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分析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为分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如下假设:
1、假设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3、假设本次发行于2020年9月完成,该发行完成时间仅为本公司估计,最终发行时间以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并实际完成发行为准。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420,920,087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影响,未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股份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的变化。
5、假设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按照上限发行126,276,026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0,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该发行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仅为公司用于本测算的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为准。
6、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信中联审字[2020]D-0322号”审计报告,2019年度公司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08.0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94.42万元。
假设公司2020年度收益有以下两种情形:
(1)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19年持平;
(2)公司经营状况有所改善,2020年度实现盈亏平衡,即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0万元。
7、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总额、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是: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的影响,测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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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等指标系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的公式计算得出。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将会相应增加,但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投资项目回报的实现需要一定周期。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总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存在下降的可能,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合理性
(一)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
1、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充分满足市场和客户需求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智能手机和笔记本电脑等传统消费类电子产品不断推广普及,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智能交通和智能医疗等新兴智能硬件产品的兴起也为消费电子行业注入了新的活力。消费类电子产品市场需求量大、品种日益多样化,且受5G等新科技进步推动的效应显著,产品更新迭代的速度快,市场规模巨大。
从智能手机领域来看,全球智能手机市场总体增长趋于平稳。IDC数据显示,全球智能手机2015一2019年的年出货量整体维持平稳,约14亿台左右。同时,随着5G、折叠屏和全面屏等新技术的出现,搭载相应软硬件功能的智能手机逐步放量,全球智能手机每年出货量将迎来新一轮增长。
从笔记本电脑领域来看,最近5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年出货量基本保持在1.6亿台左右,市场总体增长比较稳定。而且随着笔记本电脑的轻薄化趋势(Macbook、超极本以及平板化),传统的18650锂离子电池已无法满足工业设计要求,厂商逐渐转而使用聚合物锂离子电池,聚合物锂离子电池未来替换空间较大。
从移动电源领域来看,未来三年将是移动电源市场的快速增长期。根据Grand View Research的数据,2018年全球移动电源市场规模已达84.90亿美元,预计到2022年全球移动电源的市场规模将增加至214.70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26.10%。
从智能硬件领域来看,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智能交通和智能医疗等新兴智能硬件产品的蓬勃发展,已成为消费电子行业新的增长点。据麦肯锡预测,到2024年全球智能交通市场将增长至1,300多亿美元,2025年全球智能医疗行业规模将达到254亿美元,智能交通和智能医疗未来广阔的市场前景和行业规模也将促进与其相关智能硬件的发展。智能硬件作为高科技产品,在消费升级趋势下,市场规模稳步扩大。随着5G技术的推广和普及,智能硬件应用场景更趋多样化,市场前景广阔。
综上所述,作为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主要应用领域,智能手机以及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行业的巨大市场空间将为消费类锂离子电池行业尤其是行业内的领先企业带来持续的发展动力。各类新兴智能硬件市场的开拓,将进一步催生消费电子行业新的增长点,也将继续扩大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下游应用市场。
2、适应未来目标客户与市场策略的需要
消费类锂离子电池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行业集中度日趋提升,其上游供应链厂家集中度也在提升,这个发展过程中能否开发高端客户,保持甚至扩大市场份额是上游供应商长期生存的关键。公司将华为、小米等确定为未来目标客户,而这些客户将产能的规模、产线的自动化程度以及设备的技术水平作为其供应商准入的前提条件。公司现有产能规模和产线整体装备水平与上述目标客户在快速响应、产品一致性保障等方面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3、突破产能瓶颈、拓展发展空间的需要
目前公司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的产能规模落后于天津力神、珠海冠宇等行业竞争对手,公司若不能尽快实现大规模生产,将不能成功拓展高端客户,也不能获得产量规模带来的成本优势,将在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竞争中处于更加不利的局面,公司扩大聚合物锂离子电池产能已经迫在眉睫。在行业竞争对手纷纷扩大产能迎合市场需求的时候,公司若不能加大投资,在规模上继续保持行业前列规模,将在行业竞争中处于劣势。
(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满足公司锂电池业务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营运资金需求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的研发、制造和销售。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剔除纺织业务收入)分别为122,802.72万元、133,741.47万元及164,500.11万元,整体呈快速增长趋势。未来,随着公司技术实力不断提升、产品结构不断丰富、业务规模稳步增长,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将日益增加,现有的流动资金在维持现有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后,难以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因此,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所带来的新增营运资金需求,为公司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2、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将增加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从发展阶段来看,公司正处于难得的战略机遇期,公司将聚焦锂电池产品,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积累为基础,努力实现锂电池业务“做大做强”的战略目标,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供应商和二次能源电池整体解决方案专家。一方面,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努力建设消费类锂电池、小动力锂电池的优质产能,丰富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性能,拓展应用领域,以持续夯实消费类锂电池在各细分市场的行业领先地位,不断提升公司在两轮自动车、吸尘器、电动工具等小动力PACK业务领域的市场地位,确立比较优势。另一方面,公司将继续加强技术研发,始终掌握前沿技术。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技术研发与科技创新,并致力于为不断提高锂电池安全性和一致性做出贡献,技术沉淀深厚。未来公司仍将不断加大科研投入,加强人才梯队建设,进一步完善培训体系,全方位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
随着公司发展战略的逐步落地,公司流动性资金需求亦将持续增加,公司有必要利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保证公司战略的稳步实施。
3、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可能面临市场环境变化、市场竞争加剧等各项风险因素,未来若公司所处行业出现重大市场不利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保持一定水平的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同时,当市场环境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促进作用时,保持一定水平的流动资金能够帮助公司抢占市场先机,避免因资金短缺而错失良机。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缓解公司未来业务规模扩张的资金压力,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业务经营的稳健发展。
四、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相关性的分析
