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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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0-040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沈玉平先生、张亚平女士将于2020年6月7日任期届满,任期届满后将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沈玉平先生、张亚平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沈玉平先生、张亚平女士在任期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0年4月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石建辉先生、朱红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2020年6月8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石建辉先生简历:
1972年出生,硕士学历,长江商学院、上海高级金融学院EMBA硕士。曾任敏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CEO,现任浙江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小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CEO。
石建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石建辉先生尚未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朱红军先生简历:
1976年出生,会计学博士,教授。历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教授、会计学院副院长;2009年获得上海市“曙光学者”荣誉称号。2012年,担任教育部“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评审专家,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担任中国博士后基金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科研基金评审专家。2012年2月,获得教育部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十三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一等奖。
朱红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朱红军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0-041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7日,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条款的议案》,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修改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8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2、2018年8月9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18年8月21日,公司公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8年9月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8年9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调整事项和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6、2019年10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19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条款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修改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修改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修改事项
为了便于操作,公司对《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七章第二部分“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中的第五条进行修改,修改前后如下:
修改前:
(五)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修改后:
(五)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本次修改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实施。本次修改事项生效后,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将按照修改后的方案实施,并且公司将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派发由公司代为收取尚未派发的2018年现金分红款。
三、本次修改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修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条款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修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条款,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修改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修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条款,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的修改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修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条款修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0-042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2亿元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经营风险,锁定原材料成本,公司拟开展铜、锌、镍、铝等原材料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货套期保值主要是通过买入(卖出)与现货市场数量相当、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以达到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目的。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期货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领导机构,并按照公司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运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运行管理办法》详见2020年4月2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
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交易品种:仅限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铜、锌、镍、铝等期货合约
2、资金额度:据公司产能规模,预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累计投入保证 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3、实施期限:自本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实施主体: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行,对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五、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经营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单纯套利性交易操作,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开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但期货市场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由于突发不利因素造成期货价格在短期内出现大幅波动,
造成公司被迫平仓产生较大损失或公司无法通过交割现货实现盈利。
2、信用风险: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商品期货价格大幅波动,客户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期货交易上的损失。
3、操作风险:由于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因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如果公司选择的期货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也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
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在市场价格剧烈波动时及时平仓以规避风险。
2、公司针对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运行管理办法》,严格规定了该业务的操作程序,同时加强对相关执行人员的职业道德及业务培训,避免操作风险,建立异常情况报告机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保证本次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运行管理办法》,能够有效进行内部控制和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市场风险,对冲原材料价格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0-044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7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会计准则进行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金融工具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
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
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
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
