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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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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0-027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2515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专业致力于为城市燃气行业提供智能计量终端及燃气管理系统平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成为国内领先的城市燃气行业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之一。

公司积极适应能源转型发展的新形势,牢牢把握物联网及5G等新一代通讯技术的发展趋势,融合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及先进的物联网通信技术,在技术研发上不断创新,新技术产品化进程持续推进,推动物联网及互联网技术及其解决方案在燃气行业的应用。

公司目前拥有三大产品平台,智能产品平台、计量产品平台以及软件产品平台,向城市燃气运营商提供智能燃气表终端、新一代超声波计量仪表、运营管理和数据管理(数据采集、抄表管理、结算收费、设备管理、用气分析、自助服务、移动外勤等)及其他服务。

1、智能产品平台

针对客户现场不同应用环境、结算模式、管理需求,公司采用先进的IC卡读写加密技术、RF无线、GPRS/CDMA及NB-IoT等通讯技术,形成了IC卡预付费解决方案、RF远传点抄后付费解决方案、RF扩频组网后付费/预付费解决方案、物联网后付费/预付费解决方案等智能解决方案,全方位满足燃气运营商的信息化管理和运营管理需求,提高燃气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2、计量产品平台

超声波燃气表是利用超声波在介质中传递的时间差进行计量的新型燃气表,它是一种高可靠性、高精度、带温压补偿的全电子燃气表。公司充分运用超声波计量技术精度高、易于实现智能化等特点,向燃气运营商提供全电子一体化的先进计量解决方案,满足燃气运营商对燃气终端设备长期保持计量准确度的要求,凭借实时温度补偿、耐低温、宽量程等技术优势,改善燃气公司供销差问题,全面解决燃气采暖计量与日常计量的需要。

3、软件产品平台

智慧燃气云是公司借助阿里云技术、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打造的专业SaaS行业云,为燃气公司提供高并发的智能数据采集平台、灵活可配置的计费平台、多渠道兼容的收费平台、实时高效的移动外勤管理平台、全面便捷的自助服务平台以及客服沟通平台等一体化的IT整体解决方案,包括EMBC平台、物联网管理平台、AMP平台、微掌厅、蓝牙充值易、自助终端、自动圈存机、可视化数据大屏、云管理助手等多项子产品,为燃气公司的精细化管理和增值服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结合IPD集成产品开发模式和项目管理理念,搭建领先的技术平台与产品平台,通过全面的市场需求调研,严密的开发计划,严谨的研发质量评审,准确的接口设计,成熟的共享CBB模块建设,借助先进的PLM信息化系统平台,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向市场快速提供成熟稳定的产品,提升客户的满意度。

2.生产模式

公司贯彻匠心为本、精工制造的理念,不断提升精益化制造能力与智能制造水平。积极改进产品工艺,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采用高效自动化、弹性生产线、盈利生产线的新型生产方式,提升产能和生产效率;通过ERP、MES等信息化管理工具,系统性地优化生产制造业务流程,对产品过程质量和可追溯性进行全面提升,提高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产品营销及服务等环节的智能决策水平,保证订单周期、产能平衡、质量管控、产出效率,让公司的供应链生产更加敏捷地响应市场变化,与顾客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3.销售模式

公司坚持以“为客户服务”为导向,在充分市场调研和行业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自身优势,面向燃气运营商,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方式,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公司不断完善组织管理布局,以区域销售为基础,大力发展集团客户及分散客户,形成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同时建立以客户为导向的后端服务体系,提升整体营销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公司产品获得了港华燃气、华润燃气、昆仑能源、新奥能源和中国燃气等主要燃气集团的认可,广泛应用于数百个城市燃气运营商,建立了良好的信誉和品牌形象。

(三)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1、天然气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天然气产量161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7.5%;预计2019年我国天然气产量(含煤制气)为170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6%。根据2019年1月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在北京发布的《2018年国内外油气行业发展报告》,预计2018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2766亿立方米,同比增幅达16.6%;预计2019年天然气消费量将达到308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1.4%。总体来看,近年来,我国天然气生产、消费规模均呈现增长态势。

