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上接47版)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20-024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的议案》,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将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六名,独立董事三名。经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第二大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范洪岩、Chun Bill Liu(刘汕)、曹光明、杨晓慧、杨越、许军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咸海波、岑维、卢春林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会候选人中,咸海波、岑维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卢春林尚未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取证。其中咸海波为会计专业人士。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人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提名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提名的方式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详见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本次换届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其中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开选举,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已对本次提名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形成审查意见。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本次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选聘已经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上述9名董事候选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会议纪要》;
2、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经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十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范洪岩女士(提名人: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1994年至1996年期间任北京市蓝靛厂教师,1996年至2003年期间任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03年至2013年任美国国际教育基金会项目负责人。
截至本推荐日,范洪岩女士持有茂化实华100股的股票,范洪岩女士为茂化实华实际控制人刘军先生的妻子,范洪岩女士为茂化实华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人士。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Chun Bill Liu(刘汕)先生(提名人: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998年出生,加拿大国籍,在读大学。2012年8月至2016年5月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马力诺高中读书。2016年9月至今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商业管理专业学习。
截至本推荐日,Chun Bill Liu(刘汕)先生未持有茂化实华的股票,Chun Bill Liu(刘汕)先生为茂化实华实际控制人刘军先生的儿子,Chun Bill Liu(刘汕)先生为茂化实华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人士。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曹光明先生(提名人: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968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9月至1989年7月就读于四川大学化学系,获工学学士学位;1999年9至2002年3月就读于华东理工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及高级工程师证书。1989年7月至1994年12月就职于茂名石化炼油厂;1994年12月至2000年1月任茂化实华生产部工程师、塑料厂副厂长、生产部部长、副总工程师;2000年1月至2016年8月任茂化实华总工程师及副总经理;2016年8月至今任茂化实华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曹光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杨晓慧女士(提名人: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992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至2014年就读于长春师范大学,大学本科学历。2014至2017年任吉林省长春市启程教育机构教师,2017年7月至今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慧谷学校教师。
杨晓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杨越先生(提名人: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7月毕业于华东化工学院(本科)。1987年7月至1995年9月,在大庆石化总厂化工一厂任操作工、工艺员;1995年9月1日至2001年5月任茂名石化乙烯工业公司生产部工程师;2001年5月至2002年5月任茂名石化公司技术处技改科任副科长; 2002年5月至2004年4月任茂名石化公司综合管理处生产技术科科长;2004年4月至2007年7月任茂名分公司乙烯改扩建项目经理部生产准备部副主任(享受副处级);2007年7月至2008年7月任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生产监测中心主要负责人(享受副处级);2008年7月 至2011年4月任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正科级干部;2011年4月至2014年4月任茂名分公司计划管理部副部长;2014年4月至2015年3月任茂名分公司科技发展部/质量管理部副部长;2015年3月至2017年4月任茂名石化液化空气气体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4月至今,任茂名分公司计划管理部部长、经理。
杨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许军先生(提名人: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1989年7月至1993年10月,在茂名石化公司炼油厂工作。1993年10月至2000年5月,在茂名石化公司财务部门工作。2000年5月至2011年4月,在茂名分公司财务部门工作。2011年4月至2014年7月,任茂名分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4年7月至2017年5月,任茂名石化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7年5月至2020年1月,任茂名石化公司财务部部长。2020年1月至今,任茂名石化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经理。
许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咸海波先生(提名人: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汉族,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至1990年就读于华中师范大学,本科学历;1990年至1997年就任于广西大学教师;1997年至2000年就职于广西审计事务所项目经理;2000年至今就职祥浩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获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资格证明。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书。
咸海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岑维先生(提名人: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至2000年就读于西安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获学士学位;2000年至2003年就读于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专业,获硕士学位;2004年至2006年就读于美国罗格斯新泽西州立大学应用经济学专业,获硕士学位;2006年至2011年就读于美国康奈尔大学应用经济和管理专业,获博士学位。2003年至2004年就职于中国科学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任研究助理;2011年至今就任于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助理教授。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书。
岑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卢春林先生(提名人: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972年出生,1996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系(本科)。1996年9月至2001年3月在广西远东律师事务所工作。2001年3月至2009年3月为广东智洋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09年3月至2019年1月,为北京市中瑞(广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2019年1月至今,北京市隆安(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
卢春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卢春林未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取证。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20-025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发布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第二大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朱月华、王斌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会认为,上述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备查文件:1、经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十届十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介
1、王斌先生(提名人: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12月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大学学士学位;2005年5月至2007年9月任北京卓代律师事务所律师;2007年9月至2016年10月任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6年10月至2019年7月任北京海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9年7月至今任北京星竹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朱月华女士(提名人: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学专业,高级会计师。1990年7月至1995年11月为茂名石化炼油厂财务处科员, 期间1993年9月至1995年7月参加在职研究生进修。1995年11月至2000年4月任茂名石化财务处科员、副科长。2000年4月至2011年4月任茂名石化财务部会计科科长、工程财务科科长。2011年5月至2014年4月任茂名石化化工分部财务处副处长、处长。2014年4月至2018年6月任茂名石化审计部部长。2018年6月至今任茂名石化高级专家。
朱月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秀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淑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3月25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已经2020年4月10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0年4月24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事项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15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2016年12月30日股东名册及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9,809,743股于2016年12月30日正式过户至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
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894,438,4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3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于2017年6月19日实施完毕,据此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增加为25,752,666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份额对应股票情况如下表:
■
根据《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最长为【36】个月,存续期最短为【24】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之后,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或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代表大会)的代表2/3以上份额同意后,将相关议案报送至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存续期的延长期限为不少于6个月。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2018年1月4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锁定期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25,752,666股股份12个月锁定期已满。
员工持股计划减持标的股票的约束条件:自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36个月内,解锁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减持时减持价格不低于32元/股,期间公司如有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减持股份价格下限。36个月后本集合计划可自由卖出所持股票。
2019年6月13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8个月,即延长至2020年12月8日。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
2、公司2020年回购部分公众股事项现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证券公司和银行办理完毕相关业务,前期准备工作均已完成。因披露2019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尚未开展回购股份工作。后续,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法定代表人:李秀林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0-040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 25日、2019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情况:
■
公司本次收回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149,000.00万元及利息4,190.625万元并已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备查文件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存款利息凭证;
2、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存款利息凭证、进账单;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建设街支行收款回单、大额存单付款回单、大额存单计息清单;
4、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账单、电汇凭证。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0-041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已于2020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9,9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建设街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在审批额度内。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银行存款和存单。不存在用于其他证券投资、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已于2019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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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收回投资本金149,000.00万元及利息4,190.62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七、备查文件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存款开户证实书;
2、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款业务交易类申请表、存款持有证明书;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建设街支行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0-042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