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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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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9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4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部分资产存在减值情况,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体情况

根据2019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24,134.15万元。具体如下(如无特别说明,单位均为万元):

单位: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19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月 31 日。

三、本次计提资产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无形资产减值损失、存货减值损失、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等合计24,134.15万元,将减少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134.15 万元,相应减少2019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4,134.15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应收款项坏账:

单位:万元

2、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按照预计可收回金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2019年度拟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5,816.03万元。

3、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

4、存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五、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

七、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2019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其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反映了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建议采取切实措施,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九、备查文件

1.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3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4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大华在担任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公司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2年02月09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杨雄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本所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19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三)业务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业务总收入170,859.33万元,其中2018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49,323.68万元,2018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7,949.51万元。2018年承接审计公司家数超过15,000家,其中承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240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姓名宁彬,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4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

质量控制复核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包铁军,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5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朱文岳,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3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处分3次。具体如下:

2、签字会计师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且为保持审计工作连贯性,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相关审计成员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在2019年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聘任合同。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0-021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福建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0年4月28日,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福建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6,000万元在福建福州设立控股子公司。

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融圣先生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后续工商登记等事宜。

本次投资所涉及的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因此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新设立公司及其他出资人的基本情况

(一)新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暂定名:福建万加显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三层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股权结构:公司占注册资本的60%,福州鼓楼三三投资合伙企业占注册资本的40%

法定代表人:曾忠诚

生产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设计;数字新媒体;其他数字内容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其他通讯设备批发;产品销售代理;对外贸易;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零售;其他电子产品零售;数字家庭产品制造;广播电视接收设备制造;广播电视专用配件制造;其他未列明的应用电视设备及广播电视设备制造;基础软件开发、支撑软件开发;应用软件开发;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其他出资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福州鼓楼三三投资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A区26号楼三层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景雨

生产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委托进行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与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保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该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为充分利用金锐显硬件制造及新东网软件开发能力,加强公司内部融合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的加载新东网应用的硬件产品,同时进一步加强公司与辖地政府达成的合作,利用当地政府的优势资源,加快公司政务智慧商业显示终端产品的落地。

2、存在的风险

该子公司设立尚需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还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 控制等方面的风险。该子公司将通过采取积极的经营策略,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 机制和有效的管理体系,以预防和控制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对公司未来业务布局与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暂不会对公司当前 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设立福建控股子公司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实力;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投资是在各方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对外投资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确定,决策结果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设立福建控股子公司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7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及

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如下: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对公司长远发展表示信心,公司控股股东蔡小如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 226,055.42 万元,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裁陈融圣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56,900.00 万元。以上担保有效期一年,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蔡小如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融圣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及10.1.5之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蔡小如先生、陈融圣先生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同意,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蔡小如先生、陈融圣先生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一

姓名:蔡小如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20001979XXXXXXXX

蔡小如先生持有公司257,564,86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3.51%。蔡小如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及10.1.5之规定,蔡小如先生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

(二)关联方二

姓名:陈融圣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501041970XXXXXXXX

陈融圣先生持有公司61,329,099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60%。陈融圣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及10.1.5之规定,陈融圣先生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对公司长远发展表示信心,公司控股股东蔡小如先生、董事长陈融圣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一年,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三、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蔡小如先生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裁陈融圣先生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支持了公司的发展,本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四、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与蔡小如先生、陈融圣先生关联交易情形

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与蔡小如先生之间的交易: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向蔡小如先生借款57.05万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蔡小如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271,055.42万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蔡小如先生为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9,900万元。蔡小如先生与公司除上述交易外,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与陈融圣先生之间的交易: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裁陈融圣先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裁陈融圣先生为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49,900万元。陈融圣先生与公司除上述交易外,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接受控股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因公司业务发展迅速,公司控股股东蔡小如先生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裁陈融圣先生拟为公司全资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一年,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经核查,我们认为:该项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帮助解决公司流动资金,加快企业发展步伐,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控股股东、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控股股东蔡小如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226,055.42万元,公司股东、董事长、总裁陈融圣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56,900.00万元,蔡小如先生、陈融圣先生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解决公司流动资金。同时,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5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日期:

(1)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 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本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一一债务重组》;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8月21日《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

2、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

(3)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8月21日发布的《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3、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变更后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对本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对本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无重大影响。

3、执行《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2017年修订)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6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

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鉴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生产经营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以及规范公司的担保事项,便于公司管理,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行年度担保额度,结合各子公司生产经营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同意:

2020年公司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总额201,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为一年,各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各控股子公司在经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授权期限、利率、种类等以实际发生时签订的融资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合计金额为201,000万元,占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32,851.61万元)的151.30%,占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546,996.91万元)的36.75%。近十二月累计审批对外担保为201,000万元,占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32,851.61万元)的151.30%,占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546,996.91万元)的36.75%。公司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2,219万元,占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32,851.61万元)的61.89%,占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546,996.91 万元)的15.03%%。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须在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具体额度为: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金锐显

1、公司名称: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98896235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6楼四区(仅限办公)

5、法定代表人:方江涛

6、成立日期:2005年11月29日

7、注册资本: 26,9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多媒体通信与数码影像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以及上述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子产品、数码产品的生产(生产场地执照另办)。

9、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57,731.74万元、负债总额 100,076.49 万元、净资产57,655.25 万元,资产负债率63.45%;营业收入181,444.39 万元,净利润3,556.17万元。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二)新东网

1、名称: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31877519Y

3、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A区26号楼

4、法定代表人:曾忠诚

5、注册资本: 45,55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1年10月30日

7、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及系统集成;电子产品、互联网技术的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证券、保险、期货咨询服务);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对外贸易;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网上经营通讯产品、电子产品。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覆盖范围:全国。);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覆盖范围: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 69,469.58 万元、负债总额 19,029.23万元、净资产50,440.35 万元,资产负债率27.39%;营业收入 13,642.85 万元,净利润-7,928.47万元。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三)中山恒达

1、公司名称:中山恒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营业执照:914420003381779114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泰丰工业区水怡南路9号

5、法定代表人:蔡小如

6、成立日期:2015年04月10日

7、注册资本: 2,92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非接触IC智能卡、非接触式IC卡读卡器、接触式智能卡、计算机周边设备、电子遥控启动设备、家用小电器;印刷品印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 27,620.95 万元、负债总额4,452.92 万元、净资产23,168.03 万元,资产负债率16.12%%;营业收入 17,250.84 万元,净利润-1,691.58 万元。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四)武汉金桥

1、公司名称:武汉世纪金桥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3675831785B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6号

5、法定代表人:曹锋

6、成立日期:2008年7月3日

7、注册资本: 2,1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计算机及网络信息安全系统、智能卡的开发、研制及技术服务;视频安全监控系统研究开发、销售;互联网增值服务产品开发;计算机图形设计、制作及网络工程设计、安装;网络工程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营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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