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5版)
注:上述数据的合并口径按照本公司收购航天华宇时航天华宇的合并范围确认。
(四)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许宝瑞、任文波、冯立、陈坤荣等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许宝瑞、任文波、冯立及陈坤荣等补偿义务人承诺,经由本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航天华宇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实现的归属于航天华宇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4,100万元、5,500万元和6,700万元,且不低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盈利预测数。
盈利预测补偿安排:在业绩承诺年度内,当年承诺利润数未实现的,可以补偿期内的前年度利润数累计超额实现部分进行补足(已使用的超额部分利润累计数不能重复使用),补足后仍无法实现当年度承诺利润的,则需要进行业绩补偿。盈利补偿的具体计算确定如下:
(1)2017年盈利补偿的计算
如航天华宇201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交易对方补偿义务人以现金进行补偿,2017年度现金补偿金额按照下列计算公式计算:
2017年度现金补偿金额=(2017年承诺净利润数-2017年实际净利润数)×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
(2)2018年度至2020年度盈利补偿的计算
如2018年度至2020年度存在需进行业绩补偿的,补偿义务人首先应以股份补偿的方式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如按上述方法补偿完毕之后仍有不足,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具体股份补偿数额和现金补偿金额按照下列计算公式计算:
股份补偿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净利润数)×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2017年度现金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
如果补偿期内上海沪工有现金分红,则当期应补偿股份在上述期间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应随补偿股份赠送给上海沪工;如果补偿期内上海沪工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补偿义务人持有的股份数发生变化,则上海沪工回购股份的数量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回购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若补偿义务人中某方累计补偿股份数额不足,则在解锁期满后再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解锁期满后应补偿现金数量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解锁期满后应补偿现金数=(应补偿股份总数-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价格。
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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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事项仍在履行中。
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131 证券简称:上海沪工 公告编号:2020-032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0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177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0日
至2020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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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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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15日(星期一)9:00-16:00
2、登记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177号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介绍信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贾雪莲
电话:021-59715700 传真:021-59715670 邮箱:hggf@hugong.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177号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1700)
2、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股东在与会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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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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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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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31 证券简称:上海沪工 公告编号:2020-034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8,526,405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5月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许宝瑞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00号)核准,公司向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小蓝经投”)和深圳市红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红筹”)非公开发行限售股6,090,289股,用于募集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配套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19年4月23日完成相关证券登记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221,034,177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27,124,466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涉及2名股东,分别为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红筹投资有限公司。根据《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中的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其认购的股票完成股权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此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锁定期已于2020年4月23日届满。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8,526,40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68%,将于2020年5月7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9年4月23日,公司向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深圳市红筹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6,090,289股,用于募集有关航天华宇项目的配套资金。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27,124,466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77,124,466股。
2019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90,849,78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17,974,252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47,974,252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中的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其认购的股票完成股权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此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小蓝经投及深圳红筹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认为: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未违反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上述流通的数量及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4、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5、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上海沪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部分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8,526,405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5月7日;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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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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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网公告附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31 证券简称:上海沪工 公告编号:2020-031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潘敏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提名潘敏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换届之日止。当选后潘敏女士将接任周钧明先生原担任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潘敏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与公司亦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潘敏女士目前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也已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
特此公告。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潘敏女士简历
潘敏女士简历
潘敏,女,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经理、合伙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并兼任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潘敏女士曾受聘上海师范大学客座副教授,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东华大学、兰州商业大学会计专业学位硕士校外兼职导师、湖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家库及咨询服务机构库专家。
