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3.历史沿革: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中审众环秉承“寰宇智慧,诚信知行”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中审众环建立有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为合伙人大会,决策机构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并设有多个专业委员会,包括:战略发展及业务规划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考核委员会、财务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国际事务协调委员会、专业技术及信息化委员会等。在北京设立了管理总部,在全国设立多个区域运营中心,建立起覆盖全国绝大部分地域的服务网络,在国内主要省份及大中型城市包括:武汉、北京、云南、湖南、广州、上海、天津、重庆、广西、四川、山西、江西、河北、河南、深圳、珠海、东莞、佛山、海南、福建、厦门、浙江、江苏、山东、潍坊、安徽、黑龙江、辽宁、吉林、大连、陕西、西安、贵州、新疆、内蒙古和香港等地设有36个分支机构,并在质量控制、人事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各方面实行总所的全方位统一管理。事务所总部设有多个特殊及专项业务部门和技术支持部门,包括管理咨询业务部、IT信息审计部、金融业务部、国际业务部和质量控制部、专业标准培训部、市场及项目管理部、信息部、人力资源部、职业道德监察部等部门。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业务资质: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6.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审众环自1993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7.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4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加入的国际会计网络:2017年11月,中审众环加入国际会计审计专业服务机构玛泽国际(Mazars)。
9.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审众环武汉总所具体承办。武汉总所成立于1987年,首席合伙人石文先,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武汉总所注册地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从业人员610人,其中注册会计师228人。武汉总所自1993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二)人员信息
1.2019年末合伙人数量:130人
2.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1,350人
3.2019年末从业人员数量:3,695人。
4.2019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人员数量:2019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900余人。
(三)业务信息
1.2018年总收入:116,260.01万元。
2.2018年审计业务收入:103,197.69万元。
3.2018年证券业务收入:26,515.17万元。
4.2018年审计公司家数:13,022家。
5.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25家;截止2020年3月1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59家。
6.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中审众环所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1.中审众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执业人员从业经历、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刘起德,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主持了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事证券工作15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公司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谢峰,中国注册会计师,中注协资深会员,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事证券工作27年,曾任证监会第十二届发审委员,现为武汉质控中心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兼任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珈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希雯,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主持及参与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事证券工作11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公司兼职。
(五)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中审众环最近3年累计收(受)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为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出具的15封警示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2.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情况: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7年至今为本公司审计机构,多年来本着诚信、认真的原则,完成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从而使双方建立了较好的合作关系。同意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
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7年至今为本公司审计机构,多年来本着诚信、认真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会计资料进行审计,保证了公司真实、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信息。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130万元。
(三)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第二十一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6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7日,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计划在2020年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额度的临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负责人具体实施委托理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理财投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理财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实施稳健的现金流控制政策,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临时性闲置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临时性闲置流动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该投资额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9.81%。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三)投资品种
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信托计划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四)资金来源
公司为大型商业零售企业,商品销售后形成一定规模的现金流,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销售合同一般会有一定时间的账期,在前后两个结账期内存在临时性的资金闲置。闲置期间,该流动资金可用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理财产品购买的具体操作。
二、存在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存在的风险:
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相对较低的稳健型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
1.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进行严格把关,谨慎决策。
2.公司财务部为具体实施部门,负责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并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及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风险相对可控。与此同时,理财使用的资金经公司充分的预估和测算,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产生不利影响,并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四、本次决议前公司委托理财情况的说明
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未进行委托理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临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由于能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8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拟于2020年5月22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15一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0年5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本部5楼508号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南泥湾大道65-71号汇丰企业总部8号楼B座)。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三)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为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永辉物流有限公司将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七)关于办理银行授信和保函的议案;
(八)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十)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会上报告2019年度履职情况。以上议案及独立董事履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20年5月19日(9:00一12:00, 14:00一17:00)。
(二)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非本人出席会议的,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最近一年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最近一年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南泥湾大道65-71号汇丰企业总部8号楼B座5楼证券与投资管理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与投资管理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南泥湾大道65-71号汇丰企业总部8号楼B座5楼证券与投资管理部
