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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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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0-031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0-036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祝恩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卫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伍细元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款项融资期末236.60万元,较年初1,121.69万元减少885.09万元,减幅78.91%,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销售收入下降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2)在建工程期末16,353.36万元,较年初24,168.25万元减少7,814.89万元,减幅32.34%,主要原因为岳阳电子气体公司项目部分生产设备转资减少在建工程11,239.79万元及福建凯美特公司项目建设投入增加在建工程2,881.22万元所致。

(3)应付票据期末357.11万元,较年初1,116.25万元减少759.14万元,减幅68.01%,主要原因为湖南凯美特公司本期承兑汇票到期支付水电款所致。

(4)预收款账期末0万元,较年初285.90万元减少285.90万元,减幅100.00%,主要原因为执行新收入准则后科目重分类所致。

(5)合同负债期末174.07万元,较年初0万元增加174.07万元,增幅100.00%,主要原因为执行新收入准则后科目重分类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55.95万元,较年初552.35万元减少496.40万元,减幅89.87%,主要原因为本期支付已计提的职工奖金款项所致。

(7)其他应付款期末2,711.09万元,较年初1,096.25万元增加1,614.85万元,增幅147.31%,主要原因为湖南凯美特公司本期应付泉州市福源工贸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增加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4,268.64万元,较年初2,866.62万元增加1,402.02万元,增幅48.91%,主要原因为岳阳电子气体公司一年内需偿付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9)其他流动负债期末20.60万元,较年初0万元增加20.60万元,增幅100.00%,主要原因为执行新收入准则后科目重分类所致。

(10)少数股东权益期末223.78万元,较年初2,976.93万元减少2,753.15万元,减幅92.48%,主要原因为本期收购福建福源凯美特公司剩余20%股权所致。

(11)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为563.56万元,较上期1,278.56万元减少715.00万元,减幅55.92%,主要原因为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将运输费归集至合同履约成本科目减少所致。

(12)管理费用本期发生额为1,681.37万元,较上期1,223.33万元增加458.04万元,增幅37.44%,主要原因为福建凯美特公司人员基本配备齐后相应管理费用增加所致。

(13)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为188.87万元,较上期104.13万元增加84.75万元,增幅81.39%,主要原因为贷款增加相应利息支出增加、理财产品利息收入在投资收益核算所致。

(14)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为73.72万元,较上期26.93万元增加46.79万元,增幅173.74%,主要原因为理财产品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发生额为0万元,较上期-29.82万元增加29.82万元,增幅100.00%,主要原因为岳阳电子气体公司上期远期结汇业务因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变动所致。

(16)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为-5.11万元,较上期-18.44万元增加13.33万元,增幅72.30%,主要原因为本期计提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17)营业外收入2.39万元,较上期同期19.11万元减少16.72万元,减幅87.51%,主要原因为湖南凯美特公司上期有不能支付的应付账款转营业外收入所致。

(18)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为1.03万元,较上期30.46万元减少29.43万元,减幅96.62%,主要原因为长岭凯美特公司本期资产报废损失减少所致。

(19)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为64.16万元,较上期224.08万元减少159.92万元,减幅71.37%,主要原因为本期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所致。

(2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75.95万元,较上期-7,998.40万元增加3,222.44万元,增幅40.29%,主要原因为本期支付工程款、设备款减少所致。