证券代码:603131 证券简称:上海沪工 公告编号:2020-030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周钧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周钧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周钧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周钧明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周钧明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周钧明先生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公司已按照法定程序提名潘敏女士为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周钧明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和重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谨此对周钧明先生在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31 证券简称:上海沪工 公告编号:2020-028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集资金结项项目名称:自动化焊接(切割)成套设备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募集资金终止项目名称: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剩余募集资金用途: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剩余募集资金金额:2,119.29万元(包含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利息收益,不包含尚需支付的尾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市场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自动化焊接(切割)成套设备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并将未实施完毕的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终止,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22号”《关于核准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22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727.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498.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6月1日全部到位并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261号《验资报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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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结项及终止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结项及终止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剩余情况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自动化焊接(切割)成套设备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截至2020年3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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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3月31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剩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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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利息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二)本次结项及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自动化焊接(切割)成套设备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上海气焊机厂有限公司
变更情况:经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延长本项目建设完成时间至2019年12月31日。
实施进度:本项目预计总投资4,329.5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229.5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100.00万元。截至目前,本项目已经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实施主体: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情况:经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延长本项目建设完成时间至2019年12月31日。
实施进度:本项目预计总投资4,328.6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491.68万元,实施费用747.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投入90.00万元。截至目前,本项目所涉及的研发实验室中“可靠性测试实验室”、“焊接工艺、质量测试实验室”、“高速摄影及动态参数测试室”及“自动化焊割设备实验室”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此外,鉴于目前市场上能够提供EMC测试服务的认证机构或专业测试机构较多,相比自身建设实验室,委外测试在成本更经济,公司拟终止“EMC(电磁兼容性)测试实验室”的建设。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上海沪工电焊机销售有限公司
变更情况:公司2018年7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年8月16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内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广州沪工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沪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重庆沪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沪工电焊机销售有限公司,该募投项目变更后实施内容为:构建以“沪工”品牌电焊机为主,通过设立展示中心与仓储中心,强化市场开拓与售后服务。
实施进度:该项目拟使用资金总额1,060.00万元,其中5个展示中心的租赁费用合计金额为116.80万元,仓储场地的租赁费用合计金额为219.00万元,场地投入装修费合计100.00万元;软硬件投入50.00万元,展会费用投入150.00万元,品牌推广费合计为424.20万元。截至目前,本项目已经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三、本次结项及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剩余的主要原因
(一)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剩余的主要原因
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自动化焊接(切割)成套设备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上述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剩余。
(二)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要原因
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研发中心扩建项目。本项目所涉及的研发实验室中“可靠性测试实验室”、“焊接工艺、质量测试实验室”、 “高速摄影及动态参数测试室”及“自动化焊割设备实验室”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鉴于目前市场上能够提供EMC测试服务的认证机构或专业测试机构较多,相比自身建设实验室,委外测试在成本更经济,公司拟终止“EMC(电磁兼容性)测试实验室”的建设。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公司拟终止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结项的自动化焊接(切割)成套设备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以及终止的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形成的剩余募集资金2,119.29万元(包含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利息收益,不包含尚需支付的尾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补流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待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及将应付尾款支付完毕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本次结项及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结项及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使用剩余募集资金,上述补流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增强公司营运能力。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上海沪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海沪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31 证券简称:上海沪工 公告编号:2020-021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共发行两次股票募集资金。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22号”《关于核准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225.00万元。2016年6月1日,将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2,500.00万元扣除后,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2,725.00万元存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27.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498.00万元(以下简称“IPO募集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6月1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261号《验资报告》。
2016年9月9日,本公司将自动化焊接(切割)成套设备建设项目的本次募集投入资金3,262.34万元,以现金形式向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上海气焊机厂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将该募集资金转入上海气焊机厂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2017年5月27日,本公司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本次募集投入资金1,106万元,以现金形式向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广州沪工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沪工”)、天津沪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沪工”)、重庆沪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沪工”)进行增资,其中广州沪工增资300.00万元,天津沪工增资300.00万元,重庆沪工增资506.00万元。将该募集资金分别转入上述三家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青浦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2018年9月25日,根据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内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广州沪工、天津沪工、重庆沪工分别将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以现金形式向该项目新的实施主体本公司子公司上海沪工电焊机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工销售”)进行增资,其中广州沪工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283.23万元,天津沪工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280.36万元,重庆沪工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493.11万元,合计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1,056.70万元(含利息),向沪工销售合计增资1,056.70万元。将该募集资金转入沪工销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1月8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气体保护焊机扩建及技改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1月21日,公司已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等合计15,957,737.95元全部划至公司一般资金账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予以注销。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IPO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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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00号”文《关于核准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许宝瑞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向深圳市红筹投资有限公司、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两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9.0289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48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300万元,扣除财务顾问费人民币100万元,实际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人民币14,200万元。上述配套募集资金于2019年4月19日全部到位,将该募集资金存入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2365号《验资报告》。
