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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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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因交易所要求,经自查由于工作人员失误,出现公告标题、公告编号和网络投票时间表述错误,具体内容及更正如下:

一、更正内容

更正前:

1、公告编号:2019-028

2、公告标题: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3、“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定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4日一5月15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年5月15日9:15-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5月14日15:00至2020年5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4、“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11:30 和13:00一15:00。

2…….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更正后:(更正内容加粗斜体表示)

1、公告编号:2020-028

2、公告标题: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3、“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定于2020年5月15日下午14:00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并定于2020年5月15日下午14:00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

3…….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交易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4、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下午15:00。

二、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三、更正后公告正文及附件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定于2020年5月15日下午14:00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定于2020年5月15日下午14:00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交易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 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 果为准。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7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黄江东环路6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19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13:00至14: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黄江东环路68号公司证券事务办;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5月14日下午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7.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军

电 话:0769-38879888-2233 传 真:0769-38879889

邮 箱:flzqsw@dgylec.com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黄江东环路68号公司证券事务办。

8.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460;投票简称:惠伦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2020年5月15日在东莞召开的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2.每项均为单项,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0-032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上接103版)

上述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应注册资本变更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将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0-043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请的审计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其酬金,聘期为1年。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顾雪峰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孔垂刚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郑斌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立信为公司提供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270.00万元,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80.00万元,两项合计为人民币350.00万元。2020年度公司董事局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以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合并报表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事项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其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其酬金,聘期为1年。

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2020-044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局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徐公路3029弄1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0日

至2020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议案9、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

议案7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议案8、议案9、议案10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于下述时间登记,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徐公路3029弄18号。

6、登记时间:2020年5月14日9时至16时。

7、登记联系人:黄秋波。

8、联系电话:021-69213602。传真:021-59832913。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0-045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业绩及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30日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定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截至2020年3月20日公司总股本3,164,456,588股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474,668,488.2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8.46%。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关于推进上市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本次分红相关情况,公司拟于2020年4月30日召开业绩及分红说明会,就公司2019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16:00-17: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局主席喻会蛟先生、董事兼总裁潘水苗先生、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林凯先生、董事局秘书张龙武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2020年4月30日16:00-17:0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及分红说明会。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黄秋波

电话:021-6921 3602

传真:021-5983 2913

邮箱:ir@yto.net.cn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0年4月29日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袁剑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筱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海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0-004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20年4月28日下午14:00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朱庆和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袁剑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0-005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20年4月28日下午15:00以现场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孝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