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公司未有董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公司独立董事刘普、马德贵、闫晓旭声明: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1.4 执行本公司审计的会计事务所未对公司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5公司董事长王文兵、总经理喻林、财务总监王敏声明:保证本年度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城信托”)是在重组原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信托投资公司基础上设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信托投资公司设立于1988年12月9日,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新人银[88]金管字第70号文)批准并经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工商局登记注册,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出资的国有独资地方性金融机构,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在信托业第五次清理整顿过程中,2003年12月17日中国银监会下发了《关于同意伊犁州信托投资公司重组方案的复函》(银监函﹝2003﹞205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信托投资公司由此被中国银监会列为13家遗留问题信托公司之一。
2011年9月30日,中国银监会下发了《关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信托投资公司重新登记等有关事项的批复》(银监复﹝2011﹞408号),批准由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2016年更名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持股3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2016年更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团国资”,持股35%)、深圳市盛金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深圳市盛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盛金”,持股17%)、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信融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犁财信”,持股13%)等四家公司在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信托投资公司进行重组的基础上进行增资扩股、更名、改制等事项变更重组。2011年10月8日由中国银监会新疆监管局发放了《金融许可证》,同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领取了换发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信托投资公司”变更为“新疆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30000万元。
2013年11月8日,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并经中国银监会新疆监管局批准,公司名称再次变更为“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8月21日,经中国银监会新疆监管局核准并经工商登记变更,长城资产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国资”)受让了深圳盛金所持有长城信托17%的全部股权,由此,长城信托股权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2016年12月30日,经中国银监会新疆监管局批复同意并经工商登记变更,长城资产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德阳国资再次受让了伊犁财信所持有长城信托10%的股权;此次股权转(受)让后,德阳国资合计持有长城信托27%的股权,伊犁财信持有长城信托3%的股权。
2.1.1公司法定名称
公司中文名称: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GREAT WALL XINSHENG TRUST CO., LTD.;
公司英文名称缩写:GWXS TRUST。
2.1.2公司法定代表人:喻林。
2.1.3公司注册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475号紫金矿业研发大厦A座11层。
公司邮政编码:830026;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www.gwxstrust.com;
公司电子信箱:gwxs@gwxstrust.com。
2.1.4公司负责信息披露事务人员:
联系人:王佳;
联系电话:0991-2308361;
传 真:0991-3775362;
电子信箱:wangjia@gwxstrust.com。
2.1.5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475号紫金矿业研发大厦A座11层和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B座7层。
登载年度报告的互联网网址:www.gwxstrust.com。
2.1.6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住所: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西二办公楼8层。
2.1.7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1号第三置业B座29层。
2.2组织结构
组织结构 Organization图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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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治理结构
3.1股东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四家(三家股东持有10%以上股份),按股东持股比例从大到小排列如下:
表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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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德阳国资属于长城资产全资子公司,故长城信托的实际控制人为长城资产。
3.2董事
表3.2-1(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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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2-2(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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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长王文兵
法学学士,西南政法学院刑事侦察专业,经济师。历任福建省人民警察学校教官;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机关党委、政工办干部,监察室干部,办公室副主任;长城资产福州办事处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处长,长城资产重庆办事处副总经理,长城资产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长城资产法律总监;现任长城资产运营总监,长城信托党委书记、董事长。
2、副董事长陈一滔