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预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0-031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实际盈利数与盈利预测数差异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8月,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完成对浙江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花汽零”)的并购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7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三花汽零2017一2019年度实际盈利数与盈利预测数的差异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三花汽零于2004年10月12日登记注册,现持有由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1765490734R的营业执照。三花汽零主要经营活动系汽车空调控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客户对象为国内外整车生产商及系统供应商。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7〕1392号文核准,本公司以发行股份为对价,收购了浙江三花绿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三花汽零的100%股权。标的股权以收益法评估值为基准,协议作价215,000万元。
本公司于2017年8月2日办妥标的股权的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对三花汽零的并购重组。
二、盈利预测与利润承诺
(一) 盈利预测
在本次并购重组交易中,标的资产以收益现值法评估值为作价依据。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浙江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坤元评报(2017)145号),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三花汽零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测数分别为16,891.63万元、20,819.96万元和24,490.79万元,合计62,202.38万元。
(二) 利润承诺
本次并购重组交易有利润补偿机制。根据协议之约定,2017一2019年度为利润承诺期间,利润口径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浙江三花绿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三花汽零在利润承诺期间内任一会计年度累计实际利润数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否则,本公司将以1元的价格向浙江三花绿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回购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并予以注销。协议对股份补偿数的计算模式作出了明确约定。
三、盈利预测与利润承诺完成情况
三花汽零的2017一2019年度财务报告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文号依次为天健审〔2018〕428号、天健审〔2019〕1286号和天健审〔2020〕4025号)。
(一) 盈利预测完成情况
2017一2019年度,三花汽零累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3,640.57万元,较预测数62,202.38 万元多11,438.19万元,盈利预测完成率为118.39%。
(二)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7号)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三花汽零2017一2019年度实际盈利数与利润承诺数的差异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公司管理层认为,三花汽零已完成2017一2019年度的累计利润承诺,无需实施股份回购补偿。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0-032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2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该事项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指银行为客户提供商业汇票鉴别、查询、保管、托收等一系列服务,并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随时提供商业汇票的提取、贴现、质押开票等,保证企业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票据增值服务。银行通过系统化管理,为客户实现票据流动性管理的要求,该业务能全面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减少客户票据管理成本,切实提高公司票据收益,并能有效降低公司票据风险。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2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汇票。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汇票的方式结算。
1、收到商业汇票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汇票作质押开据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0-033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中国证监会证监发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针对公司2020年度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对2020年度对外担保进行了预测分析,提出了2020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案,具体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 ,本公司拟在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上述担保额度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有效,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浙江三花制冷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17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新昌县新昌大道西路358号
法定代表人:张亚波
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主营业务:制冷设备、自动控制元件、机械设备、家用电器、检测设备、仪器仪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制造与销售。
经营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20,517.54万元,负债总额23,111.81万元,净资产为297,405.73万元,营业收入121,980.36万元,利润总额26,640.12万元,净利润23,163.6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21%。
本公司持有浙江三花制冷集团有限公司74%的股权,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三花国际有限公司(美国)持有浙江三花制冷集团有限公司26%的股权。
2、浙江三花商贸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7日
注册地点:新昌县七星街道下礼泉
法定代表人:张亚波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销售:制冷设备、自动控制元件、机械设备、家用电器、检测设备、排水泵、仪器仪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机电液压控制泵及其他机电液压控制元器件;控制器及其组件、控制软件产品、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和控制设备、货物进出口;商务信息咨询。
经营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92,361.38万元,负债总额281,128.77万元,净资产为11,232.61万元,营业收入381,143.89万元,利润总额3,934.81万元,净利润2,791.2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6.16%。
本公司持有浙江三花商贸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3、SANHUA INTERNATIONAL SINGAPORE PTE. LTD.(新加坡三花)
成立日期:2005年10月24日
注册地点:新加坡
执行董事:张亚波
注册资本:7,557.9833万美金
企业类型:私人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一般进出口贸易及投资。
经营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12,862.86万元,负债总额174,907.86万元,净资产37,955.00万元;营业收入303,479.35万元,利润总额2,637.53万元,净利润1,038.7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2.17%。
本公司持有新加坡三花100%的股权。
4、SANHUA INTERNATIONAL,INC.三花国际有限公司(美国)
成立日期:2002年5月10日
注册地点:252 Fallbrook Dr, Building 2, Suite 400, Houston, Tx77038
法人代表:郑春勇
注册资本:3,755万美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制冷空调设备和部件,自动控制元件,机械设备,汽车零部件,塑料,化工的销售。
经营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3,502.22万元,负债总额101,152.94万元,净资产为22,349.28万元,营业收入182,856.91万元,利润总额2,777.10万元,净利润1,839.1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1.90%。
本公司持有三花国际有限公司(美国)100%的股权。
5、Sanhua AWECO Appliance Systems GmbH(三花亚威科)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
注册地点:Hüttenseestra?e 40 | D-88099 Neukirch | Germany
执行董事:Christoph Kowatschik
注册资本:500万欧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洗碗机、洗衣机、咖啡机、汽车部件等家电系统零部件的研发、制造及销售。
经营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5,216.82万元,负债总额66,199.78万元,净资产9,017.04万元;营业收入88,252.29万元,利润总额-3,479.76万元,净利润-3,864.1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8.01%。
本公司与三花亚威科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6、杭州三花微通道换热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8月4日
注册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12号大街289-1号
法定代表人:张亚波
注册资本:36,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开发、制造微通道换热器产品及其组件(微通道换热器和压缩
机、阀门、风扇、底盘等安装在一起的部件组合)。进行上述
产品的技术开发和售后服务。
经营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57,881.98万元,负债总额56,389.81万元,净资产为101,492.17万元,营业收入124,045.83万元,利润总额18,909.74万元,净利润16,452.5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5.72%。
