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公告编号:2020-04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是从事军/民用飞机炭/炭复合材料刹车副、军/民用飞机粉末冶金材料刹车副、航天及民用炭/炭复合材料制品、高性能硬质合金材料、稀有金属粉体材料等新型复合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涉及航空航天和民用工业等领域。依托公司建设有“国家炭/炭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和“湖南省炭/炭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1、航空航天领域、
(1)飞机机轮刹车系统
飞机机轮刹车系统是飞机上一个具有独立功能的重要系统。该系统主要由机轮(刹车机轮和无刹车机轮)和刹车装置(含刹车盘)、电子防滑刹车系统(简称刹车系统)三大部分组成。主要作用是承受飞机在地面的静、动态冲击载荷、吸收刹车能量,并对飞机的起飞、着陆、滑行、转弯进行有效的制动和控制。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鑫航目前主要业务为航空机轮和电子防滑刹车系统及附件,包括机轮、刹车装置、控制盒、刹车系统及系统集成等研发、生产、销售、维修和服务。长沙鑫航在争取国家军民用航空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支持、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同时,不断推进航空产业军民深度融合,提升公司在机轮刹车行业的持续发展。
(2)飞机刹车副材料
在炭/炭复合材料刹车副方面,炭/炭复合材料是一种以炭纤维增强炭基体的先进复合材料,具有密度低、摩擦特性优良、耐高温、使用寿命长等一系列优异性能。公司先后研发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炭/炭复合材料制备技术和工艺装备。
在航空用炭/炭刹车产品方面,公司已在波音757、空客320系列、ERJ190系列、MA60等机型取得PMA证书,同时在国外客户委托开发的炭刹车产品及若干个军机型号炭刹车产品上形成批产能力,并有多个型号产品在研。炭刹车产品技术被应用于C919飞机, 2017年5月5日C919飞机圆满完成首飞任务,进入试飞取证阶段。同时,2019年5月,公司开发的某型号炭刹车产品获准进入美国市场,该产品是我公司首个进入美国市场的产品。
在粉末冶金材料刹车副方面,高性能粉末冶金摩擦材料具有制动平稳、耐高温、耐磨损等优良性能。公司先后开发出三叉戟、波音737、麦道82、图154、雅克42、伊尔96、苏XX/XX及JL8等多种民航飞机、军机用粉末冶金刹车副,并批量供应市场。近几年公司为适应市场需求,开发了两款无人机粉末冶金刹车副。公司所研制的粉末冶金飞机刹车副技术水平完全满足使用要求。
(3)航天用炭/炭复合材料
在航天用炭/炭复合材料方面,公司与航天科工集团,航天科技集团,中航工业集团和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等单位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历年来从研制阶段即开始提供多种航天发动机用炭/炭复合材料产品。目前有十多个型号炭/炭复合材料产品已定型并批量生产,另有三十多个新型号航天发动机用炭/炭复合材料产品处在研制阶段。在商用航天领域,公司研发的炭/炭喉衬材料已成功应用于我国的“快舟系列” 商业航天固体运载火箭上。2019年全年,“快舟一号甲”固体运载火箭成功执行五次商业发射。
公司是国内航天发动机用炭/炭复合材料的重要研制、生产基地。2019年民用航天事业蓬勃发展,公司为多家航天企业提供炭/炭喉衬产品配套,2019年11月,我公司研发的某型号炭/炭喉衬通过了某型超大尺寸固体火箭发动机地面试验,标志着公司在超大尺寸喉衬制备技术上取得了重要突破。
2、硬质合金领域
(1)高性能硬质合金材料
公司控股子公司博云东方的主营业务为高性能硬质合金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博云东方的主要产品是超细晶/纳米硬质合金棒材、高性能硬质合金模具材料、模具标准件、精深加工硬质合金成品(零/部件)、特种刀(工)具、高性能特粗晶工程机械用硬质合金等。
(2)稀有金属粉体材料
公司全资子公司伟徽新材是专业从事稀有金属粉体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产品分为碳化钽、碳化铬、碳化钒、碳化钛等一元碳化物,以及钨钛固溶体、钽铌固溶体、钨钛钽固溶体等多元复式碳化物。稀有金属碳化物粉末产品为生产硬质合金材料的添加剂和热喷涂材料的原料之一。硬质合金切削刀片、矿用合金、耐磨零件和热喷涂材料,被最终应用于航空航天、汽车制造、国防军工、钢铁冶金、机械加工、电子通讯、矿山能源、建筑工程和海洋工程等各种领域。伟徽新材的核心技术为各种规格的稀有金属碳化物粉体材料的生产工艺和检测方法,涵盖了分析检测、工艺控制、流程优化等各个方面。伟徽新材分析检测中心于2012年首次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并持续至今。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公司紧紧围绕董事会制订的发展战略,深耕主业,始终专注于发展航空航天和硬质合金两大领域的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49,412,936.43元,同比下降31.41%;实现利润总额-174,198,746.5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61.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543,164.13元,同比减少704.19%。导致公司业绩出现较大幅度下滑主要原因如下:公司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及公司硬质合金业务板块中的博云东方和伟徽新材因市场变化原因导致利润同比下降幅度较大所致。
在航空航天领域,炭炭复合材料产品方面继续坚持“以市场为中心,用户满意为宗旨”的指导思想,对外积极拓展市场,对内坚守各自职责,在稳定长期客户的同时,报告期内开拓航空产品客户2家,航天产品客户3家,并被客户授予“2018-2019年度金牌供应商”的荣誉称号。粉末冶金摩擦材料产品方面以“稳定业绩,拓展产品线”为宗旨,针对原有客户开发新的产品型号,扩展产品线,同时针对新的军、民产品,充分利用各类资源,采用灵活的销售方式,开发新型号,扩大产品覆盖范围。
高性能硬质合金材料方面,控股子公司博云东方报告期在国内销售方面,因3C市场下滑导致对棒材销售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但通过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博云东方尽量降低了市场波动造成的经营风险。
稀有金属粉体材料方面,全资子公司伟徽新材针对目前严峻的经济环境,加强与客户之间的联系,交流行业动态,对标世界先进水平找差距,研发新产品、新技术,在困境中寻求发展之路。
机轮刹车产品方面,全资子公司长沙鑫航在面对国内军机市场的同时,持续跟踪民航市场。长沙鑫航通过不断加强与客户及主机厂的沟通协调工作,积极开拓市场。2019年长沙鑫航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4.87%。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1)本公司经董事会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规定。该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列报的影响如下:
①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列报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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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母公司报表列报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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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经董事会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①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列报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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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母公司报表列报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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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公司经董事会会议批准,自2019年6月10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相关规定,企业对2019 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该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本公司经董事会会议批准,自2019年6月17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相关规定,企业对2019 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该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0-030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公司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勇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书面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二、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议案。
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内容。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0年4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五、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内控制度的规定,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且披露情况与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一致。报告期内,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49,412,936.43元,同比下降31.41%;实现利润总额-174,198,746.5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61.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543,164.13元,同比减少704.19%。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2020年,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35,000.18万元,并计划实现扭亏为盈。
本预算为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人民币汇率变动、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54.32万元,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5,388.65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年度不提取法定公积金。加上2018年度结存未分配利润-9,509.62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5,863.93万元。