邮政编码:430035
电子邮箱:zbjtzqb@whzb.com
电话及传真号码:027-82832006
(四)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59”,投票简称为“中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0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7日,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司应于2020年一季度报告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告的披露。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是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二是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三是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四是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和应用指南,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公司收入相关会计政策。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于2020年1月1日起实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产生一定影响,除此外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会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产生一定影响,除此外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并认为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要求,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1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上午11:30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本部5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监事2名,监事胡剑先生、祝强先生、杨敏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巨潮网 www.cninfo.com.cn)。
二、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的意见: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要求,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上接145版)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曾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自有的暂时闲置资金参与开展证券投资业务,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鉴于公司目前资金使用情况,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闲置成本,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在不影响正常运营、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自有的暂时闲置资金投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资金参与开展证券投资业务证券投资的额度终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闲置成本。
二、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三、投资范围: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五、资金来源:公司自有暂时闲置资金。
六、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内,由公司管理层具体组织实施。
七、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以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闲置成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亦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八、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将严格执行内部决策、操作、监督流程,实行全方位、全流程风险控制。为防控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1、谨慎选择理财产品种类。公司遵循审慎投资理念,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及管理,防范操作风险。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银行理财产品的购买情况,独立董事可以对公司资金情况进行检查;监事会有权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严控风险,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同时,公司也将按该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简称:欣龙控股 公告编号:2020-044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
进行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由于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资金需求不断增加,公司拟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良好信用给具备融资条件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为提高决策效率,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子公司借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的担保总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担保额度情况
单位:万元
■
2、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保证、质押及抵押等。
3、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4、董事会依照担保的要求审议具体担保事项,对于超出本次担保授权额度范围的,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规则要求及决策程序执行。
二、担保额度调剂
上述所分配的担保额度,为公司根据各相关子公司情况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后期公司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在各子公司之间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在子公司间调剂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获调剂方为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2、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4、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5、上市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议提供担保的对象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一)被担保人名称:海南欣龙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工业开发区
2、法定代表人:魏毅
3、注册资本:10965万元
4、成立日期:2004年12月28日
5、经营范围:各种无纺布及其深加工产品制造、销售和研发,进出口业务;技术咨询服务等。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7、截止2019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资产总额为36,139.37万元,负债总额为23,519.75万元,净资产为12,619.6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营业收入为51,828.99万元,利润总额为2,530.92万元,净利润为2,184.11万元。
8、授权董事会对其提供担保额度为 3亿元 。
9、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名称: 宜昌市欣龙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宜都市陆城太保湖村四组
2、法定代表人:谭卫东
3、注册资本:8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15年1月8日
5、经营范围:非织造卫生材料及其深加工制品、化学纤维、复合制品的生产、销售;非织造材料技术开发、转让;各种非织造设备的开发、研制、销售;进出口业务;技术咨询服务;对外投资业务等。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7、截止2019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资产总额为18149.25万元,负债总额为10879.06万元,净资产为7270.1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0%,营业收入为6615.54万元,利润总额为-174.91万元,净利润为 -174.91万元。
8、授权董事会对其提供担保额度为8000万元 。
9、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名称:湖南欣龙非织造材料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湖南常德津市工业集中区团湖大道西侧
2、法定代表人:谭卫东
3、注册资本:8300万元
4、成立日期:2014年05月13日
5、经营范围:非织造材料及制品、特殊纤维材料、功能性新材料、复合材料生产销售。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5%股权。
7、截止2019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资产总额为14487.29万元,负债总额为8548.03万元,净资产为5939.2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 %,营业收入为9036.86万元,利润总额为-481.62万元,净利润为-481.62万元。
8、授权董事会对其提供担保额度为8000万元 。
9、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公司对于湖南欣龙的担保均应要求湖南欣龙参股股东邵阳二纺机有限责任公司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均系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生产经营之需要,是为了支持公司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简称:欣龙控股 公告编号:2020-045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为宜昌市欣龙卫生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保障公司各生产基地医疗防护原料生产的顺利进行,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旗下湖北基地生产单位宜昌市欣龙卫生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欣龙卫材)进入了全国“疫情重点保障企业信贷”支持名单。根据相关信贷支持政策,宜昌欣龙卫材已根据实际需求向工商银行宜都支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向农业发展银行宜都支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整),上述两笔借款尚需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由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将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上述担保事项原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审议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中包含了上述对宜昌欣龙卫材提供担保的额度,因此本次担保事项待《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后即可生效,不需单独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宜昌市欣龙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宜都市陆城太保湖村四组