(2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27.10万元,较上期5,570.65万元减少3,743.55万元,减幅67.20%,主要原因为本期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下表报告期内重要事项概述以及相关临时公告。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20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50%以上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623,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以石油化工尾气(废气)、火炬气为原料,研发、生产和销售干冰、液体二氧化碳、食品添加剂液体二氧化碳、食品添加剂氮气及其他工业气体。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饮料、冶金、食品、烟草、石油、农业、化工、电子等多个领域。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目前国内以化工尾气为原料,年产能最大的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生产企业。已形成年产36万吨高纯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生产能力,其中本公司已形成高纯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100,000吨/年,2014年5月2万吨液体氩气项目试车投产;安庆凯美特已形成生产高纯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100,000吨/年生产能力,2014年2月投产的特气分公司建设了47,000吨/年的精馏可燃气、4,456×104Nm3/a 氢气等装置;惠州凯美特气体已形成生产高纯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130,000吨/年、优质干冰20,000吨/年、高纯态100,000标瓶的生产能力;长岭凯美特已形成年产4421x104NM3/a 氢气、3265 x104NM3/a甲烷及1788x104Nm3/a 一氧化碳的生产能力;2014年投资建设海南凯美特和福建福源凯美特,其中海南凯美特已建设并投产年产一期食品级二氧化碳3万吨,燃料气7.3万吨,转化炉用燃料气15.2万吨,氢气1.072万吨的生产能力,福建福源凯美特已投资建成处理量为8000Nm3/h火炬尾气压缩回用装置。2018年6月投资设立福建凯美特拟建设实施10万吨/年食品级二氧化碳项目。

公司主要产品由于纯度高、质量稳定,得到广大客户的认可。公司已与多家下游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产品市场占有率逐年上升。目前公司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产品已通过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的认证,被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等公司确认为在中国的策略供应商,并为杭州娃哈哈集团、屈臣氏集团、百威英博啤酒集团、珠江啤酒集团、青岛啤酒、华润雪花啤酒等众多知名食品饮料客户和中国中车集团、中船重工集团武昌船舶重工有限公司、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广州中船黄埔造船有限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三一重工、中联重科、山河智能、岳阳林纸等特大型工业客户广泛采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止2019年12月31日:

截止2020年3月31日: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受国内经济形势影响,公司面临市场竞争激烈、客户需求减弱的严峻考验,在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领导下,公司各分、子公司狠抓管理,内挖潜力,外拓市场,强化成本费用与安全生产管控,上下齐心协力认真贯彻落实年度经营计划,稳步推进各项工作计划有效实施。

报告期内由公司牵头编制的《产业园区废气综合利用原则和要求》(GB/T 36574-2018)颁布实施,公司先后被国家发改委、标准委授予工业尾气回收利用循环经济标准化企业、被授予首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为湖南省绿色工厂。

2019年公司管理团队及全体员工攻坚克难积极拓展市场,公司下设各分、子公司基本完成了年度预算经营目标。2019年四季度由于公司本部、安庆凯美特及惠州凯美特上游石化企业先后进行了超过30天以上的装置停车大检修,导致四季度与上年同比利润出现下滑。2019年度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452.7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8%;实现营业利润10,295.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21.7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94%。

公司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分析

1、惠州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2,600万元,主营业务为液体二氧化碳、食品添加剂液体二氧化碳、干冰;普通货物及危险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截至2019年12月末,公司的总资产为15,441.41万元,所有者权益14,208.44万元;本期实现营业收入11,953.54万元,营业利润4,533.75万元, 净利润3,954.85万元。

2、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7,383万元,主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自产的食品添加剂(液态二氧化碳)、氢气、液化石油气、戊烷(工业烃),其中氢气、液化石油气、戊烷(工业烃)(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危险货物运输(二类)。截至2019年12月末,公司的总资产为24,323.01万元,所有者权益22,590.81万元,本期实现营业收入13,591.45万元, 营业利润1,038.52万元, 净利润为1,004.29万元。

3、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液体二氧化碳、食品添加剂液体二氧化碳、可燃气(工业瓦斯、解析气、甲烷、一氧化碳)、氢气的生产、经营。截至2019年12月末,公司的总资产为11,564.48万元,所有者权益1,568.14万元,本期实现营业收入1,649.65万元, 营业利润-824.53万元,净利润为-1,189.84万元。

4、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9,0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生产、加工、销售可燃气(含工业瓦斯、解析气、甲烷氢、一氧化碳)、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干冰、氢气及其他工业气体;道路货物运输;餐饮服务。截至2019年12月末,公司的总资产为21,035.98万元,所有者权益10,852.80万元,本期实现营业收入8,040.95万元,营业利润1,694.50万元,净利润为1,951.02万元。