我国目前的能源消费结构以煤为主,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能源发展状况》,从能源消费结构来看,2015年煤炭消费占比64%,石油消费占比18.1%,天然气消费占比5.9%。“重煤轻气”的能源结构导致了雾霾等严重的环境问题,已经损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对于中国经济的长远发展也造成了不利影响。天然气是一种优质、高效、清洁的低碳能源,可与核能及可再生能源等其他低排放能源形成良性互补,是能源供应清洁化的最现实选择。大力推广天然气,对于达成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2014年1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提出要大力发展天然气。计划指出,首先要加快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努力建设8个年产量百亿立方米级以上的大型天然气生产基地,到2020年,累计新增常规天然气探明地质储量5.5万亿立方米,年产常规天然气1850亿立方米。其次要重点突破页岩气和煤层气开发,到2020年,页岩气产量力争超过300亿立方米,煤层气产量力争达到300亿立方米。此外,还要积极推进天然气水合物资源勘查与评价。

2017年1月1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指出,加快天然气产业发展,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是我国加快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的必由之路,也是化解环境约束、改善大气质量,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有效途径,同时对推动节能减排、稳增长惠民生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规划,到2020年,国内天然气综合保供能力将达到3600亿立方米以上,天然气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达将到 8.3%-10%,城镇人口天然气气化率57%,气化人口4.7亿人,天然气管道总里程达到10.4万公里,干线输气能力超过4000亿立方米/年;地下储气库累计形成工作气量148亿立方米。

2018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大国内勘探开发力度,健全天然气多元化海外供应体系,构建多层次储备体系,强化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互联互通,建立天然气供需预测预警机制,建立天然气发展综合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天然气需求侧管理和调峰机制,建立完善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体系,理顺天然气价格机制,强化天然气全产业链安全运行机制。该意见再次明确了加快天然气开发利用,促进协调稳定发展,是我国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的重要路径。

总体来看,得益于国内气价机制逐步形成,国家环保政策大力实施,行业扶持政策出台,为天然气需求增长带来新的机遇。天然气作为一种清洁能源,未来随着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管网建设等基础设施的进一步落实,政策红利将不断释放,天然气产业已进入发展快车道。

2、物联网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物联网被国务院列为我国重点规划的战略新兴产业之一,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进一步支持物联网发展。在国家政策带动下,我国物联网领域在技术标准研究、应用示范和推进、产业培育和发展等领域取得了十足的进步。随着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的大力开展、国家战略的推进,我国物联网市场的需求不断被激发,物联网产业呈现出蓬勃生机,物联网发展已进入快车道,成为社会发展重要动力。

2013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随后几年,国务院和相关部门又陆续发布了《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一2030年)》《2014年物联网工作要点》《关于印发10个物联网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对物联网发展做出详细安排。 2017年1月,工信部发布《物联网“十三五”规划》,明确了物联网产业“十三五”发展目标: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构建完善标准体系,推动物联网规模应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等。

2017年6月,工信部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移动物联网(NB-IoT)建设发展的通知,要求到2017年末实现NB-IoT网络对直辖市、省会城市等主要城市的覆盖,基站规模达到40万个。到2020年,NB-IoT网络实现全国普遍覆盖,面向室内、交通路网、地下管网等应用场景实现深度覆盖,基站规模达到150万个。通知还要求,推广NB-IoT在细分领域的应用,逐步形成规模应用体系,2017年实现基于NB-IoT的连接超过2000万,2020年总连接数超过6亿。

2018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2019年要发挥投资关键,加大制造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加快5G商用步伐,加强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

国内三大运营商在物联网领域也不断积极布局。

中国电信于2017年5月17日世界电信和信息日宣布全球首个覆盖最广的商用新一代物联网(NB-IoT)网络建成,实现31万个基站升级,同时4G网络实现全国覆盖。中国电信还在2017年7月宣布投入3亿元物联网专项资金推进NB-IoT终端产业链成熟,其中2亿元补贴模块产品,1亿元根据项目需要补贴2/3/4G模块产品,以促进行业门槛和成本的降低,丰富终端产业链。截止到2018年9月,中国电信开通的NB-IoT基站数已扩展到40万。

中国移动则于2017年下半年大手笔投入开展NB-IoT竞争,提前集采了111万面NB-IoT天线,招标了14.6万个基站,中国移动巨大投入均指向产业主导地位,快速聚集产业链中的众多生态合作伙伴。2017年11月中国移动宣布了139合作计划打造全新NB-IOT网络, 2017-2018年将投入400亿建设超过40万个NB-IoT基站,并对模组做20亿元补贴,NB-IoT专项补贴率最高可达80%,全力储备2018年NB-IoT市场竞争。

