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13版)
注册资本:40.55亿元;主营金属材料、汽车配件、机械设备制造、销售、钢制品加工、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销售、汽车贸易等;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3962号;法定代表人:贾砚林。
(7)宝钢资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4.10亿元;主营货物与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货运代理,船舶代理,实业投资,煤炭批发,生产性废旧金属的收购(限合同收购),第三方物流服务(不得从事运输),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等;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3288号F3208室;法定代表人:张典波。
(8)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57.24亿元;主营钢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焦炭及煤焦化产品的生产及销售、铁矿开采、压缩、液化气体(氧气、氮气、氩气)的生产及销售(在许可证有限期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的经营;黑色金属材料、冶金炉料、冶金设备及其他冶金产品、建筑材料、空气中分离出来的气体、农副产品的销售;机械加工;计算机系统服务;办公自动化设备的安装、技术咨询、员工培训;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铁路运输,道路运输等;注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路;法定代表人:肖国栋。
(9)宝钢资源(国际)有限公司
股本:6.37亿港元;主营一般贸易,投资和物流;住所:中国香港湾仔区港湾道1号会展广场办公大楼2901室;董事长:张典波。
(10)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40亿元;主营制造、加工、销售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金属制品、耐火材料、炉料、建筑材料、工业生产资料(不含金、银、汽车、化学危险品);汽车大修、总成大修;化工产品(危险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压缩、液化气体供应;钢铁产品质检、大砝码计量检定;普通货运;饮食等;住所:广州市荔湾区西村西增路内协和路10号;法定代表人:李世平。
(11)宝钢特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0.06亿元;主营钢铁冶炼、加工、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水陆货物装卸仓储、与钢铁冶炼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咨询服务等;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水产路1269号;法定代表人:胡达新。
(12)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1.88亿元;主营不锈钢卷板管制造、加工及相关技术指导、咨询、自有房屋出租、蒸汽供应等;住所:宁波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潘世华。
(13)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2.53亿元;主营冶炼、热轧、固溶、冷轧、机械加工,销售金属镍、镍合金、各类合金,热(冷)轧不锈钢卷板、镍合金卷板、碳素高合金卷板、煤炭焦化;对外贸易;住所:福州市罗源县罗源湾开发区金港工业区;法定代表人:江庆元。
(14)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3.69亿元;主营对冶金及相关行业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服务(除经纪),产权经纪;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9层西区;法定代表人:胡爱民。
(15)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7.44亿元;主营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它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9层;法定代表人:张轶。
(16)武钢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7.3961亿元;经营范围:厂区、园区、城区的开发建设和运营;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商业配套及产业园租赁业务;园区产业服务;公寓经营管理;酒店管理;提供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技术、经营咨询和技术、信息服务;住所:武汉市友谊大道999号;法定代表人:周忠明。
(17)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亿元;经营范围:环境保护、治理评价及相关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环保工程:生态修复(除专项)、土壤改良、河道整治、污染场地整治、土壤修复;节能、环保设备及相关材料的研发、租赁与销售;环保产品的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与销售;再生资源的回收、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综合利用与产品研发、销售;危险废弃物经营(涉及许可的按许可证经营);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住所:上海市宝山区逸仙路2816号一幢一层A006室;法定代表人:陆熔。
(18)上海宝钢心越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千万元;经营范围:人才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公关活动策划;会务服务;法律咨询;旅游咨询;企业登记代理;向各类企业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月罗路559号W-1088室;法人代表:周学东。
(19)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2.98亿元,经营范围:资本经营;矿产品采选;建筑工程施工;建材、机械制造、维修、设计;对外贸易;国内贸易(国家限制的项目除外);物资供销、仓储;物业管理;咨询服务;租赁;农林业;住所:马鞍山市雨山区九华西路8号;法定代表人:魏尧。
(20)上海宝地不动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18亿元;经营范围:资产管理,股权投资管理,不动产投资、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不得从事经纪),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酒店管理,投资管理;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江路665号3层;法定代表人:王继明。
(21)宝武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5亿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研发高性能高合金化铝板带箔产品和其它铝及铝合金深加工产品,从事货物(设备、原材料、产成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进出口业务;住所:三门峡工业园禹王路;法定代表人:智西巍。
(22)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亿元;经营范围:从事水处理设备和环境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智能水务软件系统开发;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处理、环境工程和给排水的规划、设计和咨询;环境工程、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机电安装;环境保护设备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限分支机构)和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水处理及环境工程设施的运营和维护;水质污染物检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限分支机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住所: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1508号1幢;法定代表人:汪平刚。
(23)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亿元;经营范围:从事清洁能源科技、电力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供电服务;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四元路19号35幢666室;法定代表人:钱峰。
(24)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8亿元;经营范围:焦炭、焦炉煤气、炼焦产品制造及批零兼营(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设备检修;设备防腐、保温;炉窑维修;焦化苯、焦化甲苯、焦化二甲苯、工业萘、工业硫磺、硫酸铵、炼焦沥青、粗苯、煤焦油、粗粉、工业蒽、洗油生产;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有毒品、腐蚀品、易制毒化学品。甲苯储存经营(自有)(上述项目的经营期与许可证核定的期限一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所:武汉市青山区工人村龙角湖武钢13号门;法定代表人:黄辉。
3.履约能力:宝钢股份的关联方履约能力强,历年来均未发生向我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未来形成坏账的风险可控。
四、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协议签署情况
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包括政府定价、市场价、协议价等。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首先依据政府定价,在没有政府定价时,依据市场价,如果没有政府定价和市场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宝钢股份所有日常关联交易皆按照业务类型签署协议,合同条款基本为格式性条款,关联交易或非关联交易均适用,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执行《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在签订合同时,价格严格按附表所列示的定价原则制定。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对宝钢股份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2020年与同一关联人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及其他交易预计情况表
单位:百万元
■■
附件2:2019年与同一关联人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及其他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表
单位:百万元
■