硕士研究生、解放军空军工程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高级会计师。历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经贸局计财处;新疆农垦纺织五矿化工机械进出口公司任计财部经理;新疆农垦进出口公司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兵团国资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兵团国资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3、董事顾涛
华中理工大学工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双学士,证券、银行风险管理、律师从业资格,高级经济师。历任农业银行北京分行资产保全处科员、主任科员;长城资产北京办事处债权管理部项目经理、法律事务部高级经理(副处级);长城资产法律事务部法律审核处副处长、诉讼业务管理处高级副经理、重大诉讼项目处高级经理、专项资产经营管理事业部副主任;长城国融担保有限公司风险总监(总经理助理级)、党委委员、董事;长城资产深圳办事处党委委员、风险总监(副总经理级)。现任长城信托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执行董事。
4、董事段合明
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历任石河子联合中学教师;兵团经济专科学校教师;人民银行新疆区分行科员;新疆银监局办公室主任科员、副主任、调研员、非银处处长。现任长城信托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风险总监、工会主席、执行董事。
5、董事蔺怀华
法学学士,兰州大学法学专业,执业律师。历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新疆国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新疆元正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兵团国资法律顾问、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6、职工董事喻林
大学本科,湖南财经学院工业企业管理专业,经济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信贷管理处副主任科员;长城资产长沙办事处资产经营部主任科员;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长城资产长沙办事处资产经营部主任科员;长城资产长沙办事处资产经营一部高级副经理;长城资产长沙办事处资产经营一部高级副经理(主持工作);长城资产长沙办事处资产经营三部高级副经理(主持工作);长城资产长沙办事处资产经营三部高级经理;长城资产长沙办事处业务拓展一部高级经理;长城资产长沙办事处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长城资产长沙办事处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长城信托第一副总经理。现任长城信托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执行董事,公司法定代表人。
7、独立董事刘普
博士研究生,武汉大学经济学专业。历任河北滏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河北平乡人民法院审判员;清华控股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洪范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清华大学社科学院经济学研究所博士后研究;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业务部总经理。现任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清华大学中国企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票据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届首席法律顾问。
8、独立董事马德贵
硕士研究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工业经济系企业管理专业。历任新疆鄯善县县委办公室文秘;乌鲁木齐市政府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办公厅秘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公司副总经理;北京鸿运集团新疆分公司总经理;海南睿丰投资公司董事长助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营业部总经理。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巡查委员会巡察员。
9、独立董事闫晓旭
硕士研究生,厦门大学民商法专业,执业律师。历任山西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大唐移动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3.3监事
表3.3(监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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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事会主席李勇
大学毕业、经济学学士,新疆财经大学货币银行学专业。历任新疆驰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主办;兵团国资公司审计部业务主办、财务管理部副经理、风险管控部经理。现任新疆云洋工业有限公司(兵团国资全资子公司)总经理。
2、监事会副主席黄虎
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长江商学院EMBA工商管理专业,高级经济师。历任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人事处干部科干部、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主持全面工作);农业银行广东省江门市分行党组成员、副行长并兼任外海支行行长;农业银行广州市分行党委委员、广州穗西支行行长(正处级);农业银行广东省韶关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长城资产广州办事处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纪委书记;长城资产海口办事处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长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监事长、长城资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城国富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城环亚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3、监事顾雷
研究生毕业,法学博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专业。历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科员,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发行部经理,上海财政证券公司证券发行部经理,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长城资产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正处级)、投资银行部受托代理处高级经理、市场拓展部(投资银行部)业务拓展一处高级经理、机构协同部经营监测处高级经理、战略发展部(博士后工作站)研究与刊物编辑处高级经理、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4、职工监事郭韬
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专业。历任长城资产法律事务部、债权管理部副主任科员、法律事务部主任科员、业务主管、高级副经理;长城信托产品研发与运营部总经理兼综合部总经理;现任长城信托资产保全部总经理。
5、职工监事耿全会