鉴于公司2019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仍亏损,并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发展和现金状况,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性和流动资金的正常需要,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提议对2019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利于公司的发展。在2019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兴业银行、长沙银行、华融湘江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等商业银行合计申请总额不超过7.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上述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具体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勇先生、姜锋先生、蒋建湘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符合相关法律规章的要求,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0年4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有效监督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使用流程,确保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符合相关法律规章的要求,公司编制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实施细则》。
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实施细则》(2020年4月)。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修订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按照湖南省委、湖南省国资委党委的部署安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党建工作内容并修订部分相关条款,后续各章节、条款序号以及引用其他条款的序号也相应调整顺延。
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关于公司章程中增加党建工作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年4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长沙鑫航机轮刹车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长沙鑫航机轮刹车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各项工作及关键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并确认了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结果。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58,639,331.24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258,639,331.24元,公司实收股本471,315,045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同意聘任冯志荣先生、何国新先生、曾光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公司副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石伟先生未继续担任公司副总裁,仍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鑫航机轮刹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会对石伟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裁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冯志荣先生、何国新先生、曾光辉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同意聘任曾光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曾光辉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同意聘任严琦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严琦女士的简历请见附件。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同意聘任张爱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张爱丽女士的简历请见附件。
二十四、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同意聘任杨东平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杨东平女士的简历请见附件。
二十五、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5月29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要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冯志荣先生:男,中国籍,1969年9月出生,1993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俄语系,大学本科学历。1993年6月至1996年6月任中南大学外语系教师;1996年6月起,历任中南大学粉冶院、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炭/炭复合材料合作科研翻译、销售部业务员、销售部副经理、销售部经理、营销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裁。
除上述者外,冯志荣先生:
(一)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何国新先生:男,中国国籍,1967年5月出生,1989年本科毕业于湖南大学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1992年获工学硕士学位,2005年获中南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MBA)。历任株洲硬质合金厂技术中心科研管理办公室主任、型材事业部副经理;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部部长、技改基建办公室主任、党支部书记、科协常务副主席、钨钼事业部总经理兼党委书记、企业发展部部长;2009年12月至2013年11月,历任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续发展部副部长、监察审计部副部长、秘书室主任、企业规划发展部部长等行政职务,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党支部委员等党内职务;2013年11月至2016年10月,任五矿有色金属控股有限公司钨事业本部产业发展部总经理;2016年10月2017年1月,任中国五矿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规划发展部总经理。曾任多家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裁。
除上述者外,何国新先生:
(一)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曾光辉先生:男,中国国籍,1981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渤海银行长沙分行。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获取情况:2016年8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2008年10月获得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发的《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分析》的成绩合格证,2005年11月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会计》、《财务成本管理》单科考试。
除上述者外,曾光辉先生:
(一)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严琦女士:女,汉族,1973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级会计师,毕业于湖南商学院企业财务管理专业,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历任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管会计、财务管理部副部长,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除上述者外,严琦女士:
(一)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爱丽女士:女,198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2009年6月毕业于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副部长兼证券事务代表。2010年就职于国信证券长沙营业部机构业务部,2012年3月进入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与证券投资部部长兼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部长兼证券事务代表。张爱丽女士已于2013年10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除上述者外,张爱丽女士:
(一)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东平女士:女,1981年8月生,中国国籍,湖南双峰县人,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律硕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现任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2008年7月至2010年6月任职于中国人寿韶关分公司法律合规岗,2010年11月至2011年07月任中国平安韶关分公司诉讼理赔岗,2011年08月至2017年3月任职于湖南有色控股集团法律综合经理、高级经理。
除上述者外,杨东平女士:
(一)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0-031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公司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周怡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认真讨论,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成员对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是客观的、准确的。