本公司持有杭州三花微通道换热器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7、浙江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10月12日
注册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2号大街301号
法定代表人:张亚波
注册资本:146,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生产:汽车零部件(经向环保排污申报后方可经营);批发、零售、技术开发:汽车零部件;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经营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35,697.78万元,负债总额74,314.96万元,净资产为261,382.81万元,营业收入165,090.07万元,利润总额33,797.10万元,净利润29,211.2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2.14%。
本公司持有浙江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8、绍兴三花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2月10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繁荣路69号
法定代表人:尹斌
注册资本:55,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生产、批发、零售、技术开发:汽车零部件;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经营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5,319.50万元,负债总额8,335.58万元,净资产为56,983.92万元,营业收入12,742.61万元,利润总额369.06万元,净利润334.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2.76%。
本公司与绍兴三花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目前,本公司拟在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尚未与银行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协议以银行实际签署为准。
四、担保目的和风险评估
1、由于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中仅仅依靠自身的积累很难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因此,从整体经营发展实际出发,本公司通过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解决上述子公司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上述子公司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本公司能直接或间接分享子公司的经营成果。
2、本次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且本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持有上述子公司100%的股权,本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本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本公司通过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确保其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稳步拓展海外市场。同时,本次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且本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持有被担保公司100%的股权,本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本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有效。
但目前浙江三花商贸有限公司、新加坡三花、三花国际有限公司(美国)、三花亚威科资产负债率均已超过70%,为此,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80,378.24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65%。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生效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合计为390,378.24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42.01%,上述担保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0-034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现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全年将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1、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
2、其他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因控股股东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部分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0.5%的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花控股”)
注册资本:66,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道才
注册地址: 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下礼泉村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生产销售:制冷控制元器件、汽车零部件、电子产品;销售:金属材料(不含贵稀金属)、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金银饰品、橡胶;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财务咨询及投资咨询。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585,833.96万元,净资产318,705.1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96,496.78万元,净利润57,108.06万元。(经审计)
(2)青岛三花锦利丰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三花锦利丰”)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锦萍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六盘山路8号109室
经营范围:销售:机械设备;生产、加工、销售:管件、管材;经营其它无需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647.91万元,净资产-17.1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72.89万元,净利润-267.23万元。(未经审计)
(3)芜湖艾尔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芜湖艾尔达”)
注册资本:1,275.79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如国
注册地址: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花津南路103号1#生产厂房
经营范围:加热器、电器组件、厨房电器、卫浴电器研发、生产、销售,食品生产设备、家用电器、电机领域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食品生产设备、家用电器、电机及配件的制造、加工;计算机软件开发;商务信息咨询;投资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以上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除外);市场营销策划。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3,939.61万元,净资产2,272.7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232.88万元,净利润-787.99万元。(未经审计)
(4)中山旋艺制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旋艺”)
注册资本: 6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哨兵
注册地址:中山市三角镇金三大道东10号之一南水工业园二期安立邦高新产业园M栋第一层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钢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926.13万元,净资产454.4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562.40万元,净利润-108.61万元。(未经审计)
(5)杭州福膜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膜科技”)
注册资本: 5,876.121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顾方明
注册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12号大街289号浙江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幢一楼
经营范围:生产:高性能锂离子电池隔离膜、太阳能电池隔离膜。 服务:动力电池隔离膜的科研开发、技术咨询、转让;批发、零售:高性能锂离子电池隔离膜、太阳能电池隔离膜;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47,273.72万元,净资产26,390.6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7,180.46万元,净利润1,321.25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三花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因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青岛三花锦利丰、芜湖艾尔达、福膜科技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因中山旋艺为本公司参股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为:
1、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价格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2、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应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
3、市场价是指以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为准确定的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及费率;
4、成本加成价是指在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加一定的合理利润确定交易价格及费率;
5、协议价是指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及费率。