5、福建福源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生产、加工、销售可燃气(工业瓦斯、解析气、甲烷氢、一氧化碳)、液体二氧化碳、氢气;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批准的范围从事货物运输。截至2019年12月末,公司的总资产为14,419.12万元,所有者权益13,747.90万元,本期实现营业收入4,763.67万元,营业利润1,857.34万元,净利润为1,567.29万元。

6、福建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10,0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9年12月末,公司的总资产为15,040.13万元,所有者权益4,746.16万元,本期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营业利润-342.22万元,净利润为-258.36万元。

7、岳阳凯美特电子特种稀有气体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主营业务为电子特种气体项目相关产品的开发和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9年12月末,公司的总资产为20,973.82万元,所有者权益7,578.20万元,本期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 营业利润-240.62万元,净利润为-196.65万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10。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不应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应当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集团金融负债的会计政策并无重大影响。

2019年1月1日,本集团没有将任何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没有撤销之前的指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法”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根据实际已发生减值损失确认减值准备的方法。“预期信用损失法”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集团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

本集团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除某些特定情形外,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集团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于2019年1月1日,金融资产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对比如下:

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时金融工具分类和账面价值调节表如下:

本集团将根据原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的2018年年末损失准备与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确定的2019年年初损失准备之间的调节表列示如下:

②新债务重组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以下简称” 新债务重组准则”),修改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明确了债务重组中涉及金融工具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准则,明确了债权人受让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初始按成本计量,明确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时不再区分资产处置损益与债务重组损益。

根据财会[2019]6号文件的规定,“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不再包含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本集团对2019年1月1日新发生的债务重组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9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新债务重组准则的实施未对本集团本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③新非货币性交换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交换准则”),明确了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的概念和准则的适用范围,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同时完善了相关信息披露要求。本集团对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9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不进行追溯调整。

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实施未对本集团本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④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8年6月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财政部于2019年9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同时废止。根据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本集团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文进行调整。

本集团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准则。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集团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不存在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3)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0-033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现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20年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事项报告如下:

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A.母公司

说明: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祝恩福、周岳陵夫妇,为母公司浩讯科技有限公司的共同投资人。

B.子公司

注:

1、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表中及以下简称“安庆凯美特”)、惠州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表中及以下简称“惠州凯美特”)、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表中及以下简称“长岭凯美特”)、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表中及以下简称“海南凯美特”)、福建福源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表中及以下简称“福建福源凯美特”)、福建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表中及以下简称“福建凯美特”)、岳阳凯美特电子特种稀有气体有限公司(表中及以下简称“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

2、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福建福源凯美特的股权比例为80%,2020年3月19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公告编号为2020-016号《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福建福源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20%股权的公告》,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持有福建福源凯美特的股权比例将由80%增加至100%。

(2)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二、关联交易情况

(一)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说明:交易价格均按市场价格执行。

(二)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说明:交易价格均按市场价格执行。

三、2019年度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子公司借款担保情况

说明:

①2015年4月27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1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本公司于2015年6月11日与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开发区支行签订了编号为0522号全部主合同提供的保证担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1亿元,保证期间为2015年6月11日至2022年6月10日。主合同就是指海南凯美特公司与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开发区支行因固定资产贷款业务而订立的授信业务合同。

②2018年4月16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通过了《2017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本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签订编号为A403018004号保证合同,保证金额7,4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2018年7月31日至2025年7月30日,本公司和董事长祝恩福为该笔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

③2019年3月22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19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a、本公司于2019年7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开发区支行签订编号为2019年北支(保)字0004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对该行在2019年6月27日至2024年6月26日对福建凯美特享有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7,500.00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实际提供保证金额3,0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b、本公司于2019年11月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编号为C191031GR7684823号保证合同,对福建凯美特于2019年7月8日至2025年3月18日与该行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余额最高额5,100.00万元。保证期间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④2019年8月26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岳阳凯美特电子特种稀有气体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本公司于2019年2月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签订编号为HTC430661286ZGDB201900001号保证合同,保证责任最高限额8,500.00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实际提供保证金额4,0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2019年1月30日至2028年6月29日,本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对外担保等形成的或有事项。