中国联通2017年三季度在全国11个省进行NB-IoT试商用,北京、上海、天津等城市实现城区全覆盖;2018年一季度全国核心网专网建成,具备全网统一接入能力;到2018年5月17日,中国联通宣布已实现NB-IoT网络全国覆盖,实现30万NB-IoT基站商用。

预计到2020年,国内即将建成超过150万个NB-IoT基站,规模上位居世界领先地位,该网络完全可以基本实现全国覆盖以及室内、交通路网、地下管网等的深度覆盖;到2025年,预计NB-IoT基站规模将达到300万。NB-IoT基站的规模化建设将为我国的物联网应用产业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未来,随着5G网络、下一代互联网、工业互联网等网络设施加速部署,我国物联网建设和发展将进入高速发展期,作为推进物联网发展的重要手段,各地智慧城市建设将持续提速。基于网络建设成本、设备运行安全、信息实时传输等多方面优势,物联网无线通信方案对燃气、水务等公用事业领域的发展将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3、燃气表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1)燃气表需求持续增长

我国天然气的需求不断增长带动了燃气表行业的发展。根据《环球表计》燃气行业年度总结报告(2016-2017版),当前我国约有1.2亿台在线运行的燃气表,其中智能燃气表3000-4000万台,市场渗透率占燃气家庭40%左右。过去5年智能燃气表产量以20%左右的速度快速增长。智能燃气表新增用户数量约占燃气表新增用户数量的60%。随着燃气的普及以及燃气公司燃气运营管理水平的提升,阶梯气价以及智慧城市的推行,智能燃气表的基数与比重均将稳定上升。

燃气表作为天然气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需求主要来自两个方面: 一是增量需求,主要受益于天然气消费量增长带来的城镇燃气市场扩容。随着我国天然气消费量创历史新高,天然气配套设施建设亦得到提速,根据国家发改委、能源局2017年7月联合发布的《中长期油气管网规划》,到2020年我国天然气管道里程达10.4万公里,对应2016-2020年均增速为10.20%,城镇天然气用气人口从2015年2.9亿人提高至2025年的5.5亿人。在天然气行业整体复苏的背景下,城镇燃气市场有望实现扩张,从而带动燃气表需求提升。二是存量需求:①更新需求。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燃气表强制替换周期为10年,因此每年存在约10%保有量的存在更新需求;②迭代需求。当前我国燃气表行业正处于传统膜式燃气表向智能燃气表的转换阶段,智能燃气表行业处于IC卡智能燃气表向远传燃气表、物联网燃气表升级阶段,随着新技术应用带来的产品渗透,燃气表需求有望持续增加。

(2)物联网智能燃气表市场潜力巨大

物联网远程智能抄表系统可实现远程抄录、监测居民、工商业用户的水、电、气、热数据,改变了传统的水、电、气、热人工抄表方式,而且还可实现预收费,阶梯计价,无费自动停止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不但能解决欠费问题,还可避免因人为因素造成的漏抄、误抄、少抄、人情抄、抄表扰民等弊端。同时可有效保护居民生活的私密性和安全性,符合人们高品质生活的追求。对于管理部门,因无需上门抄表,可减少大量的抄表人员,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和收益率,并可根据采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与处理,此产品是构建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智慧城市建设的基础。

随着我国智慧城市建设、阶梯气价、物联网的应用的推行,物联网智能计量表替代传统的计量表是必然趋势。一方面新建住宅安装智能化计量仪表的需求,另一方面逐步进行传统计量仪表向智能化计量仪表的改造,促进需求增长,为智能表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传统的计量表多采用机械式,需要人工上门抄表,抄表效率低,人力成本高,错抄、漏抄、抄表扰民现象严重,已满足不了水务公司、燃气公司等管理部门现代化的管理需求。

物联网智能燃气表集智能实时抄表、远程监控、数据分析、数据服务于一体,是以智能终端为主,云、端结合的系统应用和现代服务工程,通过智能终端的物联网接入燃气用户、燃气公司运营等各个方面,采集归类海量信息,形成与燃气运营管理相关的数据云,分析并创造新的燃气运营管理价值,创造新的业务运营模式,指导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物联网燃气表以其具备的无线数据传输能力、网络化的特点,将成为物联网时代最具竞争力的产品。