大学毕业,新疆大学法律专业。历任河南洛阳市九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执业律师;新疆丝路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长城资产乌鲁木齐办事处债权管理处业务员;长城资产乌鲁木齐办事处综合管理处法律事务部业务主管;长城资产乌鲁木齐办事处资产经营二部(南疆项目组)项目经理;长城资产乌鲁木齐办事处资产经营部(北疆项目组)项目经理;伊犁信托重组小组成员;长城信托审计部高级经理。现任长城信托业务九部高级经理。
本公司监事会未下设委员会。
3.4高级管理人员
表3.4(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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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经理喻林
关于总经理喻林介绍请参见3.2董事。
2、副总经理顾涛
关于副总经理顾涛介绍请参见3.2董事。
3、风险总监段合明
关于风险总监段合明介绍请参见3.2董事。
4、财务总监王敏
研究生学历,新疆财经学院,高级会计师。历任兵团经济专科学校任教师;新疆农垦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结算部经理;兵团国资公司研发部副经理、财务总监;新疆宏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兵团国资公司风险管控部经理;长城信托监事会主席。现任长城信托财务总监。
5、副总经理杨辰
商学硕士,日本早稻田大学商学专业。历任南开大学金融学系讲师;日本安田火灾海上保险公司总部、安田综合研究所委托研究员;日本安田火灾海上保险公司总部国际业务部业务主办;深圳力合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副总裁;深圳力合传媒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成功多媒体通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盛金董事、副总裁;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现任长城信托副总经理。
6、董事会秘书孟庄
大专学历,中国农业银行天津金融干部管理学院,经济师。历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七师130团渔场指导员、支部书记;农业银行奎屯支行人事科干事、副股长;农业银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人事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农业银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乌鲁木齐分行行长助理;农业银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中间业务处负责人(主持工作);长城资产乌鲁木齐办事处资产经营处副处长、法律处处长。现任长城信托董事会秘书。
3.5公司员工
最近两个年度职工人数、年龄分布、学历分布、岗位分布,所有层级加总整体为100%。以下表列示:
表3.5(公司员工共计8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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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营业务人员是指按照岗位分工,专门或至少主要从事固有资金使用和固有资产管理有关业务的职工;信托业务人员是指按照岗位分工,专门或主要从事信托资金使用和信托资产管理各项业务的职工;对于人力资源部等类似无法明确区分的综合部门归为其他人员。
4、经营管理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4.1.1 经营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顺势而为、量力而行、质量为先”的工作总基调,加强合规经营,优化内部管理,夯实转型基础,推动公司平安稳健持续发展。
4.1.2 经营方针
遵循稳健、创新、和谐、发展的经营方针,根据客户需求、风险偏好,充分发挥信托独特的制度优势,采用信托贷款、股权投资、投资理财、资产管理、财富传承等多种方式,为客户提供多样化、专业化的综合金融服务。
4.1.3 战略规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重点城市,辐射全国市场,坚持客户至上的理念,坚持依法合规、稳健经营,依托雄厚的股东背景及其在资产管理领域的竞争优势,专心致力于信托主业,努力做大固收类业务,稳妥开展证券投资等资本市场业务,积极探索RAITS、消费信托、家族信托、慈善信托等创新类业务,不断提高公司风险控制能力、业务创新能力和运营管理能力,将公司发展成为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专业化金融服务机构。
4.2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4.2.1经营的主要业务、品种
公司业务主要分为固有业务及信托业务。
4.2.2资产组合与分布
公司自营资产中,货币资产占总资产比例为82.88%,交易性金融资产占0.45%,其他资产占16.66%。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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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资产主要包括其他应收款21,941.95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2,170.99万元、无形资产372.19万元、固定资产189.38万元、待抵扣进项税7.08万元、长期待摊费用8.39万元。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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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和盈利状况
2019年期末公司固有资产153,671.76万元,固有负债39,066.53万元,所有者权益114,605.23万元。公司资本充足,所有者权益比率为74.58%。
2019年末公司无不良资产,整体资产质量较好。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收入合计39,019.40万元,利润总额30,647.24万元,净利润23,060.77万元。公司2019年总资产利润率(税前利润/年均总资产)为21.07%,资本利润率(净利润/年均所有者权益)为22.37% ,主营业务收益率(净利润/营业总收入)为59.10%。
4.3市场分析
4.3.1 有利因素
4.3.1.1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在去杠杆、去泡沫的监管政策下,市场风险已得到缓释,资产价格估值相对合理,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信托牌照功能,围绕产业救助和企业纾困,开展资产重组业务。
4.3.1.2国民财富快速增长,企业和个人对不同类型资产配置和财富传承的需求日益旺盛,为信托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发挥信托本源优势提供有利条件。
4.3.1.3政府要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持经济在合理区间内运行,行业新增房地产资金信托规模持续攀升,房地产市场保持旺盛的投资需求,为公司适时适机开展房地产业务提供了有利市场条件。
4.3.1.4依托股东资源和品牌优势,在市场上有较高认知度,为业务开展提供得天独厚的条件。
4.3.2 不利因素
4.3.2.1国内经济发展呈现降速提质,经济下行尚未触底企稳,隐藏着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隐患,中美贸易战等国际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叠加,经济转型期间的“阵痛”愈发明显,当前拓展业务将面临更大的市场风险。
4.3.2.2随着国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打响,金融监管持续加强,《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多个办法陆续出台,强调穿透监管、去杠杆、去通道,对信托影响较大。