(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四、2020年度预计公司为子公司担保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福建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5MA31RG3J9B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通港路1217号

法定代表人:祝恩福

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成立日期:2018年6月6日

营业期限至:2018年6月6日至2038年6月5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经营情况

2、截止2019年12月31 日,福建凯美特公司的总资产150,401,317.16元,负债102,939,667.60元,资产负债率68.44%,所有者权益47,461,649.56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为-2,583,552.79元。

根据全资子公司福建凯美特发展规划及拟建项目资金需求情况,福建凯美特拟向银行申请1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内容包括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为1-5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2019年12月31 日,公司实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22,700.00万元(其中:海南凯美特2,000.00万元;福建凯美特9,300.00万元;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11,4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3.42%。

2、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1,000.00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2.63%。

3、本次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15,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5.48%。

4、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六、关联交易存在的原由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四川开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首虹有限公司的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董事会意见

1、截止2019年12月31 日,公司实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22,700.00万元(其中:海南凯美特2,000.00万元;福建凯美特9,300.00万元;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11,4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3.42%。

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保证公司和子公司生产经营及新建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

(2)根据全资子公司福建凯美特发展规划及拟建项目资金需求情况,福建凯美特拟向银行申请1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内容包括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为1-5年。

公司拟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具备良好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3)公司与关联方四川开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首虹有限公司的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监事会意见

1、通过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的了解和查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保证公司和子公司生产经营及新建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3、公司拟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具备良好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4、公司与关联方四川开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首虹有限公司的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以上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2019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同时,公司严格控制担保事项,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子公司,公司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公司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规避了担保风险。

2、截止2019年12月31 日,公司实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22,700.00万元(其中:海南凯美特2,000.00万元;福建凯美特9,300.00万元;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11,4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3.42%。

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保证公司和子公司生产经营及新建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

3、福建凯美特拟向银行申请1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内容包括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为1-5年。

公司拟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具备良好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4、经核查,公司与关联方四川开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首虹有限公司的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此项关联交易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以及公司独立运行不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十、备查文件

1、董事会会议决议;

2、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0-029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4月27日,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湖南省岳阳市七里山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由董事长祝恩福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且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217,721.0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6,756,769.82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7,675,676.98元,年初未分配利润224,315,502.65元,加会计政策变更调整数-13,848.18元。根据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623,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62,370,000.00元,不送红股。公司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31,012,747.31元,资本公积为35,292,624.58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等法规要求,结合公司2019年度盈利情况和后续资金安排,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配预案拟为: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623,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62,370,000.00元,不送红股。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为增强公司整体实力、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将开发或引入新产品以满足市场需求或改变部分气体产品依赖进口的局面,公司新项目的建设需取得银行一定的授信额度以支持项目的顺利建设。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拟建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公司2020年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如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5亿元,交通银行岳阳市分行3亿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2亿元,光大银行岳阳分行1亿元,华融湘江银行岳阳分行1亿元,广发银行岳阳分行1亿元,民生银行岳阳分行1亿元,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内容包括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为1-5年。

为充分利用金融工具、节约资金成本,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办理采购设备(商品)、水电支付等经济业务时可根据业务性质到以上申请授信额度的相关银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与供货方结算。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1、截止2019年12月31 日,公司实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22,700.00万元(其中:海南凯美特2,000.00万元;福建凯美特9,300.00万元;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11,4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3.42%。

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保证公司和子公司生产经营及新建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

(2)根据全资子公司福建凯美特发展规划及拟建项目资金需求情况,福建凯美特拟向银行申请1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内容包括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为1-5年。

公司拟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具备良好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3)公司与关联方四川开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首虹有限公司的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了《修订〈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下转170版)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