(四)公司所处行业地位及竞争对手

1、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最主要的智慧燃气解决方案供应商之一,自成立起,一直致力于城市燃气行业智能计量终端及燃气管理系统平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拥有IC卡预付费燃气表、物联网智能燃气表、远传燃气表、超声波智能燃气表从民用到工商业系列完整的产品线,是城市燃气行业领先的智能燃气表和系统平台供应商之一。公司营业收入总额、市场区域覆盖、终端布局数量均处于行业前列。

2、公司主要竞争对手

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有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千嘉科技有限公司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尽管煤改气市场增速有所放缓,但天然气仍将被作为主要清洁能源大力发展,国家对天然气的政策支持一如既往,国内市场城镇化建设及棚屋区改造仍将为民用表市场带来上升动力,同时受益于公用事业行业智能化、信息化需求增长、5G及NB-IoT物联网技术的蓬勃发展,智能燃气表市场前景向好。随着竞争对手的不断涌入,行业竞争趋向白热化。面对智能燃气表行业复杂的竞争态势,威星智能始终坚持“为客户服务、坚持群体奋斗”的经营理念,以创新的理念服务客户,不断提高产品研发能力,提升产品生产制造水平、质量管理能力与服务效率,用专业化、规范化和品质化“努力践行工匠精神,用心打造百年老店”,推动企业迈向高质量发展之路。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4,105,621.01元,同比增长36.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176,790.92元,同比增加3.41%。总体而言,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前进。公司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1)公司持续强化销售及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市场布局,加强客户拓展,优化客户服务,订单取得稳定增长,促进营业收入的增长;(2)公司坚持技术创新,加大NB-IoT物联网智能燃气表、超声波智能燃气表等的研发与推广力度,相关产品销售取得良好势头,业务结构得到优化;(3)公司因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年度摊销的股份支付费用为1,125.10万元,对本年度净利润造成一定影响,故净利润较上期增长幅度少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各项经营活动主要如下:

(一)强化技术与产品创新,打造优质产品,巩固核心技术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的技术研发保持一贯的创新性和进取心,紧跟行业技术革新前沿和发展方向,把握物联网尤其是NB-IoT窄带物联网技术发展的良好契机,在NB-IoT技术的产品化进程中不断突破,形成了市场定位精准、产品系列完整、可靠性高的新一代物联网整体解决方案。新一代NB-IoT物联网燃气表在全国市场得以广泛推广,物联网管理平台也在应用中不断迭代升级,系统平台可用性、可靠性、安全性及高并发数据处理能力不断增强,累计接入表具已达数十万台。公司积极关注5G环境下智慧燃气领域的信息安全问题,推出了V-Shield威盾信息安全解决方案,完成了一期安全芯片的规划和设计,并在部分燃气公司搭建了测试平台进行试挂,为后续推广奠定了基础。公司继续丰富超声波产品线,不断加强超声波技术验证,将先进计量技术与智能技术相结合,促进产品不断升级改进,报告期内,超声波产品尤其是商业超声波产品的市场推广取得了良好的成果,销售情况较往年同期实现了翻番。公司智慧燃气云系统在报告期内不断进行技术迭代升级与优化,蓝牙充值易、AMP平台、微掌厅等新产品在市场推广中取得了较好的客户反响,为燃气公司精细化管理和增值服务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2019年,公司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编写的《基于窄带物联网(NB-IoT)技术的智能燃气抄表系统》(T/CGAS006-2019)的中国城市燃气协会标准正式发布。公司的超声波产品被评为浙江制造精品,超声波燃气表产品获得品字标浙江制造认证证书。报告期内,公司先后获得浙江省技术发明二等奖、浙江省物联网年度科技创新奖、浙江省物联网年度科技创新奖、天翼国际物联网产业联盟特别贡献奖等荣誉,并取得了华为Compatible设备认证证书、中国城市燃气协会标准符合性证书、电信设备进网许可等相关资质认证。2019年,公司取得了一系列技术研发的知识产权成果,其中包括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7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软件著作权17项。

报告期内, 公司成功举办第一届智慧燃气·杭州论坛,通过邀请行业专家,就5G时代下NB-IoT应用与服务、5G环境下信息安全解决方案等行业热点话题开展深入交流,展现公司对行业现状、技术发展及未来发展方向的理解及观点,提升公司品牌形象,进一步扩大公司在燃气表行业的影响力。