4.3.2.3随着《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的出台以及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理财子公司的设立,更高层次、更加规范、更加激烈的资管市场的竞争时代已经来临,信托公司的传统主流业务模式及销售渠道将受到更大冲击。
4.4 内部控制概况
4.4.1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公司按照《公司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治理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公司治理结构。
董事会作为决策机构,负责审核公司内控机制的建设规划,并通过授权管理、投资决策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运营管理和运营保障管理等制度建设,建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维持其有效性。公司已构建起较为完备的内控质控职能体系,实现内部控制职能的分层控制。公司内部控制职能部门为风险合规部、业务管理部、综合管理部、计划财务部、运营管理部和监察审计部。公司内部控制遵循全面、审慎、有效、独立的原则。2019年公司制定了《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修订了《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控制度体系。按照监管要求,公司始终重视内控合规文化建设,从上至下树立依法合规经营理念,通过制度完善、内控检查、教育培训、行为管理多种方式加强内控管理水平。
4.4.2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持续健全在各层级、各业务流程、各关键操作环节的控制措施,将人工控制与自动控制相结合,不断改造和升级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关键风险点的自动化管控和监督;前、中、后台部门权责明晰,相互监督制衡的运行机制贯穿于全业务流程。
公司内控的控制活动,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业务流程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运营分析控制、信息系统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并建立业务预警、应急机制等。
4.4.3信息交流与反馈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在信息传达方面,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或专题会议形式,将最新的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信托行业及内部经营风险状况等信息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确保员工充分掌握信息并及时作出反馈。在信息报告方面,制定了清晰的信息报告流程,确保各部门将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风险事项及时报告高级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和相关监管部门。在外部沟通方面,公司严格遵循监管要求,与监管部门建立了完备的沟通和报告机制,及时就公司的经营情况、风险状况、内外部审计情况等向监管部门报告。在部门间工作协调方面,公司内部搭建了高效畅通的信息交流渠道,通过定期会议和随时沟通实现跨部门协作。
4.4.4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通过建立自控、互控、监控三位一体的机制,对内部控制活动进行检查、评价、监督和纠正。业务部门对各项业务跟踪管理,经常检查其经营状况,一旦发现存在问题,迅速予以自纠;风险合规管理部门、监察审计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分别行使中后台风险管理职能和监督职能,相关部门、岗位之间互相制衡、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均要求限时纠正.
4.5风险管理概况
4.5.1风险管理概况
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合规性,即公司经营活动与所涉及的法律、规则和准则及自身规章制度相一致;全面性,即风险管理涵盖各项业务管理的各环节,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中;制衡性,即明确划分相关部门、岗位之间的职责,建立职责分离、横向与纵向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资产隔离性,即将公司自营资产与信托资产、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独立核算;流动性,即突出现金流量管理在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要性;程序性,即公司风险管理组织系统的安排遵循事前授权审批、事中控制和事后审计监督三道程序;可衡量性,即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控制风险。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项目执行过程实施风险监督和评审,并按照公司风险管理总体要求,制订风险管理监督、风险计量检测和风险控制流程等风险监控制度。公司高级管理层根据股东会和董事会制定的风险管理政策、程序,负责对风险控制过程实施管理。对风险控制过程出现和可能出现的风险,制订和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董事会和股东会。公司业务审查委员会负责对信托项目的审核。
风险合规部负责公司风险管理基本政策的制定,起草制定各类风险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进行风险识别、计量和控制,开展公司内部风险评估和报告,参与各类业务的风险评估、管理及对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指导公司内部全面开展风险管理。
4.5.2风险状况
公司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主要风险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
4.5.2.1信用风险状况
信用风险主要指交易对手不履行义务的可能性,主要表现为:在贷款、资产回购、后续资金安排、担保、履约承诺、资金往来、证券投资等交易过程中,借款人、担保人、保管人(托管人)、证券投资开户券商、银行等交易对手不履行承诺,不能或不愿履行合约承诺而使信托财产或固有财产遭受潜在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信托业务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融资类信托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信托文件要求完成了多个融资类信托项目的终止清算,实现了信托业务的预期目标,对于存续项目公司针对信用风险采取了控制措施,履行了受托人的尽职管理职责。
4.5.2.2市场风险状况
市场风险主要指在金融市场等投资业务过程中,投资于有公开市场价值的金融产品或者其他产品时,金融产品或者其他产品的价格发生波动导致公司信托财产或固有财产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同时,市场风险还具有很强的传导效应,某些信用风险的根源可能也来自于交易对手的市场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无在公开市场交易的金融产品,受市场风险影响有限。
4.5.2.3操作风险状况
操作风险表现为由于公司治理机制、内部控制失效或者有关责任人出现失误、欺诈等问题,公司没有充分及时地做好尽职调查、持续监控、信息披露等工作,未能及时做出应有的反应,或做出的反应明显有失专业和常理,甚至违规违约;公司没有履行勤勉尽职管理的义务,或者无法出具充分有效的证据和记录,证明自己已履行勤勉尽职管理的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操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合规宣传,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风险防范目标责任书》,无操作风险事项的发生。
4.5.2.4其他风险状况
