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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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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53版)

1、借款额度:

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本授权期新增借款额度(包括银行借款、委托借款等)不超过6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折算的外币。

2、授信额度:

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本年贸易融资授信额度不超过6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折算的外币。

3、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4、授权有效期:

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开展保本型理财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存量资金收益,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申请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170亿元人民币的中短期保本型理财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业务,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保本型理财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为成都京东方医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成都京东方医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为重庆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重庆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拟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2019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关于授权董事长行使职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为确保公司在市场竞争中保持快速反应和决策能力,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职权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如下职权:

每次决定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含等值折算的外币),并签署有关文件。该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对外投资等。本款所称“交易”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准。

如有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则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则仍需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授权有效期限为自2019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关于选举唐守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基础性法人治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制度》(原《内部审计监察制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原《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理财和结构性存款业务管理制度》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制度及制度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0-027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0-027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0年4月24日(星期五)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9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事业计划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委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审计。经审计,毕马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报告,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已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019年财务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及未来规划,制定了2020年度事业计划以及“价值提升、转型突破、精益管理、提质增效”工作方针,面对疫情不确定因素影响,全力以赴实现公司经营稳定增长。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毕马威审计,2019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18,643,87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68,556,446元,扣除年末发行在外的永续债累计利息56,109,589元,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1,493,977,836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根据上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19年度以每10股派0.2元人民币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其中,B股利润分配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中间价折算成港币支付),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共计695,967,975.26元,占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46.5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关于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拟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内容进行调整,修订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关于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0-028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0-028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定,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2019年度相关关联交易为基础,结合2020年度业务开展情况,对2020年度公司同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进行预计,预计总金额为169,563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58,980万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工作履行审议程序如下:

1、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副董事长潘金峰先生、董事王晨阳先生、董事高文宝先生、董事历彦涛先生、独立董事吕廷杰先生)回避表决了本议案;

3、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4、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吕廷杰先生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故其回避发表意见)。

(二)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注: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北京奕斯伟计算技术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关联关系将于2020年6月底消除,故以上相关数据为2020年1-6月数据。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注: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北京奕斯伟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9月分立为北京奕斯伟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奕斯伟计算技术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自2019年7月起成为本公司关联方,故以上相关数据为2019年7月-12月数据。

1、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1)公司2019年度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销售商品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对关联方预计的产品销售实际未达成。

(2)公司2019年度与北京日端电子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关联方租赁面积减少,实际对关联方的物业动力能源收入与预计有差异。

(3)公司2019年度与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冠捷集团调整与本公司交易的子公司主体,部分交易未通过本公司的关联方进行。

(4)公司2019年度与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于2019年8月消除,此后发生的交易不再作为关联交易统计。

(5)公司2019年度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采购商品及设备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根据项目进度调整采购需求,部分商品、设备延迟交货,对关联方的采购实际未达成。

(6)公司2019年度与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及设备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对关联方预计的商品及设备采购实际未达成。

(7)公司2019年度与Cnoga Medical Ltd.采购商品及设备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受供应商产能影响,实际交易未达成。

(8)公司2019年度与北京奕斯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采购商品及设备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根据生产情况调整采购计划,对关联方的采购实际未达成。

(9)公司2019年度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租赁收入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关联方租赁面积减少及部分客户提前退租,在实际租赁业务中部分交易未达成。

(10)公司2019年度与北京日端电子有限公司租赁收入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关联方租赁面积减少,对关联方的租赁收入实际未达成。

(11)公司2019年度与北京芯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租赁收入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关联方租赁面积减少,对关联方的租赁收入实际未达成。

(12)公司2019年度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接受劳务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公司租赁面积减少,关联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实际业务量未达到预计金额。

(13)公司2019年度与北京奕斯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接受劳务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公司根据项目进度调整劳务采购进度。

(14)公司2019年度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劳务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关联方租赁面积减少,实际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未达到预计金额。

(15)公司2019年度与北京日端电子有限公司提供劳务实际与预计差异的原因为:关联方租赁面积减少,实际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未达到预计金额。

2、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经独立董事核查,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系因客户需求变化导致,是市场主体的正常经营行为,上述差异不构成对公司经营业绩的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人民币241,835万元

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2号

经营范围: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通信类、广播电视视听类、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类、电子基础原材料和元器件类、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类、电子测量仪器仪表类、机械电器设备类、交通电子类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行业产品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出租、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19年9月30日,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3,715亿元、净资产1,512亿元、营业收入947亿元、利润总额17.5亿元。

4、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北京日端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00万美元

企业地址: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兆丰产业基地兆丰一街27号

经营范围:生产电子元件;销售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该公司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京日端电子有限公司总资产18,093万元、净资产16,216万元、营业收入17,949万元、净利润1,519万元。

4、北京日端电子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173.91万美元

企业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06号

经营范围:生产液晶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等离子数字电视、液晶显示模组及零部件和半成品、生产用工模具;塑料加工;开发液晶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等离子数字电视及零部件和半成品、生产用工模具;生产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体育用品、医疗器械I类、汽车配件、机器人、家用电器、办公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设备维修;销售自产产品;上述产品的批发;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该公司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19年12月31日,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总资产127,108万元、净资产24,70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40,219万元、净利润1,930万元。

4、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四)北京芯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99号33幢D栋2231号(集中办公区)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该公司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京芯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5,951万元、净资产万3,821元、营业收入5,718万元、净利润1,212万元。

4、北京芯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日常交易正常,往来款项均能按时支付,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五)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3,104,096.7687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4楼

经营范围:电信业的投资。(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该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19年9月30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5,642亿元、净资产3,235亿元、营业收入2,905亿元、净利润113亿元。