四、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户进行存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委托理财等情形。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基本相符,所披露的情况及时、真实、准备、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五、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提高其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用于委托商业银行进行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理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0-032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4月27日,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投票结果为全票同意。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称“博云东方”)申请的总额不超过3.3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长沙鑫航机轮刹车有限公司(以下称“长沙鑫航”)申请的总额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博云东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85%。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航空、汽车、火车等刹车材料、金属及粉体材料、非金属及其粉体材料、硬质合金、超硬材料等粉末冶金材料及设备并提供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其资产总额35358.40
万元,负债总额22898.55万元,净资产12459.8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76%,营业收入13134.64万元,净利润-1951.27万元。
长沙鑫航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0,700万元。经营范围:飞机机轮刹车系统及零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其资产总额48449.14万元,负债总额27009.61万元,净资产1439.5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75%,营业收入5340.42万元,净利润-3008.37万元。
三、担保内容
1、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云东方”) 向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兴业银行、长沙银行、华融湘江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等商业银行的总额不超过3.3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长沙鑫航机轮刹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鑫航”) 向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兴业银行、长沙银行、华融湘江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等商业银行申请的总额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各家商业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4.65亿元(最终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结果为准),具体担保金额将在以上额度内视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此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同意为其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博云东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而且被担保方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此次的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博云东方的其他股东未按持股比例对其申请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同时,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2,22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6.2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0-033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及其下属各子公司2020年与中南大学、霍尼韦尔博云航空系统(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尼韦尔博云”)、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粉冶中心”)、湖南博云汽车制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云汽车”)、湖南博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云投资”)、湖南博科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科瑞”)之间发生的采购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关联租赁等关联交易,预计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05.5万元。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勇先生、蒋建湘先生、姜锋先生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采购、销售商品或购买、提供劳务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预计2020年度将与关联方中南大学,霍尼韦尔博云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
(2)公司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
2、关联租赁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预计2020年度将与博云汽车、博云投资、粉冶中心存在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博云东方与博云汽车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云东方”)预计2020年度在博云汽车所辖范围内使用博云汽车的电力、水、压缩空气等动力能源、租赁博云汽车部分宿舍楼。具体情况如下:
■
(2)其他关联租赁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预计2020年度将与博云汽车、博云投资、粉冶中心、博科瑞存在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出租检测设备,出租厂房、办公楼、宿舍给关联方及其产生相关的水电费。具体情况如下:
■
备注:与博云汽车发生的房屋租赁费用2019年合同金额为749,448元,根据合同约定博云汽车承担土地税、房产税、绿化维护及物业管理费等,该等费用从房租中扣除,扣除后每月应交房租为13256.65元/月。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之中南大学
名 称:中南大学
类 型: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
住 所: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932号
单位负责人:田红旗
组织机构代码:12100000448805122D
经营业务:培养高等学历人才,促进科学文化发展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粉冶中心于2019年7月12日完成因增资扩股事项引起的相关工商变更工作,公司实际控制人由中南大学变更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未来十二个月中南大学仍视同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之霍尼韦尔博云
公司名称:霍尼韦尔博云航空系统(湖南)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 所: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1888号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26日
法定代表人:张红波
注册资本:8000万元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055814597X
经营范围:设计、开发、生产、销售碳刹车、机轮及其相关结构件和控制系统并提供该等碳刹车、机轮及其相关结构件和控制系统相关服务。(下转143版)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公告编号:2020-041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16,060万元,主要为本期博云新材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减少17,214万元,主要为本期博云新材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3、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299万元,主要为本期预付原材料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减少4,275万元,主要为博云新材收回博云汽车借款所致。
5、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760万元,主要为本期子公司长沙鑫航机轮生产研制基地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6、应付票据较年初减少1,587万,主要为本报告期子公司博云东方和长沙鑫航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7、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27万元,主要为子公司博云东方销售费用减少所致。
8、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88万元,主要为本期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9、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258万元,主要是本期理财产品收入减少及合资公司亏损增加所致。
10、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减少724万元、723万元、659万元、708万元,主要为本期营业收入减少及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213万元,主要为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及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4,736万元,主要为本期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理财产品购买)所致。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864万元,主要为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