其它风险主要是指公司业务开展中的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誉风险、道德风险等。公司固有业务流动性强,发生流动性风险的可能性较小。政策、信誉、道德风险方面,公司没有发生因信托财产管理、处分不当或其他信托公司的原因,致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进而致公司声誉受损的情况。公司注重将各方股东的优秀企业文化融入到公司内部管理中,致力塑造诚信、专业的公司形象,通过尽职管理和充分披露等方式,避免产生对公司不良影响事件的发生。
4.5.3风险管理
4.5.3.1信用风险管理
为适应公司业务规模和业务模式的发展变化,公司继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公司强调全流程风险管理、强调风险管理关口前置、强调完善信用风险管理的制度体系、强调对交易对手履约情况的持续跟踪,以各类业务准入政策、业务报审及审批流程等为抓手,严格执行信用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制度。
信用风险的管理:一是公司严格实行“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在贷前调查(项目立项)阶段,公司规范项目尽职调查的程序、重点和方法;在贷中审查(项目审批)阶段,公司风险合规部进行预审,公司项目评审委员会对业务进行项目可行性风险评估;在贷后检查(项目运营)阶段,公司要求业务部门持续监控交易对手的履约能力。二是注重信用风险的分散和补偿。在产品交易结构设计上,公司综合运用规避、预防、分散、转移、补偿等手段管理风险,尽力降低信用风险敞口。比如:公司通过引入金融机构信用、财产抵押、权利质押等担保方式,将融资主体的信用风险进行分散、转移。为防止因抵(质)押物价值变化扩大信用风险敞口,公司对拟抵(质)押资产设置了抵(质)押率上限,作为价值变化的缓冲;通过账户管理归集和监控项目本身的现金流,作为履约的主要资金来源;在可能的情况下监管交易对手账户,监督资金使用,防止挪用;通过信托受益权的优先劣后安排,将具有不同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客户分开;加大交易对手违约成本,使交易对手不敢轻易违约;通过现场过程监控和非现场信息监控,及时了解项目进展、交易对手经营和资金使用状况;安排信托受益权的流通转让,分散信用风险。三是按照银保监会要求,定期对公司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四是严格按财政部和银保监会的要求,提足包括呆账准备金、信托赔偿准备金在内的各项准备金。
4.5.3.2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的管理:一是加强对经济及金融形势的分析预测,并据此提出资产配置及其调整方案。密切跟踪市场,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密切关注经济运行状况,严格规避政策导向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二是坚持稳健原则,在投资组合中配置足够的固定收益类低风险投资品种;三是对证券投资组合的净值、仓位和投资集中度等指标事先设定预警点或止损点;四是通过投资分散化(组合对冲)降低非系统性风险;五是在业务决策和管理过程中,分别通过压力测试进行分析和评估,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六是积极贯彻落实监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对公司信托业务中的房地产业务、证券投资业务和银信合作等业务提出“风险提示”,密切专注市场变化,加强防范业务风险的措施。
4.5.3.3操作风险管理
操作风险的管理:一是制定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业务操作、会计系统、信息披露、信息系统、人力资源管理、关联交易、档案管理、紧急事件应变等方面,建立行之有效的内控制度和内控流程。二是明确岗位职责,即在合理的组织机构基础上,将各部门的业务活动和管理活动细化为各个具体的工作岗位,按照岗位确定职责和权限,做到定岗、定责、定职、定编、定人,从而建立起公司内部相互制约、相互督促的工作网络。三是在建立岗位职责的基础上,制定公司的业务授权制度和问责制度。通过授权机制,将从业人员的灵活性和责任制结合起来。四是不断整合公司各项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逐步实现前、中、后台分离的业务操作流程化管理。五是建立管理防火墙,以信托财产和固有财产为隔离基础,实现信托业务系统和自营业务系统的部门和人员分离;高管人员管理分工分离;信托财务和自营财务的部门、人员、账表、资产和办公场所分离;每个信托财产的分离,即对每项信托业务单独开户、单独核算、单独管理。六是强调信息系统支持。七是制定公司员工行为规范,加强对员工守法意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八是重视合规文化建设,宣传合规政策,使员工牢固树立“风险管理是公司经营的基础、效益的前提和核心竞争力的保证”这一风险管理核心价值观念。
4.5.3.4其他风险管理
其他风险的管理:一是加强员工合规培训,要求员工认真学习并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合规意识,提高员工的风险管理意识和风险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对运作项目的现金流量管理,同时做好公司现金流量的预测和安排。三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规范职业行为,把职业道德、职业操守作为员工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员工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控制道德风险。
4.6企业社会责任
公司恪尽职守,严格履行受托人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管理义务,依托自身在资产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优势,为投资者创造信托财富,为企业提供全面金融服务。截止2019年末,公司已向投资者分配信托利润14.88亿元,为全国多家企业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公司自觉守法经营、照章纳税、公平竞争、合作共赢等理念,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作为在新疆地区注册的企业,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新疆工作的总目标,本年度共向新疆南疆地区捐款10万元,用于扶贫和助学活动;认真落实精准扶贫政策,向股东长城资产定点扶贫县陕西陇县捐赠扶贫款50万元。2019年,公司已向注册地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交纳各项税费合计1.96亿元,是经济开发区重点纳税企业之一。公司不断完善员工关爱体系,推动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通过节日慰问、困难职工情况摸查、文体活动等工作,切实增强员工福利,保障员工权益。
4.7消费者权益保护
2019年公司持续健全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在产品营销、投诉管理、宣传教育、内部监督、IT科技、客户服务等多方面不断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能力。公司本年对北京财富中心营销网点进行了改造升级,增加了宣传折页、书籍、海报等相关知识的摆放,更加便于来访消费者随时取阅。2019年,公司利用线上线下全方位、立体化开展了一系列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主题的金融知识宣教工作:线下走进基层、走进社区、走进学校、走进企业开展了“3.15银行业和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咨询周”、“金融知识进万家”、“与投资者面对面”等多场集中宣教活动;线上利用自媒体、短视频等创新形式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相关活动在向广大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的同时,也提高了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及自我权益保护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全文
审计报告
德师京报(审)字(20)第P00715号