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六)北京奕斯伟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826.3889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99号33幢D栋2层2179号(集中办公区)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产品设计;经济信息咨询;销售电子元器件、金属材料;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北京奕斯伟计算技术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和第10.1.6条规定: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有关联自然人在公司担任董事。因上述原因,北京奕斯伟计算技术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成为本公司关联方,关联关系将于2020年6月底消除,除此之外在其他方面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3、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京奕斯伟计算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64,640万元、净资产6,914万元、营业收入7,244万元、净利润-9,069万元。此数据未经审计。

4、北京奕斯伟计算技术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七)Cnoga Medical Ltd.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以色列Or Akiva市

主要产品:无创多参数检测仪、无创组合血糖仪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该公司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19年9月30日,Cnoga Medical Ltd. 总资产2,669万美元、净资产2,303万美元、营业收入63万美元,净利润-857万美元。

4、Cnoga Medical Ltd.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销售商品与采购原材料:上述关联方为公司产品的上、下游配套及相关企业,且与公司已具有多年的业务配套供应与采购交易关系。与上述关联方的销售商品与采购原材料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业务活动,该等交易是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磋商后进行的,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公司的业务具有独立性,公司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均坚持多家配套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依赖影响。

2、租赁业务:公司向关联企业出租厂房的价格,以公司所在区域厂房租赁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

3、接受劳务与提供劳务:公司向关联企业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的价格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磋商后确定,交易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的交易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关联方利益。以上日常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公司与各关联方已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采购方面的关联交易,能为公司提供持续、稳定的原材料;销售方面的关联交易,公司可利用其销售平台,扩大销售渠道;租赁方面与劳务方面的关联交易,本着就近互利的原则,通过就近的房屋租赁、劳务交易可以降低关联双方的运营成本,双方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关联方利益。以上关联交易将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且对公司主业的独立性无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于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在2020年度日常经营过程中将发生的交易,交易安排合理,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企业持续发展;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及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0-029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0-029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按上述要求,公司应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2)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期施行。

2、变更前采用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关于收入的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相关规定执行。对是否构成关联方的判断、企业合并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按照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印发的解释第13号规范内容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收入准则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解释第13号

明确了关于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企业等相关的关联方判断;明确了关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2019年度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不需追溯调整以前年度财务数据,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4、第九届监事会关于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0-030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0-030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保本型理财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存量资金收益,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申请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170亿元人民币的中短期保本型理财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业务,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保本型理财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的保本型理财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一、业务概述

1、业务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理财和结构性存款业务品种主要为低风险、中短期的保本型理财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预期收益率不低于央行规定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水平。

2、业务目的

在国内存款利率仍未完全实现市场化的背景下,与保本型理财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相比,银行存款利息收益相对偏低。因此,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保本型理财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业务,可以充分盘活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存量资金收益。

3、额度管理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保本型理财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业务额度不超过170亿元人民币。

4、额度期限

额度有效期限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此期限内本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5、交易对手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保本型理财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业务,主要选择与公司有良好业务关系、信用良好的优质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购买其提供的保本型理财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方案及产品,切实保证本金安全、风险可控。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保本型理财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业务所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得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按照《理财和结构性存款业务管理制度》等内部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对保本型理财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业务审核、审批及日常监控程序,并定期向管理层进行汇报,以控制重大风险的发生。主要措施如下:

1、严格选择交易对手

公司开展保本型理财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业务时,须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且与公司有良好业务合作关系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明确金额、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严格履行审批流程

公司开展业务前,须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严格履行相应审核及审批,对需要签订的相关协议进行严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业务操作。

3、日常监管及汇报制度

开展保本型理财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业务的单位,须设立业务管理台账,加强定期跟踪及管理;公司资金中心负责定期汇总有关资料,并向财务负责人汇报保本型理财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业务运作及收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业务,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存量资金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保本型理财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业务合作方均为与公司有良好业务关系的优质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且进行的理财和结构性存款业务仅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风险相对可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建立了《理财和结构性存款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开展保本型理财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业务的审批权限与实施流程,开展中短期保本型理财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应审核及审批程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保本型理财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业务所使用的资金仅限于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开展该项业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0-031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0-03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成都京东方医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京东方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医院”)是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建设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大型数字化综合医院,由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京东方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成都医院负责实施该项目。为满足项目资金需要,成都医院拟向国家开发银行/其他银行经办分行或其牵头组建的银团(以下简称“银团”)申请为成都医院提供总额为2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的中长期贷款(包括其项下短期贷款、押汇代付、信用证、承兑汇票等业务)。

根据银团要求,公司拟为成都医院中长期贷款(包括其项下短期贷款、押汇代付、信用证、承兑汇票等银行授信业务)提供相应保证担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京东方医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双流区生物城中路二段18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

注册资本:36亿元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8日

营业范围:医疗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不含医疗卫生活动);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医疗器械、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京东方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持股。

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18、2019年度均为经审计数据。

二、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成都京东方医院有限公司

贷款人:贷款银行或贷款银团

担保代理人:贷款银行或贷款银团的牵头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贷款总额为2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包括其项下短期贷款、押汇代付、信用证、承兑汇票等银行授信业务)。

主债权期限:中长期贷款期限不超过20年。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生效条款:担保相关协议在双方有权审批部门批准后生效。

三、董事会意见

成都医院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日常运营均由公司负责,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下属公司不收取担保费。同时,为保障公司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本次担保由成都医院提供相应反担保。

成都医院于2017年11月注册成立,目前项目进展顺利,主体结构已于2019年12月31日封顶,机电装修工程正在开展,预计2020年第四季度开始设备搬入。根据资金测算,成都医院经营资金可满足其贷款还本付息需求,违约风险较小。

本次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人民币24亿元,有利于促进项目融资及时到位,保障项目顺利进行。项目公司运营情况良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下转45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