证券代码:600019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32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19家分所。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本公司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上海分所”)承办。安永华明上海分所于1998年7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安永华明上海分所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楼。安永华明上海分所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亦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 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拥有从业人员7974人,其中合伙人162人、执业注册会计师1467人,较2018年12月31日增长302人。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拥有充足的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其中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000人。
3. 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2018年度业务收入389256.39万元,净资产47094.16万元。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74家,收费总额33404.48万元,资产均值5669.00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有涉及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保险已涵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等。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曾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7日由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责任人出具的(2020)21号警示函,以及于2020年2月24日由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36号警示函,相关事宜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第一签字会计师周优妹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于1993年加入安永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27年的执业经验,以及负责大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多年。精通中国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美国会计准则,熟悉资本市场披露规定和内控规范审计的实务操作,专长于企业重组和协助企业上市的业务。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周优妹女士不存在兼职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顾兆峰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02年开始一直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17年的执业经验;在A股上市公司审计服务、A股及香港上市审计服务等方面有丰富的经验。精通中国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熟悉资本市场披露规定和内控规范审计的实务操作。业务范围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医药、消费品等在内的广泛行业。顾兆峰先生不存在兼职情况。
拟第二签字会计师徐乐乐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03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16年执业经验,曾负责多项中国的央企、国企和A股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业务范围涉及制造业、航空业、高科技行业等在内的广泛行业。徐乐乐女士不存在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公司于2020年4月27-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独立会计师和内控审计师,其中: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16.7万元(含税),2020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5万元(含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与2019年度相同。本次续聘会计师及2020年度审计费用事项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会议,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并与安永华明进行沟通,对其在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会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坚持以公允、真实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其与公司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公司审计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同意董事会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独立会计师及内控审计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全体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安永华明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会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坚持以公允、真实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其与公司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2.本次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独立会计师及内控审计师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同意《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0年度独立会计师及内控审计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0年4月27-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0年度独立会计师及内控审计师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19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33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钢铁》要求,公司将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亮点
一季度,公司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影响,稳定制造过程控制,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现出色,四基地产销、盈利与成本削减取得较好成效,经营业绩达到预期。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完成铁产量1,110.1万吨,钢产量1,179.9万吨,商品坯材销量1,058.7万吨,实现合并利润总额23.1亿元。
● 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积极落实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举措,疫情防控和稳产保供取得超预期成效。服务疫情防控大局,驰援火神山、雷神山医院建设,确保重要建筑物资供应;全力保障武汉地区医疗用电和医用氧气,彰显社会责任担当。
● 经营业绩达到预期。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组织、物流运输以及下游用户开工率不足等内外部困难,深入挖掘内部效率、协同等潜力,一季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23.1亿元。
● 成本削减有序推进。聚焦效率和效益提升,全面对标找差,一季度公司成本削减大幅超进度完成年度目标,有效支撑公司业绩表现。
● 各基地高效协同生产。动态跟踪客户复工节点及需求,通过抢出口、抓订单、优化资源预案及加大供产销协同力度等举措,实现四大基地“零间断”生产和总体产销平衡。
● 原燃料周转效率提升。采购端与制造端协同,加强过程管控、优化物流组织模式,在原燃料供应稳定、生产顺行的情况下,原燃料库存保持低位运行。一季度公司矿石和煤炭周转效率同比分别提升18.9%和23.4%。
● 全力支持定点县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及时向定点扶贫县捐赠防疫物资;提前完成向广南县、江城县、宁洱县、镇沅县55个项目的第一批项目资金捐赠工作;针对疫情带来的农副产品滞销等实际困难,紧急帮助销售扶贫农副产品。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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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主要品种产量、销量、售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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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19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30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理财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以大型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为主
● 委托理财金额:预计单日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等