3、法定代表人: 谭卫东
4、注册资本:8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5年1月8日
6、经营范围:非织造卫生材料及其深加工制品、化学纤维、复合制品的生产、销售;非织造材料技术开发、转让;各种非织造设备的开发、研制、销售;进出口业务;技术咨询服务;对外投资业务。
7、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8、截止2019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资产总额为18149.25万元,负债总额为10879.06万元,净资产为7270.1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0%,营业收入为6615.54万元,利润总额为-174.91万元,净利润为 -174.91万元。
9、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1、本次公司将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为宜昌欣龙卫材向工商银行宜都支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一年。借款用途为采购原材料、支付能源费用等生产费用。
2、本次公司将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为宜昌欣龙卫材向农业发展银行宜都支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一年。借款用途为采购原材料、支付能源费用等生产费用。
(四)担保责任及风险
1、宜昌欣龙卫材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现宜昌欣龙卫材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作为股东应该为其争取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提供条件。
2、通过对被担保人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及信用状况等全面评估,认为宜昌欣龙卫材经营业务稳定,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且宜昌欣龙卫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帮助其获得资金支持,有利于其经营发展,本公司也应是本次担保的间接受益人。本次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二、为湖南欣龙非织造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旗下湖南基地生产单位湖南欣龙非织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欣龙)也入选了全国“疫情重点保障企业信贷”支持名单。根据相关信贷支持政策及湖南欣龙生产与新冠肺炎相关的防疫产品的资金需要,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需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董事会拟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由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将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上述担保事项原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由于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同时审议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中包含了上述对湖南欣龙提供担保的额度,因此本次担保事项待《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后即可生效,不需单独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湖南欣龙非织造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湖南常德津市工业集中区团湖大道西侧
3、法定代表人:谭卫东
4、注册资本:83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4年05月13日
6、经营范围:非织造材料及制品、特殊纤维材料、功能性新材料、复合材料生产销售 。
7、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5%股权。
8、截止2019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资产总额为14487.29万元,负债总额为8548.03万元,净资产为5939.2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 %,营业收入为9036.86万元,利润总额为-481.62万元,净利润为-481.62万元。
9、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湖南欣龙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借款期一年。本公司将为湖南欣龙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担保责任及风险
1、湖南欣龙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现湖南欣龙根据新冠肺炎防疫物资生产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作为股东应该为其争取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提供条件。为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通过对被担保人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及信用状况等全面评估,认为湖南欣龙经营业务持续向好,且湖南欣龙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措施帮助其获得资金支持,有利于湖南欣龙的经营发展,本公司也应是本次担保的间接受益人。本次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3、本公司持有湖南欣龙55%的股份,邵阳二纺机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湖南欣龙45%的股份。邵阳二纺机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基于其在湖南欣龙中的持股比例,为本公司此次担保提供相应担保,并以其所持湖南欣龙45%的股权办理股权质押手续。该质押股权担保的债权金额为1350万元。公司此次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是公平、对等的。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没有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成立后,公司对外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6亿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报告净资产的56.44%。
四、其他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简称:欣龙控股 公告编号:2020-046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9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15一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8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澄迈县老城开发区公司企业技术中心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议题:
(1)《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9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4)《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2、由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3、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内容刊登于2020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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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2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4:30-17:00。
3、登记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珠江广场帝豪大厦17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570125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表决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卡。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68585274 传真:0898-68582799
联系人:汪 燕
6、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55”,投票简称为“欣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如下:
■
注:委托人未明确填写投票指示时,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有效期限: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简称:欣龙控股 公告编号:2020-047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7日在海南省澄迈县老城开发区公司企业技术中心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人数为3人,实际参加人数3人。会议由监事长王洪斌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阅《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基本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为公司各项业务的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了保障措施。《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总结,反映了公司重点控制活动的内部控制情况。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27日
(上接146版)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93 证券简称:润欣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4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7日,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将于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30 证券简称:诚益通 公告编号:2020-028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将于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6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已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