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层: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新盛信托”)的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长城新盛信托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长城新盛信托,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告的责任
长城新盛信托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长城新盛信托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长城新盛信托、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长城新盛信托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长城新盛信托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导致长城新盛信托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杨小真
秦俊
2020年4月27日
5.1.2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2019年12月31日
附注八 本年年末数 上年年末数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资产
货币资金 1 1,273,698,115.39 845,772,114.74
交易性金融资产 2 16,119,691.21 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 不适用 201,267,494.3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 不适用 35,033,906.42
应收款项 5 - 3,103,368.16
固定资产 6 1,893,823.10 2,281,113.00
无形资产 7 3,721,858.32 4,524,345.56
递延所得税资产 8 21,709,964.35 12,529,628.91
其他资产 9 219,574,122.28 268,525,776.70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资产总计 1,536,717,574.65 1,373,037,747.82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 10 104,093,148.22 107,660,707.21
应交税费 11 42,219,239.47 55,179,392.29
其他负债 12 244,352,929.43 294,753,058.61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负债合计 390,665,317.12 457,593,158.11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13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盈余公积 14 89,671,242.64 66,610,475.86
信托赔偿准备金 15 44,835,621.33 33,305,237.94
未分配利润 16 711,545,393.56 515,528,875.91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46,052,257.53 915,444,589.71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36,717,574.65 1,373,037,747.82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5.1.3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
本集团 本公司
附注八 上年累计数 本年累计数 上年累计数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营业收入 451,939,741.16 390,194,039.66 450,587,744.12
利息净收入 17 22,420,860.08 30,583,516.33 22,203,260.49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8 426,895,872.76 355,620,667.63 426,895,872.76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426,895,872.76 355,620,667.63 426,895,872.76
投资收益 19 1,272,385.07 5,349,990.95 137,987.62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267,494.33 (1,380,994.33) 1,267,494.33
资产处置收益 83,128.92 20,859.08 83,128.92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营业支出 119,539,385.14 83,122,489.69 118,773,367.13
税金及附加 20 2,942,352.36 2,343,309.08 2,942,317.36
业务及管理费 21 116,597,032.78 80,779,180.61 115,831,049.77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营业利润 332,400,356.02 307,071,549.97 331,814,376.99
加:营业外收入 335,523.63 880.00 335,523.63
减:营业外支出 988,778.23 600,000.00 988,778.23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利润总额 331,747,101.42 306,472,429.97 331,161,122.39
减:所得税费用 22 86,115,103.24 75,864,762.15 85,968,608.48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净利润 245,631,998.18 230,607,667.82 245,192,513.91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 245,631,998.18 230,607,667.82 245,192,513.91
2.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少数股东损益 - - -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45,631,998.18 230,607,667.82 245,192,513.91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3 (207,692.06) - (207,692.06)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07,692.06) - (207,692.06)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207,692.06) 不适用 (207,692.0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综合收益总额 245,424,306.12 230,607,667.82 244,984,821.85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45,424,306.12 230,607,667.82 244,984,821.8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5.1.4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
本集团 本公司