● 委托理财期限:不定期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全体董事于2020年4月27日至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2020年度预算的议案》和《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算议案授权公司开展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200亿元的委托理财业务。关联交易议案授权公司与宝武集团下属金融类子公司开展资产委托管理业务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80亿元。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日常经营过程中存量资金的收益、备付期间融资到期兑付,在保证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适当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二)资金来源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贷款资金进行投资。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产品将以大型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发行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且投资期限以一年内为主。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章程对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进行了明确规定,业务操作严格按照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公司对投资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选择交易对手资信等级高、投资范围明确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相对可控。公司已到期的委托理财投资均正常兑付。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受托方拟为国内大型商业银行(含其理财子公司)及华宝信托、华宝投资等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除华宝信托、华宝投资外,本公司与其他受托方不构成关联关系。华宝信托与华宝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宝武集团下属的金融类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在公司半年报和年报中定期披露。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债权投资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科目,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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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以一年内为主,公司对投资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选择交易对手资信等级高、投资范围明确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相对可控。但仍不排除预期收益会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董事于2020年4月27日至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2020年度预算的议案》和《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算议案授权公司开展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200亿元的委托理财业务。关联交易议案授权公司与宝武集团下属金融类子公司开展资产委托管理业务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80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经对公司开展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审慎审核,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有利于合理提高公司存量资金收益,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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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数据统计不含下属金融类子公司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2:公司滚动开展短期委托理财业务,上表实际投入金额为各类型理财产品分别计算的单日峰值。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5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9日 13 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 宝钢技术中心1号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9日
至2020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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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具体事项参见刊登在2020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武钢集团有限公司、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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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于2020年5月15日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委托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联系方式: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宝钢指挥中心13楼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邮编:201999
电话:021-26647000
传真:021-26646999转801
六、其他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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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向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尉可超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董永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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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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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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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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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1、应收票据增加,系公司本期收到钢材款增加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增加,系公司本期收到钢材款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增加,系公司本期预付原燃料款增加所致;
4、应收利息增加,系公司应收保证金利息增加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减少,系公司本期收回融资租赁保证金所致;
6、短期借款增加,系公司本期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7、预收款项减少,系公司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至合同负债所致;
8、合同负债增加,系公司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报表列示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减少,系本期支付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10、应交税费减少,系本期实现税费减少所致;
11、其他流动负债增加,系公司本期提取维修费增加所致;
12、营业总收入增加系公司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投产达效所致;
13、营业成本增加系公司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投产达效所致;
14、销售费用增加系公司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投产达效所致;
15、研发费用增加系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所致;
16、其他收益增加系公司本期确认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7、信用减值损失减少系公司本期转回坏账准备所致;
18、资产减值损失减少系公司本期未转回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19、营业外收入增加系公司本期收取违约金所致;
20、所得税费用增加系公司子公司本期实现盈利所致;
2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系公司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系公司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2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系公司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2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拟以公司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截至3月31日,本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60,040,450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09,973,779元(不含交易费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向东
日期 2020年4月27日
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20-023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一钢铁》要求,公司将2020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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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主要品种产量、销量、营业收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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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使用。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0022 公司简称:山东钢铁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