公司根据重组计划及监管要求合理使用资金,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募集配套资金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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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开设了四个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青浦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2016年9月9日,上海气焊机厂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青浦支行开设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与本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青浦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海气焊机厂有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由于本公司于同日已将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青浦支行开设的账号为442971407423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用于自动化焊接(切割)成套设备建设项目建设的募集资金全部划至上海气焊机厂有限公司新开立的专户,致使原账户余额为零,公司对其办理了注销手续,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青浦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17年5月19日,重庆沪工在中国建设银行青浦支行开设募集资金存储专户,2017年5月26日,广州沪工、天津沪工在中国建设银行青浦支行开设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三家子公司与本公司、中国建设银行青浦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广州沪工、天津沪工、重庆沪工三家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由于本公司于2017年5月27日已将在中国建设银行青浦支行开设的账号为31050183360000000786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全部划至广州沪工、天津沪工、重庆沪工新开立的专户,致使原账户余额为零,并于2017年6月2日对其办理了注销手续,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青浦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18年9月21日,沪工销售在中国建设银行青浦支行开设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与本公司、中国建设银行青浦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沪工销售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由于广州沪工、天津沪工、重庆沪工于2018年9月25日已将在中国建设银行青浦支行开设的账号为31050183360000002193、31050183360000002194、31050183360000002195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10,567,043.59元全部划至沪工销售,致使原账户余额为零,并于2018年9月26日对其办理了注销手续,广州沪工、天津沪工、重庆沪工分别与本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青浦支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根据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9年1月21日,公司已将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的账号为1001742229300033484的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等合计15,957,737.95元全部划至公司一般资金账户,将该气体保护焊机扩建及技改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公司分别于2019年10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9年12月13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于2019年12月14日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自保荐协议签订之日起承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连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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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开设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根据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2019年7月6日,本公司子公司北京航天华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华宇”)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开设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与本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7月23日,航天华宇按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完成了对河北诚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800万元增资款的划付,航天华宇对该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公司及航天华宇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根据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2019年7月6日,本公司全资孙公司河北诚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诚航”)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开设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与本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河北诚航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根据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9年7月9日,公司已将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的账号为31050183360000004833的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等合计3,936,263.29元全部划至公司一般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并对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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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34.72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861.3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完成后,不直接生产产品,为成本费用中心,但间接提高公司的竞争能力及盈利能力,该两个项目不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止2016年6月1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9,890.94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已于2016年8月2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627号《关于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本公司于2016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890.9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实际置换9,890.94万元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6、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未超募资金,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7、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未超募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8、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8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9年1月8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气体保护焊机扩建及技改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1月21日,公司已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等合计15,957,737.95元全部划至公司一般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经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市场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自动化焊接(切割)成套设备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并将未实施完毕的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终止,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199.50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199.5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
2、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募集配套资金中用于支付交易涉及的税费及中介费用,系费用性质支出,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而用于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投入,该项目系产品检测试验室,建设完成后用于标的资产生产产品的检测,不直接生产产品,为成本费用中心,不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止2019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0,873.31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已于2019年6月16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4926号《关于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873.3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实际置换10,873.31万元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6、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未超募资金,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7、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未超募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8、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6月26日召开了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与支付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费及中介费用已完成支付,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7月9日,公司已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等合计3,936,263.29元全部划至公司一般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根据本公司2018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年8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内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广州沪工、天津沪工、重庆沪工变更为沪工销售,该募投项目变更后实施内容为:构建以“沪工”品牌电焊机为主,通过设立展示中心与仓储中心,强化市场开拓与售后服务。该项目拟使用资金总额1,060.00万元,其中5个展示中心的租赁费用合计金额为116.80万元,仓储场地的租赁费用合计金额为219.00万元,场地投入装修费合计100.00万元;软硬件投入50.00万元,展会费用投入150.00万元,品牌推广费合计为424.20万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变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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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项项目拟变更使用资金总额为1,060.00万元,实际变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为1,056.70万元。
2、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气体保护焊机扩建及技改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1月21日,公司已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等合计15,957,737.95元全部划至公司一般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与支付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费及中介费用已完成支付,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7月9日,公司已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等合计3,936,263.29元全部划至公司一般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经核查,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经核查,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上海沪工2019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上海沪工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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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气体保护焊机扩建及技改项目”于2018年11月21日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完成结项,该项目结余募集
(下转6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