5、电子信箱:tjqy600821@163.com
特此公告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津劝业 编号:2020-029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上午9:30在公司九楼小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8人,实出席董事8人。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川先生主持。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8位董事一致同意此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8位董事一致同意此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业务工作及财务决算报告;
8位董事一致同意此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8位董事一致同意此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位董事一致同意此报告。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8位董事一致同意此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8位董事一致同意此预案,3位独立董事已出具独立意见(详见附件一)。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公告2020-031);
8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3位独立董事已出具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附件二)。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告2020-032);
8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十、审议并通过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报告暨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年审工作的评价报告;
8位董事一致同意此报告。
特此公告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一: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020年4月27日,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实现净利润-2.28亿元,结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于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详细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罗鸿铭 李 雯 张 萱
2020年4月27日
附件二: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出具独立意见如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和应有的履职能力,在财务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操守,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财务与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独立董事: 罗鸿铭 李 雯 张 萱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21 股票简称:津劝业 编号:2020-030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下午2:30在公司九楼小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四人,实出席监事四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建玲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位监事一致同意此报告及摘要,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业务工作及财务决算报告。
四位监事一致同意此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四位监事一致同意此预案。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位监事一致同意此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位监事一致同意此报告。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位监事一致同意此报告。
特此公告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津劝业 编号:2020-031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29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134人,其中合伙人112人,注册会计师1178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7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70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
2018年度业务收入13.01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1.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42亿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48家(含H股),收费总额1.76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99.44亿元。大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6-2019年度,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何政
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自2002年开始一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18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改制及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沈文圣
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自2004年开始一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16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改制及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安排合伙人陈修俭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情况
本期收费90万元,较上一期略有下降。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会计师事务所历年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19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表示满意。因此,同意并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机构。
2.独立董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和应有的履职能力,在财务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操守,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财务与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2020 年度审计费用将按照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及审计工作量,与会计师事所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
此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津劝业 公告编号:2020-032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8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本部九楼九重天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8日
至2020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相关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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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持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于2020年5月15日(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到本公司九楼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和平路290号
联系电话:022-27304989
传真:022-27304989
邮政编码:300022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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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