(一)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原主营业务为纺织业务,2017年公司实施战略转型,布局能源业务,能源业务成为公司主要业绩来源及未来发展重点,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有利于公司提升智能化生产水平、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效率,以更好地满足市场和客户对于消费类锂电池高一致性、快速出货等方面的迫切需求,推动公司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业务在细分领域实现新发展,从而进一步深化业务布局和提升市场地位,增强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
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及发展目标相匹配,与下游消费类锂电池领域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相适应,并且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实现,提升公司整体经营业绩。
(二)补充流动资金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旨在改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偿债压力,同时也增强了公司后续融资能力,公司的资本实力和市场影响力将得到增强,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将得以提升,为公司现有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五、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人员储备
公司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在发展过程中培养了一支专业化、多元化的管理团队,核心管理人员在锂电池及相关领域积累了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公司以股权和激励机制为纽带,聚集了一批在锂电池等领域最优秀的工艺技术、管理团队,把握了行业发展趋势、技术与新产品的研发方向,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技术储备
公司高度重视对产品研发的投入和自身研发综合实力的提升,针对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做好新产品的研发和技术储备工作。公司建立有研究院、国家CNAS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等与科研机构紧密合作的研发体系,拥有锂离子电池研发和设计专业人员500余名。与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上海纳米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广东华中科技大学工业技术研究院等多家科研院所建立了良好的科研合作关系,与钱逸泰院士共建的维科电池院士工作站被评为浙江省院士工作站、国家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
公司深耕锂电池专有技术研发,已申请锂电池相关专利逾百项,公司现有专利43项(其中发明专利25项,实用新型15项,外观设计专利3项),参与制定行业标准1项。公司丰厚的技术储备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三)市场储备
公司拥有良好的3C市场客户基础,3C市场需求已成为刚需,未来公司将继续扩大并优化3C客户群体,提高中高端市场的占比。同时,公司将充分发挥品牌、研发与技术支持等各项优势,与核心客户建立长期的深度合作关系。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
公司2017年公司实施战略转型,通过收购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71.40%的股权、宁波维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及宁波维科能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60%的股权进入了能源业务领域,能源业务成为公司主要业绩来源及未来发展重点,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
公司陆续剥离纺织业务亏损资产,公司纺织业务相关的主要下属子公司基本于2018年10月底完成股权转让。2019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4,598.39万元,实现净利润-6,408.09万元。公司2019年业绩亏损主要原因为:(1)2019年前三季度下属子公司宁波维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还未达产,产能尚未完全释放,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较大,致使该两家公司亏损约7,300万元;(2)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约1,150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因所持广东鸿图股份股价下跌下降约1,170万元。
2、公司现有业务板块发展态势
公司能源业务锂离子电池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包括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移动电源和智能穿戴设备,IoT智能家居产品,以及倍率型(如无人机)和动力型BMS电池包产品(如两轮车)。随着电信运营商争相测试和部署5G,预计未来几年5G换机需求带来的智能手机的使用量将进一步增长。另一方面,在技术进步和消费升级的推动下,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出行、智能家居设备、电子雾化器等新兴产品迎来广阔发展空间,为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带来巨大的市场需求。
3、公司现有业务板块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目前,公司现有业务板块面临的主要风险为: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锂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所属锂电池行业与下游消费电子产品等领域的需求密切相关。近年来,锂电池行业及下游行业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快速的发展,未来如果内外部经济环境和产业政策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对锂电池行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实现。
(2)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所处行业市场竞争充分,若未来境外企业在国内投资新建生产线或国内企业产能快速扩张,将使公司主要产品市场竞争加剧。锂电池市场竞争主要表现为各企业之间综合实力的竞争,包括技术研发、市场开拓、品牌服务、生产供货等方面。公司如果不能快速提升自己的综合实力,不能及时实现工艺、生产设备与技术的升级,扩大产能,提升服务水平,以满足客户更多及更高的市场需求,公司将面临增长速度放缓,不能继续提高甚至保持市场份额的风险。
(3)产品结构相对单一风险
公司专注于锂离子电池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移动电源等消费类电子产品。凭借产品质量、技术创新、品牌、售后服务等方面积累的比较优势,公司连续多年被联想、宇龙酷派、海信等知名通讯终端设备制造商评为优秀供应商,并与该等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在相关领域形成了较强的竞争力。
近年来,公司逐渐加大对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其他细分市场以及小动力锂离子电池等产品的研发投入和市场开拓,逐步优化产品结构和客户结构。但目前公司的产品仍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及平板电脑等传统消费电子产品领域。长期来看,伴随着世界消费性电子行业的快速发展和5G等新科技进步的推动,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加快,消费电子行业将面临高速发展得机遇,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但如果下游消费电子产品市场出现大幅萎缩,需求下降,公司可能面临产品结构单一引致的风险。
(4)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主要来源于锂离子电池业务,最近三年,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存在一定波动。目前,公司产品的下游市场主要是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市场,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快、市场竞争激烈,导致其价格容易发生波动。作为消费电子产品核心零部件的锂离子电池,其价格及需求也存在一定的波动性,产品价格的波动将影响到公司的销售收入及毛利率,如果产品价格未来出现较大波动,公司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
鉴于以上存在的主要风险,公司将以本次非公开发行为契机,通过推进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的建设,加强公司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的生产能力,进而促进公司的技术更新、产业升级和产能扩充,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拓展产品应用市场,推进公司战略布局,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公司将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做好客户的服务工作,根据市场情况变化适时调整发展策略,加强运营和管理团队建设,完善内部管理体制,严格成本控制,提升整体盈利水平。
(二)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总股本相应增加,从而对公司原股东的即期回报亦有所摊薄。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经营的回报能力,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积极推进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升级,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公司在聚合物锂电池领域生产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生产效率也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效益。
2、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未来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3、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做好成本控制,完善员工激励机制