附注八 上年累计数 本年累计数 上年累计数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454,697,614.91 410,898,074.35 454,480,015.32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 220,4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0,606,490.49 107,415,573.38 70,606,490.49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5,304,105.40 738,713,647.73 525,086,505.81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67,259.42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9,310,320.24 55,785,207.12 58,635,747.58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5,896,029.85 195,748,894.17 125,880,954.84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6,203,434.51 79,718,716.81 206,015,727.22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91,409,784.60 331,320,077.52 590,532,429.64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 (66,105,679.20) 407,393,570.21 (65,445,923.83)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68,086,434.25 20,400,000.00 196,952,036.8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156,090.7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收回的现金净额 269,786.60 108,613.09 269,786.60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8,356,220.85 21,664,703.79 197,221,823.40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059,546.71 1,132,273.35 5,059,546.71
投资支付的现金 25,500,000.00 - 25,500,000.00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559,546.71 1,132,273.35 30,559,546.71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7,796,674.14 20,532,430.44 166,662,276.69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1,690,994.94 427,926,000.65 101,216,352.86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74,081,119.80 845,772,114.74 744,555,761.88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 845,772,114.74 1,273,698,115.39 845,772,114.74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5.1.5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的
所有者权益和
实收资本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信托赔偿准备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一、2018年1月1日余额 300,000,000.00 207,692.06 42,091,224.47 21,045,612.24 306,675,754.82 670,020,283.59
__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207,692.06) 24,519,251.39 12,259,625.70 208,853,121.09 245,424,306.12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07,692.06) - - 245,631,998.18 245,424,306.12
(二)利润分配 - - 24,519,251.39 12,259,625.70 - -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24,519,251.39 - (24,519,251.39) -
2、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 - - - 12,259,625.70 (12,259,625.70) -
__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三、2018年12月31日余额 300,000,000.00 - 66,610,475.86 33,305,237.94 515,528,875.91 915,444,589.71
__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
实收资本 盈余公积 信托赔偿准备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一、2019年1月1日余额 300,000,000.00 66,610,475.86 33,305,237.94 515,528,875.91 915,444,589.71
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23,060,766.78 11,530,383.39 196,016,517.65 230,607,667.82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230,607,667.82 230,607,667.82
(二)利润分配 - 23,060,766.78 11,530,383.39 (34,591,150.17) -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3,060,766.78 - (23,060,766.78) -
2、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 - - 11,530,383.39 (11,530,383.39) -
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三、2019年12月31日余额 300,000,000.00 89,671,242.64 44,835,621.33 711,545,393.56 1,146,052,257.53
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实收资本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信托赔偿准备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一、2018年1月1日余额 300,000,000.00 207,692.06 42,091,224.47 21,045,612.24 307,115,239.09 670,459,767.86
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207,692.06) 24,519,251.39 12,259,625.70 208,413,636.82 244,984,821.85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07,692.06) - - 245,192,513.91 244,984,821.85
(二)利润分配 - - 24,519,251.39 12,259,625.70 (36,778,877.09) -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24,519,251.39 - (24,519,251.39) -
2、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 - - - 12,259,625.70 (12,259,625.70) -
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三、2018年12月31日余额 300,000,000.00 - 66,610,475.86 33,305,237.94 515,528,875.91 915,444,589.71
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下转2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