(二)深化市场布局,优化产品业务结构,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

报告期内,公司紧跟天然气行业发展方向,把握物联网技术蓬勃发展的良好机遇,以差异化的竞争策略,深挖市场潜力,积极开展市场拓展。公司以与港华燃气、华润燃气、中国燃气、新奥能源、昆仑能源五大燃气集团的良好合作关系为契机,大力拓展集团业务;同时加大分散业务开发,布局中小集团客户和各地城市燃气客户,有效市场覆盖率得到提升。2019年,公司累计新开发客户近三百家,表具销售超过440万台,市场覆盖率及渗透率进一步提高。

公司利用公用事业行业信息化建设需求持续释放的良好契机,加快业务结构优化调整,加大NB-IoT智能燃气表、智慧燃气云等核心产品推广力度。报告期内,公司IC卡表销售占比有所下降,物联网产品和超声波产品销售占比取得较大提升,NB-IoT智能燃气表销量迈上新台阶;智慧燃气云系统接入客户数新增近200家,累计客户数达300多家,单兵app、微掌厅等软件平台应用接入用户持续增长,为公司业务发展带来新的增长点。

(三)升级智慧工厂建设,推进流程再造,提升精益制造能力

公司自智慧生产基地自投入使用以来,以柔性制造、生产全过程管理、质量管理、工艺管理等信息化改造为管理目标,利用传感技术、无线通信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智能数字化技术、物联网应用服务平台技术等多种现代化技术,通过智能化制造、信息化管理、数据化考核,不断推进智慧工厂的建设进程。公司持续开展以打造核心制造能力为目标的观念再造、工艺流程再造、业务流程再造,通过管理提升和工艺流程改善,不断改善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2019年,公司全年智能燃气表总产量超过450万台,近三年以来产量平均增幅大于50%,精益制造能力不断增强,为提高公司“为客户服务”的能力增添了助力和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智慧工厂自动化信息化程度持续提高,公司“民用膜式燃气表总装流水线全自动化智能改造项目”成功入选2019年杭州市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攻关项目库。

(四)加强供应链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促进降本提效

公司不断强化供应链资源配置,通过对行业内供应商的信息、需求及资源的整合,采取开发第二供方、寻找替代原料、实施部分零部件委外组装等多种举措,优化供应渠道,提升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公司根据物料特性及生产工序,采取“工厂联盟”等形式,推动与供应商的战略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报告期内,公司上线了供应商采购管理平台,强化对采购数据的管控,同时从供应商开发、考察、考核、约谈全流程深化供应商管理,提高供应商供货物料质量。

(五)持续完善管理机制,优化组织能力,保障公司快速发展

公司紧密围绕战略发展目标,持续推进管理变革,强化内部驱动,提高组织运营效率,进一步提升为客户创造价值的能力。公司大力推动企业品牌建设及企业文化建设,培养群体奋斗的企业文化;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以产品生命周期为主线,以数据流、管理流为支撑,将所有的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打通,形成全业务流程的管理模式,助力公司快速发展。

2019年度,公司通过研发、营销、生产、内控管理等多方面的积极举措,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今后,公司将继续专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在市场端积极开拓进取,在研发端追踪行业前沿、持续创新,加强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努力以稳健的经营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2.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2)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3)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4)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3. 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0-024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证券代码:002849,证券简称:威星智能)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并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此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文谦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补充流动资金,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拟于2020年度向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堡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等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期限为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需求确定。

在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年度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权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表人,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传忠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为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做出了贡献。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考虑业务合作的连续性、对公司的了解程度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由于激励对象胡良传、马博、王梅红及陈云鹏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6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工作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32,515,050元变更为人民币132,449,050元,总股本由132,515,050股变更为132,449,050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修订。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需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在本议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公司章程》全文、《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公司内审负责人肖勇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内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同意聘任赵彦华女士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变更内审负责人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更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19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十、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巨潮资讯网。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董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32,515,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625,75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董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及所取得的成绩。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鲍立威先生、尤敏卫先生、郑建英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董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19年度公司管理层在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各项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绩。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年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董事会经审议,决定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0-023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15:00一17:00在“威星智能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 “威星智能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威星智能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黄文谦先生、总经理黄华兵先生、财务总监陈智园女士、董事会秘书张妍女士、独立董事鲍立威先生、保荐代表人冯洪锋先生等。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0-022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15至2020年5月20日下

(下转126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文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华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智园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0-029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