公司将改进完善生产流程,提高自动化生产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加强对采购、生产、库存、销售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加强销售回款的催收力度,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提高营运资金周转效率。同时公司将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公司的采购审批制度,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的约束。
另外,公司将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建立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引进市场优秀人才,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公司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将全面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并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4、严格执行公司既定的分红政策,保证公司股东的利益回报
公司已经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修订和完善了利润分配政策,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与发展的基础上,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规划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制度的制订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分红的决策程序、机制和具体分红送股比例,有效地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对股东给予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摊薄,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积极推进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升级,提升管理水平,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公司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具体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承诺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维科控股及实际控制人何承命先生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本人将严格履行“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确保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八、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董事会对公司本次融资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0-034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维科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免于以要约方式
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九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何承命、吕军、苏伟军、陈良琴回避表决,具体内容如下:
截至公告日,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控股”)直接持有公司122,305,86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06%,为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一致行动人何承命直接持有公司2,150,00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1%,维科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9.57%的股份。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26,276,026股。其中,维科控股拟认购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总数的20%(含本数),且不高于本次发行股票总数的30%(含本数)。若发生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总额减少等情况,可能导致发行完成后维科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超过30%,公司和维科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履行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程序。
鉴于维科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维科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票未超过公司已发行股票的30%,维科控股本次认购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8个月。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维科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超过公司已发行股票的30%,按照有关规定维科控股本次认购的股票的锁定期为36个月。上述锁定期自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算,在该锁定期内,维科控股将不对该等股票进行转让。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维科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0-035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鉴于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最近五年内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最近五年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监管函1份,具体措施及整改如下:
1、主要内容
2018年3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18】8号,针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开展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2017年重组过程中披露的《维科精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关于重大风险提示之标的公司经营风险中均称“维科电池的主要客户均为行业内知名企业,实力雄厚、信誉良好,能够按时支付销售货款”,但2014年4月至2017年6月,维科电池应收东莞金卓、东莞金铭款项多次出现逾期收回的情况,上述信息披露与实际情况不符。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要求公司于收到决定后30日内报送整改报告,进一步提升规范意识,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整改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中所提及的问题及要求,并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制定出了以下整改措施: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落实整改;提高内部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及效率;加强信息披露培训制度,提高规范意识,有效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2018年3月15日,公司向宁波证监局报送了整改报告。通过本次整改,公司深刻认识信息披露管理工作中的不足,除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外,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子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将认真吸取教训,不断学习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按照要求和计划进行整改,规范运作,强化信息披露,更好的维护和保障投资者权益。
除上述情形外,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0-036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9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柳汀街225号月湖金汇大厦2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9日
至2020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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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4月29日载于《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6)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4和议案20至3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8、11、14、21、22、24、25、2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8、11、21、22、24、25、29,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议案14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杨龙勇和宁波保税区耀宝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持有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宁波市柳汀街225号月湖金汇大厦20楼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时间:2020年5月15日,上午8:00-11:00,下午1:00-5:00
六、其他事项
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联系人:杨女士
邮政编码:315010 联系电话:0574-87341480 传真:0574-87279527
联系地址:宁波市柳汀街225号月湖金汇大厦20楼董事会秘书处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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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3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