(二)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具体如下:
1、日常关联交易
■
2、其他关联交易
■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为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公司开拓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因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除预计发生上述关联交易以外,还将发生采购生产设备关联交易,预计2020年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10,000万元,虽已达3,000万元以上,但未达到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故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提交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详细资料,经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判断,认为: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之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违反诚信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0-035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2020年度采购生产设备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采购生产设备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对设备采购情况进行分析后得出:杭州通产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产机械”)提供的设备质量性能保障、交货及时、价格合理,为此,预计2020年公司仍将向通产机械采购设备。2019年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通产机械采购设备1,942.17万元,预计2020年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通过招投标等各种方式可能向通产机械采购设备将不超过2,500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通产机械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翁伟峰
注册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2号大街289-2号一层
经营范围:生产:自动化控制、精密测试仪器(ALT气体检漏设备、自动化检测与控制设备、数控组合加工专机、自动化特种设备);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4,641.90万元,净资产2,595.5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202.02万元,净利润494.33万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通产机械与本公司同受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通产机械经营正常,生产状况良好,其能确保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设备供应的履约能力,通产机械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通产机械签署的《生产设备供销协议》尚处于存续期间。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1、采购设备的计划: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通产机械提供设备采购计划,明确采购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交货时间和数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采购计划如有调整,应及时通知通产机械。
2、定价政策:双方之交易价格,应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3、其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并无强制性义务仅从通产机械采购其所需的设备,在市场同等条件下,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自行选择向任意第三方供应商进行采购;通产机械并无强制性义务必须履行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采购计划。但在同等条件下,通产机械应优先供应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设备。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为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因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除预计发生上述关联交易以外,还将发生其他的关联交易,预计2020年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10,000万元,虽已达3,000万元以上,但未达到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故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采购生产设备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2020年度采购生产设备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提交了关于2020年度采购生产设备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相关详细资料,经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判断,认为:采购生产设备关联交易系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度采购生产设备关联交易事项之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关于公司2020年度采购生产设备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关于公司2020年度采购生产设备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违反诚信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0年度采购生产设备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0-029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21,204,236.1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09,334,548.40元,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110,933,454.8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89,392,130.64元,减去公司向全体股东支付的2018年度现金股利529,119,886.50元,2019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58,673,337.70元。以2,755,583,602股为基数[注],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413,337,540.30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的余额。
注:公司现有股本2,765,366,698股,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股份回购账户内有9,783,096股,根据《公司法》 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鉴于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事项,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分配基数发生变动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已回购股份),分红转增应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则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1.50元人民币(含税)、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不变的原则。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审批程序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并能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郑宏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全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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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3.64亿元,同比下降5.62%,其中建筑施工收入23.07亿元, 占比97.58%;实现净利润9,579.11万元,同比增长1.26%。
2、2020年一季度,公司努力拓展市场,积极开发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市政路桥等基础设施及其他重大工程项目,建筑业新承接工程25.64亿元,同比增长8.14%,新中标杭州市文一西路(东西大道-荆长大道)提升改造二标段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等重大工程。
3、2020年一季度,公司青海80兆瓦光伏并网电站正常运营,完成发电量3,354万度。
4、2018年,公司实施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该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募集资金2亿元,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48,583,053股,占公司总股本4.41%。截止2018年12月21日已完成股票购买,并自2018年12月22日起锁定一年。截止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出具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持有宏润建设股份2,870,913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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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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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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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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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宏舫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0-025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